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和独立运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或平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并汇报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规范性和公平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密封阅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建立校领导分片监督机制。参照校领导分工落实分片监督制度,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确保规范性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5号)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复试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
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可在本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单独设置的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开展前报研究生院,经审批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并在已经审核通过的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招生单位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1)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3.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测试模拟。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参加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考查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题型和题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设计学专业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实践能力测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小时,满分100分。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合格分数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
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程序和各环节考察的内容须在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单位应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导师或相关人员在面试环节与考生交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8)音像资料保存
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于3月底之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应于4月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各招生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并在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费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时应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
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7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招生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回避制度
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其他
(一)部分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
(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三)本方案由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
监督电话:0531-89736986
监督邮箱:xfjb@ujn.edu.cn
【附件2:济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启动,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现将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执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各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秘书由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与研究生教学干事担任。核心职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复试各环节执行,审核拟录取名单。(二)招生工作复试小组组建方式:按学科专业分类,共成立 7 个复试小组,具体包括:应用经济学复试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组、工商管理学复试组、信息资源管理复试组、金融专硕复试组、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组、图书情报专硕复试组。人员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专家需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与研究生培养经历),小组内指定 1 名组长,统筹本组复试工作。核心职责:全程负责本组对应学科专业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包括制定考核细则、组织面试、评定成绩、提交复试意见等。(三)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核心职责:对复试录取全流程(资格审查、面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申诉,查处违规行为,保障过程公平公正。二、复试形式与资格审查(一)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 的模式,考核类型为综合面试;所有考生需提前规划行程,按时前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综合面试,未按要求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二)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需在复试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复试小组审核: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无破损或信息模糊);本人学生证原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注册手续齐全);个人简历(一式 5 份):简历内容需精简,控制在 1 页内,重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获奖情况、报考意向等,供面试专家参考。(三)资格审查安排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开始前,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若考生材料存在缺失、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审核结论为 “不合格”,不予安排参加综合面试。三、复试时间与内容(一)综合面试时间整体复试时段为 2025 年 9 月 14 日(星期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星期日);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时间(上午 / 下午 / 具体时段)、面试地点及流程,由对应复试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确认面试信息。(二)综合面试名单确定各学科专业先对通过导师初步审核的推免生进行综合筛选,结合考生本科成绩、科研潜力、专业匹配度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将由各复试小组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通知,考生可自行咨询报考专业导师了解结果。(三)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围绕考生多维度能力与素质展开,具体包含以下 5 个模块,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制”:英语口语与听力:通过英文自我介绍、专业话题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深度,以及知识体系的完整性;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结合考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如论文、竞赛),评估其科研思维、创新潜力与问题解决能力;综合素质:关注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经历、团队协作意识、职业规划等,综合判断其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学术诚信等,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参与后续成绩评定。四、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一)复试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置笔试或其他考核环节;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 = 该考生获得的所有面试专家打分总和 ÷ 参与打分的专家人数(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保公平性)。(二)录取顺序确定学院按各专业招生名额,结合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科研能力突出或专业基础扎实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五、正式录取流程与资格取消情形(一)正式录取操作拟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开通确认功能后的 6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不再取消其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复试成绩排序递补录取。(二)直博生录取学院 2026 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直博生,将从报名该专业直博生的推免生中,结合复试成绩与科研潜力择优选拔,坚持 “宁缺毋滥” 原则,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三)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026 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通过虚报、隐瞒个人信息,或伪造、涂改材料、学术成果等欺诈手段获取录取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不予录取的疾病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未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关键操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不良诚信记录,或受到违法处罚、校纪校规处分。(四)违规处理对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如论文抄袭、虚报科研成果)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其本科推荐高校,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本安排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指导文件为准。六、结果公示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复试成绩、拟录取状态等;公示期间若拟录取名单需变动(如考生放弃资格),需对变动原因及变动内容单独公示,公示期同样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七、复试纪律要求考生需自觉服从学校与学院的复试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现场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不得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设备需按要求存放在指定区域);考生需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回答面试专家提问,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八、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信远楼 II 区 —325 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189136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可咨询复试安排、资格审查等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054(学院纪检督查小组,受理复试录取相关异议与举报,确保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7:48:31
-
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宏观政策,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按年度执行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解决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其他重大事宜。(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组长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应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任务和职责包括: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和审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执行;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要求调剂考生。(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和查询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般不低于 120% 的复试差额比例,从满足《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或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查询。(三)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3 月中下旬至 4 月 20 日,其中第一志愿应于 4 月 1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 月 20 日前应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四)复试方式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多批次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须相同。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远程面试” 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五)复试结果公布复试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复试结果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公布。(六)拟录取原则及公示拟录取原则(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分、科目依次择优顺序(如:初试总分、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具体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非全日制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①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② 复试成绩不及格。③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拟录取公示(1)体检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七)体检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1)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4)心电图;(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体检其他注意事项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严格复试资格审查。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重点对复试考生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考生身份验证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2)考生初试考试成绩审查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是否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学历学籍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4)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① 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满 2 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 3 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 5 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③ 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 0301)。④ 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非 0301)。(5)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本复印件。(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7)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须提交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3. 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4.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一)复试考核内容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采取综合性、开放性多种形式,具体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进行组织,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二)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成绩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内容构成,各项成绩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 + 复试成绩 ×40%。六、复试费用标准复试费:100 元 / 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 80 元 / 人。七、监督与复议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或通过网络巡查平台进行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 - 65128174邮箱:yzb@ynufe.edu.cn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行远楼 A30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学校纪检处电话:0871 - 65114879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0:42:15
-
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3.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5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8日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视调剂生源情况自行确定)。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公布。2.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调剂志愿和缺额情况确定。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并由学校公布。4.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5.同一专业、类别(领域)既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的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统一划定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四、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办理复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核在各学院进行。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或由学院通知)。1.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①学生证;②身份证;③本科学习成绩单;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3.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复试前使用学信网系统,综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的核查。五、复试内容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多维考察。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笔试、面试命题、评卷等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进行。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达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小组成员按要求在成绩单上签字。6.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六、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七、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2)×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报考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的所有专业、“科技小院”专项的所有专业、农学院的农艺与种业专业、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的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中药材学院的中药学专业,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2.专业课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八、纪律要求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方式进行复试工作。(“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2.各学院要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全程回避相关工作。3.各学院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外泄,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复试成绩。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环境。5.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报到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7.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按相关要求及时处理。九、其他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十、咨询及申诉方式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3048、3049。电子邮箱:203106852@qq.com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jlau.edu.cn/。2025-08-25 15:45:05
-
河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理念,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监督小组、资料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 1.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管理;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2.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资料审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4.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各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 名复试秘书。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评判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基本要求 202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 12 人;1202 工商管理学专业计划招生 8 人;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 22 人;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计划招生 98 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 人,“战功免初试”(指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退役人员)1 人。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复试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 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 70 分,总成绩不低于 125 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战功免初试”复试办法详见《工商管理学院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战功免初试”考生复试细则》。 3. 根据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 人时,进位为 1 人。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成绩要求见下表 1。 四、复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提交至研招办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大约 10 分钟,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完成测评,过期不再补测,操作流程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参加复试研究生心理测试流程》。 (网址:https://adge.hpu.edu.cn/cyxz.htm)(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查。核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红章件除外),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2.应届本科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3.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 6 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红章件)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红章件),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提供 1-5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档案中有原件,考生提供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章,请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 2025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除提供 1-5 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除提供 1 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及其他证明材料。 9.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很对提示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留存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五)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的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意见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六)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面试、专业课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一)笔试科目(科目考试大纲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专栏) 1.专业课笔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仅限于工商管理(MBA)、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内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主动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 个等级。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英语水平测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后,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四)面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由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问题,不留思考时间。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30 分)、学术素养(30 分)、专业能力(2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具体包括创新能力(20 分)、专业素养(30分)、专业能力(30 分)和培养潜力(20 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环节(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时间)总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未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以及英语水平测试和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诚信评判 所有考生在复试考试前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若有必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七、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1)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2)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 其中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5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复试专业课成绩*15%;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6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八、卫生要求 1. 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 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 学院做好来校考生复试期间流感等工作,准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物资,做到精准服务。 4. 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在复试期间全程做好医学保障及服务工作。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及时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391-3987234 工商管理学院监督电话:0391-3987602,电子邮箱 gsxy@hpu.edu.cn 十、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1 10:51:56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日常工作。(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问题。(三)各培养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及时处置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四)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五)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成立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由一级学科带头人、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六)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专业的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各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三、复试基本条件(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名单确定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四、考生资格审查(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9.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加分资格审查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三)复试费缴纳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缴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0731-85623986黄老师或0731-85623225周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校明确招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招生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分批次安排。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一)复试时间各学院在3月10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调剂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1.笔试(闭卷考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2.面试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六、破格复试的政策及要求对初试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成绩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业务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5年破格复试公告。七、调剂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调剂程序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三)其他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八、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录取规则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三)其他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九、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关于调整我校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中南林发〔2024〕60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十一、其他事项(一)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四)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五)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六)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十二、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266 电子邮箱:yjsyyzb@csuf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硕士招生)2.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联系方式:0731-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3.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崇德楼1202室4.联系人:王老师 贺老师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 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附件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附件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docx2025-08-27 11:15:27
-
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在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由各学院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结合生源、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差额比例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可在报考学院和专业/研究方向划定的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降20分,但降分后的成绩不能低于同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不含)以上,单科成绩要求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成绩同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调剂考生复试方式请查看各招生学院通知。三、复试程序1.缴纳复试费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3月19日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 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2.资格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后通过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图片文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6)学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3.复试时需要提供的物品(1)准考证;(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3)复试通知书(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载);(4)学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4.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是否组织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线下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4)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外语听说和专业知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5)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网上方式,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四、调剂原则及流程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和缺额等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http://yz.chsi.com.cn/)(一)调剂基本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2.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4.我校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二)接收调剂程序1.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2.学校在“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在此期间,学校不会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解锁考生志愿。3.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校将根据“调剂系统”中的考生志愿和调剂要求,筛选调剂考生,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在复试前登录各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和相关通知。4.复试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五、复试录取原则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专业面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自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在40%-5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自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复试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结果。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结果择优拟定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中,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yzb@bupt.edu.cn,电话010-62285173-805;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含)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3.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无法录取。2025-08-05 11:04:27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