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准则
(一)遵循按需招生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秉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少勿劣的标准,切实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
(二)强化复试的标准化与制度化建设,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的平衡,综合评估考生的思想品德、过往学业、科研潜力等,着重考察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各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作用,明确其学术权力与责任,提升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四)依据学科专业对人才选拔的需求及各学院特点,精准制定策略,保障复试考核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有效。各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需遵循 “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组建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原则。
(五)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复试安排
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3 月 25 日起各学院陆续启动)
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网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中选择学院,并前往所选学院参加复试。
第二阶段:调整(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
包含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不同学院间的调整。同一专业不同方向间仅开放一次校内调整。在第一阶段复试中未通过的一志愿考生,可向本学院或其他学院本专业有剩余计划的所有方向申请调整,需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提交调整申请。
第三阶段:调剂(按教育部规定,自 4 月 8 日起分批次开展)
调剂工作将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情况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和学院通知为准。学校会在校内调整阶段,同步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招网官网陆续公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按照我校研招网官网的调剂通知准备申请材料。
四、复试录取基本流程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下达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长学制及上线生源等,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增减,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开展招生。
(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二级学科专业划定。对于招生计划与达到《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 “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 1:1.2 的学科专业,将按 1:1.2~1.5 划定本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略有差异;其余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分数线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下达计划等额划定。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学院,并按学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
(四)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目录中分方向的,按方向)统一组织复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再次审核,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 7 个自然日的公示。
(七)学校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八)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执行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保管考生复试成绩材料及复试录像光盘等。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负责。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并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 5 名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具体承担考生的复试工作。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 30 分,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与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 40 分,其中外国语占 20 分,综合素质占 2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及礼仪等。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 30 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重点考察临床操作能力;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七、同一专业内招生方向和学院的调整
(一)原则
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选择学院、申请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均须通过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整无效。
若考生申请调整的实际人数超过本学院本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须进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不限。
考生申请调整招生方向时,由申请学院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参加复试及重新提交复试材料。若申请学院确定无需重新复试,则根据剩余招生计划,按本方向申请调整考生的一志愿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其余复试拟录取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注意事项
各学院通过官网发布剩余计划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交选择学院、调整招生方向和学院的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本阶段复试录取资格。
未参加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选择学院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本学院本专业招生方向间的调整,但可参加招生学院间的调整。
调整结束后仍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申请其他专业调剂。
八、调剂
(一)原则
我校所有调剂专业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调剂计划与调剂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控制在 1:2~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和专业制定。
(二)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
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我校理学(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我校其他专业的调剂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进行,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调剂)。
4.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包括三类:201 英语一和 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314 数学(农)和 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14 数学(农)和 315 化学(农)〕。
5.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并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申请调到普通计划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6. 按学校 2024 年夏令营指导意见,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的优秀营员,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选择以公开招考方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夏令营专业 2025 年度硕士研究生,且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7. 符合照顾政策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管理规定》执行。经审核,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学校将予以公布;该专业原已公布的复试名单不受影响。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zb01@cqmu.edu.cn)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调剂信息,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学院一般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若政治和外国语成绩之和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遴选;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2~1:5,当申请调剂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本专业调剂计划数时,所有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九、录取
(一)复试期间,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
有诚信记录问题或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6 + 复试成绩 ×0.4。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科研素质 / 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将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排序:
初试成绩;
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有笔试的按复试面试总成绩;无笔试的按复试 3 个部分中的某部分成绩,由学院结合本单位复试办法确定)。
(五)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的复试及录取:
学校将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计划安排为与非直属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生需在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在籍期间享受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待遇。
经第一阶段复试未被所选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二阶段启动前自愿申请该专业的联合培养计划,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阶段在同一专业内调整学院时,参照以上原则拟录取联合培养计划。
第二阶段复试录取后,若联合培养计划仍有缺额,学校将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申请调剂即视为自愿到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培养。
十、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及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选择。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学院按照 “绩效优先” 原则自主确定。师生双选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被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报到时,需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范畴,需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
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刑法修正案 (九)》《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监督和复议
(一)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
(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对于争议较大、无法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三)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
十四、其他
(一)在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中,学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实时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平安应考。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更多复试细则请查阅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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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6年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总则制定目的与依据: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化,提升博士研究生选拔的质量,构建并完善科学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招生基本原则: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培养潜力与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导师及专家组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二、组织管理架构1.校级统筹领导: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与整体领导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方向正确、部署合理。2.研究生院执行职责: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开展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实施工作,协调各环节推进。3.学院具体落实: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主要任务包括:(1)依据《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管理办法》《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办法》,结合土木工程学科的特色与需求,制定本学院的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学院细则”),细则需明确申请资格具体条件、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的评分标准、录取规则等核心内容。(2)遴选组建三类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开展具体招生任务:①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3 人,负责核查申请者是否符合博士招生基本报考条件,同时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可进入材料审核赋分环节。②材料审核赋分小组:由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成员数量不少于 5 人,设组长 1 名(通常由学科负责人或学科骨干担任),依据学院细则对符合报考条件者的申请材料进行量化评分。③综合考核专家组:按学科方向组建,成员不少于 5 人,原则上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度责任心、公正品格、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较高学术水平及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设组长 1 名(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综合考核阶段笔试与面试的组织实施。4.小组备案要求:报考资格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赋分小组及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需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方可正式开展相关工作。5.细则公示与审核:学院细则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随后在学院官网主页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报考基本条件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3.学历背景:需满足以下四类情形之一:(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26 年博士入学前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硕士学位,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 2026 年博士入学之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此类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需满足:掌握报考学科专业的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门知识,具备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同时需提供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证明,具体包括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前 3 名完成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等;(4)以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身份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为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需明确标注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且须在 2026 年博士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无法办理入学手续。4.身心健康: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5.专家推荐: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6.学术诚信: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的相关情况。7.能力要求: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且已在相关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8.外语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的英语),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综合应用能力。9.专项计划要求: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的考生,须符合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报考条件,并已取得相应的报考资格,详细要求可关注新疆教育厅发布的专门公告及《新疆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报名公告》。10.其他要求:符合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以及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学科需求制定的具体要求。四、申请与考核实施流程“申请 - 考核” 制招生流程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外国语水平测试、材料审核赋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六个核心环节,具体实施要求如下:1.个人申请环节:申请人需依据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并提交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信息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应届生在学证明(应届生)、博士报名信息表、2 位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科研创新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应届生),以及学校和建筑工程学院规定的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2.报考资格审核环节:由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逐一核查申请人的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3.外国语水平测试环节:(1)测试对象:仅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可参加外国语水平测试。(2)测试组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英语综合水平。(3)免试条件:若申请人在近 5 年内(证书获得日期至 2025 年 9 月申请外语免试日期不超过 5 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可申请免除外国语水平测试: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 分;②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IELTS)成绩≥6.0 分;③托福(TOEFL)成绩≥90 分;④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合格。(4)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公布测试成绩,只有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的申请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环节。4.材料审核赋分环节:(1)赋分主体:由学院材料审核赋分小组依据学院细则,对通过外国语水平测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评分标准给出量化赋分。(2)名单确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赋分结果进行复核后,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其中,硕博连读考生的公示期不少于 5 天。(3)人数要求: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低于本学科博士招生计划数的 150%;若符合条件的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报送。5.综合考核环节:由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与学术水平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 “笔试 + 面试”。(1)考核内容:①政治思想素质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②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评估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培养潜质,以及对本学科专业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并进行专业外语水平测试。(2)考核形式与要求:①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土木工程学科基础知识、前沿领域知识、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以及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个人研修计划。笔试科目为《土木工程基础》,考生需根据报考方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材料)选择对应内容作答,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笔试满分为 100 分。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要求申请人使用 PPT 进行个人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拟研究方向及设想等)。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硕博连读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满分为 100 分,综合考核专家组依据学院细则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评分记录。③过程管理:面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完整记录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的可追溯性。(3)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 笔试成绩 ×30% + 面试成绩 ×7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为及格线;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的申请人,不予进入录取环节。(4)成绩公示:综合考核成绩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随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接受考生查询与监督。(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综合考核环节加试政治理论与 2 门专业课。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专业课加试科目由建筑工程学院提前公布,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任一科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择优录取环节:(1)录取依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学科博士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结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 材料审核赋分成绩 ×30% + 综合考核成绩 ×70%。(3)成绩排序规则:若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①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②材料审核赋分成绩(从高到低)。若按上述规则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组织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依据复试结果确定排序。(4)录取否决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②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一科不及格;④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的体检标准;⑤不符合建筑工程学院录取规则的具体要求;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5)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①学院拟录取推荐名单经学院党委会(党总支)会议研究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形成全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或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材料审核赋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等关键信息;④若拟录取名单出现变动,需对变动原因及变动内容进行说明,并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无效,不得办理录取手续。五、监督与保障机制为确保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构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具体措施如下:1.监督机制完善: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巡查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制、申诉复议机制,规范招生各环节操作流程,明确各主体职责,杜绝违规操作。2.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考核阶段成绩(如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材料审核赋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关键信息,通过学校及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人、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3.申诉复议渠道:畅通招生过程中的申诉举报渠道,学校与建筑工程学院均需在官网公布申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及相关人员的申诉举报,依法依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处理流程依据《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保障实施细则》(新大办字〔2021〕76 号)执行。4.指导与监督职责:(1)学校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2)学校纪检部门对博士招生考核、录取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5.违规处理办法:(1)若导师或工作人员在招生考核、录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生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2)若申请人在申请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被拟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确保招生纪律的严肃性。6.回避制度:参与博士招生工作的干部教师,若与申请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情形,须主动申请回避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环节,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性。六、附则1.材料存档要求:材料审核、综合考核等环节产生的原始材料,需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存档管理,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可追溯性,存档期限为 10 年。2.招生计划分配:建筑工程学院需科学分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 制等不同生源类型的博士招生计划,优化生源结构,确保各类生源质量均衡。3.招生制度适用:自 2024 年起,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统一招考工作全部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模式,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2026 年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4.细则制定主体:本实施细则由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制定,解释权归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所有。发布日期:本实施细则发布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2025-10-30 17: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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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位列国家 “211 工程”“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序列,是国家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由国家电网公司等 12 家特大型电力集团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和教育部共建,也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2026 年,学校保定校区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2088 名(不含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 1705 名、非全日制 383 名。工程类专业学位将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围绕国家与产业重大需求,采用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旨在培育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备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与复杂工程问题解决能力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且不超过全日制招生总规模的 50%。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为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支持。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满足以下要求的高层次人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两类核心能力导向:一是具备创新精神与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学术型专门人才;二是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报考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以下附加条件:补修过报考专业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成绩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二)专业学位报考特殊条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符合本部分(一)中所有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符合本部分(一)中所有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2、3 条要求;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需提供成绩单);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特别说明: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2、3 条要求;满足以下工作与推荐条件: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且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材料提交要求: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需于 10 月 27 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与招生说明:单独考试初试各科由学校自主命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政策自主确定;2026 年单独考试计划招收 11 名,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2026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限制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校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接收条件与办法详见《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相关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说明学校是教育部指定的该计划招生高校之一,具体报考要求、招生名额等信息,可查询学校发布的《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招生简章》。(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说明学校是教育部指定的该计划招生高校之一,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 2026 年下达的计划为准;报考范围:《2026 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报名、考试、录取流程严格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本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收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选择规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报考点(代码 1338);其他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与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信息;需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内容;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配合完成后续工作。(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信息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电子信息采集:需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采集信息需符合报考点规定。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详细注意事项与要求,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四、资格审查学校与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考;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核验,否则不予准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哪个阶段查实,均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资格审查的详细注意事项与要求,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五、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准考证打印:考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大纲与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学校编制,命题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二)复试复试组织与内容: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 3 月下旬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六、调剂规则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由学校依据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 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调剂结果一律无效。七、体检安排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学校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八、录取规则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就业方式分类: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特殊计划录取限制:单独考试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考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信息修改限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历验证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九、学习方式与学制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基本学制:全日制:一般为 3 年(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 2 年);非全日制:一般为 3 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 2 年);特殊计划学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按对应专业标准执行;单独考试考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 3 年。十、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标准:按照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奖助学金体系:学校已构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依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十一、住宿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十二、考研资料说明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查询。十三、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计划调整: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 2026 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考试用具限制: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单位证明与纠纷处理:除单独考试考生、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纠纷(如单位不同意报考、不配合调取档案等),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纠纷导致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进而影响复试、录取或入学,学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需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得存在违规或作弊行为;对违规、作弊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暂停 1-3 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在校生违规作弊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违规作弊的,有关部门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5-10-23 17: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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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一、学校整体概况河南工业大学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是一所以工学为核心支柱,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校。学校始建于 1956 年,其发展历程由两所源头院校共同奠定:中央粮食干部学校:诞生于北京,是新中国首所粮食类院校,1960 年迁至郑州后,先后更名为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曾隶属于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郑州机器制造学校:后历经更名,成为郑州机械专科学校、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曾隶属于第一机械工业部、机电部、机械部。1998 年,两校划归河南省管理;2004 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为河南工业大学。此后学校发展步入快车道:2010 年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建高校,2012 年入选教育部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作为第二单位首批加入国家 “2011 计划”,2020 年成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2021 年入选河南省 “双一流” 创建高校,2022 年被纳入教育部 “高校学科领域优先发展” 规划。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初心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 “明德、求是、拓新、笃行” 的校训与 “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 的办学理念,立足 “扎根中原、立足行业、服务全国、面向世界” 的定位,弘扬 “崇尚科学、勇于探索、报国兴学、自强不息” 的工大精神。在粮油食品、超硬材料与磨料磨具领域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与核心优势,办学规模、层次、内涵与质量持续提升,累计为国家培养近 30 万名优秀毕业生,粮食行业半数以上管理精英与技术骨干均毕业于该校,被誉为我国粮食行业的 “黄埔军校”。二、管理学院概况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 1956 年原中央粮食干部学校的经营管理教研室,2004 年由郑州工程学院工商管理系与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组织架构清晰,具体如下:教学组织:设有电子商务系、物流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市场营销系 5 个系部;管理部门:包含党政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MBA/MPA 教育办公室 7 个职能部门;学科平台:拥有中国粮食物流研究培训中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物流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河南工业大学分部)、成品粮网络零售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管理科学实验中心 5 个高水平平台。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学院成果显著:本科专业:开设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供应链管理 5 个专业,其中电子商务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获评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研究生培养:拥有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 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公共管理(MPA)4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高层次人才培养:2015 年依托 “国家粮食安全 (产后) 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招收博士研究生,2020 年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联合开展博士培养,2023 年启动与韩国仁荷大学硕博连读项目,2024 年开启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罗宾逊商学院本硕连读项目,形成本 - 硕 - 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以 “进德修业,治国经邦” 为院训,肩负 “根植厚重中原,致力管理科学,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的高级管理人才与未来商界精英” 的使命,目前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约 1800 人、硕士研究生约 500 人(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约 40 人(含国际联合招生)。三、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其中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结业生需取得专业英语 4 级证书),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报名参加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4)专业,也需符合上述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四、报名流程与要求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报考费缴纳方式需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具体可查阅各省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完成信息确认。五、管理学院招生计划与录取数据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2 个河南省重点学科及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设有工商管理(MBA,1251)、会计(MPAcc,1253)、工程管理(MEM,1256)、公共管理(MPA,1252)4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招生与录取情况如下:(一)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学术硕士)拟招生规模:10 人(含推免生 2 人);学制:3 年;学费:8000 元 / 年;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把握学科发展动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学科方向:电子商务与商务智能、决策理论与信息系统、粮食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社会管理工程;特色优势:拥有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管理” 等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粮食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管理决策、数字经济与技术创新管理等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依托物流研究中心、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成品粮油网络零售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等平台;近年录取分数:2019 年 346 分、2020 年 352 分、2021 年 343 分、2022 年 357 分、2023 年 341 分、2024 年 353 分(国家线 341 分)、2025 年 338 分(国家线 333 分)。(二)120200 工商管理学(全日制学术硕士)拟招生规模:10 人(含推免生 2 人);学制:3 年;学费:8000 元 / 年;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工商管理学专门知识,能解决学科实际问题、把握学科发展动态,具备良好思维、表达、写作与组织能力的高层次综合型管理人才;学科方向: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与知识管理、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特色优势:拥有 1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教学团队、1 个省级创新团队、1 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依托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实践中心、期货与证券实训室、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联合实验室、灵活就业研究中心,新增 “科技金融研究中心” 等特色平台;近年录取分数:2019 年 365 分、2020 年 367 分、2021 年 349 分、2022 年 359 分、2023 年 353 分、2024 年 351 分(国家线 341 分)、2025 年 337 分(国家线 333 分)。(三)125300 会计(全日制专业硕士)拟招生规模:28 人(含推免生 2 人);学制:3 年;学费:8000 元 / 年;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战略思维、高度社会责任感与国际视野,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审计理论与专业技能,善于创造性解决问题的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学科方向: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公司治理;特色优势:依托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财务大数据分析与决策实践中心、成品粮油网络零售大数据分析实验室,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0% 以上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及教学案例编写;近年录取分数:2019 年 219 分、2020 年 208 分、2021 年 224 分、2022 年 210 分、2023 年 222 分、2024 年 233 分(国家线 201 分)、2025 年 200 分(国家线 192 分)。(四)125600 工程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拟招生规模:20 人(含推免生 2 人);学制:3 年;学费:8000 元 / 年;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系统现代工程管理理论与方法,能胜任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供应链优化与管理、粮食物流工程等领域工作的复合型高层次工程管理人才;学科方向:粮食供应链与现代物流、区域物流规划与管理、物流信息化与智能决策;近年录取分数:2019 年 346 分、2020 年 177 分、2021 年 222 分、2022 年 190 分、2023 年 212 分、2024 年 219 分(国家线 176 分)、2025 年 198 分(国家线 162 分)。(五)125100 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拟招生规模:全日制 63 人、非全日制 42 人(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 人);学制:2 年;学费:全日制 2.75 万元 / 年、非全日制 3.1 万元 / 年;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科学与人文精神、社会责任、战略与创新意识、全球与未来视野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管理咨询专家与创业精英;学科方向: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粮食物流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粮食跨境电商管理;特色优势:依托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 3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以及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国粮食物流研究培训中心、河南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近年录取分数:2019 年 171 分、2020 年 172 分、2021 年 175 分、2022 年 173 分、2023 年 180 分、2024 年 178 分(国家线 162 分)、2025 年 156 分(国家线 151 分)。(六)125200 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拟招生规模:10 人;学制:2.5 年;学费:2.0 万元 / 年;培养目标:为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培养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良好,掌握系统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综合运用多领域知识与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特色优势:行业培训特色突出,依托学院 2 个省级重点学科,积累丰富管理类专硕培养经验,提供 50 余门相关学科课程,拥有 300 多件教学案例与讲座案例,现有优质师资 55 人,科研成果丰硕;近年录取分数:2025 年招生 10 人,国家线 162 分,最低录取线 181 分。六、初试安排(一)初试日期与科目时间初试日期: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科目时间安排:(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考试方式: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二)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三)初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四)成绩查询考生初试成绩将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布。2025-10-23 1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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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告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南京审计大学 MBA 教育中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安排,现将本年度招生计划信息公布如下,供考生参考。一、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详情本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涵盖专业硕士类别,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二、重要说明上述表格中所列各专业拟定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阶段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学校将根据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包括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整体报考热度、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对拟定招生计划进行合理、适度的调整,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发布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MBA 教育中心发布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08-28 1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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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事宜公告为顺利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统一简称 “推免生”)的招录工作,中国矿业大学将正式启用 “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诚挚邀请校内外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踊跃申请。有关申请事宜具体说明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已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身心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二、需提交的电子材料申请人须在预报名系统内按要求上传以下电子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清晰可辨:1.《中国矿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需从预报名系统中打印生成,不可自行编辑);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的扫描件(该材料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无公章则视为无效);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及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注册页)的扫描件;4.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可提供 CET-4、CET-6、TOEFL、IELTS 等证书或成绩单,其他公认的外语水平证明也可一并提交;3.学术成果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已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学术科技类奖项、参与的课题项目证明,或其他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6.各类荣誉称号、表彰文件、奖励证书的扫描件,需清晰展示奖励名称、授予单位及授予时间;7.专家推荐书(需从预报名系统中打印,其中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必须提供此材料,硕士推免生无需强制提交)。特别提醒: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电子材料均需保证真实、准确,若经核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不准确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已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申请操作流程1.系统注册与材料上传: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操作,并逐一上传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该系统的开放时段为 2025 年 8 月 23 日至 9 月 18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8:30-18:00,超出时段将无法操作,请合理安排时间。2.申请状态查询与复试参与:申请人完成预推免系统报名后,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自身申请状态,也可直接联系意向报考的学院咨询进展。若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需依据该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时间预计安排在 9 月下旬,具体考核形式(线上 / 线下)及内容以学院通知为准。3.教育部推免系统操作:已通过本系统完成预报名且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生报名系统开通后(预计开通时间为 9 月 28 日),仍需登录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信息确认等相关操作,未按要求完成上述操作的,其申请将视为无效。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完成报名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关键步骤,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4.后续通知关注:关于复试考核标准、录取工作细则等具体要求,学校将另行发布专项通知,请申请人持续关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后续更新内容,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四、奖助政策说明我校为推免生提供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分为学校层面和学院层面两类政策:(一)学校层面奖助政策1.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8000 元 / 人,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2000 元 / 人;硕士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 / 人,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5000 元 / 人。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将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综合情况开展。2.国家奖学金:表现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额外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30000 元 / 人,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 / 人。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名额有限,择优录取。3.国家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无需单独申请,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补助标准为 15000 元 / 人,硕士研究生每年补助标准为 6000 元 / 人,补助将按月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以上奖助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需按照学校最新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若政策有调整,将以最新文件为准。(二)学院层面奖助政策各学院会根据自身学科特点、科研资源等情况,制定额外的奖助政策(如学科专项奖学金、科研补贴等)。具体政策内容可通过各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或直接咨询对应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五、其他注意事项1.未参与预报名的处理:未在我校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的推免生,可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我校各学院将结合预推免阶段的报名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以各学院的官方通知为准,不做统一要求。2.招生专业与录取确认:2026 年我校实际招生专业,需以正式发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预计于 2025 年 9 月发布);考生最终的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确认的录取信息为准,预报名阶段填报的专业仅作为参考。3.政策冲突处理:若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后续下发的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需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我校将据此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补充通知。六、咨询联系方式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次推免生预报名的相关咨询工作,若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电话:0516-83590333(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咨询邮箱:cumtyz@cum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 “2026 推免预报名咨询 + 姓名 + 本科院校”,工作人员将在 1-3 个工作日内回复)2025-10-14 14: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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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 MBA教育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告为保障南京审计大学 2024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招生相关安排,现将 MBA 教育中心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信息正式公布如下:特别说明:上述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为初始拟定参考数据。在后续招生工作推进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复试情况(包括复试人数、考生综合表现、学科培养需求等因素),对最终招生计划进行适度调整。调整后的最新招生计划将通过南京审计大学 MBA 教育中心官方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以便获取准确信息。发布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MBA 教育中心发布日期:2024 年 4 月 2 日2025-08-28 17: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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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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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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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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