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公告
2025-08-21 10:27:06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商学院
一、接受调剂专业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10日17:00至4月11日9:00
三、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混合的方式进行。
四、第二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1日 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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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1.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制定本学院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在“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中,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咨询渠道等信息。“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 2. 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发布须考生确认待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须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后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 二、条件要求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亦注重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亦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5. 其他调剂要求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相关调剂信息。 2.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 3. 招生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归入备选库。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 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复试。 5. 学校审定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 四、其他事宜 1. 各招生学院要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严格调剂工作程序,严肃调剂工作纪律,严把调剂生源质量,全心全意服务调剂考生,确保调剂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 调剂复试形式、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要求、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我校所有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以“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4. 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5. 监督电话:0371—65790989(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71—65790233(校纪委)。 6.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09-01 14: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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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各位考生: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需接受调剂。调剂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细则。现将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一、招生专业调剂信息:二、调剂志愿填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5年4月8日开通网上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将同步开通调剂填报功能,欢迎有意调剂的考生及时填报。2025-08-14 17: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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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学院:为切实强化我校学位授予点建设成效,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任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点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范围本次专项合格评估的对象,为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我校学位授予点,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 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二、核心评估内容本次评估将全面核查各学位授予点是否符合并持续满足现行学位授予点申请基本条件,重点检验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评估内容涵盖培养方向与学科特色、招生选拔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开发、案例教学实施、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合作、学风建设成效、办学条件保障及管理制度建设等多个维度,其中以下七个方面为核查重点:(一)办学方向把控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地见效。(二)办学定位规划确立清晰的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不断提炼学科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特色优势,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服务能力。(三)质量标准执行按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学位点硕士学位授予基本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学位点整体建设水平原则上需达到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四)管理制度建设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关键环节建立明确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体系,尤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评审及学位评定等重点环节,需健全制度流程并确保有效落实,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五)师资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作为研究生导师选聘的首要标准,定期组织导师开展业务培训与师德教育,落实导师教书育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业学位硕士点需配备一定比例具备行业一线实践经历的专任教师。(六)教学质量保障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构建科学系统的课程体系,建立课程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与持续改进机制,提升教学实效。(七)学风建设成效常态化开展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与防范机制,确保本学位点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三、评估实施流程及要求本次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将依托"学位授予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统一开展。评估全流程,包括评估方案发布、基础数据采集、相关材料上传、专家评审评议、评估结果反馈及学校申诉复核等环节,均通过该系统线上完成。各相关学院及学位点需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范推进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数据准确。四、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相关学位点的专项评估工作方案需由对应的学科评议组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25年11月5日前上传至指定系统,方案发布后评估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参评学位点提前对照本次评估内容清单,系统梳理各类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特色鲜明,全面覆盖评估指标要求。同时,要严格开展材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本次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2025-11-14 15: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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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MBA/MPAcc项目调剂意愿征集信息登记通知亲爱的考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BA(非全日制)、MPAcc(非全日制)、项目即日起开始接受全国考生调剂意愿征询信息登记。请有意愿申请调剂到我院专硕(非全日制)的考生填写并提交调剂意愿征询信息登记表。登记方式:登录https://kdocs.cn/el/ehJwoNGmCEqu相关说明:1.调剂复试的时间、形式、办法等,均以2025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及我院2025年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为准。2.以上信息登记仅作为考生自愿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不作为中国地质大学接受调剂的依据。3.调剂工作方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官网,请确保邮箱和手机畅通,以防通知信息遗漏。4.填写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放后尽快提交正式申请。联系我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zhinengdayi.com/cugyz经济管理学院网址:https://jgxy.cug.edu.cn/index.htmMBA & MPAcc教育中心网站:https://mba.cug.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3409,15671688591(微信同号)2025-08-05 09: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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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批次调剂通知一批次调剂报名时间我校第一批调剂志愿系统对外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8:00—4月8日22:00(14小时)。一批次调剂空缺专业名额详见附件1,表中缺额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一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我校一批次调剂复试名单公布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10日。调剂报名条件(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调入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三)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初试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初试外语应为英语一。(五)调剂我校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还需满足如下条件:①调剂我校生物学科(专业代码为0710**)相关专业、病原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03)、医学药理学(专业代码为1001Z3)、医学神经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Z5)、药学相关专业(专业代码为1007**,105500)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或理学(原报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10或07)。②调剂我校医学技术(专业代码为105800)专业医学工程技术方向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或原报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为0831**)或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0876**)。③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原报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10)。(六)病原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03)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动物学、微生物学的考生调剂。(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各专业只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调剂。(八)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为100601)、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为100602)专业只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调剂。(九)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口腔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0、105200)优先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十一)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为1053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为1004**),优先接收本科为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的考生调剂。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心理测试、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我院发布的《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一批次调剂复试拟定安排如下:我校预计于2025年4月15-17日12:00进行一批次调剂复试,请相关考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原则(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二)每位调剂考生调剂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下分多个临床医学组(每个临床医学组包含3-5所住培基地,详情见我校2025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各临床医学组缺额信息见附件1。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的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时,须在调剂志愿备注栏内注明需要调剂的具体临床医学组。我校将根据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信息、考生调剂报名情况、复试比例,最终确定考生复试名单。(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试卷一致)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学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四)我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4小时,待我校本批次调剂系统志愿填报关闭后再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并剔除无效报名志愿。(五)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分批发出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内具体要求为准)进行网上确认复试操作,不接受复试通知的应主动拒绝复试,以免耽误其他考生复试机会。(六)考生报考我校调剂复试,调剂成功并通知其参加复试时,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或拟录取后放弃录取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七)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不接受拟录取通知的应主动拒绝拟录取,以免耽误其他考生拟录取机会。调剂复试内容(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4月11日前与我校联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二)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按定向录取。(四)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收费及详细介绍见附件3,报考该专业的调剂考生需提前了解该专业的相关情况后选择报考。(六)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七)导师双选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研究方向)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2.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八)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附件: 一批次调剂空缺名额.pdf 心理测试操作说明及要求.pdf 中外合作办学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pdf2025-08-13 15: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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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6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2026年,清华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时,将继续推行“申请-审核”的招生模式。该模式以申请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拔工作,其中综合考核由各院系组织的专业笔试(或机试)及面试构成。各院系的笔试(或机试)具体科目,将由相关院系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另行发布公告。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严格依照我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考核要求,完成申请流程并参加考核。一、申请资格(一)身份证件要求港澳台地区申请人所持有的身份证件,需满足以下对应条件:1. 港澳地区申请人:需同时持有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特别说明: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的人员,不符合本简章所规定的申请条件。2. 台湾地区申请人:需同时持有①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二)学业水平标准1.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申请人,须具备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资质或同等学力水平。2.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申请人,须具备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资质或同等学力水平。本校在读的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若已依据所在学科培养方案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完成开题工作且各科成绩优异,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成为硕博连读生。3.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学历的申请人,其获得的学位必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4. 应届毕业的申请人,需在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三)其他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四)推荐材料要求申请人需提供两份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含副教授)职称专家,或具备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五)专业学位特殊要求部分专业学位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满足对应专业或项目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可查阅《清华大学2026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相关院系的“招生说明”栏目。二、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各专业及项目对应的学习方式可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安排住宿,医疗费用需由个人自行承担。三、申请办法申请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申请人需登录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报名过程中,需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在线缴纳报名费(硕士研究生138元人民币/人,博士研究生200元人民币/人),并在系统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需特别注意的是,报名流程包含报名登记、在线交费、提交材料三个核心步骤,三者缺一不可,仅完成“提交材料”环节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需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扫描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扫描件。2. 个人陈述:内容应涵盖个人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规划及研究计划等,对字数不做限制。3.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申请硕士生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待毕业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在入学前补交该认证报告。本校硕博连读申请者在系统中填写“最高学位”信息时,需选择“硕士学位在读”,“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择“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选择“大陆”,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本校港澳台硕士生学号。系统校验通过后,方可作为硕博连读申请者推进后续申请流程,此时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可用硕士在学证明替代提交。1. 成绩单扫描件:申请硕士生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申请博士生需提交本科阶段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所有成绩单均需由就读学校官方出具并签发。2. 两份专家推荐书:由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含副教授)职称专家,或具备相当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人需在申请系统内在线完成推荐书填写,推荐书需有推荐人亲笔签名。若申请人最终被我校录取,需在入学时提交全部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推荐书书面版)。因此,推荐人可选择将签字后的书面推荐书密封(密封信封封口骑缝处需签字)后交申请人暂存,或在申请人被录取后直接邮寄至我校录取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 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若申请项目对外语水平有明确规定,需按项目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一项以下外语水平证明: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成绩,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证书,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证书,或其他可证明自身外语能力的证书、证明材料。4. 申请院系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二)申请注意事项申请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进行信息填写、申请提交、费用缴纳及材料上传等操作。请申请人务必合理安排时间,预留充足的操作周期,建议至少提前3天完成全部申请流程。无论最终是否被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及书面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1. 每位申请人仅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2. 申请人在申请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及相关条件(包括学校、申请院系、专业及项目发布的所有申请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申请人需主动了解申请流程及具体要求,未按规定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3. 申请人需准确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4. 上传的各类证书、认证文件及证明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的扫描件。若材料为其他语言,需同时上传文件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中文或英文翻译公证件。所有文件需使用扫描仪进行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亦不接受复印件。5. 有关申请专业、意向导师的相关信息,以及专业目录中的招生说明等问题,申请人需直接与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个人信息可在申请院系的官方网页上查询。6. 请申请人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网上申请及报名费支付操作。因个人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网上支付报名费前请慎重考虑,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法完成申请、无法参加考核,已缴纳的报名费均不予退还;且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最终是否录取,报名费均不予退还。7. 除招生专业目录中特别说明的项目外,研究生培养工作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开展。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教学机构,其研究生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将全程在深圳进行培养,校本部不安排住宿。此外,资源与环境硕士项目(安全科学学院)的学生,也将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完成培养及住宿安排。8.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9. 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信息、申请信息及各类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存在学术不端、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或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10.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通过申请服务系统、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申请人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11.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及工作安排,我校将据此对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通知。四、审查与综合考核各院系将组建材料审查组,对通过形式审核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阅。审查组将综合评估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入围申请人参加考核。综合考核包含专业笔试(或机试)与面试两部分,考核工作通常安排在每年3-4月,具体的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并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并与申请院系保持沟通。综合考核期间,院系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申请人需出示申请材料的原件供查验,包括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认证件等。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无论是否通过综合考核,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本校硕博连读申请人参加的考核,将与本院系面向港澳台地区普通博士招生的考核方式保持一致。五、录取我校将结合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综合考核表现、思想品德情况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发放。六、入学新生需按照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下旬至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或中国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供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新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习资格。已被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报到前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七、费用和奖助1. 我校将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收取学费(执行2026年学费标准)。除部分专门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开设的项目外,其他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我校2026年招收的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致。2. 港澳台地区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及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医疗政策,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保持一致,其他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3.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享受同等的资助奖励政策。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规定,可查阅“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体系”相关内容。针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专门设立的奖学金信息,新生可在入学后向我校相关部门咨询。4. 在校住宿的港澳台地区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在北京校本部的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6年的具体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明确。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在深圳的住宿标准约为1000元/人/学年或1500元/人/学年(具体费用根据楼栋及房型确定),2026年的深圳地区住宿标准将在新生入学时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无需缴纳住宿费。八、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各类相关信息,包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公告、拟录取公示、录取结果等,均会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的对应栏目发布,申请人可自行查询。2. 若申请人对院系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相关院系提起申诉,院系需予以受理并给出答复。若申诉人对院系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一步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注意,该地址仅接待招生咨询及申诉相关事务,不接收书面申请材料。2025-11-18 10:25:28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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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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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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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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