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与相关事宜指南
亲爱的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们:
恭喜你们即将踏入合肥大学开启新的学术征程!现将有关确认通讯地址、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籍迁移等重要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一、人事档案相关事宜
2025年5月12日至15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凭借准考证号以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登录后请尽快更改密码)登录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s://hfuu.molstone.cn/)。在“考生录取”页面,考生们要认真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及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填写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若因地址填写不详导致信件投递错误,相关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所有信息填写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下午4点。
待录取通知书发放时,调档函也会一并寄出。考生需凭借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的调取手续,并将档案寄送至我校。档案邮寄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大学学生处档案室,联系人是龚老师,邮编为230601,联系电话为0551-62158040。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人事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通过邮政机要或EMS方式寄出。若未按照要求寄送档案,一旦档案丢失,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在填写信息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个人通讯地址必须是邮政EMS可投递送达的详细地址,例如:省 市(县、区) 街道(路、小区) 单位(部门、办公室) 或 门牌号(楼、单元、房号);或者 省 市(县、区) 乡(镇、村) 门牌(院)号。
2.手机号码填写后,在开学报到前不得更改。
3.档案所在单位应填写考生目前档案存放处的名称,如: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等。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的新生,建议联系原学校或单位的组织部门人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进行转接。转接时,目的地党组织应填写为就读二级学院党委,例如:中共合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在此情况下,无需携带纸质介绍信。
若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外的新生,则需要携带纸质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入。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处应填写“中共合肥大学委员会”,去向填写就读二级学院党委,并携带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中共青团员在确定录取后,可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线下转出手续。入学报到后,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在系统中,转入组织应选择“团安徽省委”→“合肥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XX班团支部”,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审核后完成转入流程。
另外,团员档案建议与学生个人档案一起寄到学校,以便统一管理。
四、户籍迁移
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以下是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供参考(具体要求以每年保卫处9月份下发的通知为准):
1.对于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外的新生,需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原件,并在入学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应填写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
*户口迁移证打印字迹需清楚,内容真实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栏内地址填写须详细到“市(县)”,例如“河南省郑州市”“苏州市吴中区”等。
2.原户口所在地为安徽省内的新生,入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居民户口簿原件交由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完毕后归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户口所在地为本校学生集体户或安徽省内各高校集体户的新生,入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转户学生需填写自愿转户申请,具体申请格式可到行政办公楼206室咨询。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各位新生顺利完成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相关部门。再次祝贺大家成为合肥大学的一员,期待在校园里与你们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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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MPA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注:所谓“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大都是学术型专业)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一、报考条件报考我校MPA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报考MPA,即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三、报名MPA每年招生1次。一般为当年10月中旬先在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址)。 四、初试初试一般在当年12月底,与全国研究生考试同时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设置两个单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100分)。五、复试、调剂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1.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二区线。2.我校调剂信息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考生复试通知书)。学校对报考资格的复审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4.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6.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7.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六、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八、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MPA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48000元。九、授课方式我校MPA研究生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形式授课,参加周末班学习还是参加集中班学习,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十、其他1.考生因报考MPA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2.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考试大纲请考生自己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相关内容。面试主要以国家重大时事政策为主。3.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云南大学MPA教育中心2025-09-05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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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障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浙江工商大学(以下简称 “学校”)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指南,详细说明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政策与要求,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学校概况学校定位与历史沿革学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其前身为 1911 年创办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早期设立的商业专门院校之一。百余年来,学校始终坚守商科办学传统,走特色发展道路,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核心,推动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持续提升。2017 年,学校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2023 年,学校跻身浙江省 “双一流 196 工程” 院校行列,其中统计学入选省登峰学科,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学科实力与布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0 大门类。近年来,学校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为使命,打造 “大统计、大管理” 双核驱动、理工文法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实施 “理工科振兴计划” 与 “人文社科繁荣计划”,全面推进 “数字 +” 学科行动计划,促进工商与文理学科间的相互赋能。目前,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 / 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经济学与商学等 7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前 1.4‰,一般社会科学进入前 3.5‰。基本信息与证书发放(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 18 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2)证书说明: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将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二、招生类型与计划安排1.培养方式分类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1)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2)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兼顾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采用灵活时间安排与多元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需特别说明的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2.录取类别划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2)定向就业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合同约定到指定单位就业。3.学制与学习年限(1)基本学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分为 2 年、2.5 年、3 年三类,各专业具体学制需查阅《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认。(2)延长学习年限:若在规定学制内未修满学分或未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4.招生计划说明(1)历史参考数据: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为 2867 人(含 44 名推免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2)2026 年计划安排:2026 年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需待国家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并对外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5.专项计划设置自 2016 年起,国家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25 年学校该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 25 人,2026 年招生人数将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且 2026 年该专项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三、报考条件与报名流程(一)报考基本条件1.通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品德品行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2.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当年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同时满足: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②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完成专升本学习,且取得 8 门及以上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③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有效期 5 年);复试时需加试两门课程,且相关材料需在复试前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的人员;(6)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特殊专业报考条件1.法律硕士(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2.管理类专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旅游管理硕士 125400)需满足以下任一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1)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2)复试前需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学校复核。(四)推免生报考要求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服役期间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推免系统报名。3.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具体申请条件与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办:1.网上报名(1)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2)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2)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3)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四、考试与录取规则(一)入学考试组成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初试(1)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2)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4)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所选报考点指定的地点。2.复试(1)组织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2)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考试内容: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可查阅《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二)录取原则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详细录取流程与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学校自 2014 年起对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2026 年继续执行该制度,具体学费标准按浙江省相关政策确定,各类别研究生学费如下: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1)工商管理硕士(普通类):65000 元;(2)应用心理硕士:88000 元;(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管理):128000 元;(4)工商管理硕士(数字管理领军人才班):158000 元;(5)会计硕士:110000 元;(6)旅游管理硕士:75000 元;(7)法律硕士(非法学):66000 元;(8)法律硕士(法学):55000 元;(9)公共管理硕士:75000 元;(10)翻译硕士(英语笔译):78000 元。(二)奖助政策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构建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覆盖 “国家 + 学校 + 社会” 多个层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资助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政策若有调整,以上级文件及学校通知为准):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学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3.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与学年学业奖学金两类:(1)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学费金额的 100% 或 80% 发放,面向一年级新生;(2)学年学业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实现 100% 覆盖,分三档发放:一等奖 14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20%)、二等奖 10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30%)、三等奖 6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50%);学制为 2.5 年的研究生,最后一次发放时奖励额度减半。4.其他专项奖学金:学校联合社会机构、企业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5.“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通过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同时,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岗位,助力提升实践能力。6.“绿色通道” 制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建立 “绿色通道”,允许先办理入学手续,后缴纳学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较就学地贷款更便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六、咨询方式与录取结果公布1.录取结果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及考生公布,考生可随时关注网站更新。2.咨询渠道:(1)电子邮箱:yjszs@zjsu.edu.cn;(2)咨询电话:0571-28877235(日常招生咨询)、0571-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3)传真:0571-28877233;(4)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 18 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310018)。七、其他重要说明1.住宿安排:学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是否提供住宿,需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2.校区就读:学校实行双校区办学,部分专业将安排在教工路校区就读,考生需在报考前咨询相关招生学院,确认具体就读校区信息,避免影响学习安排。八、附则1.本指南(原 “招生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替代学校此前公布的相关研究生招生制度与规定。2.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渠道:(1)纪检监察室:电话 0571-28877069,邮箱 zjgsujw@126.com;(2)研究生院:电话 0571-28877235,邮箱 yjszs@zjsu.edu.cn。3.解释权:本指南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内容与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冲突,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2025-10-29 1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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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工科为特色,涵盖农、工、理、管、法、教和文等多学科,具备培养高专、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的研究应用型大学。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省级重点支持建设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8个,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4300余人。一、招生类型、计划(一)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二)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考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址:https://yz.chsi.com.cn)(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五)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六)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七)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八)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2)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2.其余专项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九)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十)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十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四、初试(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科目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五、复试(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三)我校各招生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四)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我校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六)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七)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八)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九)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复试阶段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七、录取(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我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九、学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的基本学制为2年,其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各类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制上加2年。十、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15000元/生·学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二)奖助体系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十一、毕业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一)培养地点我校热带作物学院招收的林业(09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普洱校区培养,“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学生的课程学习在郑州(河南农业大学)完成;除联合培养等需要,其他硕士研究生在校本部培养。(二)住宿情况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住宿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三、其他事宜(一)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住宿、奖助、医疗、档案、户口等方面与全日制研究生不同,详见《云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十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495号 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耕读楼附楼12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50201联系电话:(0871)65228283电子邮箱:10676yjszs@ynau.edu.cn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附件【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及部分参考资料).pdf】已下载64707次附件【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书.pdf】已下载8057次2025-09-08 1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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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想要报考四川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注意,在开展网上报名工作前,务必详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四川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各报考单位(含四川大学)的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要求。请务必准确选择招生单位与具体报考点,避免因选报错误导致无法参与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考试。一、报名核心注意事项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分为两大校区,各校区考点代码、地址及接收考生范围明确,具体如下:(1)望江校区考点(代码:5101):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依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该考点仅接收两类考生:一是四川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的考生。但需排除两类特殊情况:①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或招生单位已明确指定专属报考点的考生;②报考专业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时长超过 3 小时的考生。同时,考生还需满足报考单位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备注要求,以及《四川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的全部规定。(2)江安校区考点(代码:5189):地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该考点仅接收四川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需排除 “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 招生单位已明确指定报考点”“报考专业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时长超 3 小时” 两类情况,同时需符合报考单位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备注及四川省相关公告要求。选择四川大学任一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名均视为无效。关于网上支付的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考生可参考《四川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支付说明》。符合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主动填报享受该政策的相关信息。考生须保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完成报名后,应打印报名信息清单,并牢记学信网注册账号、密码及报名过程中生成的报名号。(1)若发现非关键报名信息存在错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直接修改;(2)“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无论是否已缴纳报名考试费,均不允许修改;(3)若考生发现关键信息选错,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 月 27 日 22:00)前,先取消错误的报名信息,再重新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操作。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及缴纳报名考试费前,必须逐一项核对信息,确保无遗漏、无错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将不再受理任何考生的报名信息修改申请。(1)若考生因错选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等关键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其报名将被判定为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已成功报名但未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同样不予退还。选择四川大学报考点(含 5101 望江校区考点、5189 江安校区考点)的考生,需持续关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该网站将发布网报信息确认的具体方式,考生需按要求及时完成确认。四川大学报考点仅负责办理网报信息确认手续,不接受考生提出的网报信息修改申请,也不开展现场补报名工作。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强军计划报考特别说明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需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资格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将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发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向四川大学提交备案材料,但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与费用缴纳。报考四川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 5101(即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考点)。(1)若外省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无法在报名系统中选择 5101 报考点,需通过指定链接进行登记,后续将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2)登记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3)由于该考点容纳人数有限,建议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尽早完成登记与报名,避免因名额满额无法报考。三、网上报名温馨提示考生需严格依照规定与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如关键信息漏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隐瞒报考条件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编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 号)相关规定,在四川省内各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需缴纳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当某一报考点的缴费人数达到该考点的容纳上限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该报考点的报名通道,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此时未成功缴费的考生,需在系统提供的仍可选择的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与缴费操作,避免错过报名时间。2026 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分 “预报名” 与 “正式报名” 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1)预报名阶段:① 10 月 10 日至 13 日:开放对象为两类考生 —— 一是四川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排除 “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 / 招生单位已明确指定报考点”“报考专业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时长超 3 小时” 的情况);二是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的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此阶段报名需同步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报名视为无效。② 10 月 12 日至 13 日:开放对象为符合四川省报考点选择范围条件的全体考生。(2)正式报名阶段:时间为 10 月 16 日至 27 日,开放对象为符合四川省报考点选择范围条件的全体考生。考生在预报名期间提交报名信息且成功缴费的,其报名视为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提交报名信息;但考生必须按照报考点后续发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正式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也不允许考生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四川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28 1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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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妥善开展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招生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办学情况,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一、推免生招收基本条件(一)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有为国家发展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二)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所申请招生专业的具体报考健康要求。(三)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课程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四)必须被所在本科高校列入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申请资格占用申请者本校的推免指标)。(五)在本科学习阶段,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或处罚。(六)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至(五)项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科学研究工作抱有浓厚兴趣;(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在的博士生培养潜质;(3)在正式报名前,需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完成沟通联系。二、推免生招收专业范围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招收资格。直博生招生专业: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属的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招收资格。三、推免生资助与奖励政策针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推免研究生,学校构建了 “国家 + 学校 + 社会 + 导师” 四位一体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具体涵盖以下类别:1.奖学金体系(1)国家奖学金: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评选发放,奖励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2)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的高水平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业突出、科研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生;(3)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面向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新生奖学金专门针对推免入学的新生;(4)专项奖学金:包含社会捐赠设立的专项奖励、学科特色奖学金等。2.助学金体系(1)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统一标准发放,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三助” 津贴:包含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科研项目发放)、助教津贴(承担教学辅助工作获得)、助管津贴(参与学校或学院管理服务工作获得);(3)困难补助: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临时或定期的补助支持。四、推免生申请材料要求凡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1.基础身份与成绩材料(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呈现个人信息页面);(2)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如 CET-4、CET-6)成绩单复印件 1 份;(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其中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不可用复印件替代);(4)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成果(如专利、项目结题证明等)或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1 份(若为奖项,需包含获奖证书与获奖公示证明;若为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2.直博生额外材料(1)英语能力证明:需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 IELTS(雅思)、TOEFL(托福)考试成绩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2)专家推荐书:需提供两份由与申请学科领域相关的教授(或具备同等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包含推荐人签名与联系方式。3.材料整理与提交说明(1)所有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张规格整理(本科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的统一格式提交,无需刻意调整为 A4 排版);(2)材料需在复试当天递交给所申请的学院招生办,提交后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存备份。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流程(一)申请提交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选择我校相关招生专业,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二)申请审核与通知发送我校研究生院将联合各招生学院,及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初步招生条件的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待复试结束后,对通过考核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三)复试与录取安排(1)复试考察内容:复试将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科研创新潜力、对所申请学科的认知深度、学科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背景、逻辑思维与心理素质。(2)复试组织方式:复试考核方式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可包含笔试、面试、科研能力测试等形式);各学院可根据申请人数与考生质量,分批次开展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通知考生。(3)时间节点要求:所有复试工作需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之前完成;各学院需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前,将《南京工业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电子版(需加密发送)与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四)待录取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五)拟录取名单公示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名单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将联合学校纪委对相关投诉与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六、其他补充说明(一)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审核或入学后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如成绩篡改、证书伪造等),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按规定作退学处理。(二)体检安排说明:推免生复试阶段不单独安排体检,体检工作将统一在 2026 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校医院组织开展,体检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三)考试与学历要求:(1)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规报考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2)考生在 2026 年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若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直博生专项参考:关于直博生的具体招收标准、培养方案等要求,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阅《南京工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及相关学院发布的推免生招生补充章程。(五)咨询与申诉渠道:(1)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在首页 “联系我们” 栏目中查询各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2)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194(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3)学校纪委申诉电话:025-58139069(受理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举报)。2025-10-14 1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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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实施办法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浙江大学启动推荐免试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工作。为确保 2026 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强化招生管理规范性,提升选拔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计划浙江大学各学院(系)及各学科专业的推免生招收人数,将依据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所明确的计划执行,最终实际招收人数以正式录取结果为准。二、申请条件申请浙江大学 2026 年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准则。3.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保持端正的学风,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4.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质及专业实践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6.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层面要求。7.申请人除按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必备材料:(1)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等)。(2)招生学院(系)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参与的科研项目报告,或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3)若申请人报考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包含对申请人学术能力、科研潜力的评价。已获得就读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需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唯一依据。三、招收办法浙江大学推免生招收工作按以下流程开展:1.学校层面: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编制并公布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整体招收办法;各学院(系)层面: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招生需求,制定具体的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系)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2.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目标学院(系)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并将纸质或电子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定平台 / 地址。3.材料审核与复试名单确定:(1)由各学院(系)或对应学科专业组建专门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2)专家小组结合本单位推免生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若申请人数充足且满足选拔需求,将实行差额复试,具体的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质量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公示。(4)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报考学院(系)通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4.复试组织与考核:(1)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开展,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学院(系)报学校批准后可调整形式。(2)复试内容与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可包含笔试(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查学术思维、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针对理工科或应用型学科)等环节。(3)复试过程中,将同步考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确保对申请人的全面评价。(4)复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系)妥善保存,以备核查。5.录取原则与标准:(1)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综合考虑推免生招生计划、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复试考核成绩等因素,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价后确定录取名单。(2)若申请人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一律不予录取。6.推免服务系统操作:(1)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进程安排,在招生学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2)在系统内完成报考志愿填报、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流程,未按规定完成操作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3)推免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显示的 “已录取” 状态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后续将与统考生一同发放)。7.体检要求:(1)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期间,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对研究生新生的体检要求。(2)需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邮寄至录取所在的学院(系)指定地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8.政治审查:(1)录取学院(系)将向拟录取推免生的就读本科院校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同时收集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材料(如思想鉴定表、奖惩情况说明等)。(2)通过材料审查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与道德品质,若政治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四、信息公开1.各学院(系)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设 “推免生招生” 专门栏目,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布本单位的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同时公布申诉电话与邮箱,保障申诉渠道畅通。2.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修改。3.若公示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如变动原因、变动人员信息等),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公示的,其录取结果一律视为无效。五、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招生哪个阶段(复试前、拟录取后、入学前或入学后),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2.拟录取后学业要求:浙江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若拟录取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政治审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任何形式处分(含警告及以上);(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总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成绩不及格的记录(补考或重修合格也不例外);(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或未达到 80 分及以上分数,具体以本科院校评分标准为准);(5)在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之前,无法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延迟毕业、结业等情况)。3.志愿确认要求:申请人在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与诚实守信原则;一旦自主选择并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不得提出放弃录取的申请,也不得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4.考试限制:已被浙江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含统考、联考等);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恢复其统考报考资格。5.住宿安排:(1)2026 级本科直博生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将根据浙江大学各校区的宿舍资源情况、科研平台分布、教学计划安排等因素统筹分配;(2)2026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第一学年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租用校外合规住宿资源进行安排,后续学年原则上需由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住宿补贴(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六、招生监督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对推免生招收过程中的复试组织、考核评分、拟录取决策等环节实施全面、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监督反馈渠道:(1)研究生招生处投诉电话:0571-87951349(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招生监督邮箱:zsjd@zju.edu.cn,邮件需注明 “推免生招生监督 + 申请人姓名 / 事项”。七、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楼 7 楼;联系电话:0571-87951349(主要咨询推免生招生政策、系统操作等问题);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邮件咨询请注明 “推免咨询 + 本科院校 + 姓名”);八、附则本办法由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根据上级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补充说明。若本办法的内容与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为准。2025-10-10 1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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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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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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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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