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一)发放时间:经公示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预计将在6月底至7月初正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及时准确做好录取通知书工作,2025年5月26日至6月6日,拟录取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实确认,也可修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手机号码。
(网址:http://lnpu.yzsystem.cn)
考生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详尽准确有效,以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准确送达考生本人;未确认的考生将以研考报名时所留信息寄发,有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二、档案调取
(一)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调档函(纸质版)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
注意*档案寄送地址及相关要求均以调档函通知为准。
(二)被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无需提交人事档案,定向考生也不具备享受学校发放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资格。
三、体检事宜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我校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以研工部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24-56863571;
(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官方发布为准,敬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研招办联系电话:024-56860939
电子邮箱:yjszsb@ln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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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研考国家线来了!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微信公众号:chsiyz2025-07-31 13: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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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复试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五)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确保生源质量。第二章 复试组织管理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审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第四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建议反馈,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督办处理等。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做好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第六条 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巡视检查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代表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第七条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复试小组应召集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评价意见及评分标准。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第三章 复试工作准备第八条 制定、公布复试办法。学院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及要求、复试成绩计算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各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小组专家名单不公布。第九条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位研究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我校资深在职研究生导师担任。在复试前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复试流程、复试规范、复试纪律等培训,要求复试工作人员清楚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参加复试工作。第十条 命制复试考核试题。学院应制定复试考核命题管理办法,提倡建立复试考核试卷和问题题库。复试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第十一条 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本单位和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并严格按照考生所报学科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第十二条 确认考生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第十三条 学院应事先将本单位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学校组织复试巡视检查。第四章 硕士生复试第十四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十五条 复试形式1.专业测试学院组织专业课测试,建议以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特点,自定其它考核形式。专业测试保密、监考等各项要求同全国研究生初试,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须及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综合面试(1)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并妥善保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表任何人不得改动;(4)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平行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相对一致。第十六条 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一般包括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成绩比例及组成,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由招生学院自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向考生公布。3.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五章 拟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已公示复试办法中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学校当年拟录取名单。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依程序再次复试。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一)硕士复试成绩不合格;(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四)体检不合格;(五)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不诚信、弄虚作假。第六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院要提前在研招网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应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二十五条 学院要分别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等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第二十七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七章 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集体决策机制。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第三十条 巡查和监察制度。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申诉反馈机制。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院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理解与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考生对招生学院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第三十二条 考生在报考、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项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意见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18 16: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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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修订沈阳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为利于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 号)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深化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改革,使初试更加侧重考察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学科基本素养。一、审核原则有利于选拔人才,有利于吸引生源,有利于考生复习,有利于考试公平。招生单位自命题的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凝练内容。二、审核内容1.根据上一年度学院学科招生目录,拟编制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请学院校准。如有修改意见,请标注。研究处将汇总各学院修订意见后,统一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26 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设置情况以教育部文件及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结果为准。2.同一一级学科下设的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群)设置相同考试科目。3.专业学位同一领域中,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的,设置仅限全日制招生、仅限非全日制招生的两个不同招生方向。三、材料提交及说明1.《2026 年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一览表》需经学科、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并签字,于 7 月 31 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2.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需经学科、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于 8月 25 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招生科,考试科目与 2025 年不变且考试大纲不变的不用重复提交。2025-08-22 13: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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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招收条件(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或者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招收类型及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接收推免生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申请。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参看《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招收与考核程序(一)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二)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复试。(三)复试1.对于符合条件,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2.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3.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录取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考生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取消待录取通知。2.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四、学费与奖助学金1.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应用统计、会计专业硕士学费1万元/人·年)。2.长春工业大学其他奖助政策(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及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4)“三助一辅”岗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5)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五、其他事项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cut.edu.cn/六、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431-85716566、82275960、85716157传真:0431—85716566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邮编:130012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QQ群:717906880七、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学院联系方式机电工程学院 高老师0431-857164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朱老师1384464566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崔老师0431-8571644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0431-85968054 化学工程学院 金老师0431-85716466数学与统计学院 关老师0431-85717338 王老师13029116932 夏老师13578709686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0431-85716473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15584421099经济管理学院 杜老师13364310641 公共管理学院 杨老师0431-85176941新闻与传播学院 管老师18684318369外国语学院 樊老师18844596464艺术设计学院 王老师0431-85172955材料科学高等研究院 吕老师18744003140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2025-08-25 17: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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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招生实施办法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办发〔2024〕27 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华中师范大学办学实际,保障该校 2026 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落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目标任务以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体系为核心,强化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培养力度,秉持教育家精神培育理念,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助力教育公平推进与教育质量提升。二、招生专业专业领域代码 045102,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思政):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单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3,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语文):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招生单位为文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4,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数学):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招生单位为数学与统计学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5,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物理):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物理学,招生单位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6,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化学):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化学,招生单位为化学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7,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生物):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招生单位为生命科学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8,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英语):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英语,招生单位为外国语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09,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历史):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历史学,招生单位为历史文化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0,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地理):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地理科学,招生单位为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1,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音乐):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音乐学,招生单位为音乐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2,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体育):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招生单位为体育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3,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美术):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美术学,招生单位为美术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4,专业名称为现代教育技术: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教育技术学,招生单位为人工智能教育学部;专业领域代码 045116,专业名称为心理健康教育: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心理学,招生单位为心理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8,专业名称为学前教育: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招生单位为教育学院;专业领域代码 045119,专业名称为特殊教育: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招生单位为教育学院。三、报考条件考生需根据报考类型(全日制 / 非全日制)满足对应条件,具体要求如下:1.全日制教育硕士(1)已明确获得华中师范大学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类型为 “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2)符合《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1)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基本条件;(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且经任教学校考核评定为合格;(3)工作年限处于《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已解约或存在违约情况的考生不得报考;(4)本科毕业专业需满足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专业的相关要求。满足上述所有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申请免试攻读该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报名流程考生在开展报名前,需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该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满足后再进行后续操作,具体流程如下:1.网上报名(1)依据教育部要求,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填报、录取流程及备案公开等工作,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的操作均无效;(2)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10 月 9 日,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3)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可多报;(4)报考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申请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考生,定向单位填写生源省教育厅;申请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考生,定向单位填写当前工作单位;(5)网上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提交材料仅申请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考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核对内容无误后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合格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 3000 字左右的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内容包括任教工作心得(新入职教师可侧重教学工作计划)、攻读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及计划;(3)提交大学学习阶段、工作阶段获得的代表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4)报考专业需符合招生简章对本科专业的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需确保跨考专业与当前任教课程一致,且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5)所有材料需在 2025 年 10 月 9 日前寄送至或直接送达申请学院(学部),材料不予返还;(6)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寄送材料的考生,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7)邮寄地址分两个校区:①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XXX 学院;②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82 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XXX 学院;收件人均为 “研究生秘书老师”,邮政编码 430079,信封需注明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材料”。五、复试及录取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单位会对考生的报考材料、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收到报考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1.复试安排(1)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详情,可查阅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复试以材料审核为主,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开展面试,由对应学院(学部)自主决定并通知考生。2.拟录取流程(1)2025 年 10 月 20 日前,各学院(学部)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通知,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3.名单公示拟录取工作完成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4.正式录取学校按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安排报送拟录取数据,经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确定为该校正式录取考生。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1.课程学习安排(1)全日制教育硕士:录取后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按培养方案参与线下课程;(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录取后计划于 2026 年暑期(7 月中旬 —8 月中旬)集中授课,集中授课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不脱产远程学习。2.学位授予要求(1)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课程考核合格;(2)按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在学院(学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与答辩;(3)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考核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的考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七、学费及学制1.全日制教育硕士(1)计费单位:元 / 生;(2)学费标准:暂未明确,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为准;(3)学制:2 年;(4)学习方式:全日制。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1)计费单位:元 / 生;(2)学费标准:20000 元 / 生,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为准;(3)学制:3 年;(4)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八、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1488、027-67867707;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可登录网址http://gs.ccnu.edu.cn/yxyjsms.htm查询。2025-09-26 14: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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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 2024 年度商科教育领域斩获多项殊荣在竞争激烈的商科教育领域,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 2024 年成绩斐然,接连荣获多个重要奖项,展现出强大的实力与影响力。2024 年 11 月 29 日,由 MBAChina 与《经理人》杂志携手举办的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发展论坛暨教育盛典” 于北京盛大召开。这一盛会汇聚了国内众多商学院精英,是商科教育领域的年度焦点活动。活动现场,备受瞩目的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 MBA 项目 TOP100”“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特色 MBA 项目奖” 等权威榜单重磅揭晓。这些榜单在国内 MBA 教育界颇具权威性,长期以来,它们不仅是各商学院教学成果的展示平台,更推动着全国商科教育在教学模式创新、国际化进程推进、适应数字化时代需求等方面不断探索前行,在社会各界树立起极高的公信力。“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 MBA 项目 TOP100” 榜单的评选秉持严格的原则,从教学质量把控、课程创新力度、师资团队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学生学习反馈、国际化办学程度、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以及学院社会影响力等多维度出发,对全国范围内数百个 MBA 项目展开全面评估。整个评选过程涵盖数据收集、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力求精准筛选出在管理教育方面表现卓越、能为社会输送具备全球视野与卓越领导力管理人才的优质项目。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此次评选中脱颖而出,一举荣获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 MBA 项目 TOP100” 以及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社会责任公益品牌奖” 两项大奖。学院院长李军教授凭借在学院管理、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突出贡献,荣膺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杰出院长奖”。而 MBA 教育中心主任蒋才芳教授,因其在项目运营管理、提升教育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卓越表现,斩获 “2024 年度中国商学院卓越运营奖”。在师资层面,学院汇聚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为高质量教学奠定坚实基础。课程设置上,商学院注重与时俱进,不仅涵盖经典商科课程,还融入诸多贴合当下市场需求的前沿课程,如数字化商业管理、可持续发展战略等,促进不同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凭借出色的教学成果与积极的社会公益实践,学院在国内商科教育领域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不断攀升。此外,在第十二届腾讯网教育・商学院暨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论坛上,湖南师范大学 MBA 项目同样大放异彩。该论坛组委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标准,针对全国顶尖 MBA 项目开展深入调研与综合评估。通过严谨的数据挖掘、院校自主申报以及大规模问卷调查,从师资力量、教育理念创新、课程体系建设、跨学科融合成效、品牌影响力等多个角度进行考量。最终,湖南师范大学 MBA 项目凭借其优质的教学质量、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及丰硕的教育成果,荣获 “2024 年度品牌实力突出 MBA 项目” 称号,进一步彰显了其在国内商科教育领域的雄厚实力与广泛认可度。这一系列奖项的获得,是对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过往努力的高度肯定,也为学院未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相信在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持创新、进取的精神,在商科教育领域深耕细作,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商业人才,创造更为辉煌的成就。2025-08-20 1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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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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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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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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