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教育部、上海市关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
(四)学院应单独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复试组织
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开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严格落实 “一平台”“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一)时间与形式
一志愿考生于 4 月 1 日前进行复试。
调剂考生于 4 月 8 日 - 4 月 21 日进行复试。
各专业复试形式和安排详见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考试公告。
(二)环节与内容
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折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 = 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 ×70%+ 复试总成绩 ×3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
(五)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7 日后提交上海市。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加分政策
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
(一)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 15 分。
(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破格复试
2025 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监督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yjc@suibe.edu.cn。
九、其它
本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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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主要职责:制定并发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划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发布调剂公告;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并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并发布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受理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的投诉;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院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中须设 1 名纪委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党委决定。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遴选各专业复试小组和命题小组成员,指导相关小组实施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保密、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和规则,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组织实施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对复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三)复试小组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结合实际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组织复试。每个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 1 人(不可兼任),负责记录整个复试过程。(四)督查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和监督。主要职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三、招生计划各专业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四、复试(一)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 4 月 7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满足《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 ),且资格审核通过。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达线人数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科或专业(领域)特点自主确定。(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 100 分,各科目成绩折算办法以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为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专业笔试(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部分专业设有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加试(10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诚信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2)应届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7)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七)工作要求研究生处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各学院加强对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明确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提前做好复试相关资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准备充足的备考场所。通过设置横幅、引导牌、警戒线、茶水区等方式营造复试氛围,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复试过程要做到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各学院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各学院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熟悉复试流程,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平稳。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评分。助理做好面试过程文字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不少于 1 年。五、调剂(一)调剂时间4 月 8 日至 4 月 25 日,不提前进行预调剂。(二)调剂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审计等 6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我校不接受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调剂。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考生再次申请调剂。同一学院多次开展调剂工作时,执行标准必须完全一致。(三)调剂程序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开放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均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学生信息,核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各专业调剂要求的合格生源,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学院及时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资格审核时间、复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需告知考生的相关注意事项。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自行放弃,学校将取消复试通知并予以志愿解锁。六、录取(一)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 ×100)×60% + 复试成绩 ×40%(二)总成绩排名方式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总成绩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学习形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任一复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予以解锁。七、体检按《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学院负责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对享受免初试、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二)纪检监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依照《管理规定》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 - 7842074(研招办)、0991 - 784220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2025-08-15 14: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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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机构(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二)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根据学科特点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考生一志愿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方便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请加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336851703 。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表,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流程1.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审查专业:120201 会计学 125300 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2审查专业:125100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地点:崇信楼北楼30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提交承诺书,保证2025年9月 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8)《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 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 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匿名面试的形式,考前考生随机抽取号码牌,根据号码牌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专硕(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复试时间和地点(1)笔试(2)面试125100MBA、125200 MPA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120201 会计学、125300 会计专硕、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面试时间:2025年3月31日 地点:崇信楼南楼403、406、413、416上午 8.30:在崇信楼南楼410面试候场区抽签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5.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要求1.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本院接收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考生申请调剂。(二)调剂基本程序1. 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学校规定,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预计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00。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我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本科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5.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学(120200)、会计学(120201)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5×7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3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会计专硕(1253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专业理论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4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专业成绩计算公式(百分制)=初试总分÷3×60%+(综合素质成绩×5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5%)×40%。(三)录取规则1.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3.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四)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 体检不合格者。(六)将由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八)人事档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的全日制考生,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所在单位和学校签订《湖南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以不调档,我校凭三方协议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收到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一)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三)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四)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五)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举报电话:0731-22183853学校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四)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820办公室地点:崇信楼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12025-08-26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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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管理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和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长: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成员:其他院领导、系主任和学科负责人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三、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方式(一)复试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按照 “复试人数:招生计划≥1.2:1”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按照 “复试人数:招生计划≥1.5:1”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表,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与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同时发布。(二)复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和 3 月 27 日(星期三),共两天。(三)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四)资格审查材料及补充材料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1 点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完成缴费:(http://pas.swfu.edu.cn/)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pdf 格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彩色扫描);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和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pdf 格式)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pdf 格式);西南林业大学 2024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附件 2)(彩色扫描);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彩色扫描);大学期间成绩单(彩色扫描)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彩色扫描);非全日制考生需上传定向培养合同(彩色扫描);可选择提供补充材料: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四、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其余专业课笔试科目《经济学》,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30%,满分为 150 分。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力等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综合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得少于 20 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综合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必须按规定为每个考生做好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如实填写《硕士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70%,满分 3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100 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和英文问答两个部分。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必答和随机问答两个部分,必答环节要求考生当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 个题目并即时作答;随机问答环节则是考官围绕测试目标随机提问,由考生现场作答。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综合面试外,公共管理专业需加试《管理学》和《农村社会学》,其余专业须加试《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2 小时。五、复试安排3 月 26 日(星期二)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在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前,还需参加加试科目笔试。3 月 27 日(星期三)分组进行综合面试。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及考生工作群(请实名添加 “经管学院 2024 研究生复试” 钉钉群,搜索群号:69440010828,或扫码添加群,群二维码在本细则最后一页)内发布的通知。六、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复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 250 分。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者为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低于 60 分者为不及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 30%,即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0.7 + 复试成绩 ×0.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调剂考生、专项计划等分别排序进行录取。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和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录取同学,由我校研究生院寄发《录取通知书》。七、复试工作各阶段安排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正式复试:复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所有考生参加每个复试环节,需提前 15 分钟到达候考现场,提前做好准备。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同学,将不再重新组织复试,后果由个人承担。体检:相关工作由西南林业大学另行通知。复试结果及确认:4 月 19 日前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需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 12 小时内网上确认录取信息(仅限于调剂考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八、注意事项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园和复试考场。迟到 15 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复试题目等复试内容。九、违规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未经复试考官或工作人员同意在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考场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伪造证件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复试试题内容、试题答案等,或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的;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其他有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十、其他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研究确定。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5-09-05 16: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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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各学院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包括制定细则、组织命题、安排考官等。设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过程,受理考生申诉。三、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部分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高于国家线的自划线,自划线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专业复试比例为 1:1.2 至 1: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各学院通知):(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每学期均注册);(3)初试准考证;(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5)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自愿提供)。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五、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可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团队协作能力等。(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外语交流能力,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要求由各学院通知。七、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 5:5 或 6:4,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八、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满足学校及调入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调剂程序:(1)学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2)考生在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审核申请,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后参加复试;(4)复试合格者,学院在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公示与复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一、纪律与监督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公平公正参与复试工作。考生须遵守复试规则,诚信应考,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监督电话:010-68902237(学校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02658(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十二、其他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2025-08-1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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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 20 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正式发布 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该项目后续复试及录取工作划定明确标准与流程,具体内容如下:一、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的入围复试分数线具体规定如下:1.专业相关信息:专业代码为 025800,专业名称为数字经济;研究方向(项目名称)为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2.总分要求:入围复试的考生总分需达到 346 分。3.单科成绩要求:(1)政治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2)外语科目:最低分数线为 40 分;(3)业务课 1(科目代码 616,名称为经济学原理):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4)业务课 2(科目代码 863,名称为数字经济基础):最低分数线为 60 分。二、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为 10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4.5。2.排序规则录取排序将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一步排序:(1)首先对比考生的复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2)若复试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比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更高者排序靠前,最终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三、复试及资格审查组织形式2025 年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统招生的资格审查与复试考核,均采用现场形式开展,具体的现场地点及相关细节将以后续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缴纳要求1.缴纳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登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完成复试费缴纳。2.缴纳金额: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 / 人。3.费用退还说明:无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考生在缴费后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 100 元复试费均不予退还。五、复试相关具体安排(一)资格审查安排1.审查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期间将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时段及流程以邮件通知为准。2.材料提交要求:(1)线上提交: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以下材料: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生,需上传学生证);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红章);④ 考生诚信承诺书(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⑤ 考生自述(内容需涵盖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能力与科研能力、未来研究计划等);⑥ 中文简历(要求为 1 页 A4 纸篇幅);⑦ 中文自我介绍 PPT(页数控制在 5-6 页);⑧ 若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需额外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2)现场展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①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②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携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所有线上材料需在 3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00 前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进入后续复试环节,且不具备录取资格;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成绩单)均不予退还。(二)复试考核安排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核心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将同步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复试笔试(1)考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具体考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考试形式:现场闭卷笔试;(3)考试内容:围绕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展开,具体考试范围以学院通知为准。2.复试面试(1)面试时间:3 月 22 日(周六)至 3 月 23 日(周日),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段以邮件通知为准;(2)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官将结合考生提交材料及专业知识进行提问;(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将融入面试过程,通过让考生回答外文提问的方式,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六、复试注意事项1.考核重点说明:复试将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评估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确保录取考生具备适配项目培养目标的素养。2.复试参与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参加所有复试环节,且需遵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不得缺席或违规。3.政策法规学习: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的 “政策法规” 栏目,主动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确保充分了解复试相关政策及违规后果。4.通讯畅通要求: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信方式(手机、邮箱)畅通,及时查看短信及邮件通知,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复试流程。七、招生计划调整情况2025 年,清华大学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硕士项目(专业代码:025800)的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名额为 33 个,后续将依据该计划开展录取工作。2025-09-08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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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解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作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核心环节,是研究生招生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为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严守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前提下,秉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分类选拔、以生为本的理念,通过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复试管理、提升考生服务质量、深化信息公开公示等举措,着力提高高层次人才选拔效能。二、组织机构1.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承担复试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2.各学院(部、中心)设立两大工作组织:(1)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的细则及相关名单;(2)复试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复试保障、考生与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考生投诉受理、应急处置及复试监督巡查工作。三、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及环节1.复试方式以现场复试为主,将在兴庆、雁塔、创新港三个校区分时段、分批次、分类别有序推进。2.复试涵盖综合素质测试、信息采集、现场报到、资格审查、培训演练、复试考核、调剂、录取等多个关键环节。(二)复试时间第一阶段:3 月 29 日至 3 月 30 日,所有学院(部、中心)集中组织复试;第二阶段:4 月 8 日至 4 月 16 日,有调剂需求的学院(部、中心)开展调剂相关工作。(三)复试内容及形式1.综合素质测试:需考生在复试前按各学院(部、中心)要求,通过手机独立完成。2.专业知识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或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 小时,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10 分钟。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与综合考核合计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4.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1)考核形式为面试,聚焦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需额外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时间与形式由招生单位参照学校规定确定。(四)复试及总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各项考核内容成绩构成,各项成绩占比及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主设定。2.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比为 40%-50%,具体占比及总成绩计算公式由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确定。3.复试具体时间、范围、考核要求、流程及成绩核算规则等,均以各学院(部、中心)发布的复试细则为准。四、复试流程及要求1.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与复试名单制定(1)各学院(部、中心)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内容涵盖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信息采集要求、复试形式与内容、成绩计算方式、复试安排、录取办法及其他事项。(2)复试分数线按一般不低于 120% 的差额比例划定,若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3)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直接进入复试。2. 综合素质测试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含调剂)前登录网址https://yzxlcs.xjtu.edu.cn/psytest完成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复试考核参考,具体测试时间与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3. 复试考生信息采集符合学院(部、中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签署 “诚信考试承诺书”,填报复试科目、选择复试分组等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2)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3)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4. 复试资格审查(1)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等报考材料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2)学院(部、中心)安排专人对照上级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全面审核考生身份、学历信息、报考条件、专项计划资格及照顾政策享受资格等,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3)复试各环节开始前,考生需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部、中心)还将对考生身份及资格进行复审。5. 复试规则(1)考生应及时查阅各学院复试细则,严格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提前熟悉复试流程与要求。(2)复试期间,须服从学校及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与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3)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4)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一旦查实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均按规定严肃处理。五、调剂符合学校基本调剂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需参加拟接收调剂学院(部、中心)组织的现场复试,调剂相关信息以学院(部、中心)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六、录取1.录取依据:各学院(部、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录取规则:不同类别考生(含专项计划)分开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学院(部、中心)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名单。3.不予录取情形:(1)报考资格、录取条件或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3)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或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他考核环节不合格)。4.后续流程:(1)学校向考生(含本年度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现实表现材料,考生所在单位须于 4 月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在 5 月底前组织签订、验收及归档;(3)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函调至学院(部、中心)验收归档。七、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部、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1.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3.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4.考生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部、中心)申诉。八、其他事项1.退役人员专项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唯一确认志愿及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2.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组织,参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3.特殊情况协调:(1)考生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熟悉复试流程;若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应及时与学校、学院(部、中心)沟通。(2)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校的考生,须向报考学院申请网络远程复试,经学院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3)考生需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准备工作。4.通知关注要求: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http://yz.xjtu.edu.cn)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校及报考学院(部、中心)联系。若因政策调整导致复试安排变动,将以后续通知为准。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2)联系电话:(029)82668329;(3)传真:(029)82664655;(4)邮编:710049;(5)电子信箱:yzb@xjtu.edu.cn;(6)投诉监督邮箱:yzb_jd@xjtu.edu.cn;(7)官方平台:可关注西交研招微信公众号。6.各学院(部、中心)联系方式:(1)机械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02,创新港(029)88960042,邮箱 songna@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286,邮箱 fengyh@xjtu.edu.cn,联系人冯老师;(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701、82668710,邮箱 mhwang@xjtu.edu.cn、guyanxia@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顾老师;(4)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000,创新港(029)88964000,邮箱 yuhangchang@xjtu.edu.cn、fangli2004@xjtu.edu.cn,联系人昌老师、方老师;(5)电气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023,邮箱 dywang@mail.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6)电子与信息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63,创新港(029)88968663,邮箱 kexinren@xjtu.edu.cn,联系人任老师;(7)电信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971,邮箱 pwang1982@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8)电信学部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8772,邮箱 shenrui@xjtu.edu.cn,联系人沈老师;(9)电信学部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4974,邮箱 liuchenna@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刘老师;(10)电信学部 -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0248,邮箱 hanglu@xjtu.edu.cn,联系人杭老师;(11)电信学部 - 微电子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26,邮箱 ele@xjtu.edu.cn,联系人田老师;(12)电信学部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795,邮箱 scs@xjtu.edu.cn,联系人樊老师;(13)电信学部 - 软件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000-8003,邮箱 ylrj8004@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14)航天航空学院:创新港(029)88968754,邮箱 tangmm@xjtu.edu.cn,联系人唐老师;(15)数学与统计学院:创新港(029)88960086,邮箱 sxsongqi@xjtu.edu.cn,联系人宋老师;(16)管理学院:学硕(029)82668949、82665696(梁老师,liangwei0131@xjtu.edu.cn),全日制专硕(029)82663676(冯老师,fengting@xjtu.edu.cn),非全日制专硕(029)82667830(陈老师,gclacn@xjtu.edu.cn);(1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05,邮箱 wuqiong7@xjtu.edu.cn,联系人吴老师;(18)外国语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46,创新港(029)88965499,邮箱 zuojia@xjtu.edu.cn,联系人左老师;(1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港(029)88968369,邮箱 yangqiuyue@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20)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5097,邮箱 wangzheng@xj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21)医学部: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5038,邮箱 luyang69@xjtu.edu.cn,联系人卢老师;(22)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713,创新港(029)88968361,邮箱 tingzhou@xjtu.edu.cn,联系人周老师;(2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创新港(029)88965216(忽老师,grad-epe@xjtu.edu.cn),MPA 方向(029)82668031(曹老师,mpa@xjtu.edu.cn);(24)经济与金融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56844,创新港(029)88966906,邮箱 yinguxi@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5)金禾经济研究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7920,邮箱 zhengliping@xjtu.edu.cn,联系人郑老师;(26)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创新港(029)88965105,邮箱 rjjw@mail.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27)法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124,邮箱 fxjw@xjtu.edu.cn,联系人高老师;(28)MBA 中心:管院(029)82669064(雷老师,254607622@qq.com),经金(029)82656851(闫老师,mba-xjtu@xjtu.edu.cn);(29)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港(029)88965131,邮箱 xtingting@xjtu.edu.cn,联系人熊老师;(30)体育中心: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27,邮箱 lkpeng@xjtu.edu.cn,联系人彭老师;(31)新闻与新媒体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646,邮箱 983880618@qq.com,联系人王老师;(32)物理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899,邮箱 xiaoaiguo@xjtu.edu.cn,联系人郭老师;(33)化学学院:创新港(029)88963916,邮箱 yangxinyue@mail.xj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34)人工智能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8672,邮箱 yjspy@xjtu.edu.cn,联系人张老师;(35)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兴庆 / 雁塔校区(029)82663430,邮箱 nacongxiu@xjtu.edu.cn,联系人那老师;(36)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中心):创新港(029)88960112,邮箱 15317936732@163.com、gjcnpt@xjtu.edu.cn,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2025-09-22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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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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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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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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