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年陕西 MBA 预录取通知
2025-08-21 10:07:58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 2025 年 MBA 入学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关于 2025 年 MBA 入学面试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 MBA 教育中心自 6 月 14 日起,有序开展了 2025 年陕西 MBA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与复试工作,截至 6 月 22 日,复试工作已顺利结束。
对于初试及复试成绩均符合预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获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 级陕西 MBA 预录取资格,具体预录取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5 年陕西 MBA 预录取学员名单》。
预录取考生需从即日起按规定及时缴纳学费,若逾期未缴纳,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排名依次递补录取后续考生。具体缴费注意事项及后续安排如下:
预录取考生须在 7 月 7 日前足额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5.2 万元 / 人。
缴费流程:
(1)预录取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缴纳学费。

(2)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初始账号为学号,密码为 “XIDIAN@身份证号码后 6 位”,学号信息可参考附件《2025 年陕西 MBA 预录取学员名单》。
(3)缴费完成后,需截屏保存缴费记录。
(4)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请考生务必按上述要求缴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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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早期创办的财经类高校之一。作为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我国北方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核心主干学科,融合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多科性办学格局。目前,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另设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公共管理硕士MPA);建有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始终坚持“提质、特色、创新”的发展路径,围绕“新财经”建设目标,推进“五大发展任务”(秉持发展新理念、打造育人新格局、聚焦学科新方向、构建培养新体系、提升治理新效能),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一、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工作由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学院下设财政学、税收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4个本科专业,另设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税务专业硕士(MT)教育中心两大专业硕士培养平台。同时,学院拥有多个高水平智库与研究机构,包括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财政风险测评实验室(与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共建政府债务研究中心)、地方政府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等。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院已构建起“本科—硕士—博士”三级培养体系,覆盖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两大一级学科,形成复合式办学特色。在师资力量方面,学院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40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天津市“学科领军人才”培育对象、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近五年,学院教师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0余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课题、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专项委托项目等,在公共管理与财税领域形成显著社会影响力与良好声誉。学院始终以“培养新时代财税与公共管理人才”为使命,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020年先后获评天津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实效奖、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致力于建设“财经特色突出、学科深度融合、区域领先、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学院。二、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介绍天津财经大学于2007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培养资格并正式招生,是国内较早开展MPA教育的院校之一,同时也是天津市属高校中首个获得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院校。截至目前,学校已累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188人,招生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在人才联合培养、政策咨询等方面形成特色,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复合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一)项目优势1. 学科支撑强劲:MPA教育依托的公共管理学学科是天津市重点学科、市级特色学科群;特色研究方向对应的行政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2018年教育部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学校MPA获评B-等级,位列全国财经类院校第五名。2. 师资团队优质:MPA师资由校内骨干教师与实务部门资深公共管理者组成。校内师资主要来自财政税收、公共管理学科,同时从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参与课程教学与论文指导;专职教师100%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教学团队均为天津市市级教学团队。3. 教学特色鲜明:项目以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为核心特色。截至目前,MPA师生开发的公共管理案例已有28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库,数量居全国财经类院校首位;在“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生最高级别赛事)中,学校MPA团队曾获第五届全国二等奖(天津市公共管理学科首次获此殊荣),并多次蝉联“优秀组织奖”,在天津及全国范围内具备较强影响力。(二)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能够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三)项目特色1. 人才培养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保教学内容与实务应用深度融合;2. 组建“校内导师+实务导师”双导师团队,校内导师负责理论指导,实务导师提供实践经验支持;3. 以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为核心,提升学生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4. 依托实践教学载体(如调研、实习、项目合作等),引导学生深度分析公共管理热点难点问题;5. 采用小班研讨教学模式,激发学生思辨潜能与创新思维;6. 建立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与培养质量稳定提升。(四)培养方向1. 地方政府治理;2. 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3. 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4.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5. 教育政策与管理。三、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财经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 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工作经验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1. 网上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 网上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二)报名要求1. 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2. 信息填写:需如实填写“现工作单位”,准确提供常用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3. 政策阅读:报名前需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要求;4. 费用缴纳: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报名信息无效。(三)网上确认1. 配合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2. 诚信承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无法补办;3. 责任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 特殊提醒: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网上确认专项通知;5. 具体安排:网上确认的详细流程及时限,以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四)准考证下载1. 下载时间:考生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 打印要求:《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3. 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五、考试科目与时间(一)初试1. 考试方式:笔试;2. 考试科目及时间: (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2)204英语(二):2025年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二)复试1.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 复试安排:复试具体流程、考核方式及相关办法,需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六、招生计划2026年天津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124人左右,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下达的最终计划数进行调整。七、学制与学费1. 学制:2.5年(非全日制);2. 学费:2.6万元/生·学年,总学费6.5万元。八、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1.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外地生源的授课形式将根据录取情况另行确定;2.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不转入学校;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单位就业。九、学历学位授予考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天津财经大学MPA教学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天津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将获得天津财经大学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双证)。十、联系方式1.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天津财经大学西院N座四号楼305室;2. 联系人:郭老师;3. 咨询电话:(022)28160161;4. 信息查询:相关招生动态可通过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官网了解。天津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9日2025-10-20 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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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MBA学位论文提交及答辩通知亲爱的 2019 级、2020 级、2021 级 MBA 全体同学:为顺利推进上半年 MBA 学位论文提交评审与答辩工作,确保各位同学有序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流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论文正式提交的必备资格想要正式提交学位论文,同学们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已足额缴清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无任何费用拖欠情况;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每门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成功获取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从论文开题获得通过的当天起,至正式参与论文答辩之日,时间间隔需满 1 年,同时还需顺利通过论文预答辩环节;需在指定的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并且该申请要经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只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同学,才具备论文提交资格。紫金工商教育中心将对同学们的资格进行统一核查,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会第一时间与相关同学取得联系。二、论文答辩关键时间节点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同学们需在此日期前完成论文提交,逾期将影响后续评审与答辩安排;论文答辩开展时间:2024 年 5 月 25 日至 26 日,具体的答辩地址将在后续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相关消息。三、论文提交的重要注意事项论文提交操作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同学们要仔细阅读并按照学位论文系统送审使用说明,完成论文评审申请提交、匿名论文上传操作。只有当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才算真正完成论文提交,提交状态方可显示为成功;论文题目是学位论文的重要标识,同学们在提交前务必反复核对所填的论文题目,一旦提交成功,论文题目将无法进行修改。若因提交后题目与相关材料不一致,进而对学位申请造成影响,所有责任需由同学本人自行承担;学校研究生院会直接通过系统下载同学们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电子比对检测。其中,学位论文 “论文复制比” 是关键检测指标,只有复制比不超过 25%、检测通过的同学,才拥有参与论文送审的资格;计划申请参与本次答辩的同学,需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之前,通过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mqTQScT.aspx#)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要及时加入专门的答辩微信群,进群后需按照 “年级 - 姓名 - 专业” 的格式修改群备注名,例如 “21 级张三 MBA”。答辩微信群的二维码已发布在各年级的论文 QQ 群以及年级微信群中,同学们可自行查找添加。在答辩准备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均可在答辩微信群内咨询交流;若同学们在论文提交及答辩准备过程中,遇到上述未提及的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为 025-84315998。紫金工商教育中心2024 年 3 月 11 日2025-08-28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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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推荐工作,依据《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1 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土建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架构设置(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成员: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教师代表领导小组严格恪守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 的核心准则,牵头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推免遴选工作的核心依据,全面统筹推进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各项工作。(二)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组长:学院院长成员:学院各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负责人、相关领域教师代表专家审核小组的核心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专业认定,确保相关业绩的真实性与学术价值。(三)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曾向荣成员:李情、万雯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保障遴选过程的合规性与结果的公正性。二、推免申请基本资格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可参与本院推免资格申报,具体要求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5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录取学生);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突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前 6 个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个学期)课程均学分成绩需位列专业前 50%(均学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单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之和)。课程成绩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办理正规缓考手续的学生,其缓考成绩可等同于首次成绩;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以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为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或重修经历,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处分认定以学校及校属各单位正式发文为准)。三、推免指标分配方案本院推免总指标为 47 个,由普通指标和竞争性指标构成。指标分配综合考量各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发展定位及专业建设水平,竞争性指标面向对应专业全体符合条件学生开放竞争,按遴选结果择优确定推免资格。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如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7 个、竞争性指标 4 个;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5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8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2 个,无竞争性指标;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5 个、竞争性指标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普通指标 4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环境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学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四、报名流程与资格审查(一)报名组织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推进报名工作。各班辅导员负责宣传解读推免政策,组织发放《华东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者需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二)材料提交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具体提交时间为 9 月 5 日上午 8:30-12:00,提交地点为教 9 栋 302 室(联系人:李丹老师),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予受理。(三)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办牵头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院研究生办按专业分类统计备案。五、推免考核原则本次推免遴选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强化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核心遴选依据。为简化流程、聚焦本质,本次推免工作不单独组织笔试、面试等形式的遴选考试。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推免生综合推荐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推荐成绩 = 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满分 100 分)+ 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 ×5%+ 学术专长成绩 ×15%。(一)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该成绩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百分制推免专项成绩为准,满分 100 分,直接计入综合推荐成绩。(二)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计算方式:综合素质成绩 = 综合素质竞赛得分 + 社会实践得分,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综合素质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5 分,超出部分按 5 分计。(三)学术专长成绩构成要素:学术专长成绩由学术论文发表得分与科研竞赛获奖得分两部分组成,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学术专长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15 分,超出部分按 15 分计;业绩时限:申报的学术专长相关业绩需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取得,具体以论文发表刊期、获奖证书授予日期为准;审核流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组织申报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小组根据学生科研成果质量、答辩表现给出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及审核通过的学术专长业绩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四)学术论文认定细则论文范围: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材料要求:需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加分限制:同一篇论文多渠道发表的,不重复累计加分;特殊说明:若论文通讯作者为教师、研究生或其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申请者本人的人员,该论文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推免遴选参考依据。七、推免名单确定与公示(一)名单排序规则按照综合推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免名单,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情况时,按以下优先级依次区分:并列者按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均学分成绩仍并列,按学术专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两项成绩均并列,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公示与上报初步推免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及线下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八、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一)回避与报备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院推免申请,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参与推免申请,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情况,也应主动向学院声明报备,确保推免工作的公正性。(二)全程监督机制学院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对资格审核、成绩核算、名单排序、公示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推免工作平稳有序。(三)违规处理规定对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相关高校录取的,由学校协调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025-11-10 1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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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与培养需求,现将招生计划、类型、报考条件等核心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引。一、招生人数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5575 名。需特别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标注的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接收人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作报考参考,非最终录取依据;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结合三方面因素确定:一是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总计划;二是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与质量;三是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及专业培养条件(如师资、科研平台等)。二、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一)招生类型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学习方式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具体界定如下:学习方式差异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统考、推免等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相应入学方式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兼顾职业或社会实践,以灵活时间、多种方式实现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历学位效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均按国家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标准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证书。两类研究生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专项计划说明:我校 2026 年不开展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生,亦不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二)学费标准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统一为 8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领域)执行差异化收费,具体标准(全程费用)如下:工商管理:150000 元;公共管理:96000 元;工程管理:86000 元;社会工作:48000 元;法律硕士:39000 元;建筑:45000 元;音乐(艺术管理方向):81000 元;机械工程:36000 元;土木工程:66000 元;设计:84000 元。以上学费标准参照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福大财〔2019〕17 号、福大财〔2021〕14 号、福大财〔2022〕37 号、福大财〔2022〕44 号、福大财〔2023〕60 号、福大财〔2024〕19 号等文件制定,若福建省出台最新政策或学校调整收费标准,以当年正式公布内容为准。三、奖助体系为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我校构建了 “奖优、酬劳、助困” 相结合的完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以学校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核心项目如下:国家助学金:覆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 12000 元、8000 元、5000 元、3000 元,全程评选两次(中期与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评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助” 岗位津贴:学校统筹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相应津贴,支持学生实践能力提升;专项奖励:设立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 等荣誉奖项,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产出高水平成果。四、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商管理 [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 专业除外)。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① 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含)以上本科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需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②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英语水平证明(成绩需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二)专业学位特定报考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4 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1)满足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3 项要求;(2)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规定。(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免生接收详情,可查阅研究生招生网页相关通知及《福州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注的推免计划为预计数,实际接收情况将于 10 月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四)免初试考生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可补报;我校将组织免初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报考点或相关部门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者,不享受相应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说明该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重点向理工类专业倾斜(理工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总数的 65%),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计划执行;我校遴选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办法:所有考生按初试成绩相对偏差值排序,结合国家下达的各省(区)计划、分门类计划、工程硕士专项计划,以不超过 1:1 的比例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相对偏差值 =(考生初试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 A 线总分);若偏差值相同,按理工类专业优先原则确定;第一轮复试不合格者,由下一名偏差值考生递补参加第二轮复试,依此类推;国家政策变动时,按最新文件执行。其他注意事项考生需严格按报考条件与政策选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需准确真实,填写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网,了解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安排及本地区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报考点组织;确认流程: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信息核对、补充材料提交,认真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核验。七、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 3 小时,具体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命题规则: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并编制考试大纲(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八、初试成绩公布2026 年 2 月中下旬,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主页发布初试成绩,供考生自行查询,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九、复试与录取复试分数线: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相关办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资格复核:复试前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比对等方式,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专项计划、加分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供证明材料;录取规则:按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方案执行,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十、违规处理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其他重要说明校区分布与办学地点我校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设有多个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位于泉州晋江校区;化工学院研一新生在福州旗山校区、怡山校区学习,后续根据导师科研实验室位置,入驻福州旗山、怡山或泉州泉港校区;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新生具体校区由学校在入学前统筹安排;联合培养项目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我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约 245 人,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具体专业及挂靠学院如下: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工程(085601)挂靠化学学院;化学工程(085602)挂靠化工学院;控制工程(085406)、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机械工程(085501)挂靠先进制造学院;环境工程(085701)挂靠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该项目实行 “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以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考生报名时需在备注中填写 “海西联培”,海西研究院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单独划线,复试安排另行通知;部分学院与其他高水平高校、三级甲等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说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将注明 “非全日制”,我校目前暂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且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录取类别确认:考生需在拟录取前明确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并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2025-10-09 1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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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参考书目2025 年 3 月 4 日,江南大学商学院(MBA/MEM 教育中心)正式发布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相关信息,涉及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三个专业学位类别,为考生备考复试提供清晰指引。以下是各专业详细信息整理:各科目参考书目详情一、政治理论该科目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复试的必考科目,同时也是会计专业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参考书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于 2023 年出版,考生需重点掌握书中核心思想与关键理论,以应对复试中的相关考察。二、会计学综合作为会计专业复试的特色科目,会计学综合涵盖多方面专业知识,参考书目包含五本经典教材:《财务会计》(第二版),由朱和平等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系统讲解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操作,是考生构建财务会计知识体系的重要依据。《成本会计》(第五版),潘飞、乐艳芬担任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发行,聚焦成本核算与管理相关内容,助力考生掌握成本会计核心方法。《管理会计学》(第十版),孙茂竹、支晓强、戴璐共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围绕管理会计工具与应用展开,对考生理解管理会计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财务管理学》(第十版),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深入阐述财务管理原理与实践策略,是考生提升财务管理专业能力的关键读物。《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涵盖审计基础理论、审计流程与方法等内容,帮助考生建立审计专业思维。三、管理学管理学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重要科目,参考书目为《管理学 —— 原理与方法》(第八版),由周三多等人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于 2024 年出版。该书全面涵盖管理学基本原理与实用方法,考生需扎实掌握以应对加试考核。四、管理统计学此科目同样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参考书目为《应用统计学》(第二版),颜节礼、王雷主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24 年出版。书中注重统计学知识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考生需熟练掌握相关统计方法与分析技巧。五、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之一,参考书目为《中级财务会计》(第八版),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对中级财务会计知识进行深入讲解,是考生巩固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的重要资料。六、财务管理作为会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另一科目,财务管理的参考书目为《财务管理学》(第六版),郭复初、江涛、王庆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书中系统阐述财务管理核心内容,考生需认真研读以应对加试中的相关问题。2025-08-27 1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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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为落实学校《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推荐工作。一、推荐对象与核心条件(一)推荐对象范围仅限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推免推荐范围。(二)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学业进度达标,需按期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任务,且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外语类、体育类课程需达到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同时,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需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且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 40%;课程成绩合规,数学类、英语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记录;其他课程若有补考(重修)情况,累计不得超过 1 科,且该科补考(重修)已通过;交换生成绩认定,经学院推荐前往国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其推免排名认定以在重庆大学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交换期间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不纳入推免成绩的最终核算范围。二、推免工作实施规则(一)名额分配方式学院首先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分配,分配过程中采用 “向下取整” 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基础名额;初步分配后剩余的名额,由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调整并再次划分至各专业(方向)。(二)申请材料要求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主动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提供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特长优势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经学院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评审范围,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三)综合成绩核算学院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统一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确定推免资格初选名单的关键标准;其中,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分值;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分值的复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均学分绩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奖励分值的计算依据《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执行,具体构成如下:奖励分值 = 科创成果类奖励分值 + 竞赛成果类奖励分值 + 公益成果类奖励分值;奖励分值设置上限约束:总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 0.4 分;同时,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三个类别各自的累计奖励分值上限均不超过 0.2 分,单个类别分值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计入总奖励分值。(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分值的学生所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过程中,需组织包含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的公开答辩会,重点排查材料中的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内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审核结束后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参与审核的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未合格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原则上限定为:学生在本科阶段,在《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规定类别的期刊上,以规定作者署名方式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所得,仅作为推免评审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三、推免推荐工作流程成立工作小组: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成绩排名公示:学院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前 40% 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筛选,并按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学院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指标数量公示: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限额总数,结合本细则 “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中相关名额分配规则,计算确定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免试资格指标数;指标数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馈;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公示: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成果方可纳入综合成绩计算;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审核与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由学院加盖公章,正式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后续手续办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合格学生,需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善推免相关的其他手续,确保推免流程合规完成;就业状态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被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将认定为 “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也不再出具打印出国成绩的学院证明。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7 月 9 日2025-09-29 09:57:59
考研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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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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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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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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