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复试方案正式公布
备受瞩目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此次复试方案的制定严格遵循教育部及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秉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旨在进一步提升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同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透明度。
一、招生计划概览
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206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35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970人,专业学位硕士1440人。此外,还包括专项计划83人,如与地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40人、单独考试计划20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8人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
二、复试工作组织架构
学校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与实施。同时,学校还组建了5个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督导员担任组长,全程监督各学院的招生复试过程,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各学院也相应成立了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与部署,确保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三、复试资格要求
(一)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国家线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1。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复试初试成绩要求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致。单独考试生的分数线原则上参照国家线,但会根据各学科专业名额数和上线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根据相关规定,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必须相同。
(四)各学院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原则上,今年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
四、复试时间与程序
复试工作将于3月21日正式启动,各学院将陆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程序包括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凭缴费凭证报到、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以及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五、复试方式与比例
学校将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涵盖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需现场独立评分。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导师人数及学科需求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生源不足的学科,若符合调剂政策,可以进行调剂录取。
六、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丰富,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以及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等多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科目。外国语测试(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还需填写复试情况总表、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附件3)。
七、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将按照初试成绩(加权)与复试成绩(加权)的综合排序按百分制计算。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八、复试过程监管
复试过程将严格进行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九、资格审查
学校将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应届生需携带学生证及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往届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以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十、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要求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其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一、少数民族考生注意事项
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认定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将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学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学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政策可参考各学院(研究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考并进入学校复试的全日制研究生,若后续不能录取到全日制研究生,且有意愿调剂和录取到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各学院复试报到时在教学秘书处进行事先登记,否则无法进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录取。
十二、信息公开与公示
学校将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同时,还将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十三、录取规则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者以及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十四、体检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校2019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
(二)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被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四)考生需随时关注自己参加复试学院的网站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五)与地科院联合培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将参照地科院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10-82322323,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232230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附件内容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包括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口语测试评分细则、复试情况总表、面试笔录记录表、口语能力测试记录表、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关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拟录取名单打印表格式以及2019年硕士研究生体检注意事项及安排等重要信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发布,为考生们指明了复试的方向与要求。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准备,积极应对复试环节,争取在这场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开启自己研究生学习生涯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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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解读为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涵盖了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及调剂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招生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安全性。一、工作原则(一)安全性为先。学校严格遵循上级文件要求,强化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且稳定。(二)坚守公平底线。秉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在阳光下竞争。(三)科学选拔人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录取质量,宁缺毋滥。二、组织架构(一)实行学校和学院(部)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各学院(部)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承担本单位复试录取的主体责任。(三)学校和各学院(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工作规范透明。三、招生计划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6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30人(学术学位类硕士932人,专业学位类硕士109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0人。招生计划中包含专项计划硕士102人,涉及与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多个类别。四、复试工作(一)准备工作学校于3月下旬通过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各学院(部)需将复试工作相关安排报送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后公布。(二)基本要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统一发布,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保持一致,且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录取。(三)复试时间各学院(部)需在3月22日前确定复试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研究生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须在4月3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结束。(四)复试形式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原则上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需现场独立评分。(五)复试程序考生需先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各个环节。(六)资格审查各学院(部)需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复试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往届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其他加分项目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复试比例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各学院(部)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八)复试内容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同等学力加试等。考核方式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能力、应变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需填写相关复试情况表格,以便记录复试过程。(九)总成绩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40%。(十)加分政策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十一)复试过程复试全程需严格监管,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纪律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坚持“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五、调剂工作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各学院(部)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调剂需满足相关成绩要求。5.部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需符合相关成绩要求,且不得随意改变计划类型。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二)调剂工作相关要求1.各学院(部)需将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等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严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8日正式开通。3.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4.对申请同一学院(部)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5.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合理安排确认时间,并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考生确认。6.各学院(部)需精准上报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答复考生咨询。7.调剂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六、录取工作(一)各学院(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部)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说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面试、笔试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考试作弊者;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六)4月25日前,经复试合格的特定类别考生的材料需交至研究生院,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单独考试考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等。七、信息公开各学院(部)需制订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等,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同时,需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八、工作要求(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各学院(部)纪检委员要对本单位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公平公正,并签订保密责任书。(三)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订细化、可行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填写相关表格,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四)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试题的命制、阅卷及管理等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五)做好面试人员(含外语口语面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就政策、招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面试考察内容、评价体系和评审标准等进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标准等,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公平、公正地按照要求进行,并将培训时间、地点上报研究生院。(六)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做好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工作。(七)指定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及咨询工作。九、其他事项(一)体检工作学校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二)复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三)推免生相关要求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四)材料报送及拟录取名单打印各学院(部)需在4月25日前报送硕士生拟录取库,并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五)港澳台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参照此方案执行。十、应急处置与监督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学校、学院(部)、复试组三级应急部门工作联系网络管理模式。各学院(部)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同时,学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10-82322323,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232230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以上就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详细解读。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仔细研读,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复试准备,祝大家都能顺利上岸!2025-08-19 17: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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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及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保障我院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接收与录取工作质量,严格规范招生流程,依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推免生选拔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为统筹推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环节合规、公正,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立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作为学院推免生工作的核心决策与执行机构,全面负责统筹领导、协调部署学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接收及录取的全流程工作,对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与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与决策。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1.具备免初试资格:(1)考生须为拥有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发放的推免资格;(2)考生为退役人员的,需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同时需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报考条件。2.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认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浓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突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思想态度积极向上,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良好。3.学术品行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4.毕业资格要求:考生需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确保在毕业时可顺利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获取,需提前向学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5.科研能力要求:具有明确的从事科学研究的志向与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且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或实践中已初步展现一定的创新能力。三、申请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与方式:报考考生需在 9 月 25 日(含当日)前,将所有所需材料扫描为清晰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540836568@qq.com;逾期未提交或材料发送不完整的,将影响后续复试资格审核。2.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完整包含证件正反面内容)、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学生证首页信息页及本科阶段每学期的注册页,确保注册记录完整);(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与《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两份文件均需从学院指定渠道获取,具体见附件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3)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需经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确保成绩记录真实有效);(4)补充证明材料(如有则需提交):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大学英语(CET)成绩单复印件,以及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出版的出版物、获得的科研成果证书或发明创造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此类材料仅作为个人能力补充证明,不作为强制提交要求)。3.材料真实性承诺: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存在伪造、篡改、隐瞒关键信息等情况。学院将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且相关不良记录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与地点: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另行通过电话、钉钉等方式通知每位考生具体的复试时间与地点,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通知。2.复试考察内容:复试采用 “综合考察” 模式,重点关注考生以下方面能力与素质:(1)既往学业情况:包括本科阶段专业课程成绩、知识掌握程度、学习能力等;(2)科研相关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对专业领域前沿知识的了解程度等;(3)表达与协作能力:包括文字组织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团队集体协作意识等;(4)综合素养:包括人文素养水平、日常举止礼仪规范、心理健康状态与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思想品德表现等。3.复试形式与流程:(1)复试形式:采用钉钉平台进行线上面试,考生需提前下载并熟练操作钉钉软件,确保面试期间网络稳定、设备正常(需准备摄像头、麦克风等基础设备);(2)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长为 8-10 分钟,时间分配由复试小组统一把控;(3)面试流程:首先,考生需进行 3-5 分钟的 PPT 自我介绍(PPT 内容不限,可围绕学业经历、科研实践、个人优势、未来规划等展开);自我介绍结束后,复试小组老师将针对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相关知识向考生提问,考生需当场作答,老师根据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4.复试成绩计算规则:复试成绩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结果,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未达到学院推免生录取标准,不予录取。五、咨询与监督渠道1.咨询服务:考生在申请、材料提交、复试准备等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水利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水利学院研招办”)获取帮助;具体咨询方式包括:钉钉语音电话(联系人:海英)、固定电话:0991-8763365(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高峰时段可能需要等待)。2.监督方式:为保障推免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991-8763343,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不公平对待等情况,可拨打该电话反映,学院将在核实后及时处理并反馈。六、其他说明1.细则适用范围:本工作细则仅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 年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所有参与该年度学院推免生选拔的考生、复试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均需严格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2.细则解释权: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负责部门所有;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细则未明确涵盖的特殊情况,将依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进行补充调整,并及时向考生公示。2025-10-10 11: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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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08月13日,星期二,关于2025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现已正式明确。此项工作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要求,旨在确保整个复试与录取流程的公平、公正、平稳与有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核心指导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同时,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体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级统筹与院级主办的两级管理模式。1.学校主责层面: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其职责包括: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进行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各类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以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技术保障组提供技术支持;公共卫生组管理校园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安全保卫。2.培养单位执行层面:各培养单位需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级纪律监察组。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三、复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1.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将对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后续调剂考生分批进行综合考核。2.时间与地点: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17日至3月23日期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调剂考生: 复试选拔及具体考核工作,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展开。具体工作安排将依据学校整体部署及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通知为准。四、复试前的准备工作1.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各培养单位需根据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需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细则内容应涵盖:组织管理架构、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程序、方式及考核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咨询渠道以及其他重要注意事项。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与强化模拟演练: 各培养单位须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需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稳妥有序进行。3.加强信息公开与及时联系考生: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建立QQ或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渠道,及时向考生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充分的复试准备。4.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各培养单位需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5.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 需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云南大学研考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严格保密。6.提升考生服务与及时回应关切: 各培养单位应准确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保证联系畅通无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精准划定1.普通统考计划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B区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培养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分学院、分学科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按照方向)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须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因此,同一学院相同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应统筹考虑并划定一致的复试分数线。除部分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各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详见《云南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此文将另行发布)。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及加分政策说明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考生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分数要求上线。上线后,考生的初试总分将被列入其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其能否最终进入复试,需根据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复试资格最终以“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申报,以及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享受照顾政策。2.加分政策:考生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加分名单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信息为准。加分后,如果达到本实施办法第五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获得复试资格。加分情况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重要提示: 根据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七、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流程1.查询复试资格与安排: 考生可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个人的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考生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注意: 因各培养单位审核进度存在差异,请已达到分数线但暂时未能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耐心等待。2.缴纳复试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其他考生100元/人。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系统要求缴纳复试费。缴费时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重要提示: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缴费,具体操作详见《云南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此文将另行发布)中的缴费说明。3.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需按要求盖章)。《复试通知书》(打印件)。《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需考生签字)。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特定材料(如有)。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其他根据各培养单位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如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方式: 按照各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如线上提交、现场提交等)完成。重要提示: 考生须保证个人身份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资格审查要求细节: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原件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提交《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缓交,但最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严格审查其毕业年限。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需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承诺书》(附件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及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4)。关键时间点: 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信息核对: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各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对于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4.复试考察要求与内容:核心目标是提高选拔质量,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学术学位 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加强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的重点评估。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具体考察维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5.复试过程规范要求:考核方式: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面试、笔试、上机操作、实验考核、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内容构成: 复试内容需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时长: 采用面试形式的,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通常为20分钟。“三随机”机制: 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抽题作答: 使用抽题形式作答的,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准备两到三倍的题目量,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已使用题目不再重复使用。全程记录: 复试过程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妥存。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现场独立评分。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以《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及学院复试安排为准。专业学位政治考核: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培养单位自主确定,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含口语与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计占8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作为量化分数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7.综合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权重与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可在50%至70%之间确定,对应的复试成绩权重在50%至30%之间确定。具体权重比例由各培养单位提前公布。计算公式: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时: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5)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权重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3)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权重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合成,满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结果公布: 各培养单位应于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予以公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机制: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有异议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实行复议制度,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八、体检安排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将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自行选择在校医院体检。体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云南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的相关说明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该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要求: 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特殊要求: 各培养单位若对本单位招生专业考生的视觉、视力等方面有特定要求的,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九、录取工作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录取原则: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其报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先完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再依次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其参加复试的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依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将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和录取。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一年后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流程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要求,在“新生系统”中操作(详见后续发布的《入学须知》)。4.其他重要说明: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最终加分数据为准(时间节点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或有违纪作弊、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十、申诉渠道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 - 65033837纪检监察部门:0871 - 65033908电子邮箱: yuyzb@ynu.edu.cn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部门: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室邮政编码: 650504十一、附则本实施办法由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操作中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及学校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2025-08-13 1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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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推进,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该项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 核心指导理念1.质量优先原则: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检验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践行“招生育人”理念。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根本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推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现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衡量。2.公平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复试录取规章制度,强化工作组织规范性。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标准,实施严格的过程管控,严肃考风考纪,构建坚实的公平公正防线。3.考生为本原则: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优化对考生的服务支持,切实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正当权益。二、 组织保障体系1.学校层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统筹指挥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2.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策划、指导、监督与执行。3.各二级招生单位需设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并发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如需调剂则一并公布调剂细则)。对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导师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处理考生申诉,确保信息畅通公开。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同步设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现场监督,确保复试各环节规范操作、阳光透明。三、 复试具体实施1.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综合考量生源状况、招生计划规模、学科专业特性及复试考核需求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各专业(含专项计划)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正式公布。2.复试时间与方式:全校统一复试时间窗口为2024年3月25日至4月7日。具体到各专业(方向)的复试时间及详细要求,请务必查阅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官方复试录取实施细则。3.复试形式:2024年均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主要运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4.考生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接受严格的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将运用人证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并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四比对”,核验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5.复试准备事项:各二级招生单位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公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实施细则(若需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全部材料。特别提醒: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且在网上报名时已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6日17:30前,将《西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加分材料+考生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yanzhao@swu.edu.cn。6.复试内容与成绩评定: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内容通常涵盖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各项内容的具体考核范围及其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构成,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7.复试费用缴纳:根据重庆市相关收费标准(渝价〔2013〕310号),每生每项复试科目收费50元。四、 调剂工作规程1.调剂系统唯一性:所有调剂考生的申请提交、复试安排及录取确认等操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流程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无效**。2.调剂规则: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西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及相应二级招生单位制定的调剂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方式与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保持一致。五、 录取规则与程序1.录取基本规则:录取工作遵循**“同一专业(或专项)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需分别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将依次参照其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有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需提交书面申请。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本单位招生计划限额。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5) × 60% + 复试成绩 × 40%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3) × 60% + 复试成绩 × 40%综合成绩是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加权之和。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予录取情形: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报考资格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5)体检结果不合格(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入学时(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8)在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六、 健康检查安排体检工作将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进行。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有效的体检报告提交至其所参加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备查。体检标准严格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当年相关规定执行。校级招考服务部门联络方式:咨询电话:023-68252456电子邮箱:yanzhao@swu.edu.cn西南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3月22日西南大学研究生融媒体联合会 出品2025-08-13 0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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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关键构成,是助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审计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1.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整体处于学校统一组织领导框架下,确保工作方向与整体招生要求一致。2.研究生院作为统筹部门,承担该工作的协调衔接与业务指导职责,保障各环节高效推进。3.各招生学院需组建院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推免生复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各学院须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明确各岗位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工作核心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始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核心导向。2.坚守公平公正底线,做到招生政策全程透明、实施程序严谨公正、录取结果及时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有效,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秉持科学选拔标准,严格设定复试考核要求,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加强对考生综合素养的考查与评价,提升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助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保障招生质量。4.注重客观评价考生,对复试考核成绩进行量化处理,明确划分等级结果,避免主观随意性。5.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复试体验。三、报考操作流程1.系统注册环节待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办理网上缴费手续。该系统预计开通时间为 9 月 18 日,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2.志愿填报环节自 9 月 22 日 9:00 起,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3.复试通知环节自 9 月 23 日 9:00 起,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同意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回复,未按时回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待录取通知环节自 9 月 25 日 9:00 起,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回复,未按时回复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四、复试前期准备工作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需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及时制定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一)工作人员遴选与培训1.学院需挑选具备丰富经验、较高业务水平且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需对选定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操作、纪律要求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确保其明确工作纪律、操作流程、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2.各学院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及专业情况,组建若干个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原则上由 5 名教授、副教授或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并指定 1 名教授担任组长。面试小组具体人选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需报请学校审核批准。3.面试小组职责及工作要求(1)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实施流程,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对面试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同一专业的所有面试小组,需统一面试方式、面试时长、试题难度及成绩评定标准。(2)面试小组需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确定的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开始前,需仔细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面试过程中,严禁其他考生旁听。(3)面试小组需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秉持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实时记录。评分表及现场记录需保持完整,不得涂改。(二)复试试题命制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各相关学院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试题命制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命题及面试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及学校具体要求,所有参与命题、面试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及廉洁履职承诺书》,严守保密纪律。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考生资格严格审查在复试阶段,各学院需对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逐一核验,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坚决防范 “替考” 等违规行为。若对考生材料或资格存在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复试形式确定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开展。各招生学院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流畅且稳定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适配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并提前告知考生平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三)面试内容与成绩评定成绩设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 100 分,其中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线。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考核重点区分:学术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及职业素养。面试内容构成:各面试小组需结合本学科(领域)特点及学校办学特色,确定具体面试内容,通常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专业素质与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指定复试科目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2)综合素质与能力:了解考生在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考查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考生的人文素养;观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及礼仪规范。(3)创新及实践能力:针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主要考核其运用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转化为科研成果的能力及潜力,重点关注考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项(或专利)等情况;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主要考核其运用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转化为实践成果的能力及潜力,重点关注考生参加实习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及撰写分析报告等情况。(4)学习经历与职业规划:了解考生本科阶段的在校学习情况、获得奖项情况等;听取考生对未来学术研究或职业发展的规划设想,评估其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四)复试过程严格管理1.推行 “三随机” 工作机制: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划分面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2.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规范导师行为,加强导师遴选与培训,强化导师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及法治意识。3.强化过程监管:各学院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 5 年。4.成绩及时提交:面试结束后 2 小时内,各学院需统一将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的《面试专家打分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评分表》《面试评分汇总表》,以及面试评分汇总表(EXCEL 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六、身体检查安排推免生的体检环节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拟录取考生需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要求,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七、录取工作办法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计划文件要求。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资格;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 50%。2.加强录取核查力度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学校将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完成信息备案公开前的录取检查工作。待上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3.强化录取信息公开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要求,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推免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确保录取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八、监督与复议机制1.实行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推免生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录取结果的合理性承担全面责任。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实行监督制度与巡视制度: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全流程开展全面、有效的监督工作。我校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邮箱为:jjjb@nau.edu.cn。3.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确保投诉、申诉及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及社会各界的投诉与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处理。九、其他注意事项1.保密纪律需严格遵守,具体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所有参与人员不得泄露任何涉密信息。2.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流程开展,严禁徇私舞弊行为。若教师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及利益相关者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研究生,该人员不得参与该专业推免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需主动申请回避。3.本办法中未明确的事宜,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4.本办法将在推免生复试工作开始前,报上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步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5.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考生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咨询。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5 10: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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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华中师范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障推免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的严谨性与高效性,学院依据上级管理规定及工作细则,专门设立五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并推动协同配合,具体如下: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把控复试录取工作整体方向,制定工作细则,处理重大问题;2.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核查,判定考生复试资格;3.复试小组:承担线下综合面试任务,负责考生能力测评与成绩评定;4.考务小组:协调复试场地、时间安排,保障面试流程顺利推进;5.成绩复核小组: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对复试成绩计算准确性进行核查。二、接收条件申请本院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道德素养良好;2.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3.对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具有浓厚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探索潜力与专业基础能力;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中师范大学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的身心疾病。三、接收专业2026 年本院仅开放 “120400 公共管理学” 一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涉及其他专业或学习形式。四、复试工作安排(1)推免预报名1.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8:30 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 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报名须知:预报名的详细流程、材料要求等内容,考生需查阅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2)复试资格审查1.审查主体: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2.材料要求: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信息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安排复试;3.需提交材料清单:① 《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 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无遗漏项);②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学英语四 / 六级考试证书(或对应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每种材料各 1 份;③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未盖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④ 体现学术水平的补充材料复印件 1 份(可选),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交。(3)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后续通过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专项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学院官网动态,避免错过名单查询时间。(4)报到时间与地点1.报到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17:30,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报到,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 8 楼 8002 会议室,报到时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原件)。(5)复试时间及方式1.复试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全天,其中上午场自 8:30 开始,下午场自 14:00 开始,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前到达考场;2.复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具体考场编号将在复试前通过学院通知告知考生;3.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综合面试形式,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6)复试内容及要求1.复试核心内容:包含四大维度,分别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外语能力测评、专业素质与能力考察、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估;2.复试具体流程:① 考生自我介绍:时长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内容可涵盖学习经历、专业基础、科研兴趣、实践经历等;② 抽题作答:考生从题库中抽取 3 道题目(所有题目均为中文命题),选择其中 2 道题目作答,且必须有 1 道题目使用英语回答;③ 成绩评定:考官根据考生英语答题表现评定 “外语能力得分”,根据中文回答专业题目的逻辑、深度评定 “专业素质与能力得分”,结合自我介绍及现场交流表现评定 “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④ 思想政治考核: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定性评价(非量化评分),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依据。五、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办法(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专业素质与能力得分 ×40% + 综合素质与能力得分 ×40% + 外语能力得分 ×20%(2)复试拟录取办法1.录取基本要求:复试成绩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方可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2.录取选拔原则:复试采用差额选拔机制,坚持 “择优录取” 原则。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将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排名未进入计划范围内的考生不予录取。六、其他注意事项1.系统操作要求:依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的报考申请、复试确认、录取确认等全流程工作,必须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手续均视为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2.通知接收要求:“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后,学院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3.待录取确认要求:每名推免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无法更改,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谨慎决策。七、信息公开(1)监督申诉若考生对复试流程、成绩评定等环节存在疑问或需申诉,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993电子邮箱:190322009@qq.com(2)复试咨询若考生需咨询复试流程、材料准备、场地路线等事宜,可联系以下工作人员: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188电子邮箱:42400753@qq.com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3 日2025-09-28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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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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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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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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