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选拔、综合考量、优中选优、质量为先” 的原则,对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执行统一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招生选拔质量,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将以考生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为基础,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创新潜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及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进而择优录取。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形式
为强化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一级学科牵头、各培养单位具体实施的模式。学校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承担研究生选拔过程的审核与监督工作,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馈的问题。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数量及培养单位分布情况,设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牵头单位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参与该一级学科招生与培养单位的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另设秘书一名,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担任。
单一培养单位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 5-7 人;多个培养单位共同参与招生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设 7-9 人,且牵头单位成员占比过半;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设 5-7 人。
(二)工作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文件、调整招生计划、指导复试工作,以及审核调剂生、专项计划及破格考生的复试资格;负责审核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建议录取名单等;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部署。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及实施细则,并协调、监督和管理本一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须依据复试方案,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其他相关工作,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对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遵循既定方案和程序开展,做好复试记录,保障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与有效。
三、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
(一)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
(二)复试时间。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和调剂公告(可查阅南工大研究生招生网)。
(三)一志愿复试
复试比例。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实际上线情况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总分 300 分,包含英语听力测试(50 分)、专业知识笔试(150 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执行)、面试(100 分,含综合考察、口试及必要的实验或实践操作等)三部分。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在标准化考场统一进行。面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全程录音录像,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专业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复试过程中注重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各学科专业应从选拔创新人才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细则。
总成绩核算方式。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四)调剂复试
调剂条件。我校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其他条件参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调剂方式。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其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调剂原则。遵循同等条件下一志愿优先的原则,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缺额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申请志愿。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该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调剂复试内容。调剂复试总分 150 分,包括专业英语(50 分)和综合面试(100 分)。专业英语由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自行确定,综合面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总成绩核算方式。为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和复试。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具体科目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每科满分 100 分,加试科目的试卷要求与复试试卷要求相同。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一同报研究生院公示。同等学力考生与非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方法相同。
(六)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已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复试。
(七)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该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复试考生的加分资格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复试
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一志愿或调剂复试。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 “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九)严肃考风考纪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若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规、作弊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制定详细、可行的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应建立和完善复试题库组建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够科学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创新能力。
(三)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做好复试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熟悉,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正式在职人员;参加面试的考官原则上需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资格,或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学院统一培训方可上岗,培训应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复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统一尺度,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破坏规则的行为。
(四)各招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前,需严格采取 “两识别”“四对比” 的方式,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尤其要对报考专项计划和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确认资格。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以网上报名时中国研招网网报系统提供的学籍学历审核结果为准(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查询)。学历和学籍信息未通过系统审核的复试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一)录取程序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根据报考志愿(第一志愿)的总体情况、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进行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拟录取排序,以公布的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为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实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在公示相关信息时,要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维护考生隐私权的关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由校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二)录取计划与培养费
各学科专业按实际录取计划录取,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不得超计划录取。学术型计划可用于专业学位计划,专业学位计划不可用于学术型计划。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学费标准:全日制金融硕士 10000 元 / 生 / 学年,其他全日制硕士 8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 28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3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40000 元 / 生 / 学年(学制 2 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 15000 元 / 生 / 年。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参加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评比。
七、体格检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报到后,在学校进行。
八、严肃招生纪律
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氛围,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25-58139194(研招办)
025-58139069(校纪委)。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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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享受国家照顾政策加分考生名单公示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重庆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初试阶段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可享受加分,且部分凭借加分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长为 7 个自然日,若各位考生或相关人员对公示内容存在疑问或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馈。其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为 023-62460038,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为 023-62461708。对于通过加分后成功获取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重庆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流程与要求参与复试环节。重庆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享受国家照顾政策考生名单2025-09-03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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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MBA复试时间安排1. MBA卓越项目(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非全日制)考生远程面试安排 (1)2025年3月22日(周六)下午2:00远程面试线路测试。 (2)2025年3月23日(周日)上午8:30,下午1:30正式远程面试。2. MBA英才项目(全日制)考生远程面试安排 (1)2025年3月25日(周二)上午10:00远程面试线路测试。 (2)2025年3月26日(周三)上午8:30正式远程面试。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加试科目:管理学和战略管理。加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周一)下午1:30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加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M座304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特别说明:请关注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tjufe.edu.cn/)和MBA教育中心关于远程面试的相关注意事项。2025-08-18 1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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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形势,学院决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为做好本次复试工作,以下内容请考生提前知晓。一、复试时间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二、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 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2. 初试准考证电子版。3. 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4.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阅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6. 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7.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总支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总支盖章),手写签名扫描件。8. 《复试登记表》电子版,手写签名扫描件。9. 《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手写签名扫描件。注:以上表格涉及签名的地方,需手写签字。三、现场复试1.请考生根据学院具体复试时间,提前订购往返车票,合理安排复试期间住宿。2.请考生于复试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浙江工商大学访客登记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后,根据复试时间预约入校时间段。届时请凭访客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入校参加复试。3.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各学院及教学楼分布图详见下图,请考生提前熟悉复试场地路线。四、考生参加复试注意事项1.诚信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对外公布。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考生应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4.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5.考生复试前应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我校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也请广大考生和我们一起营造良好的复试氛围!五、联系方式0571-28008329(全日制硕士研究)0571-28872560(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浙江工商大学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材料提交文件夹(模板)2025-09-04 1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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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和《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上海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选拔工作,并对本学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应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全程中各类争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申诉处理等工作。(四)学院应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复试方式、时间和内容(一)复试方式和时间①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原则上于3月25在学校中山西路校区进行。②调剂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8日正式开始,4月28日前完成。请考生关注各招生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相关通知。(二)复试内容1.各专业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2.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于我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考生一般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四、复试程序复试开始前由学院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一)考生资料准备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4.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①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②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二)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成立复试小组按照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四)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在复试考试前,应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在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考生按规定开启摄像设备,利用“双机位”进行网上巡视监控。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复试期间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五、调剂工作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破格复试2025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八、录取工作(一)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二)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五)当招生专业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情况,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当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前列;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1成绩高者,名次前列。(六)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七)录取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九、违规处理1.考生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监督复议学校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1-64163253;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105467。十一、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十二、其它本方案由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实施。2025-08-20 1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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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学院、各相关单位: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扎实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发布如下通知: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校级统筹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规划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整体工作方向与核心政策。学院层面,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该小组需包含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专业教师代表。其核心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详细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以及及时处理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提出的疑问与申诉。专项工作组设置:各学院需根据学科专业特色与复试工作需求,组建复试专家组,且专家组下需设立若干个复试小组,确保复试考核的专业性与针对性。同时,为保障复试期间的卫生安全与应对突发状况,各学院须成立招生复试卫生安全工作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与消毒制度,全面负责面试人员健康排查、复试场地安排、环境消毒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一)复试资格审核标准分数基础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保持一致。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的生源情况、招生名额等实际因素,自主划定本学院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及其他学术能力要求,且不得制定任何带有歧视性或违背公平原则的规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的复试资格要求完全相同,具体标准可查阅《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中,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需高于报考学科 A 类国家线 20 分(不包含 2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学科 A 类国家单科线;非全日制考生的初试总成绩需高于报考学科 A 类国家线下 10 分(不包含 10 分),且单科成绩同样不低于报考学科 A 类国家单科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初试总成绩需超出报考学科国家 “少民” 考生总分要求 20 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学科 A 类国家单科线。差额复试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通常情况下,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拟招生人数的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数量不足的专业,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需提前公示调整原因与具体比例。报名材料审查:复试前,各学院需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或我校报考要求,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否则将影响复试资格。此外,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阶段不得更改。加分政策适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录取: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此处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且各项加分项目不可累计叠加。(二)复试方式与考核内容复试形式与时间: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开展,预计复试时间为 3 月 27 日 - 4 月 2 日。各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安排,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考生需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复试内容设计:各学院需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考生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且整个考核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内容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其中包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的具体形式、考核内容需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详细公布,复试科目及考查范围需以前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和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随意变更。特殊专业思政考核: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这六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环节中组织进行,该考试成绩将计入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具体考核形式与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提前公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统一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或学科点自行确定,并需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成绩构成与合格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构成。其中,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 800 分;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满分为 600 分。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合格标准(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制定并提前公布),学校将不予录取该考生。(三)复试工作实施规范复试细则制定与公示:各学院需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国家及学校的招生政策,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与实施细则。该细则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需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其他业务能力标准,以及复试流程、调剂规则、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具体内容。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律不具备效力,不得作为复试录取工作的依据。复试人员培训与分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包括复试小组成员、工作人员等)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确保相关人员明确工作纪律、工作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复试小组需由 5 名及以上该学科领域的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位类别或领域为单位组织开展。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中,需重点侧重对考生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查,确保选拔出符合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人才。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复试小组成员需在现场独立对考生进行评分,评分记录与考生的作答情况需统一上交研究生院进行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每个复试小组需设立 1 名组长,组长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复试组织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人员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信息不对外公布。同时,学院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存在利益关联的人员参加本次复试,该工作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人员参加复试,工作人员需主动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其回避。复试场地与录音录像:各学院需自行安排符合复试要求的场地,复试场地需具备良好的隔音效果、稳定的网络环境(若涉及线上辅助环节)及必要的考核设备。同时,需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对复试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需由学院安排专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1 年,以备后续核查。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所有专业的复试工作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需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对成绩提出疑问,学院需及时进行核查与答复,若发现成绩统计错误,需在公示期间更正并重新公示。三、调剂工作安排对于我校少数生源数量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接收调剂考生。所有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我校不接受任何线下调剂申请。调剂工作预计于 4 月初启动,调剂复试录取办法预计在 4 月 8 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专业、各专业调剂名额、调剂要求等具体信息,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密切关注官网动态,耐心等待相关信息公布。四、录取工作流程与要求招生名额分配与录取原则:学校将招生名额按照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分配至各学院的相关学科点,各学科点需按照类别分别进行录取工作,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分配到的招生名额。其中,统考生按照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相加构成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推荐免试生按照推荐阶段的复试成绩排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需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因考生残疾而拒绝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集体讨论确定本学科点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考资格终审:考生在报名时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若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国家或我校相关规定,一律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上报至研究生院。体检安排: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具体的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档案与定向培养管理: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研究生院;若考生无法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将影响录取结果。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若考生未按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人事调动等问题,由考生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正常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非全日制考生均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享受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也不安排住宿。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入学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渠道信息公开要求与内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及时公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专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以及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公布信息时对其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拟录取名单公示:各学院在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需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然后上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需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等信息,同时需对专项计划考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因特殊情况需对名单进行变动,需对变动部分的原因做出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时间同样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名单备案与最终录取: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报至教育部进行备案。最终的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均以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学校不承认其录取资格。咨询与申诉渠道:各学院需在本院官网显著位置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咨询电话、申诉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确保考生能够便捷地咨询相关问题和提出申诉,保障申诉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若有考生对复试过程或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学院需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解释;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不满意,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4395345,申诉邮箱:gaochan@njau.edu.cn。六、其他说明政策调整: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展过程中,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调整相关规定,我校将根据新政策、新规定对本校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调整内容,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符合上级要求。办法解释权:本《南京农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解释为准。南京农业大学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08-28 09: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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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参考书目公告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研究,报考我校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1251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的加试科目为:(1)管理学原理;(2)战略管理。参考书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八版),周三多、陈传明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4年07月;《企业战略管理:方法、案例与实践》(第三版),肖智润,机械工业出版社,2024年06月。报考我校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的加试科目为:(1)公共管理学;(2)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为:公共管理学(第三版•数字教材版),蔡立辉、 王乐夫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01月;《公共政策学》(第二版)(公共管理创新系列教材),杨宏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01月。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以中心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知悉。2025-08-28 17: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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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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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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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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