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组织工作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商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专业:
学术学位:020200 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学
专业学位:025100金融;125300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具体招生人数将参考学校分配的指标,并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复试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条件
1.复试比例
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进入复试。
2.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除会计(全日制)外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符合国家线要求的A类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会计(全日制)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201分(含)以上且单科过A类考生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包括:
1.身份证;2.准考证;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4.本(专)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6.《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8.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均可)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9.其他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
享受照顾加分政策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三)复试方式、内容
1.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可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n.edu.cn/查看复试工作安排。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①(020200)应用经济学
考试科目:《经济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120200)工商管理学
考试科目:《管理学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实践能力测试
①(025100)金融
考试科目:《金融市场学》。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125300)会计
考试科目:《会计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125100)工商管理
考试科目:《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闭卷考试。时长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
综合面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五)复试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 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
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考生成绩在商学院网站(网址http://sxy.ujn.edu.cn/)查看。
五、体检
录取考生在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
1.如对复试工作有疑问,可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531-82769270(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0531-82767791(会计、工商管理)。
2.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反映建议、举报意见,可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531-89736986。
3.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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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 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 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 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 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 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 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http://grs.muc.edu.cn)(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8-13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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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主要职责:制定并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发布调剂公告;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并发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投诉;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中须设 1 名纪委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委决定。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遴选各专业复试小组和命题小组成员,指导相关小组实施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和规则,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组织实施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复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三)复试小组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组织复试。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 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四)督查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和监督。主要职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三、招生计划各专业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四、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 4 月 7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 ),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达线人数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自主确定。(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 100 分,各科目成绩折算办法以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专业笔试(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部分专业设有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加试(10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诚信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2)应届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7)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七)工作要求研究生处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各学院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提前做好复试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准备充足的备考场所。通过设置横幅、引导牌、警戒线、茶水区等方式营造复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复试过程要做到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各学院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熟悉复试流程,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平稳。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评分。助理做好面试过程文字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 1 年。五、调剂(一)调剂时间4 月 8 日至 4 月 25 日,不提前进行预调剂。(二)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我校不接受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考生再次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完全一致。(三)调剂程序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均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学生信息,核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自行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 复试成绩 ×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总成绩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予以解锁。七、体检按《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学院负责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享受免初试、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纪检监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管理规定》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 - 7842074(研招办)、0991 - 784220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5-08-15 14: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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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管理工程学院构建了完善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应急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及“数据科学与智能决策”中外合作办学博士项目;硕士培养层面涵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2个学术型硕士点,金融、保险、图书情报、数字经济、工程管理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数据与决策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多个权威机构的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30余名。为规范推进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接攻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生”)研究生工作,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招生专业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细则。一、招收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基础条件;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专项条件。(一)基础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道德品质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志愿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2. 本科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历年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思维,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3. 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预计可获得资格)。4. 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 欢迎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跨学科考生需具备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素养。(二)直博生专项条件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1.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分(含6分)及以上;PETS-5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英文学术文章。2. 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有获奖经历或突出表现。二、招收专业及限额(一)招收专业我院2026年推免生招收分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专业学位: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保险(专业代码0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数字经济(专业代码0258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应急管理(专业代码1201J1),学制5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二)招收限额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的50%;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对应博士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20%。三、申请程序(一)志愿填报与信息填写1. 预计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硕士或直博生的考生,需先填写对应申请表(硕士填复试申请表,直博生填直博申请表),确保表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2. 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按系统提示选择报考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及对应专业。(二)材料提交1. 材料清单基础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对应申请表1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红色公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1份(需加盖所在学院红色公章);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需提交复印件1份(无则可不交)。直博生额外材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由2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出具并签字。2. 提交要求电子版材料:将所有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整合为1个PDF文件,于2025年9月18日12:00前按指定方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专业+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提交至阅江楼236室,提交时需确保材料装订整齐,公章清晰可辨。3. 材料审查与说明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查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考生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推免报考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不予返还,请考生提前自留底稿。(三)志愿限制与通知回复1. 每位考生仅可提交1个申请志愿,不得同时报考我院多个专业;2. 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审核材料,分批次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3. 考生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等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四、复试办法(一)复试组织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程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结果。(二)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2.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进行资格审查,下午组织第一批线下复试;2025年10月20日前,将根据后续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内容与评分1. 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关注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含听说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2. 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为合格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荣誉奖励等仅作为参考因素,不计入面试总成绩。3. 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组成员当场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复试纪律与流程1. 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候考,做好复试准备;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 复试期间,已完成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考生不得有任何信息交流,若违反此规定,双方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3. 复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4. 若复试后拟录取名额未满,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填报情况,另行安排补录复试,补录通知将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五、录取确认1. 2025年9月22日起,通过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复试通过的专业填报志愿,遵循“先申请先确认”原则,名额满额即止;未按复试通过专业填报志愿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步骤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未接收满额,将实施替补录取,替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确认;学校不另行发放纸质接收函。4.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仅能确认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六、其他说明1. 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设立“奖助学金”体系,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向推免生倾斜,具体标准按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2. 录取通知书发放:2026年推免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左右寄发,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3.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的资格: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情况;本科阶段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时无法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不合格。4. 政策调整说明:若2026年研究生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本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调整结果。5. 复试费用报销:为减轻考生复试期间的差旅费负担,凡是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且顺利通过、最终被我院录取并按时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报销其复试期间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及1晚住宿费;费用报销需凭正规发票,于开学后统一办理。6.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执行;本细则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2025-09-26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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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启动,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现将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执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各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秘书由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与研究生教学干事担任。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复试各环节执行,审核拟录取名单。(二)招生工作复试小组组建方式:按学科专业分类,共成立 7 个复试小组,具体包括:应用经济学复试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组、工商管理学复试组、信息资源管理复试组、金融专硕复试组、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组、图书情报专硕复试组。人员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专家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与研究生培养经历),小组内指定 1 名组长,统筹本组复试工作。核心职责:全程负责本组对应学科专业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包括制定考核细则、组织面试、评定成绩、提交复试意见等。(三)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核心职责:对复试录取全流程(资格审查、面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申诉,查处违规行为,保障过程公平公正。二、复试形式与资格审查(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模式,考核类型为综合面试;所有考生需提前规划行程,按时前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综合面试,未按要求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需在复试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复试小组审核: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无破损或信息模糊);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注册手续齐全);个人简历(一式 5 份):简历内容需精简,控制在 1 页内,重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获奖情况、报考意向等,供面试专家参考。(三)资格审查安排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开始前,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若考生材料存在缺失、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审核结论为 “不合格”,不予安排参加综合面试。三、复试时间与内容(一)综合面试时间整体复试时段为 2025 年 9 月 14 日(星期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星期日);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时间(上午 / 下午 / 具体时段)、面试地点及流程,由对应复试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确认面试信息。(二)综合面试名单确定各学科专业先对通过导师初步审核的推免生进行综合筛选,结合考生本科成绩、科研潜力、专业匹配度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将由各复试小组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通知,考生可自行咨询报考专业导师了解结果。(三)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围绕考生多维度能力与素质展开,具体包含以下 5 个模块,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制”:英语口语与听力:通过英文自我介绍、专业话题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深度,以及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结合考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如论文、竞赛),评估其科研思维、创新潜力与问题解决能力;综合素质:关注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意识、职业规划等,综合判断其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学术诚信等,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参与后续成绩评定。四、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一)复试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置笔试或其他考核环节;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该考生获得的所有面试专家打分总和 ÷ 参与打分的专家人数(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保公平性)。(二)录取顺序确定学院按各专业招生名额,结合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科研能力突出或专业基础扎实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五、正式录取流程与资格取消情形(一)正式录取操作拟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开通确认功能后的 6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不再取消其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序递补录取。(二)直博生录取学院 2026 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直博生,将从报名该专业直博生的推免生中,结合复试成绩与科研潜力择优选拔,坚持 “宁缺毋滥” 原则,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026 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通过虚报、隐瞒个人信息,或伪造、涂改材料、学术成果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关键操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不良诚信记录,或受到违法处罚、校纪校规处分。(四)违规处理对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科研成果)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本安排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指导文件为准。六、结果公示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复试成绩、拟录取状态等;公示期间若拟录取名单需变动(如考生放弃资格),需对变动原因及变动内容单独公示,公示期同样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七、复试纪律要求考生需自觉服从学校与学院的复试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现场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设备需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区域);考生需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回答面试专家提问,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八、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信远楼 II 区 —325 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18913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可咨询复试安排、资格审查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05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受理复试录取相关异议与举报,确保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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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制订、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每个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 5 名及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小组秘书。各招生学院应对该专家组构成做好保密工作。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复试生源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划线原则。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所有专业的复试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都不得低于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计划指标、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后统一划定。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 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已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规定可免初试直接参加复试,经复试考核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四、复试方式及内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对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采用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招生学院可进行一定调整。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一)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二)面试。满分 200 分,包括综合面试(150 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 分),由各学院组织。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等方式。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三)心理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学院通知考生。五、复试相关安排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分批次进行,总体安排为 3 月 22 日 —24 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见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复试期间由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6)报考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复试流程以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流程为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考生须准备电脑和手机,具体流程见招生学院公告栏发布的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六、复试工作要求及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员遴选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同一招生学院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工作专家组之间要保证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考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 “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考生面试过程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原始登分表和面试评分记录表等材料原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招生学院复印留存。招生学院要把好关键环节关,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反复校验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复试过程环节提前演练,做好设备、网络故障等方面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 ÷ 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总分 ÷ 复试满分)×100×40%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等 4 个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录取原则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 300 分低于 180 分;复试总分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 60 分);(4)体检不合格者;(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九、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校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十、体检安排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一、复试缴费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 100 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十二、复试工作监督及复议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要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在复试过程中将开展复试巡查工作,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信息公布与复议。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录取无效。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申诉电话:027 - 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7 - 59750034(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十三、其他事项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2025-08-27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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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考生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1、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2、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3、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4、成立若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精通外语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考核评价工作。5、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三、复试分数线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吉林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计划并结合考生的实际情况,划定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即初试成绩总分154分,综合70分,外语35分及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分按照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后,相对报考学科专业的学校分数线总分提高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0分。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四、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工作秘书在面试当天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收集材料。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3、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与网报时填写的毕业、结业证书一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1、无故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与《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五、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一)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教学楼1、政治理论笔试,开卷,时间1小时。考生自备材料,不允许携带使用电子设备。参考资料:(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资料或2025年考研政治复习资料(不推荐版本,任何版本均可);(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3)2025年两会热点问题。2、管理案例分析,闭卷,时间1.5小时。(二)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全天;3月29日(星期六)下午;3月30日(星期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1、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采用多对一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管理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素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情况。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用外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问题。(三)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区218室1、管理学,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周三多、陈传明、刘子馨、贾良定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战略管理,闭卷,时间1.5小时。参考书目:《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第四版,杨锡怀、王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六、复试要求1、笔试、面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3、面试分组进行,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6、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正装参加复试。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八、录取1、符合初试成绩要求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招生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录取。2、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分优者;如初试总分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外国语成绩相同,则录取复试成绩优者。3、对复试不合格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及时通知考生。九、信息公开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复试细则及有关事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及时公示。十、监督、复议1、监督制度复试全过程在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小组监督下进行,切实维护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2、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431-85167670。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31-85095337;85166123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mba.jlu.edu.cn微信公众号:JLU_MBA或吉林大学MBA教育中心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敬信楼A202)2025-07-31 15: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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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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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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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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