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拟录取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一、档案调转
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全日制考生将无法参与评奖、评优及评助等项目。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调个人档案。
考生需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 XX 学院 2025 年调档函》(详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
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名称、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
携带填好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档案密封后,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
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5 月 20 日前寄出(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并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后,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具体的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为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相关事宜
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转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1)陕西省内通过自建系统转入:根据所录取的专业,向转出党组织提供党支部全称(即原纸质版介绍信中的 “去向”),由转出党组织通过 “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 发起转入操作。
(2)省外通过跨省系统转入:需先向转出党组织确认是否已与陕西省开通跨省系统转接通道。若已开通,将学院党委全称和转入党支部全称提供给转出党组织,由其发起跨省系统转接。注意:转出党组织在系统操作时,务必选择对应的学院党委(例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并在可填写区域注明具体转入支部,不可直接选择学校党委。
各学院党委全称如下: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3)纸质版介绍信转入:对于省外未与陕西省联网,以及省内无自建系统(如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的情况,需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 需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
(4)“去向” 根据录取专业选择相应支部:
经济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涵盖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专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涵盖金融、税务专业)
统计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专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专业)
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审计专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专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全日制)专业)
管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
信息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电子信息专业)
法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法律(法学)专业)
文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专业)
公共管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学专业)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专业)
外国语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翻译专业)
数学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数学学院本科生第二支部委员会(数学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办理时间:组织关系办理的有效期通常为 3 个月,因此请在 7 月 1 日之后再联系转出党组织发起系统转出或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切勿提前操作)。9 月开学后,各学院党委将依据《关于做好 2025 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统一开展审核接收工作。
党员档案:党员档案若在人事档案中,待开学后一并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转交所属支部审核;若党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需贴好封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开学后交予所属党支部审核。
对于身份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2025 级研究生,可在开学后将积极分子期间的全部培养材料交至所属党支部,经审核无误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进行培养考察。
若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问题,可关注 “西财大先锋” 微信公众平台并直接留言咨询。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关于 2025 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
三、户口迁移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国家政策,采取自愿原则,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无需了解此事项。入校时将户口迁入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按分配方案指定的地址迁出,可迁回原籍,也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保留期满仍未迁出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保留期间若需使用户口相关材料,可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已将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中途若需迁回,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迁出户口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
省外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
省内录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个人《迁户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 2 张一寸照片。
户口迁移证需加盖齐全印章,包括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迁移证右下方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且印记清晰。
户口迁移证上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后的迁移证无效。若迁移证上的重要信息(姓名、曾用名、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血型、身高)不清晰,需在开具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区或县一级。信息不完整的,需由本人补充完整后才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的空白处须加盖空白章或机打 “*”。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类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有更改之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的印章,否则无效。(注:该迁移地址隶属于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
属于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将收取办理户口迁移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受理户口迁移事宜。
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已在教委注册,若在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上的姓名将与注册姓名不符,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如需更改姓名,可在大学毕业后进行。
户口集中办理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20 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底至 7 月初。我校计划于 5 月下旬组织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确认及修改工作,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
五、其他事项说明
考生若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复试或录取资格,或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先后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检,录检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学校将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联系方式:
029-81556499(研究生院招生科)
各学院联系方式: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调档函-经济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统计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商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管理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信息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文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法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公共管理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外国语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马克思主义学院.pdf】
附件【调档函-数学学院.pdf】
附件【关于2025级研究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支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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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旨在培育适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这类人才需兼具前沿学科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既拥有国际视野,又深刻理解中国国情与地方实际,同时具备开拓创新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认知,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准则;涵养企业家精神、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领导潜质,兼具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敬业态度;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社会适应能力。2. 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及工商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熟知企业运营管理的基本方法与工具,精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职能领域知识;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在跨文化场景中有效交流;掌握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形成全局视野与系统思维。3. 实践训练: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场景,能够开展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设计,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学位论文需扎根实际案例与管理实践,凸显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4. 基本能力:具备战略思维与全局把控能力,可在全球化背景下开展决策分析;拥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与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协作意识、高效沟通协调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与持续创新能力。二、研究方向1. 通用管理方向:涵盖组织与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聚焦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2. 投资、财务与税收筹划方向:围绕企业投资决策、财务管理、税收规划等核心议题,培养专业财务与税务管理人才。三、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具体实施路径如下:1. 多维培养结合:融合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大环节,助力研究生夯实行业领域基础理论、拓展专业知识广度,培育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塑造严谨的科学作风与优良的职业素养。2. 三级管理体制:构建学校、学院、导师三级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学校统筹规划研究生培养各项事务,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培养工作,导师则全程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及专业实践活动。3. 双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牵头的指导机制,强化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双导师”协同指导。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撰写学位论文与开展专业实践,还需组织指导团队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学术与实践支持。四、学制安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计算周期自入学起至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止)。其中,第一、二学年主要开展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活动,第三学年重点推进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1. 学分制管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研究生需修满不少于45学分方可毕业。2.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配:课程分为公共课与专业课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2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14学分;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计7学分。3.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以笔试为主,考查可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多样化形式。原则上,公共必修课以考试为主要考核方式,其他课程可根据教学需求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体育课通过户外拓展训练形式开展,完成训练后可获得1学分。4. 跨专业补修要求: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方式为跟随本科生听课,该课程所得学分不计入研究生必修总学分。课程设置详情参见附表。六、专业实践与创新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总计7学分,具体内容及学分分配如下:1. 学术报告(讲座)参与(1学分):研究生需在校内或校外参加至少5次学术报告或行业企业专家讲座,填写《研究生学术报告(讲座)登记考核卡》。鼓励研究生跨专业听取学术报告(讲座),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与材料备案。2. 专业实践(实习)(4学分):研究生需依据培养要求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模式,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或开展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调研实习,研究生需先制定包含实习项目、实习目标、实习方法及时间安排的实习计划,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实施。调研实习完成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实习报告及调研单位鉴定意见,由导师评定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合格者获得4学分,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3.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相关活动,具体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撰写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竞赛、发表案例研究类学术成果等。由导师组对活动成果进行成绩认定,合格者获得2学分。七、中期考核1. 考核时间与流程: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需参加中期考核,3年学制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4学期末前完成。考核实行“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审核”的工作流程。2. 考核内容: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及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从政治思想与道德素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维度进行综合考核。3. 组织实施:工商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考核工作。4. 考核结果与认定: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判定为“不合格”:(1)存在思想品德问题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2)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要求或未修满应修学分;(3)未经批准未参与中期考核。5. 申诉机制:研究生对中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工商管理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需组织核查与仲裁,并及时向申诉研究生反馈处理结果。八、学位论文1. 选题要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需为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论文,不侧重理论创新贡献,重点立足管理实践。需针对特定企业组织的真实管理问题或有价值的实践主题,运用恰当的理论框架与分析工具开展系统分析,进而提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或实践总结。选题需紧密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议学员以本人所在企业或产教融合合作企业(如实习实践基地)为分析对象,通过论文撰写梳理工作思路,提升对所在单位管理实践的总结、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传播优秀中国管理实践经验。2. 开题答辩:确定选题后,研究生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答辩工作需在第4学期末前2周完成。开题未通过者,由导师协调安排二次开题,最终完成时间不得晚于第4学期期末。开题通过后,论文研究方案需严格执行,若需重大调整,需重新开展开题工作。3. 预答辩: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撰写,为保障论文质量,需在第5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4. 查重要求: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在提交评审前需进行内容查重,具体标准参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查重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5. 评阅流程: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度。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不予送审;延期提交的论文不再单独安排评阅,按延期毕业处理。导师或研究生对评阅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6. 答辩安排: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需在第6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答辩。7. 论文分类:根据撰写格式与组织形式差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主要分为专题研究型与案例研究型两类。两类论文的基本构成要素、考核内容及评价重点,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执行。8. 伦理规范:学位论文内容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论文涉及企业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等内容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商业秘密。9.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需符合形式规范,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撰写,遵循国家及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的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则,字数不少于3万字。九、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依次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十、其它1. 本培养方案自2024年8月起正式实施,由研究生院与工商管理学院共同负责解释。2. 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内蒙古财经大学发布的最新规定,及时对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备注:1. 表中带※课程为限选课程,研究生需按要求选择修读。2. 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1门本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学分不计入必修总学分。3.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包含3学时集中授课与6学时劳动实践(每次1学时),实践内容包括企业参访、社会公益活动,或参与校院大型活动(如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等)。4.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涵盖调研实践、科研实践、创业实践等活动(如“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根据活动类型与成果档次,每次计6-17学时。2025-08-26 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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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调整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拟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进行调整。为方便考生备考,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见附件)。其余专业请暂时参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若拟调整情况与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等上级部门要求及我校最终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请广大考生关注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https://yjsy.jlau.edu.cn/1.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动物医学院3.工程技术学院4.经济管理学院5.菌物学院(更新)6.植物保护学院7.林学与草学学院8.农学院9.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10.信息技术学院(智慧农业研究院)11.园艺学院12.中药材学院13.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08-25 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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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2025年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一、申请条件1、全国高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3、积极取,成绩优秀,外语水平优良,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列,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二、申请和选拔程序1、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详见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2、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在系统中注册、缴费。3、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及时登陆系统填报志愿、确认相关信息。4、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办法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5、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6、10月中旬,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三、有关政策1、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即可与导师进行互选,确定导师。2、直博生入学后即进入博士生阶段培养,基本学制5年,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中直接申请推免为博士生。3、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4、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在读博期间可获得一次资助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一次资助赴海外联合培养(6—12个月)。四、特别说明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发放复试通知、组织参加复试、公布拟录取通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推免生要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网站后续公告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的相关信息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2、预报名考生经学校复试已接到预录取通知的,仍须根据我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及时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申请以及相关环节的确认。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情况表》1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5)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各种表彰奖励证书、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等);(6)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已接收到预录取通知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时间将复试材料送至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处。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在本科阶段违法违纪受到处分;(3)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5、上级部门有关2025年招生要求与规定如有变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五、联系方式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 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邮政编码:210094联系电话:025-84303162 2、各招生单位联系及咨询方式2025-07-31 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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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公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请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15:00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按以下要求办理复核手续。1.复核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由我校组织复核,每位考生申请复核科目不超过2门。2.复核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3.复核流程:下载《广东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于2月26日15:00前发送到研究生院邮箱yjschu@163.com,邮件主题写明“姓名+考生编号+申请成绩复核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不按要求发送的申请将不予受理。4.复核结果告知:复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告知,请考生及时留意邮箱通知。2025-09-02 1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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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MBA项目/MBA项目2025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查询通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球 MBA 项目及 MBA 项目研究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目前已正式对外发布。有意查询个人成绩的申请人,可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gatLogin),输入申请阶段注册的账号信息完成登录操作。成功登录后,点击 “综合考核” 板块,即可在该页面的下方区域查看个人综合考核成绩相关信息。对于已参与综合考核的部分申请人,若对自身综合考核成绩存在疑问,可依据规定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在核查确认申请人身份并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安排专人针对综合考核成绩的累计计算、登分情况以及笔试项目是否存在漏判问题展开复查,在此过程中,申请人无权查阅相关评卷材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成绩复核申请均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绝不接受现场咨询与业务办理。有关成绩复核的具体申请方式及结果答复途径如下:一、成绩复核所需申请材料需提交《2025 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成绩复查表》(该表格可在上述申请系统内直接下载)的 pdf 格式电子文档,文档需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字,并填写完整所有必填信息。电子文档的命名规则为:报考院系名称 + 申请人姓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包括通行证或居住证)正反两面的纸质复印件扫描件,且纸质复印件上必须有申请人本人的亲笔签名。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对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北京时间 2025 年 4 月 7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期间,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复核申请。在此时间段内,系统 “综合考核” 页面的下方会开放在线申请成绩复核的功能,考生需按照复核申请的具体要求,准确上传上述所需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超出规定的复核申请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复核申请功能,逾期提交的申请,本院系将不再予以受理。三、复核成绩结果查询与公示本院系仅会对申请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的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成绩复核工作。若经复核确认综合考核成绩无误,学院将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的 “综合考核” 页面发布复核结果,申请人需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MBA 教育中心2025 年 4 月 7 日2025-09-08 14: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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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师大考点考试通告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 12 月 21 日至 22 日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并严格遵守:一、考点入场指引准考证标注考试地点为第一教学大楼、商学院的考生,需从桂林路 100 号西部大门进入校园;考试地点为第三教学大楼、南大楼的考生,请从桂林路 81 号东部大门进入;考点周边无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校。因身份核验、物品存放及安检需耗费时间,建议考生至少提前 60 分钟抵达考点,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二、考前重要提示请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前提醒》及相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入场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建议多备几份),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核验。安全检查要求: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眼镜及具有摄像、扫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进入封闭管理区域,需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存放并领取号牌,考试结束后凭号牌取回;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考试用品,避免穿戴含金属装饰的衣物饰品,以便快速通过安检;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佩戴助听器、孕妇等)无法通过安检设备的考生,须提前提供医疗机构证明,由考点安排专人检查。必带考试用品:2B 铅笔、无封套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使用答题卡作答时,非选择题部分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除规定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点不负责保管个人物品,遗失责任自负。请遵守 "七不" 规范,共同维护校园及考场环境整洁。考试期间,考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在徐汇校区食堂就餐。午休时段,东部紫薇苑食堂、西部桃李居及香樟苑一楼食堂将作为休息区开放,并提供开水和姜茶。三、考场纪律规范考生须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干扰考场秩序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职,严禁危害他人安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考,手机等非考试用品需按规定存放,进入考点后不得在考场外逗留,主动配合身份核验及安检。仅限携带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用品或准考证注明的用具,严禁携带书刊、资料、通讯设备、存储类电子用品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入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置于桌面左上角备查。领到答题卡、试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遇试卷分发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试题内容疑问不得向监考员提出。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以省级规定为准),交卷后不得再次入场或在考试区域逗留交谈。须在答题卡、答题纸指定区域作答,禁止使用规定外的笔和纸,草稿纸或规定区域外的答案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时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交头接耳、旁窥抄袭、传递物品等行为,不得损毁或带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全国统考科目试卷和答题卡由监考员统一收取;自命题科目需自行将试卷、答题卡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确认后有序离场。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相关法律条款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器材或帮助的,按前款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按第一款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五、考场信息查询考生可登录以下系统查询具体考场信息:https://gr.shnu.edu.cn/zsgl/kdgl/sskccx.aspx2025-08-13 1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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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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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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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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