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处、校医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调整方案,以及落实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性
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做好场地安排、考场布置、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做好场地安排、模拟预演及备用网络准备。
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招生学院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的鉴定材料。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单位,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原则上一致。各专业复试方式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明确,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
2.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测试形式一般为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综合面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口试、听力。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时长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10分钟。
(4)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审计硕士(1257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专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上交《山东工商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根据其复试期间表现,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由招生学院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进行相关复试安排。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研招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复试费用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文件要求,复试费用按照180元/人收取,支付方式通过学校学费收缴端口进行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
体检待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各学院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入职入学体检报告共享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18〕22号)规定执行。
四、调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接收调剂专业将动态更新,请持续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一区)国家线。
2.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5.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6.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信息。
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经逐一联系确定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仍不进行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排名方式
考生按照复试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调剂考生。
(二)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5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5
2.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30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0.25
3.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各项成绩有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535-6709615,邮箱:jw@sdtbu.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到研究生处领取《山东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试卷复核申请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生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议电话:0535-6903384,邮箱:yjsc@sdtbu.edu.cn。
七、其他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后期如果教育部和教育厅政策出台新要求,学校的方案将根据新要求适时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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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二、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有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回避。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三、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20分,单科降10分划定。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复试加分政策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学院应认真核实并公示。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三)复试内容与形式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个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3.复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4.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复试考核中含思想政治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及其分值比例由学院具体规定。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其他1.心理测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2.体检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资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一)有效身 份 证正反面、准考证。(二)应届生上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五)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 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六)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格的原始佐证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9.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10.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二)调剂工作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三)调剂流程1.学院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六、录取工作(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7)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8)提供虚假信息(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zjnu.edu.cn/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二)咨询及申诉渠道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八、其他(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三)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 忽 职 守、弄虚作假、徇 私 舞 弊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9-05 14: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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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科学。二、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招生质量。(三)全面考察与重点突出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四)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二级招生单位承担主办责任。(一)学校组织机构负责领导与统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明确学校各相关部门、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需求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将另行通知。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以及信息公开,并进行统一监督巡查。(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机构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所)(以下统一简称 “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如复试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等。四、复试准备(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强化模拟演练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针对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开展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联系考生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复试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五)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五、复试工作实施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再根据一志愿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调剂考生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学校的复试成绩要求详见已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同一招生单位执行同一复试差额比例。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范围,各学科专业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二)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若因特殊原因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 3 月 20 日~4 月 1 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二级招生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在 4 月 8 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认真复习并诚信复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相关单位的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 号) 文件精神,我校复试收费标准为:非艺术类考生 180 元 / 人次,艺术类考生 240 元 / 人次。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另收科目加试费 100 元 / 人次。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五)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查复试材料,并采取 “两识别” 和 “四比对” 等措施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复试材料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供我校复试单位审核:(1)必须提交的材料①初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说明: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④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由二级招生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名)。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⑦复试费缴费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2)其他材料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①符合 “初试加分政策” 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④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复试内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级招生单位应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程度和内容各有侧重。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并向社会公布。其中:(1)专业课笔试(机试)或技能展示①笔试:包含专业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考试科目以《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确定。若有加试课程,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且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②专业技能展示通过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全面考核考生在特定领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①基本内容如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实践(实验)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表现出来的能力。说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其他考核方式方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试的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具体考察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要求设置。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有差异,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八)如有必要,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九)复试材料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将复试笔试试题(含答案)、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复核(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 100 分。(二)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 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 ×50%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综合成绩为复试成绩。(三)复试结果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四)成绩复核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形式向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七、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的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按照《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另行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八、录取(一)录取规则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总成绩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 100% 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 “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 “待录取” 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不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低于 60 分。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四)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两种。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享受少数民族照顾2025-09-02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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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科学、公平,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和本科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务组、检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各学院还要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工作要求》,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三)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跟进监督录取工作各环节。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按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复试。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复试线,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线,一般不高于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单独排序录取。5.各专业复试名单和有关复试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公布。(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凡报考我校且符合各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2.加分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三)复试具体安排1.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下午至3月30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并于3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2.调剂志愿各专业的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2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负责通知公布。调剂志愿现场复试的笔试时间为4月12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4月12日下午至4月13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网络远程复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附件3),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网络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笔试(1)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满分100分,其中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旅游管理专硕笔试科目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笔试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定拓展能力。现场复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网络远程复试为开卷考试。(3)笔试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制定,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备用。(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完成作答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答卷拍照或扫描,并按统一格式通过系统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的答卷,视为无效答卷,成绩计为零分。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卷须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存档。(5)笔试时长为90分钟。2.面试(1)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2)面试满分100分。(3)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4.心理测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按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六)体检我校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调剂专业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二)调剂基本原则1.调剂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执行。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我校相关专业。3.调剂复试形式和内容与一志愿相同。4.调剂考生填报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剂复试资格,以提高调剂申请成功率。(三)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和学校网站及时发布。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学院设定的总分和单科调剂复试线,具体设定办法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6.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四)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五、录取(一)综合成绩核算方式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3.加分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二)合格线1.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2.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其中会计专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一单元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四)其他方面要求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7天,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录检批准后再正式公布。2.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不统一安排住宿。4. 我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六、违规处理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并签署《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七、相关工作制度(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按要求优化网络复试环境,配齐配全网络复试设备,全面排查网络复试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三)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等均须参加考前培训,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四)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打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签字盖章,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875。(六)学校将通过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学校提供网络复试技术指引,明确工作标准。考生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要求参加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七)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八)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八、复试费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24〕789号)的规定,美术与书法专业每生复试费为240元,其他专业每生复试费为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复试的,已缴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九、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邮编:250014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十、复试日程安排注: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日程做出具体安排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网站上提前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学院网站。【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docx】【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docx】【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docx】【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2025-08-21 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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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一)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二)复试时间学校计划于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准确复试时间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布。(三)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信息发布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五)复试资格审查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5.其他材料,见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六)复试内容第一阶段: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参加复试之前还须于规定时间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第二阶段进一步分类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选拔标准,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专业学位复试中,鼓励各专业增加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复试选拔工作。各复试专家考核组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劳动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七)特殊类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各二级单位可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制定考核标准,上报研究生院审议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对考生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复试总成绩不得超过满分。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在“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上传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八)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5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8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00分。凡复试考核成绩(不含加分)低于240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180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48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50分(初试满分300分专业低于120分)、或外语听说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或不符合二级招生单位对于复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1.二级招生单位须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情况)记录,保存时间为一年。2.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二、调剂(一)调剂考核形式调剂复试一般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我校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基本条件1、2的要求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三)调剂具体要求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2.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规定及时回复调剂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调剂考生在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4.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三、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四、录取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2.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科一成绩、业务科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培养院系、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4.由于特殊原因想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可填写《保留资格申请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后,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2025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信息公开1.各二级招生单位必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公布前须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2.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3.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六、监督1.各二级招生单位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2.实施校院两级监督,各二级招生单位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七、其他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5.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6.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2025-07-31 17: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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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根据《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工商管理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二)成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保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应急保障。(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复试学术方面的工作。三、复试组织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时间与形式1.一志愿复试考生:3月22日(星期六),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2.调剂复试考生:4月8日(星期二)-4月21日(星期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复试严格落实“一平台”“双机位”“双识别”“防缩屏”“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1)“双机位”(线上)考生腾讯会议准备2个不同账号登录主辅机位。考生提前参加“双机位”调试测试。①主机位:考生电脑②辅机位:考生手机/平板。考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考官指令使用辅机位旋转360度,考生应试环境严防电子通讯及人工智能作弊。(2)“双识别”:人像识别、人证识别(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人证确认)。(3)“防缩屏”:考生双手应始终放置桌面上,并显示在图像中央。(二)环节与内容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3月21日15:00之前,上传身份核验材料至MBA教育中心邮箱,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mba@suibe.edu.cn)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管理学原理》和《营销管理》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考书目为:①《管理学》,陈传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ISBN:9787040458329②《营销管理》,张大亮、王丽丽、戚译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ISBN:9787308242172(三)复试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四、录取(一)录取总成绩折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本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后提交上海市。(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加分政策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15分。(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1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破格复试2025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1-52067665,联系人:段老师、周老师。九、其它工商管理学院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19 18: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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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基础上,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院协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校长、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和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落实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所有招生行为都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和认可才能进行,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学院为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四、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中下旬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1.线下现场复试。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5.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四)复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以面试为主要考查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能力,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考查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五、复试组织(一)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3.差额复试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制定《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录取原则、组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分组)、工作安排(复试分数线、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咨询和申诉方式等内容。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基本条件、复试名单遴选原则、工作安排(调剂系统、调剂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考生咨询方式等内容。(三)资格审查根据要求,提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pas.swfu.edu.cn/)提交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准考证等电子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录取1.考试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5”计算,初试成绩(满分3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复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3.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拟录取名单(包括一志愿或调剂等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七、监督(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负责。(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检查。(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咨询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纪检监察处举报联系电话0871-63863035。八、其他(一)复试费。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考生在复试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在线缴费。(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南林业大学网站、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林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https://yz.chsi.com.cn/) (https://www.swfu.edu.cn/) (https://www.yjsy.swfu.edu.cn/) 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三)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上级政策并作相应调整后及时公布。2025-09-05 1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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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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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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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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