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接收专业

注:实际可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调剂资格条件
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初试单科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全国初试成绩 A 类地区基本分数线。
一般情况下,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需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调剂工作,依照《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若复试不合格,不得再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
考生须为非同等学力。
符合各学科专业具体的调剂细则(详见附件)。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为 4 月 8 日 0:00,关闭时间为 4 月 8 日 12:00。部分专业若需再次开展调剂,其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将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四、调剂操作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的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放期间,填报我校调剂专业并完成相关调剂流程。
调剂系统开通 12 小时后,学校将按照接收调剂考生的规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若不参加复试,可拒绝该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按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会通过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 “待录取” 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该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网上调剂系统拟录取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接受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考生应谨慎接受 “待录取” 通知,一旦在调剂系统中接受 “待录取”,我校将不再进行解锁操作。
五、调剂复试安排
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的考生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第一批次调剂复试安排如下:

调剂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其中非全日制教育中心的复试工作由商学院统一负责。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
调剂考生的复试流程及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详见《西安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5/2216.htm)
六、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在申请调剂前,需仔细研读学校及招生学院的调剂办法,明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差异,谨慎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耽误调剂时间。
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条件外,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要求,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我校不受理提前解锁申请。锁定时间结束后,若学校未给出明确受理意见,锁定将自动解除,考生可改报其他志愿。
考生应提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后续若因考生放弃复试出现名额空缺,将优先从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中增补。
本办法由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政策及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 360 号
邮编:710100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 3 月 31 日
附件【附件:西安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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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部分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公告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研究与决策,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现对我校部分专业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相关专业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该专业初试第四单元科目,原定为 “817 程序设计(java)”,现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085404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此专业初试第四单元科目同样有所调整,由之前的 “817 程序设计(java)” 变更为全国统一命题的 “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二、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专业060200 中国史(学术学位):该学术学位专业初试第三单元科目发生调整,不再采用原有的 “612 中国通史”,而是改为全国统一命题的 “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060300 世界史(学术学位):对于该学术学位专业,其初试第三单元科目也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 “611 世界通史” 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的 “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对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做出调整,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将以正式发布的《苏州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合理安排复习计划。特此公告。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 年 6 月 24 日2025-08-29 15: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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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湖南农业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实施章程制定并予以公布。一、接收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1.2026 年,湖南农业大学各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推免生整体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当年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2.学校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直博生的具体人数,需按该学科博士招生计划的 20% 以内进行调控。3.各学院具体接收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及备注信息如下:(1)001 农学院090100 作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硕 / 直博生)、02 作物遗传育种(学硕 / 直博生)、03 种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 直博生)、04 烟草学(学硕 / 直博生)、05 作物科学与智慧农业(学硕 / 直博生);090900 草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专硕)、02 种业(专硕)、03 草业(专硕)。(2)002 园艺学院090200 园艺学:研究方向含 01 果树学(学硕 / 直博生)、02 蔬菜学(学硕 / 直博生)、03 茶学(学硕 / 直博生)、04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学硕 / 直博生)、05 观赏园艺(学硕 / 直博生);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4 果树学(专硕)、05 蔬菜学(专硕)、06 茶学(专硕)、07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专硕)、08 观赏园艺(专硕)。(3)003 植物保护学院090400 植物保护: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病理学(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硕 / 直博生)、03 农药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信息学(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3 植物保护(专硕)。(4)004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090500 畜牧学:研究方向含 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硕 / 直博生)、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硕 / 直博生)、03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3 畜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5)005 动物医学院090600 兽医学:研究方向含 01 基础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2 临床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3 预防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4 中兽药学(学硕 / 直博生);095200 兽医:研究方向含 01 兽用中药与植物提取物产品创制(专硕)、02 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专硕)、03 动物疾病诊疗(专硕)、04 动物源食品安全(专硕)。(6)006 水产学院090800 水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4 渔业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7)007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071000 生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学(学硕 / 直博生)、02 微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3 遗传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8)008 资源学院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土壤学(学硕 / 直博生)、02 植物营养学(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环境保护(学硕 / 直博生)、04 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资源利用(专硕)。(9)009 环境与生态学院071300 生态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科学(学硕)、02 环境工程(学硕);085700 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工程(专硕)、02 安全工程(专硕);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环境生态(专硕)。(10)0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6003 食品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方向为 0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硕);095500 食品与营养: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1)011 机电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智能装备(学硕 / 直博生);085500 机械:研究方向含 01 机械工程(专硕)、02 农机装备工程(专硕)、03 车辆工程(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专硕)。(12)012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技术(专硕);025200 应用统计:研究方向含 01 大数据分析(专硕)、02 生物统计(专硕)、03 农业经济统计(专硕)。(13)01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070300 化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14)014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5 农业水土工程(学硕 / 直博生);085900 土木水利: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水土工程(专硕)。(15)015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083300 城乡规划学:研究方向含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学硕)、02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学硕)、03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学硕);086200 风景园林:研究方向含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硕)、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专硕)、03 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专硕)、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专硕)。(16)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向含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硕)、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硕)、03 思想政治教育(学硕)。(17)017 经济学院025100 金融: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8 农村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20200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含 01 产业经济学(学硕)、02 金融学(学硕)、03 数量经济学(学硕);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金融服务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3 产业经济与组织(学硕 / 直博生)、04 食品经济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18)018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095137 农业管理: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0400 公共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行政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公共政策(学硕 / 直博生)、03 社会保障(学硕 / 直博生)、04 应急管理(学硕 / 直博生)、05 城乡公共治理(学硕 / 直博生)、06 土地资源管理(学硕 / 直博生)。(19)019 商学院120200 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智能财务与会计(学硕)、02 企业管理(学硕)、03 数字营销与贸易(学硕)、04 生态经济管理(学硕)、05 创新创业管理(学硕);025400 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5300 会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20)020 教育学院040100 教育学: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学原理(学硕)、02 高等教育学(学硕)、04 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05 心理健康教育(学硕);045100 教育: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管理(专硕)、02 心理健康教育(专硕)、03 职业技术教育(专硕)。(21)021 人文与外语学院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含 0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硕)、02 翻译学(学硕)、03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学硕);055100 翻译:研究方向为 01 英语笔译(专硕)。(22)022 体育学院045200 体育: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二、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正常学习生活要求;2.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5.推免生所申请的学科领域,原则上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近或高度相关,不得跨度过大;6.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之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6 条通用条件外,还需额外符合以下专项要求:(1)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能力;(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内涵相近的范畴。三、申请流程1.注册阶段(1)自 9 月 18 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2)注册后需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学历、成绩等),并上传符合系统要求的个人免冠证件照片。2.网上报名阶段(1)从 9 月 22 日开始,考生可通过已注册的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湖南农业大学及目标学院、专业,填报报考志愿;(2)志愿填报需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可关注系统内志愿审核进度。3.材料提交阶段(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所申请学科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在同一页面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②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不可用学院公章替代);③《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填写完整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④若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或有其他具备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需提交相应复印件(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需含版权页及相关章节);⑤本科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如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并获得奖项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无四六级成绩者需提供其他等效外语能力证明)。4.资格审查与复试名单确定(1)各学院将按照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3)申请人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主动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复试具体安排;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开展资格复审,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①获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规受到所在学校处分的;②入学前未按规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③申请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的;⑤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录取的重大事项的。四、复试安排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牵头组织,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学科领域内的专职导师(其中至少 1 名具有高级职称);2.复试形式: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外语水平;3.考核内容与评分:(1)复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由三部分构成:①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60 分及以上为合格;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 50 分,考察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③业务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 150 分,考察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及逻辑思维,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2)复试成绩需达到 180 分及以上,方可视为复试合格;(3)除定量评分外,还需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 两类,不合格者直接淘汰;4.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现场考核记录、评分表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五、体检要求1.体检时间:考生需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通过研招网或短信告知;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3.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录取规则与相关说明1.录取规则(1)各学院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道德素质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②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合格线的;③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的;④报考资格不符合本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的;⑤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的。2.学习方式: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3.学制设置(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3)直博生:学制 5 年;(4)上述学制最终以学校 2026 年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若培养方案调整,学制将同步更新。4.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5.其他注意事项(1)若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发生调整,复试的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将相应调整,调整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 48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已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申请需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生效,保留期满后需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 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需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按照学制期限收取;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科类别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经济学类(学科代码 02):14000 元 / 生・学年;(2)教育类(学科代码 04):10000 元 / 生・学年;(3)文学类(学科代码 05):13000 元 / 生・学年;(4)工学类(学科代码 08):12000 元 / 生・学年;(5)农学类(学科代码 09):10000 元 / 生・学年;(6)管理学类(学科代码 12):14000 元 / 生・学年。(二)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注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1.设立多种类型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用于表彰学业优秀、科研突出的研究生;2.设立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3.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研究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三)推免生专项激励政策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对录取的推免生额外提供以下激励:1.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 A 类学业奖学金;2.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交流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各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等活动;3.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时,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4.“三助一辅” 岗位招聘时,优先向推免生开放;5.推免生参加学校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在入学报到后,可凭有效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申请报销;6.推免生入校后选择研究生导师时,可优先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导师;7.若推免生有意愿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其志愿。2025-10-30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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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为规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工作流程,充分激励本科学生在学业深耕、创新实践及综合素质发展方面的积极性,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工作原则推荐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项核心原则,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院全面推行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制度,同步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及信息公开机制。推免工作的政策要求、实施步骤及最终结果均全程公开,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杜绝任何暗箱操作。2.择优选拔、科学推荐原则学院构建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科学推荐” 的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选拔过程中,既突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也注重其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同时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知识储备及能力倾向的深度考核,确保选拔出的推免生具备较高综合素质。3.学生自主选择原则充分尊重并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推免志愿的权利,不将 “报考本校” 作为遴选推免生的前置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升学选择空间。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设立两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如下:1.公共管理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学院组建由院长、主管院领导牵头,教师代表(含班导师)、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该小组作为推免工作的核心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整体组织、流程实施及统筹协调,确保各环节按计划推进。2.公共管理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学院另行成立推免专家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均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在相关学科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评审经验。该小组的核心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与专业性鉴定,并结合学生综合表现给出评价意见,为推免遴选提供专业支撑。三、推免对象和推免名额1.推免对象范围学院 2026 年推免生的选拔对象,需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辅修学位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推免名额分配学校层面的推免计划,依据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及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比例进行统筹分配;学院在学校分配名额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分配名额 20% 的比例推荐候补人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名额空缺情况;具体到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名额:共计 8 名,其中行政管理专业 5 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3 名;同时,两个专业各额外设置 1 名候补人选。3.回避与报备要求学院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等),若其直系亲属或存在利益关联人员(如曾为该生提供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需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不得参与该生的评审环节;若上述人员存在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的情况,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关系,接受全院监督;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与学院推免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联关系,也需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确保推免工作无利益冲突。四、推免条件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与学业条件,具体要求如下:1.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2)身体健康:达到国家统一制定的体质测试标准,且学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体育测试结果合格(无缓考、缺考或不合格记录)。(3)综合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对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且展现出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与创新精神。2.学业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在在校期间满足以下学业要求:(1)学习态度: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高质量完成大学前六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任务,考核成绩优异;(2)成绩排名:大学前六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含 3.0),且专业学习排名需进入本专业前 20%(以学院教务部门统计的排名为准);(3)课程情况:大学期间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含补考、重修后及格的情况);(4)英语水平: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含 425 分)。五、申请推免生评分细则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采用 “综合评定排名” 方式选拔,评定指标包含 “学习成绩” 与 “特殊学术专长” 两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学习成绩满分 90 分,特殊学术专长满分 10 分),最终依据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名单与候补名单。1.学习成绩(满分 90 分)学习成绩的评分依据为学生大学前六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具体规则如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第 1 名的学生,该指标得分为 90 分;其他学生的该指标最终得分 =(本人平均学分绩点 ÷ 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 1 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90。2.特殊学术专长(满分 10 分)特殊学术专长的评分同样按百分制折算,先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计算原始分值,再按排名进行折算,具体规则如下:按本细则规定计算出的特殊学术专长原始总分值排名第 1 名的学生,该指标得分为 10 分;其他学生的该指标最终得分 =(本人按文件规定计算的原始分值 ÷ 原始总分值第 1 名学生的原始分值)×10。特殊学术专长的原始分值计算包含以下两类内容:(1)学术论文发表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与本学科(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的科研论文,具体计分标准为:独立作者发表计 10 分;合著形式下的第一作者发表计 7 分。(2)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参与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4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认定的竞赛目录”(详见附表一)范围内的竞赛(需为全国赛级别),且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获奖级别不得低于国内赛事对应要求),同时学生在竞赛中的排名为前 5 名(分别对应排名 I 至 V 名),方可参与计分。具体计分标准根据竞赛排名与获奖等级确定:获一等奖时:排名 I 名计 10 分、排名 II 名计 8 分、排名 III 名计 6 分、排名 IV 名计 5 分、排名 V 名计 4 分;获二等奖时:排名 I 名计 8 分、排名 II 名计 6 分、排名 III 名计 4 分、排名 IV 名计 3 分、排名 V 名计 2 分;获三等奖时:排名 I 名计 6 分、排名 II 名计 4 分、排名 III 名计 3 分、排名 IV 名计 2 分、排名 V 名计 1 分。2025-09-28 14: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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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6年旅游管理硕士(MTA)招生信息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同时由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与重庆市联合共建,是国家重点综合类大学,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亦是 “211 工程” 和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高校。该校主校区坐落于重庆市北碚区,地处缙云山脚下、嘉陵江岸边,校园占地面积超 8200 亩,绿地覆盖率达 40%,不仅是享誉全国的花园式院校,还荣获教育部表彰的 “文明校园” 称号。长期以来,学校始终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为使命,深耕教育领域,重视农业科研,积累了深厚的人文底蕴。吴宓、侯光炯等众多知名学者曾在此执教,默默耕耘育人;袁隆平、向仲怀、吴明珠等杰出校友为代表的数十万毕业生,从这里走向全国各地,成为推动民族复兴的中坚力量。一代又一代西南大学人凭借坚毅不拔、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铸就了 “特立西南、学行天下” 的大学精神,不断丰富 “含弘光大,继往开来” 的校训内涵。学校学科设置全面,综合性强且特色突出,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3 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学、生物学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现有 3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 种专业博士学位类别,5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 种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以及 3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一、项目概述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旅游管理学科始建于 1993 年,2000 年成功获得旅游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此基础上,于 2010 年成为全国首批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点之一。为进一步推进 MTA 教育项目的发展,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于 2011 年专门成立了 MTA 教育中心。近年来,MTA 教育中心充分借助学院经济学与管理学两大核心学科平台的优势,整合优质教学与科研资源,优化 MTA 教育的师资配置和课程体系,为项目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不仅聘请校内具有高级职称、长期参与行业兼职或从事旅游规划、项目设计、咨询培训服务的教师,还邀请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旅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具备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中心立足重庆及西部地区旅游行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区域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与学院的学科支撑条件,持续完善培养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与专业综合实习考察,积极引导 MTA 研究生参与培养团队教师的课题研究。同时,密切关注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等国家战略,聚焦区域旅游规划与开发、景区智慧文旅、可持续旅游与乡村振兴三大核心方向,将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运营等前沿内容深度融入教学。目前,中心拥有重庆长江黄金邮轮、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4 大实践教学基地,助力学生将数字文旅理论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新趋势,解决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通过针对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培养,学生将具备国际化视野与战略思维,掌握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文旅产品创新设计等核心技能。近年来,已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西部地区的高等院校、政府机关及旅游企业事业单位,培养了一批具备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旅游职业素养,同时拥有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二、项目核心优势1. 学科与师资实力雄厚,打造 “双师融合” 教学模式教学师资团队实力强劲,由 4 位教授、4 位副教授领衔的 11 人校内专职教师团队,在旅游管理领域深耕多年,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还拥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同时,吸纳 3 位具备一线实战经验的行业精英加入兼职师资队伍,涵盖旅游企业高管、文旅项目操盘手等,构建起 “理论导师 + 实践导师” 深度协作的教学体系,确保课堂知识与行业动态紧密结合,实现理论高度与实践应用的无缝衔接。2. 培养方向紧跟前沿,精准契合数智文旅发展趋势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方向,聚焦三大核心培养领域:一是区域旅游规划与开发,重点围绕空间规划与资源整合展开;二是景区智慧文旅,深耕数字化运营与智能服务;三是可持续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生态保护与文旅赋能。课程体系中深度植入大数据分析、智慧景区运营、数字文旅产品设计等前沿内容,打破传统旅游管理教学的局限,让学员同步掌握驱动行业变革的核心技术与理念,在数智化发展浪潮中占据优势。3. 强化实践应用能力,构建 “学用结合” 实战平台以 “理论落地应用” 为导向,打造四大高标准实践教学基地,包括重庆长江黄金邮轮(沉浸式体验旅游交通与服务创新)、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探索生态旅游与智慧管理的融合)等,覆盖邮轮旅游、自然景区、文旅综合体等多种场景。通过实地调研、项目实操、案例复盘等多种形式,引导学员将数字文旅理论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实现 “课堂学习方法,基地锤炼实战” 的培养闭环。4. 核心能力精准培养,助力职业快速提升面向旅游企业管理者、景区核心从业者及旅游跨界运营人士,以 “数智赋能,文旅领航” 为核心培养目标,定向培养三大核心能力:(1)国际化视野与战略思维,帮助学员洞察全球文旅产业发展格局;(2)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操盘能力,掌握从技术应用到模式创新的全流程方法;(3)文旅产品创新设计能力,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体验产品。通过系统化的培养,助力学员突破职业发展瓶颈,从行业参与者成长为驱动文旅产业变革的先锋力量。三、招生计划安排(1)专业代码:125400(2)专业名称:旅游管理(MTA)(3)预计招生人数:10 人(非全日制)(4)初试考试科目: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204 英语(二)四、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4.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1)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5.境外获得学历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五、报名确认及考试录取流程报名过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及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报考西南大学 MTA(旅游管理 [125400])专业学位的考生,可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1. 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4)注意事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阅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补报,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2. 网上确认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初试环节考生需在考前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考试科目: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204 英语(二)(满分 100 分),均为笔试形式。4. 复试环节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至 4 月,学校将根据国家分数线及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以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通知为准。(1)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综合素质能力,满分 100 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科目:① 管理学原理参考书目:《管理学》(第二版),《管理学》编写组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5 年,ISBN:9787040635881② 市场营销学参考书目:《市场营销学》(第八版),吴健安、聂元昆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 年,ISBN:97870406277185. 录取规则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六、学习相关安排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2.学制规定:基本学制为 3 年(注册在校最长年限不超过 5 年)3.学费标准:12.6 万元(分 3 学年缴纳,每学年缴纳 4.2 万元)4.学习地点: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碚校区)5.学习形式:周末集中学习(每月 3-4 次,每次为周六 + 周日 2 天)七、毕业与授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相关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八、其他重要说明1.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个环节,学校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2.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官网相关公告,有关事项可参考《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阅报考须知。3.本招生信息由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专硕教育中心负责解释,若内容与教育部或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招生政策为准。招生信息内容后续若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2025-11-03 0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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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读研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 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确保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讨商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一、推免工作组织架构1.学院组建推免工作小组(详见附件 1),严格执行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机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审核候选人资格与条件、确定并公示拟推荐名单,同时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及各程序。2.学院设立专家审核小组(详见附件 1),该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其具体内容开展审核与鉴定工作。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议,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名单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4.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详见附件 1),专门受理学生针对推免工作提出的申诉需求。二、推免研究生基本资格要求1.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曾参与过往届推免流程。2.具备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3.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4.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5.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具体条件,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23〕23 号)附件中的规定执行。三、经济管理学院推免具体办法(一)学生申请流程学生需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主动申请的学生无法获得推免资格。若学生申请认定学术专长,还需取得我校 2 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推免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的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2、附件 3。(二)推荐专业规则所有学生均按照当前在读专业参与推免推荐,研究生阶段的录取专业由接收院校最终确定。(三)推免类别划分1.推免攻读研究生的类别包含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 + 管理” 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以及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等。2.院会对各类别推免名额进行统筹协调,学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对应类别;在上报学校教务处公示时,每名学生仅能确定一种推免类别,不可多选。(四)名额分配方式推免名额的分配严格依照学校发布的名额分配方法执行。(五)排名计算规则综合成绩核算方式推免排名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同时重视对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考量,最终依据综合成绩确定具备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比 85%(折合满分 85 分),综合素质成绩占比 15%(折合满分 15 分);前三年课程范围限定为截至 2025 年夏季短学期已完成的课程。(1)“前三年必修课” 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明确界定;必修课包含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当前专业前修读的课程,按原专业课程属性进行认定;体育课成绩仅核算大学体育(I)至大学体育(IV)课程成绩。(2)综合素质成绩涵盖学生的德育获奖、体育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志愿服务参与情况、国际胜任力表现、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等内容,具体赋分标准可参考附件 4。(3)德育获奖项目中,若推荐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需提供该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其他学院推荐的德育获奖,不纳入计分范围。北京市重大活动保障经历,仅认可保障 “建党 100 周年”、冬奥会等同等级别活动的相关经历;个人参与赛事的加分与团队队长加分标准一致,C 类赛事得分按 0.5 系数折算,D 类赛事得分按 0.1 系数折算。(4)竞赛项目范围以学校双创学院发布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2024-2025 学年)》(具体链接:https://www.cup.edu.cn/ciee/xzzq/zcfgg/481b2a8b8e214f22bd087bf86b9f589f.blk.htm)为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方式“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 的计算细则如下: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学生所属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核算;②将学生前三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累加,转专业学生在原学习专业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同样计入总分;③依据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的累加结果进行排名。推免资格综合成绩排名方式按照上述规则核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更高的学生排名更靠前。若综合排名成绩相同,必修课优良率更高的学生排名靠前;若必修课优良率仍相同,则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更高者排名在前;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一致,相关学生可同时提出申请,最终排名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成绩确定。(六)公示实施办法校内公示的人员范围包含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和各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公示信息需涵盖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内容。(七)递补操作办法在公示期间,若拟推荐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详见附件 5)或被取消推免资格(详见附件 6),推免名单将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优先级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八)推免资格取消情形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及时通知接收院校:2.无法按期完成本科毕业,或不能正常获得学士学位的;3.因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的;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出现其他不符合推免推荐条件情形的。四、推免工作时间安排1.截至 9 月 1 日 14:00,所有计划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参加综合评价与学术专长考核的申请,并同步递交相关申请材料。2.9 月 2 日至 9 月 7 日期间,学院需完成对所有符合推免条件且已提交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学术专长审核,以及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的核算工作;在此阶段,学生需提交《推免申请表》与《专家推荐书》,并按要求参加专项面试。3.学院会在考核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公布学生的考核成绩、总成绩及总成绩排名;拟推荐名单的具体公示时间将另行通知,查询网址为:https://www.cup.edu.cn/sba/index.htm。五、考生申诉受理及监督举报方式学生若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交申诉申请。学院申诉受理电话:010-89733072学院申诉受理邮箱:jgxy@cup.edu.cn六、其他说明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在本细则中明确的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附件 2: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3: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件 5:自愿放弃申请声明附件 6:取消申请资格的说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8 月 23 日2025-09-01 14: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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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吉林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校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 1946 年,1960 年跻身国家重点大学行列,1984 年成为全国首批 22 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是国家 “211 工程”“985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也是首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学科覆盖广泛且实力雄厚,下设 48 个教学单位,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3 大学科门类;拥有 121 个本科招生专业、4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 个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以及 4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 ESI 学科排名中,19 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前 1%,其中 5 个学科跻身全球前 1‰,1 个学科迈入全球前 1‱。依托 “学士-硕士-博士” 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吉林大学汇聚了雄厚的师资力量,配备了优越的办学条件,现诚挚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安排总体计划: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8000 人,涵盖统考生、推免生、医学 5+3 一体化学生、强基计划转段生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9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100 人。分学院计划:各学院(所、中心)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发展需求研究确定,详细信息可查阅《吉林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标注的招生人数包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 5+3 一体化转入人数、强基计划转段人数等)。需注意的是,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为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及学校发展需要,对各学院(所、中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计划:我校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招收 “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仅在理工农医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7][08][09][10],临床医学专业(1051)除外)相关专业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附件 3(原文附件内容已整合至相关条款)。二、学习与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招生考试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根据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两类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二)就业方式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调整规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可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被录取后,不得在两类之间调整;定向就业审核: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若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三、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具体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准;学习年限按我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培养质量与学生学习进度相适配。四、招生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三种: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单独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方式报考。五、报考条件(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 1 天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标注的指定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4(1)或(2)或(4)条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4(1)或(2)或(4)条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符合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六、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强军计划” 考生:须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发布的报名公告为准。(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定报名平台,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报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 2025 年 10 月 25 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接收渠道。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项要求该计划仅在理工农医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7][08][09][10],临床医学专业(1051)除外)相关专业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招生遵循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原则;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当年政策为准。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不限地区与民族,毕业生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建设,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划招收 2 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注:报考我校该计划的考生,仅能报考《吉林大学 2026 年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指定专业;该计划生源充足时,不接收符合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调入。“强军计划”:报考我校 “强军计划” 的考生,仅能选报《“强军计划” 研究生报考学科目录》内指定的学科(专业)。非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 “报考类别” 项必须选择 “定向”。免初试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责任提醒: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诚信承诺: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与要求。(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因网报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三)补充说明我校预计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左右,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各学院(中心、所)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医学 5+3 一体化学生及强基转段生等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结合公示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七、入学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一)初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二)复试复试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复试;具体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及初复试成绩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行确定并公布。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按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资格审核: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及专项计划报考、照顾(加分)政策享受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八、体检安排考生体检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实施。各学院(所、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体检要求。九、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规定权重综合加权计算得出,学校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档案与合同要求: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要求调转人事档案,档案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个人纠纷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十、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事项(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三)学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方式提出,逾期不受理。(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10-22 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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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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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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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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