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复核的公告
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有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2:00)开通查询,具体事宜如下:
一、成绩查询
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
二、成绩复核
报考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已经过我校严格复核,统考科目成绩已经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严格复核,考生若对查询到的成绩有异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自命题成绩由我校组织人员复核,统考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根据成绩复核相关要求,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核仅查看是否有漏评、加分、登分错误等情况,不再重新组织评阅答卷。
成绩复核程序及要求:
1.申请复核成绩受理时间:
2025年2月25日—26日9:0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申请复核成绩所需材料:
(1)我校不安排考生现场申请复核成绩,不清楚事项请考生通过电话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中飞院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0838-5183046);
(2)考生登记成绩复核需提供材料:本人签名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登记表(见附件下载)、身份证复印件合并压缩一份PDF,材料按“考生编号姓名2025年(科目名称)成绩复核申请”形式命名;
(3)考生将成绩复核申请相关材料pdf版发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邮箱(yzk@cafuc.edu.cn),不按照要求申请不予受理。
(4)成绩复核申请受理结束约十个工作日后,将以短信告知考生查询结果。
温馨提示:我校复试、调剂工作安排,会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
(网址:https://grs.cafuc.edu.cn/zsgz/zsx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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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依据《河北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专门成立了自命题成绩复核小组。该小组对所有申请成绩复核的自命题试卷的纸质版本、电子阅卷轨迹记录以及自命题成绩展开了细致且全面的核查工作。经过严谨复核,确认所有申请复核的自命题科目成绩均准确无误。另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河北省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办法》,针对我校上报的统考科目复核申请,组织了专家进行集中复核。目前,复核结果已反馈至我校,所有申请复核的统考科目成绩同样准确无误。特此通知。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09-01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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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安排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做好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53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安排通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1、查询时间:2025年2月24日12:00开通查询(实际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查询初试成绩时间为准)。2、查询方式: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打印成绩单。(https://yz.chsi.com.cn/)二、初试成绩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成绩公布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已经对考生的初试成绩进行了多次核查。如考生对本人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考生需按成绩复核方式及要求在线提交复核申请,不受理现场、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复核申请。1、申请成绩复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12:00至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成绩复核方式及要求登录http://sylu.yzsystem.com,完成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考生通过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时,须按表1要求,在线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必须完成线上申请,并按表1要求在线提交相应材料,二者缺一不可。3、成绩复核结果反馈考生可在2025年3月5日17:00通过成绩复核申请系统(http://sylu.yzsystem.com)查看复核结果。4、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由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复核。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自命题科目进行统一复核。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是否漏评,错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三、其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以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敬请关注。(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附件:考生端使用说明.pdf】2025-08-22 1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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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硕士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的公告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对吉林农业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予以公布。工商管理: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参考书目:《管理学实用教程》(第二版),邵喜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年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旅游管理:旅游经济学、旅游资源学(参考书目:《旅游经济学》(第二版),张立生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旅游资源学》,张吉献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年)。2025-08-25 15: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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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四)复试小组各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三、复试办法(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院可在120%复试比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在符合一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按照复试比例确定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分数线,具体方法如下:学术型:(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复试比例 = 复试人数。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并按此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确定过程不考虑初试加分情况,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统一公布。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考生,按学科门类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考生,按学科门类总分降12分、单科降3分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考生复试分数线251分,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考生复试分数线151分,单科成绩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成绩要求执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公布。4、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另行制定方案公布。5、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各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复试名单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公布。(三)复试形式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四)复试时间学校计划3月底开始复试,具体时间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1、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就业证明材料。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并提供复印件。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放弃复试考生,招生学院需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六)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在面试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增加笔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测试环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具体要求。(七)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四、调剂办法(一)调剂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可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二)调剂复试内容和方式调剂复试内容和方式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通知。(三)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5、满足我校相关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四)调剂具体流程1、接收调剂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主要包括调剂专业、计划数量、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咨询服务电话等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2、学院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6、学院组织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五)调剂具体要求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3、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4、各学院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学术性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5、各学院须制定调剂复试考生遴选规则,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六)成绩计算调剂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及调剂复试通知。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七、录取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制定其它复试合格基本要求,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对于复试内容增加笔试等其它测试环节的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最高可占总成绩50%,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录取,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录取;初试科目均为统考课程的由相关学院制定具体办法排序录取。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按研究方向组织复试的学科(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三)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见项目招生通知。(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均为面试,不设笔试等其他测试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分别报名、分别复试、统一录取”的原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均为面试,不设笔试等其他测试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折合百分制排序录取。(六)单独考试录取办法见管理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七)管理学院MBA/MPA中心各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录取办法见MBA/MPA管理中心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八、信息公开(一)各学院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应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调整信息、调剂复试通知、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三)学院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四)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纪律要求(一)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都需签订《工作责任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二)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对于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的考生,不得擅自录取。(四)各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五)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原始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十、监督复议(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责任。(二)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不定期到各学院复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各学院须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监督检查。(三)实行复议申诉制度。学院须于复试开始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议联系方式,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十一、缴费(一)缴费标准: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120元。(二)缴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进入后完成复试缴费操作。系统开通时间3月25日上午9:00。十二、其他事项(一)各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学院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各学院党委办公室。(二)各学院要督促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各学院将收齐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三)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08-08 14: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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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一、成绩查询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3时公布,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 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成绩查询---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正确输入身份证号和考生编号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按照新疆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申请复核时间:2025年2月25日10:00至2月2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方式:线上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考生可点击https://f.wps.cn/g/wU6F7UuD/ 提交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图片、准考证图片)。申请复核多个科目成绩的,须按考试科目分别提交信息;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3、成绩复核范围:凡涉及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4、复核结果反馈:复核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y.xjufe.edu.cn/)公布,请注意查询。5、复核归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复核统考科目成绩,我校负责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三、温馨提示1、国家分数线公布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2、我校复试录取相关工作方案、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通知等信息须待国家分数线发布、招生计划下达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择时发布,请密切关注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官网。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做好复试准备。联系电话:0991-78420742025-08-15 15: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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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提醒各位考生: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正在进行中,我校将在网上报名期间分批次审查网报信息,请各位考生留意相关通知并对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相关政策请报考我校(招生单位代码:10299)的考生认真阅读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12)的考生认真阅读《江苏大学报考点(3212)网上报名公告》。二、关于报考我校(单位代码:10299)的常见问题及提示我校在网报期间发现的部分问题如下,请考生对照检查报名信息。如存在问题,请在10月28日22:00网上报名结束前修改报名信息,否则可能不予准考。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1.请根据研招网填报提示及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包括取得学历的学习形式、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年月等信息。2.信息填写准确但校验未通过,须及时进行学历(学籍)在线认证、准备相关补充材料(补充材料要求届时见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并在网上确认前准备好相关材料。3.考生更名、变更身份证号:考生应按现用名、现有的身份证号等信息报考,并提供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信息的本人户籍信息所在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教育部学历(学籍)相关认证报告。4.毕业学校更名:报名时毕业学校选择“其他”后填写原学校名称,如学历(学籍)仍不通过,请提前准备教育部学历(学籍)相关认证报告。本科学习形式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以及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请查阅《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相关内容。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改报符合条件的专业。如有疑问,请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医学院105400护理专业不符合要求:护理专业只招收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护理学学士学位。非应届生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应届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需参加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未提交材料: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提交《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要求相关材料到我校研招办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毕业后工作经验年限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工作经验年限要求。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未提交材料: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报名前需提交《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要求相关材料供我校审核。在读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请在2024年11月1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江苏大学研招办邮箱yzb@ujs.edu.cn。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填报错误: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三、关于选择我校考点(考点代码:3212)的提示镇江地区报考江苏大学、江苏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考生),按照考生应届生或往届生身份,须满足:①应届生:镇江地区高校(不含非镇江地区的校区、分校等)的考生;②往届生:户籍为镇江地区(提交户口簿)或在镇江正式工作〔提交最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的考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3212江苏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结合自身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点相关要求。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特别提醒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22:00)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缴费。3.残疾考生如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请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与所填报的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4.考生报考点选择错误必须重新报名,在网报期间不能按要求正确填报报考点可能将导致无法取得考试资格。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或报考点。5.受网报信息及报名进度限制,本通知相关提示仅供参考。未收到研招网信息提示的考生不一定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请考生对照《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江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仔细核对。6.请考生对填报信息及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负责,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者报考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2025-08-08 1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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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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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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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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