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学院两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基本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
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安排
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符合成绩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选拔。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3.第一阶段在4月7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8日至28日期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须按照学院通知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
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加分项目不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六)复试缴费
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
(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
招生学院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招生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
(1)专业综合测试
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3.加试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二)遴选规则
1.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严禁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招生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相关度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3.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或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或本单位)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登录调剂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查看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了解拟调剂人数、调剂申请条件、调剂遴选规则、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等调剂信息。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所报专业联系人申请。
调剂系统开放前招生学院须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开放与截止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以招生学院在学院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5.各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招生学院负责。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时慎重决定。
六、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管理
(一)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折算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市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规则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
(五)优先录取规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九、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一)各招生学院必须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十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2-24092146
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cauc.edu.cn/yjsy/
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进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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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4.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工作开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6.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招生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基本要求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间。其中,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网络远程复试150%,现场复试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农学、工学相关专业和调剂计划数较少的专业可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1.复试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3月26日后陆续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请各考生以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采取现场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院也可将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纳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要求(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2)同等学力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采取现场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组长签字)、评分记录、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5)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六、调剂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2.招生学院必须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计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4.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为24小时,锁定时间截止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修改相关调剂志愿。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接收条件。七、录取流程1.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八、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学校招生计划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须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各专业实际录取进展,建立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公布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对社会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7.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8.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十、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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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二、责任与咨询渠道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联系电话:010-5890807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2025-09-01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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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妥善开展 2024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 “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量,始终将 “德” 置于首位,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与录取关键依据。2.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准则。确保复试录取政策清晰透明、实施程序规范有序,严格按选拔标准筛选优秀考生,坚决贯彻 “宁缺毋滥” 原则。3.注重综合评价维度。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为复试核心任务,重点选拔具备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及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4.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复试录取工作中,切实尊重考生需求,强化服务意识,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组织管理1.工作统筹与小组组成(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整体工作,研究生院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职责;同时设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两组人员构成一致:组长为曲维玺,副组长为于蓉,成员包括俞子荣、张威、崔卫杰、段红梅、董超、李俊、梁明、陈正萍。(2)研究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工作各环节合规性进行核查。(3)研究生院联合院纪委组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由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于蓉担任组长,对复试录取全流程及具体实施细节开展全程监督检查。三、复试组织1.组织责任与人员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及具体工作职责,同时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人、巡视组成员、招生工作秘书等相关人员,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专项培训,确保人员熟悉工作要求与流程。2.复试方式。本次复试采用 “现场复试(线下)+ 网络远程复试(线上)” 双模式进行,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 “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 要求,保障复试规范与公平。3.复试基本要求(1)2024 年研究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如下: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2)研究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需符合上述成绩标准。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下旬,按学科专业分批次组织,各批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地点。现场复试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 28 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将随复试通知一并告知。复试程序。考生需按以下流程参与:缴纳复试费(100 元 / 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环节。4.考生复试材料要求(1)本人硕士研究生准考证原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3)应届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开学报到时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若无法提供学校成绩单,可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且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6)《诚信复试承诺书》。5.复试比例。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确保选拔范围与质量。6.复试内容。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 分钟,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大模块,侧重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一票否决”,不予录取;(2)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结合学科专业要求,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与外语听说读写能力;(3)综合素质:评估考生学术潜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及适配性;(4)特殊要求: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不指定参考书目;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7.复试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0% + 复试成绩 ×50%,按两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四、录取工作1.拟录取名单确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参考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名单不得修改;若需变动,需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学籍注册信息以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为准,未公示或未备案考生不予录取。3.学历(学籍)核查与入学复查(1)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考生需在 5 月 15 日前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2)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4.报考资格与信息审核(1)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录取阶段一律不修改,报考资格不符者不予录取;(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报到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4)经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检查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录取前分别与研究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研究院不承担相关责任。5.不予录取情形(1)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 < 60 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五、调剂工作1.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 “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2.调剂系统开放规则(1)每次开放时长不低于 12 小时,开放与关闭时间提前公布;(2)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调剂志愿提交时间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3.调剂志愿锁定。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到期未收到研究院受理意见的,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调剂志愿。4.调剂条件与专业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①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②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需一致;其中金融 [025100] 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为数学(三)的考生。(2)调剂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应用经济学 [020200](学术型):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农业经济管理 [120301](学术型):总分≥3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4 分;金融 [0251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国际商务 [025400](专业硕士):总分≥338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47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1 分;工商管理 [125100](专业硕士):总分≥162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39 分,单科(满分 > 100 分)≥78 分。5.调剂流程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无效。6.调剂复试与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及时关注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aitec.org.cn/n7/sy_ywly_zslq/)及研招网信息。六、违规处理1.考生纪律要求。考生需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在本人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前,不得泄露、传播试题内容及复试相关信息,违者按作弊论处。2.违规处理标准。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研究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复试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七、其它说明1.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开展,体检由研究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2.复试费用。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 人。3.推免生资格。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满足:第 7-8 学期无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好、政审及体检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八、社会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研究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渠道如下: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64248843,邮箱 yzb@caitec.org.cn;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4 年 3 月 18 日2025-09-08 1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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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一、组织领导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复试录取期间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2.各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3.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二、工作原则及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科学规范、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复试录取全环节全过程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1.各招生学院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正式在职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科学规范识才选才的能力。2.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加强复试综合评价考核。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才选拔质量,促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4.各专业复试小组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并留存完整复试记录。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资格审核、加试、笔试和面试等),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督查员签字,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5.各招生学院要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确保准确无误,经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电子版数据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复试(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1.复试分数线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校普通计划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2.复试比例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50%,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不低于调剂计划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1.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或网上远程复试方式,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调剂复试具体方式详见招生学院调剂公告。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志愿复试于4月8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https://yz.lcu.edu.cn)3.复试费用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89号)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须缴纳复试费240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除上述费用外,不通过任何方式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考生要谨防上当受骗。(三)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现场复试考生还须携带材料纸质原件参加复试。材料清单如下: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2.往届本科毕业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等无法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3.同等学力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5)《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5.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6.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考成绩单打印件(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4)《聊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四)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五)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等部分。1.专业笔试(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为每人不低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聊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1252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7.体检。学校对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六)复试工作具体安排1.学校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系统通知考生,考生要做好复试准备、保持电话畅通。3.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小组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报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4.各招生学院组织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方案发布的时间内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工作,做好资格审核、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报送等工作。四、调剂(一)基本要求1.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6.法律(非法学)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8.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9.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10.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接受其他渠道调剂申请。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二)调剂程序1.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于3月28日以后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和“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2.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遴选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3.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4.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调剂复试,复试内容、复试要求以及调剂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等,均与该专业的一志愿考生相同。5.调剂考生复试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招生学院报送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五、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二)总成绩排名方式1.根据招生专业目录,按专业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考试总成绩按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录取。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3.相同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排名顺序递补。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二)监督制度完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实行纪检监察机构立项监督,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对各招生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635—8239268邮箱:yzb@lcu.edu.cn(三)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接受社会监督。(四)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工作督查组等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学院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五)复议制度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学院领导小组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七、其他工作要求1.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的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2.考生的复试学科专业一律按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未经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3.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于录取结束后在“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025-08-20 16: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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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组织领导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面试工作。三、复试实施方案(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具体安排如下。(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三)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1.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上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内容及形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非同等学力考生只需面试,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 (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⑤考生回答;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仅指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②思想政治理论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抽取试题方式: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③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④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⑤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3)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②综合素质及能力;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四)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20%(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四个专业)复试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试(百分制)*20%+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公共管理专业(MPA))四、录取原则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3.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00832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0571-2887256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D楼,310000。4.举报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334,举报邮箱:iesshao@mail.zjg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2072,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5.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2025-09-04 1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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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01明确指导思想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02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成员由学校纪委、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2.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准确领会和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3. 各院(部)根据实际,成立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明确责任和要求。03落实信息公开1.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2.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3. 各院(部)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单位网站复试专栏等渠道及时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4. 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准确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04严格复试管理(一)招生计划分配1. 学校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等情况统筹考虑,以院(部)为单位分专业下达招生限额。2. 上线人数少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的专业可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学位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下达时单列。(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应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2. 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3. 2025年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后公布在“复试专栏”。(三)复试方式我校所有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各院(部)也可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形式,但同一专业的调剂复试方式应保持一致。(四)复试考核内容1.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在复试成绩中占比分别为40%、10%、50%。(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以笔试(含上机)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以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为主,时间为2小时;(2)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通过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及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3)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要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其中,确因学业水平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予适当加分,各院(部)须在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标准并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公示。2.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经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等专业的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分别由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单独制订,经学校审核后公布实施。(五)复试要求和工作纪律1. 加强复试人员管理。各院(部)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单数),应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职工参与复试。要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2.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采取“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须由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督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在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前,应安排至少2名人员同时在场、交叉检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3. 统一评分标准。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名考生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干扰或影响他人评分。有多个复试小组同时复试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不能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4.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各院(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5. 强化安全保密。各院(部)要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按照学校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各院(部)应加强试题命制、交接、保管等环节管理,并采取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05规范录取程序1. 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总成绩=(初试总分/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院(部)自定,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成绩满分100,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 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招生章程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须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第四门、第三门、第二门成绩(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究生院。其他专项计划与正常考生执行同一复试标准,按总成绩择优录取。06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一)接收调剂的条件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4. 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5. 符合非全日制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从全日制专业向非全日制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6.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8.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及程序1.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明确调剂基本要求,公布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调剂工作细则时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各学院(部)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在遴选调剂考生时,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3.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收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07遵守相关工作制度(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派出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机构与研究生院参与的巡视小组,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检查复试过程。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举报邮箱:jiwei@upc.edu.cn(三)复议制度各招生院(部)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院(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四)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04 16: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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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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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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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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