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
(三)复试准备
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
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审核程序
(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
(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
2.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
(五)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初试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
(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八)加试
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九)复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
四、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
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所有拟录取考生
(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
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
(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3.非定向考生
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
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
(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
(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须知.docx[下载] [Docx阅读]
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下载]
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下载]
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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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各学院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具体安排,包括制定细则、组织命题、安排考官等。设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复试过程,受理考生申诉。三、复试分数线与比例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部分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高于国家线的自划线,自划线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专业复试比例为 1:1.2 至 1:1.5,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并公布。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各学院通知):(1)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每学期均注册);(3)初试准考证;(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5)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证明等(自愿提供)。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五、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可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经历、团队协作能力等。(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外语交流能力,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形式: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及要求由各学院通知。七、录取规则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 5:5 或 6:4,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录取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3)体检不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4)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八、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满足学校及调入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调剂程序:(1)学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调剂信息,开通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2)考生在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3)学院审核申请,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确认接受后参加复试;(4)复试合格者,学院在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九、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十、公示与复查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十一、纪律与监督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公平公正参与复试工作。考生须遵守复试规则,诚信应考,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监督电话:010-68902237(学校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02658(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十二、其他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2025-08-19 1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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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复试形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三、复试时间我校各学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2日—3月25日进行,各学院将于3月18日左右公布第一志愿上线名单、复试细则和日程安排,3月28日前公示复试成绩。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调剂系统将在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内容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复试中均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参见《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五、复试纪律1.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4)复试未完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说明1.享受加分政策且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先参加复试,实际加分情况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如考生未在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中,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2.我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3.我校及各学院、学部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时,若考生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我校将顺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5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5.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0日—3月28日完成缴费(附件3)。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将不予退费;6.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docx】【附件2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附件3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pdf】【附件4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pdf】【附件5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docx】【附件6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docx】【附件7宁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院(学部)接收考生咨询电话及专用邮箱.pdf】2025-08-14 1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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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文件要求,在保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推进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与核心原则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集体决策机制,强化制度意识与程序意识,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及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复试考核力度,规范招录流程,深化信息公开程度,确保整体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具体原则如下:1.严谨规范。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行为,锤炼扎实工作作风,将各项政策规定切实落到实处。2.科学选才。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考察方式,统筹学科专业发展与生源质量需求,优化生源结构,择优录取以保障生源质量。3.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突出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与录取的关键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4.分类选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置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5.以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举措,畅通考生联络渠道,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强化人性化安排,合理规划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二、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划定1.各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复试实行差额选拔机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于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划定。此外,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同一学科(专业)同一批次复试的考生须采用统一复试方式,建议一志愿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调整。1.现场复试现场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融入综合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通常专业课笔试占 40 分、综合面试占 60 分,具体分值占比以各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课笔试科目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保持一致。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及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中需如实记录考生答题情况,并妥善存档备查。2. 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步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一般专业能力考核占 40 分、综合素质考核占 60 分,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专业能力考核内容需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需准备至少两台视频设备:一台架设在身后 1 米左右位置,用于复试全程监控;另一台用于面试互动。复试期间桌面需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手机需提前设置拒接电话及语音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切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出现中断情况。(三)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3 日。2.调剂考生:复试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启动。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以所报考学院的通知为准。(四)复试注意事项1.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公共管理(125200)4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须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若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三、报考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线上校验或线下核验。复试期间,各学院将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运用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并通过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的 “四比对” 措施,强化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复试过程中,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示学历认证报告。四、调剂工作管理(一)调剂系统与流程“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于 4 月 8 日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该系统办理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一律无效。(二)调剂遴选标准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三)调剂学术要求审核调剂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围等学术相关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保调剂标准的科学性。(四)调剂管理与计划调整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导师规模、培养条件及专业发展需求进行统筹管理与合理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计划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五)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需保持一致。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在上述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8.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调剂时,需符合我校划定的该计划复试分数线。9.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内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1.调剂考生还需满足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调剂政策。五、录取工作规则(一)总成绩计算与录取依据录取总成绩的核算方式一般为:总成绩 = 折合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 ×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成绩权重(权重比例通常在 30%-50% 之间),具体计算规则以各学院公布内容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定向就业相关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三)报考信息修改限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四)新生复查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需在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1.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2.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公布的考生名单中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且不予办理学籍注册。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一)官方网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二)咨询及申诉部门咨询及申诉部门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2202244;联系邮箱:xjdyzb@163.com。(三)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安德学院:联系人米老师,联系电话 029-89025177;2.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81;3.建筑学院:联系人袁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742;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31;5.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52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94;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67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328;9.冶金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937;10.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599;11.机电工程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83;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5446;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380;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1431;15.建筑设备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33;16.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3;非全日制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07;17.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378;18.资源工程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3408;19.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电话 029-82205376)、陈老师(电话 029-82202096);20.城市发展与现代交通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9-82202434。八、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且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予以严肃处理。2.若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政策执行异议的,将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答复申请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机构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已下载 5823 次)《硕士思想政治考察表》(已下载 5446 次)《硕士复试体检表》(已下载 4808 次)2025-09-22 11: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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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确定复试名单(一)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咨询电话:020-87053297)。调剂考生按我校调剂办法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办法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三)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向入围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三、资格复核复试前需复核考生资格,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复核资料:(一)考生初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三)学历证明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https://www.chsi.com.cn/)。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http://www.chsi.com.cn/xlcx/)。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原件及复印1份。(四)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往届生可向其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五)《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附件1)原件1份,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村委会出具。(六)《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原件1份。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复核材料在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复核资料均需扫描为PDF或是电子照片,最迟在复试前一天发送至招生学院指定的邮箱,纸质材料待入学后提交。四、复试时间、方式及要求(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安排。(二)复试方式与要求应用经济学、会计、审计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现场复试;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只有面试,采用远程复试。除工商管理外,其他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到学校现场参加加试科目的笔试(闭卷)。面试考生和考官分组、考生面试次序、试题抽取均随机确定。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思考后当场回答的方式逐一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面试由学校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自行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五、复试内容与赋分(一)笔试应用经济学、会计、审计的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工商管理、会计、审计的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0分)、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60分)。其他学科专业的面试包含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能力(80分)。六、成绩计算(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折算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折算公式为: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初试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初试折算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复试满分为2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2复试满分为1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折算成绩=考生复试总成绩(二)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由折算为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三)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七、录取办法(一)各学科专业按录取总成绩对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中专业综合能力成绩高分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2.复试折算成绩低于50分的;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4.体检不合格的。(三)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公示7日。八、其他事项(一)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学院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纸质版(附件3)按规定时间寄送至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录取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九、咨询及投诉方式(一)咨询。广东金融学院研究生院弓老师,电话:020-87053297,邮箱:yjschu@163.com。(二)投诉。广东金融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7216629。【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docx】【附件2 :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3: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x】2025-09-02 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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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01明确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02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各院(部)根据实际,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03落实信息公开1.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2.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3. 各院(部)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单位网站复试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4.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准确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04严格复试管理(一)招生计划分配1. 学校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等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2. 上线人数少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2. 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2025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后公布在“复试专栏”。(三)复试方式我校所有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各院(部)也可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但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方式应保持一致。(四)复试考核内容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笔试(含上机)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时间为2小时;(2)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3)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加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专业的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分别由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五)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1. 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各院(部)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应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要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采取“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须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3. 统一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4.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 强化安全保密。各院(部)要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05规范录取程序1. 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成绩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 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招生章程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须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其他专项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06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一)接收调剂的条件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4. 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5. 符合非全日制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从全日制专业向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1.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明确调剂基本要求,公布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细则时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学院(部)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在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3.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07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与研究生院参与的巡视小组,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检查复试过程。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三)复议制度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四)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4 16: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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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接收2026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推进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依据学校《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积极进取,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达到优良等级,具备良好的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硕士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博生的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位列专业排名前列,对学术研究有明确规划,且已展现出较强的科研潜质与学术发展潜力。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需具备申请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复试阶段将针对性增加对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考查,以评估其专业适配性。二、复试安排与专业分组(一)复试通知与准备学院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将复试具体安排(含时间、平台、流程等)直接通知到每位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及时主动与学院研招工作人员沟通更新。(二)复试专业分组复试将按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具体分组安排以学院最终通知为准,各专业代码与对应面试专业如下:专业代码 020200,面试专业为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5100,面试专业为金融;专业代码 025400,面试专业为国际商务;专业代码 120100,面试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201,面试专业为会计学;专业代码 125300,面试专业为会计;专业代码 120202,面试专业为企业管理;专业代码 120502,面试专业为情报学;专业代码 125500,面试专业为图书情报。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一)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可核查。面试内容:重点围绕三大维度展开,具体如下:(1)专业知识掌握: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理论、基础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评估专业基础扎实程度;(2)外语水平:通过外语问答、专业术语翻译等形式,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与专业外语应用能力;(3)综合素质:涵盖考生本科在读期间的科技创新成果(如论文、专利)、学科竞赛与课外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各类荣誉表彰,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经历。跨学科考生专项考查:针对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学院将围绕报考专业知识点建立综合问题库,在复试中进一步考查其基础知识能力与专业水平,确保其具备后续学习的基础条件。(二)复试程序资格审查与分组:学院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按报考专业完成复试分组;复试通知与组织:各复试组秘书将提前联系考生,确认线上面试平台操作细节,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开展复试;复试记录与存档:复试过程中,复试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考生复试表》;面试考核的录音录像资料将统一存档保管,作为后续核查依据。(三)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由复试组各位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考核组将结合考生复试成绩,填写综合考核评语,明确考生的优势与发展潜力。四、录取办法录取排序规则:各专业以考生复试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补充复试说明:若学校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考查考生能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结果以最终补充复试成绩为准。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1)我院预推免面试合格且已收到 “预录取” 短信通知的考生,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需准确填报此前面试通过的专业志愿;(2)学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立即登录系统接收并确认通知,逾期未接收、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若出现考生放弃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按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次序,递补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志愿或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五、联系方式(一)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84304011(二)考生申诉渠道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315478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南京理工大学某学院2025 年 9 月2025-09-26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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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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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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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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