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有关复试工作的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和各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督导检查。
3.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4.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招生学院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上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复试条件与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领域)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超过200%(复试人数不是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各招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https://yjsfs.qust.edu.cn/)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2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成绩单(加盖公章);
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
8.《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加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章;
9.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以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各专业复试形式与内容详见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官方网站见附录)。
复试一般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
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科目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或以学院通知为准。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口语和听力等内容。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政治理论测试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在复试中需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3月23日,复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通知(见附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要求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考生需达到2025年国家线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报考学院调剂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我校自主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严格依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回复。
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办法。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测评办法另行发布,请关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不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无需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
(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防替考和作弊。
2.采取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应与招生学院提前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
3.现场与远程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和《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收取,艺术类考生24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其他考生18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200元)。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
(https://yjsfs.qust.edu.cn/)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的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复试过程等进行实时监督。
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复试开始前,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
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
(四)回避制度
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学校接受考生在复试、调剂过程中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开通)
0532-88957382、0532-84022989、0532-8895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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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邮寄地址信息收集的通知一、通知对象与核心工作说明1.通知对象:全体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2.核心工作:为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关键材料精准送达,我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中下旬启动相关材料邮寄工作。在此之前,需各位拟录取新生配合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确保邮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二、信息填报的时间要求与操作途径1.填报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1 日,为避免影响材料邮寄进度,各位新生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信息填报,切勿逾期。2.填报操作方式:新生可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信息填报页面,一是扫描指定二维码(若有相关提示),二是直接打开信息收集表链接;进入页面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材料领取方式、邮寄地址(领取方式为 “邮寄” 时需填写)、联系电话等内容。3.收集表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3NmYUFVcHV2Skhz三、不同类别新生的材料领取方式规定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选择(1)自取方式:该类新生可选择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后续学校将另行通知具体的自取时间;自取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唯实楼 401。(2)邮寄方式:若该类新生因个人事务等原因无法前往自取,需按时填写上述信息收集表,并在 “领取方式” 栏目中明确选择 “邮寄”,以便学校安排材料邮寄。2.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领取方式: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余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统一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不设自取选项,此类新生仅需按要求完成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的填报即可。四、信息填报的重要注意事项1.邮寄地址修改限制:每位新生仅享有一次修改邮寄地址的机会,因此在提交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包括省、市、区 / 县、街道、门牌号等细节),避免因修改次数受限导致地址错误,影响材料接收。2.未填报或地址无效的处理办法:若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收集表,或填报的邮寄地址经学校核查为无效地址(如地址不完整、无具体门牌号等),我校将默认按照新生在硕士研究生报名阶段填写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材料;由此可能引发的材料延误、丢失等问题,相关责任由新生自行承担。3.咨询与协助渠道:若新生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操作疑问、信息填写困惑等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协助,联系电话为 010-88562083。五、通知发布信息发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2025-09-03 1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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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25年全国统考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办法我校2025年硕士统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24日至4月3日通过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一、复试工作基本安排现将复试基本安排公布如下(各院系复试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yzmis.shisu.edu.cn)【硕士统考】—【复试材料下载】—《复试流程表》)。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各项复试考核,否则视为弃考。二、复试前需完成的工作1.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yzmis.shisu.edu.cn)—【硕士统考】—【健康申报】模块,完成健康情况申报;2. 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硕士统考】—【个人材料提交】模块,按类别提交如下材料:考生须确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的所有信息、复试资格审核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三、复试成绩1. 各项分值复试满分为500分,各专业分值比例如下(复试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分,在计算复试总成绩的时候将自动进行折算):(1)学术学位(一)(2)学术学位(二)(3)专业学位2. 复试成绩权重我校各专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例均为50%。3. 其他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外,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满分500分)不予录取。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请参考我校招生简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相关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分别由我校MBA教育中心、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另行发布。2025-08-11 1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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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四川省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并检查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相关工作,汇总上报各类录取材料。学校保密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保密工作。学校分管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和保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认真梳理复试环节,对各环节进行认真研判,确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分专业或研究方向由不少于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四)学院应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复试导师信息库;对不称职的复试导师或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换。二、工作原则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选拔;学院要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信息公开、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确保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学院还可结合专业的生源情况以及差额复试的要求,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此外,学院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提前对外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比例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差额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所有考生(含“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不包括已录取公示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另加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1)考生复试前应将以下材料提交给学院检查,学院应安排专人严格审查:①有效身份证;②应届本科生(含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成绩单;③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本/专科成绩单;④自考本科应届生的自考考籍表(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和专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则提供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⑦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学院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查过程中收取的考生材料应由学院工作人员签名后归档留存备查。(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硕士等有特殊报考要求专业的考生须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查报考条件。(4)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加分资格对于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加分条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学院需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在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书面佐证材料。审核通过的,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细则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学院要结合本学院情况、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志愿/调剂生源情况,根据专业特色和专业要求,制订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复试工作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复试工作细则中要明确复试程序、方式,明确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公布联系咨询电话以及其它需要考生注意的事项。实际工作中,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全面且多环节、多角度地对考生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专业基础与学术水平、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要注重考察考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学院的复试细则在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2.复试方式(1)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等,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2)选择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自行确定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同步确定备用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应具备人脸识别、作弊抓拍、防截屏缩屏、视频同步录制等功能。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复试平台应当保持一致,并提前对考生公布。学院选用的复试平台应多次试用以确保其系统的稳定性,考生端应使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面试答辩,面对考生正面,次机位用于考生复试整体环境的监控)。(3)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模式。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试题应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各专业应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考生在面试时应随机抽取试题即行作答。面试前,各专业要随机确定各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和复试次序。面试期间,复试小组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一经确定不得改动。(4)同一专业的复试时长、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按国家文件要求,复试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长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5)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应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的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应安排专人专柜保存复试相关资料,复试试题及复试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复试期间的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少于1年。3.复试内容复试科目应与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专业目录的规定一致,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对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由于全国统考初试外语中没有听力测试,各学院在复试中应特别加强对外语听力的考核。(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还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5)学院还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应提前对外公布。4.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中加试不少于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应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不少于120分钟。加试科目应与招生章程中公布的科目一致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结束后,考生的名单及成绩应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同等学力考生的身份以初试网上报名时的信息为准。6.学院应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7.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形式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应提前对考生公布,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破格复试学院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复试,应在学院细则中明确。学院开展破格复试,必须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且考生初试公共科目成绩较一区复试分数线单科差距在5分以内。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全日制招生计划的3%。破格复试考生的申请,应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生是否具有破格复试资格由学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六)时间安排1.学院应在4月1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在4月20日前开展调剂工作并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2.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分批次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应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应在24小时内公示复试成绩及结果,并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送学校研究生院。(七)体检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在拟录取阶段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基本要求学院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缺额情况确定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并开展调剂工作。向学校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调入学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二)调剂程序1.学院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缺额信息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调剂系统开放(含多批次开放)的起止时间应提前对外公布,每次系统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2.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应在相应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12小时内发送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应于复试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后,如调剂考生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其应在学院发送 “待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3.学院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考生的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4.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五、录取(一)成绩核算方式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初试总成绩÷5(注:满分300分的科目此处为3)×权重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2”。权重1、权重2应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提前向考生公布。其中,权重1不得低于50%,权重2不得超过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自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权重1应为70%,权重2应为30%)。(二)录取规则1.各专业根据复试批次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考生单独排序)。2.当同一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wust.edu.cn/)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录检手续。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或未进行体检者;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7.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规定者。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六、入学复查录取的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南科大发〔2021〕32号)的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入学复查包含下列方面:(一)报考资格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学院通过审查新生提交的材料,再次核实学生是否满足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条件;个人相关信息要与复试信息库、复试录像资料和录取信息库进行核对。(二)学业水平复查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学院应组织学业水平复查,复查可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复查内容应根据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招生目录规定的初/复试科目考察范围确定。(三)健康状况复查录取的所有新生都应在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西南科技大学医院参加体检;各招生学院组织开展身心健康复查。七、其他(一)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816-6089051(纪委办公室)。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本学院的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人员应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现场督查复试工作。(二)学校、学院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均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相关工作。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三)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公示复试工作细则、破格复试条件、调剂的原则和办法,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四)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管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9 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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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力做好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三)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合规的原则,组织好复试考试,确保招生标准不降低,考试程序不缩水。(四)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五)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六)我校复试基本线为国家A类基础分数线,主要接收理学、工学、法学、设计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门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二、复试原则(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5年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二)调剂考生须登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辽宁科技大学调剂工作办法,明确调剂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择优进入复试条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发布执行。不经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无效。(三)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依据不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参考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以初试成绩排序按差额比例不低于150%确定,专业生源不足的,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取线下复试,复试包括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调剂考生复试使用国家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集中在面试现场与考生线上远程复试,考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随机确定,现场独立评分,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复试组成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二)复试时间3月25日至26日完成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另行通知。(三)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分内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时须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基础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基础测试复习内容参考科目应提前公布。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本专业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补充材料作为参考,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考试时间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取线上复试方式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测试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且应含有专业知识点。(五)分数结构复试总分满分为2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满分为3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六)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调剂阶段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加试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七)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诚信考试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四、资格审查(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复试方式的,复试组织单位(二级学院)考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组织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采取线上方式复试的,考前向考生说明视频面试纪律、需上传的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及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身份核查工作,利用远程复试技术平台,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查核验。考试当天,面试小组再次确认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代考替考现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二)材料准备及提交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6.毕业论文;7.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8.专家推荐信;9.其他能有效证明本人学术能力水平的材料10.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应证书和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6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11.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试前,考生须提供上述材料,经复试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行复试。其中第1-4项材料为必须提交项,第5-9项材料为可选提交项。第10项材料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项。第11项材料为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项。一志愿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纸质版,参加复试前交给复试组织单位审核,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即刻返还考生本人,其余纸质版材料及复印件上报复试组织单位暂存,复试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调剂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成电子版在复试前上传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由复试组织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审核,开学报到时,被录取调剂考生须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纸质版提交复试组织单位复审,统一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存档备查。(三)学校将加强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及相关材料的复核,确保公平公正。(四)复试期间学校不组织复试,体检相关事宜待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存在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复试要求(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经监考教师核验后到指定位置就坐。2.严禁考生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移动通讯设备、智能平板电脑等进入考场。3.笔试一律用黑色水性笔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书写姓名及考生编号。4.考生应按复试组织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二)调剂考生复试要求1.设备配置要求。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准备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者手机2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笔记本电脑、手机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网络中断。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2.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3.设备摆放要求。将“双机位”分为“主机位”和“辅机位”,分别提供主辅两个视频画面。主视频画面:要求考生正对摄像头,上半身(胸部以上)及双手摆放需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范围内。辅视频画面:将摄像头放置于考生侧后方2-3米,高度1.5-2米处,要求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主机”的周围环境,以及“主机位”实时的视频画面,实现对考场的全景观察。复试考试前,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固定“双机位”的摄像位置,避免复试过程中因设备晃动出现视频画面转移等状况,影响复试效果。面试全程“双机位”均需保持正常工作状态。4.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线上复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5.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复试流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复试组织单位报到,上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2.考生在指定时间规范有序参加复试组织单位统一组织的复试。3.复试过程主要通过笔试(个别专业含上机考试等)和面试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具体程序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4.考试结束后,复试组织单位将对考生的笔试试卷、上机操作、面试表现等进行评分、登分、统分、核分。(二)调剂考生复试流程1.考生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界面(https://bm.chsi.com.cn/ycms/stu/),点击查看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2.复试组织单位确定考试具体时间后,提前与考生联系,向考生说明复试纪律和相关要求,组织考生进行考试系统模拟测试和演练,并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备用系统的使用和测试请按照学院要求进行。3.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考前要按照要求线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做好复试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5.复试过程主要包括个人汇报、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采用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种方式,考生根据题目或问题进行口头作答。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使用初试外语语种就自身情况等进行口头陈述。具体程序请按照复试组织单位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复试组织单位规定方式与复试组织单位保持沟通。考生复试结束退出考场,复试教师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评分。(三)复试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七、录取原则(一)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总分按照60%权重计算,复试总分按照40%权重计算。总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为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分÷2.4×0.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0.6+复试总分÷3.4×0.4。录取原则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二)凡复试总分低于14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分低于20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三)针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确认“待录取”。(四)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其档案需要交由学校保管。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学校将在拟录取结束后收取考生定向培养协议电子版进行审核,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开学报到时考生须将定向培养协议原件上交所在学院,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五)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更换录取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补录。八、其他说明1.学校不向考生收取复试费,调剂考生使用远程面试系统所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2.考生须承诺学历、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者,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我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会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但因考生个人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复试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通知。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院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6.本办法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最终解释。7.咨询电话:0412-5929930、5929419;8.举报邮箱:lkdyzb@ustl.edu.cn;举报电话:0412-5928097、5928176。2025-08-21 18: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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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EMBA 、MT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一) 组织成立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二) 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三) 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四) 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五) 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第三章 复试第九条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025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布。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二)复试形式:(三)复试具体安排:1.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材料如下:(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7)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准备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2.复试材料提交3.复试报到4.复试时间安排(1)(全日制)MBA考生复试安排:(2)(非全日制)EMBA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TA考生复试安排: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四)政治理论测试。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测试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政治理论复习资料范围: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3.李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1.现场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2.网络远程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章 调剂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十七条 调剂遴选规则:(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二)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第十八条 调剂具体流程:(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录取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监督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服务,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务联系人:周老师 0411-84710386,mbazs@dufe.edu.cn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doc2025-08-12 1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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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一、复试名单请考生登录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复试名单。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 25 日至 27 日,具体安排如下:注:相关地点的通知,请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jjgl.jlau.edu.cn/index.htm) 三、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进行核查。四、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方式,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 100 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满分 100 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 2 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 2 门课程,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4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复试纪律和要求1.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者,后果自负。2.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346刘老师 联系方式:0431-845334452025-08-25 15: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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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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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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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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