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
二、一志愿工作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现场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如有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随后期调剂公告另行公布。
(三)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公告。
三、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闭卷考试,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英语考核由一人提问,面试小组所有教师进行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经济学原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四、综合成绩核算方式及排序标准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
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
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五、调剂工作安排
如有调剂计划,学院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和指标计划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六、复议制度
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198909。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八、MBA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德馨楼二楼
邮政编码:250002
电话:0531-82617776
官方网址:http://mba.sdufe.edu.cn
咨询QQ群:1037626291(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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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学院工作要求,对我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两个专业学位硕士制定本细则。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军副组长:渐令成 员:刘丙泉 徐小峰 邢伟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 长:孟兆刚成 员:姜梅芳 孙燕芳 李永波负责复核本院考生复试成绩,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29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复试分数线1.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51分,其中英语单科不低于35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单科不低于70分。根据以上分数线,一志愿录取限额192人。2.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2分,其中英语单科不低于38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单科不低于76分。根据以上分数线,一志愿录取限额54人。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基本流程:网上缴费—素质测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分组抽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1. 网上缴费所有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upc.yanzhao.edu.cn/kspt/)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4日至3月27日网上缴纳复试费180元。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2. 素质测试3月28日08:30-16:00期间,考生均须登陆研招办主页,在复试专栏中提示的链接中完成素质测试并按时提交。3. 考生报到(在我校青岛唐岛湾校区)时间:3月29日上午08:00-12:00; 地点:南教楼107; 流程:凭《复试通知书》到学校南教楼107报到、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报到需提交审查的材料:(1)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1份原件,5份做匿名处理的复印件(覆盖姓名后复印);(2)《考生个人情况登记表》,实名表1份,匿名表5份,两种表格相同项目的填写必须完全一致,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无须匿名)。4. 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应逐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可出示“教育部学信网”中做出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网上确认时被报名点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应提供本科时期各科目成绩单。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5. 抽签分组考生报到时同时抽取面试分批分组,确定综合面试所在批次、组别。其中报考MEM(125601)的考生综合面试统一安排在第二场(3月30日下午),仅抽取分组即可。四、复试内容与复试方式1. 复试内容由学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管理综合素质测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管理综合素质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折合权重见复试成绩计算公式。(1)思想政治理论主要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和时事政治的认识与理解。(2)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3)管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从考生的领导潜质、沟通能力、思维能力、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各占25分,考察要点如下:(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其中,报考MBA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综合、市场营销。报考MEM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管理综合、管理系统工程。2. 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15:00。考场在南教楼312、313、314、315。请提前20分钟到场,根据张贴在考场外的考生名单进入考场考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复试通知书参加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国家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分数按5%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笔试 考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5:20—17:20。考场在南教楼312。请提前10分钟到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复试通知书参加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两科同时发卷,同时收卷,考生自主选择答题顺序。考试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安排在3月30日。所有考生分两批面试,每批10组进行面试,面试批次在3月29日报到时抽签决定。第一批次考生需在3月30日上午07:45之前,第二批次考生需在3月30日下午13:45之前到文理楼578集合抽签。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本组面试次序以面试当天抽签次序为准,等待面试的,统一在文理楼578候场。面试时间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场设在文理楼503、505、507、509、511、513、543、559、580、591,考场编号分别为A、B、C、D、E、F、G、H、I、J。5. 思想品德考核评委在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再次核查考生报考条件和信息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五、录取办法1. 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能力和管理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每个分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5%+英语能力成绩×10%+管理综合素质成绩×85%总成绩=(初试成绩÷3)×60% +复试成绩×40%2. 确定拟录取名单(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2)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二门(英语)、初试第一门(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3)复试成绩及格为60分,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复试结果的上报与公示学院将于复试结束3日内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考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2-86983197 刘老师 路老师为方便联系和组织,报考MBA的考生需实名加入2025年石大MBA复试QQ群:1040712818报考MEM的考生需实名加入2025年石大MEM复试QQ群:10375901372025-08-04 16: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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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4〕6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计划安排(一)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学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3〕7号)和《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各单位招生计划。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招生计划二次分配方案,于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确定后要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教协同育人计划、卓越工程师学院计划、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计划和“推免生”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包含在各单位招生计划之内。三、复试工作(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具体复试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各学科(领域)单科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单科国家线降低10分。各学科(领域)总分复试分数线:2025年A类考生相应学科(领域)总分国家线降低20分。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 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加分资格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结果将在复试成绩公示中标明。(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四)复试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时间2小时。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专业能力面试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进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根据选拔需要,可综合运用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察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各复试考核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并给出考核意见。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知识综合考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五)心理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六)体检工作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七)同等学力加试MBA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市场营销》、《管理学》,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九)复试工作相关要求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研究生工作部招生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后存放于保密室,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2.复试期间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3.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取消其复试资格。四、调剂工作(一)调剂要求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符合各单位制定并公示的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要求等。7.本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报考一志愿专业的调剂复试。(二)调剂遴选规则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2.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根据学科或专业(领域)发展需要规范制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遴选规则涉及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确保科学性。(三)调剂程序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3.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没有及时确认的考生,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办法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管理类专硕考生复试成绩=思政成绩×25%+英语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2.总成绩计算办法(1)管理类专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2)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复试成绩(二)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或专业(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2.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管理类综合能力)。4.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6.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三)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定向就业。(四)调档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六、监督复议(一)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学校成立2025年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2143。(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录取结果(含考生成绩)须经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组长、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院长、党委书记、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由研究生工作部分管部长、部长复审,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审定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三)实行复议制度。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由相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若考生对相关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答复为最终答复。七、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八、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九、本方案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2025-08-21 1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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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场复试)一、组织架构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安徽省以及学校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的政策法规,审定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包括调整计划)以及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开展招生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学院还组建了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和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分别负责监督纪律和提供现场维护保障服务。具体成员名单如下: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正友、杨哲成员:王务均、卢成会、李青、问延安秘书:曹祥莹2.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组长:周浩然成员:袁同成、虞维华、张勋利3.复试现场维护保障小组组长:袁磊成员:钱前、朱玲二、招生计划情况专业代码为120400的全日制学术型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9人,其中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035101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非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8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专业代码035102的全日制专业型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16人,包含1名推免生,无士兵计划数;专业代码125200的非全日制专业型公共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为65人,无士兵计划数和推免生。三、关于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1.公共管理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33分,政治成绩41分,英语一成绩41分,政治学62分,公共管理学62分。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3.法律(法学)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23分,政治成绩40分,英语一成绩4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6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60分。4.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64分,管理类联考成绩76分,英语二成绩38分。(三)复试标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相关要求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可参考《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具体可查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五)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工作开展之前,学院会对考生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初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可加水印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专用,需验证原件的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2.根据报名时考生的学业水平,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五选一):(1)学生证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高校教务部门注册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验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同等学力考生材料(二选一):①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23年9月1日前毕业,需验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本科结业证书扫描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验证原件)。(4)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请提供成绩证明,并在空白处写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5年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可向所在本科高校教务部门申请盖章或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盖章)。2.思想政治审查表。3.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4.其他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还须提交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须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或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盖章)。1.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特别提示:(1)若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无需重复缴费。(3)考生是否可参加复试,可查看学院网上通知。(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复试内容复试考核满分100分,涵盖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均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1.专业素养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情况。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形式为闭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方面,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和心理健康情况。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复试科目如下: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复试科目120400 公共管理学 学硕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专硕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 思想政治理论、MPA专业综合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如下: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公共管理(MPA专硕) 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地方政府与政治 《地方政府与政治(第二版)》,《地方政府与政治》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七)复试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三个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公共管理(MPA专硕)专业的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八)复试组织1.报到及资格审查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考生需于3月29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公共管理(MPA专硕)同等学力考生需于3月29日下午3:0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MPA专硕)其他考生需于3月30日上午7:30-8:30直接到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表)。报到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收取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2.查验收费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扫码缴纳复试费用,学院负责查验确认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二维码如下:3.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过程中,记录填写需规范,明确拟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4.公共管理学(学硕)、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的复试日程安排如下: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9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专业笔试 3月29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管理学)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硕士)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29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1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法律(非法学)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楼406 候考:公法楼301学术报告厅 公共管理学(学硕)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5.公共管理(MPA)的复试日程见学院官网公告。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前见学院官网公告。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加试 3月29日下午3:00-5:3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导论(2)地方政府与政治2.其他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0日上午7:30-8:30 佳山校区公法楼301教室 (1)资格审查3.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00-11:00 佳山校区公法楼205教室 思想政治理论4.复试考核(其他考核) 3月30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佳山校区公法楼401 403 406 教室公共管理(MPA)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6.复试结果公示 见学院官网公告7.拟录取 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四、录取工作(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三)录取办法1.各学科(专业)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2.若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排序。3.各学科(专业)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有国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7.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体检事宜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六、其他相关事项1.后续有关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网站“学院公告”专栏。2.在复试期间,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3.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如下:咨询电话:0555-2315336,电子邮箱:cxy122@ahut.edu.cn;申诉电话:0555-2315220,电子邮箱:zhouhaoran@ahut.edu.cn。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2025-08-27 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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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四川省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并检查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相关工作,汇总上报各类录取材料。学校保密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保密工作。学校分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和保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认真梳理复试环节,对各环节进行认真研判,确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分专业或研究方向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四)学院应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复试导师信息库;对不称职的复试导师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换。二、工作原则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学院要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学院还可结合专业的生源情况以及差额复试的要求,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此外,学院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提前对外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比例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差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所有考生(含“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不包括已录取公示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另加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1)考生复试前应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检查,学院应安排专人严格审查:①有效身份证;②应届本科生(含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成绩单;③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专科成绩单;④自考本科应届生的自考考籍表(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和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则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⑦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学院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查过程中收取的考生材料应由学院工作人员签名后归档留存备查。(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硕士等有特殊报考要求专业的考生须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查报考条件。(4)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加分资格对于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加分条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学院需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书面佐证材料。审核通过的,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细则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志愿/调剂生源情况,根据专业特色和专业要求,制订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复试工作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复试工作细则中要明确复试程序、方式,明确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公布联系咨询电话以及其它需要考生注意的事项。实际工作中,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全面且多环节、多角度地对考生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专业基础与学术水平、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要注重考察考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学院的复试细则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2.复试方式(1)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等,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2)选择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自行确定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同步确定备用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应具备人脸识别、作弊抓拍、防截屏缩屏、视频同步录制等功能。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平台应当保持一致,并提前对考生公布。学院选用的复试平台应多次试用以确保其系统的稳定性,考生端应使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面试答辩,面对考生正面,次机位用于考生复试整体环境的监控)。(3)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模式。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试题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各专业应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考生在面试时应随机抽取试题即行作答。面试前,各专业要随机确定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和复试次序。面试期间,复试小组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一经确定不得改动。(4)同一专业的复试时长、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按国家文件要求,复试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长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5)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应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应安排专人专柜保存复试相关资料,复试试题及复试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复试期间的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少于1年。3.复试内容复试科目应与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目录的规定一致,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由于全国统考初试外语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学院在复试中应特别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还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5)学院还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应提前对外公布。4.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中加试不少于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应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加试科目应与招生章程中公布的科目一致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结束后,考生的名单及成绩应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同等学力考生的身份以初试网上报名时的信息为准。6.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7.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形式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应提前对考生公布,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破格复试学院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复试,应在学院细则中明确。学院开展破格复试,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且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较一区复试分数线单科差距在5分以内。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全日制招生计划的3%。破格复试考生的申请,应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生是否具有破格复试资格由学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六)时间安排1.学院应在4月1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在4月20日前开展调剂工作并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2.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分批次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应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24小时内公示复试成绩及结果,并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送学校研究生院。(七)体检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拟录取阶段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基本要求学院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缺额情况确定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并开展调剂工作。向学校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调入学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二)调剂程序1.学院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缺额信息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调剂系统开放(含多批次开放)的起止时间应提前对外公布,每次系统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2.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应在相应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12小时内发送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应于复试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后,如调剂考生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其应在学院发送 “待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3.学院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考生的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4.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五、录取(一)成绩核算方式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初试总成绩÷5(注:满分300分的科目此处为3)×权重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2”。权重1、权重2应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提前向考生公布。其中,权重1不得低于50%,权重2不得超过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自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权重1应为70%,权重2应为30%)。(二)录取规则1.各专业根据复试批次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考生单独排序)。2.当同一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wust.edu.cn/)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录检手续。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7.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六、入学复查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南科大发〔2021〕32号)的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入学复查包含下列方面:(一)报考资格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学院通过审查新生提交的材料,再次核实学生是否满足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条件;个人相关信息要与复试信息库、复试录像资料和录取信息库进行核对。(二)学业水平复查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学院应组织学业水平复查,复查可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复查内容应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目录规定的初/复试科目考察范围确定。(三)健康状况复查录取的所有新生都应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西南科技大学医院参加体检;各招生学院组织开展身心健康复查。七、其他(一)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本学院的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人员应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现场督查复试工作。(二)学校、学院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相关工作。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公示复试工作细则、破格复试条件、调剂的原则和办法,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四)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管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9 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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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教育部、上海市关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四)学院应单独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复试组织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开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严格落实 “一平台”“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一)时间与形式一志愿考生于 4 月 1 日前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于 4 月 8 日 - 4 月 21 日进行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和安排详见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考试公告。(二)环节与内容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复试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四、录取(一)录取总成绩折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 = 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 ×70%+ 复试总成绩 ×30%。(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五)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7 日后提交上海市。(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加分政策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一)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 15 分。(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破格复试2025 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yjc@suibe.edu.cn。九、其它本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2025-08-19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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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一、研究生复试组织与监督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英宏成员:刘焕礼、苏忠林、马郑玮、冯晓琦、侯庆磊2.资格审查小组组长:苏忠林成员:鞠小玉、哈比提、孙嘉敏、杨小雪、全汝、杨芳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刘焕礼成员:侯庆磊、赵梦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进入复试考生由工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复试。2.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3.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1)三、复试时间与地点1.复试时间2.复试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对应楼宇线下复试。四、复试前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1日12:00点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1.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如上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12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2024591106@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好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提交复试秘书。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无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一)复试主要内容1.面试面试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特别说明: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以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报考的,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两门课程:《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二)复试流程1.电脑随机排序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①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个人英语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题卡上的题目直接回答。3.考核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三)纪律要求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3.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六、总成绩计算办法1.会计、工商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0分)×5%+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25%;2.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七、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八、考生调剂政策如有调剂,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学院将在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公示网址: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smxy/十、其他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990-663310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部电话:0990-663303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2: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2025-08-15 1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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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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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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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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