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现有1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哲学、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10个学科进入ESI前1%。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科研平台20个,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科研奖励近20项。拥有一支由国家级人才组成的优秀导师队伍。深厚的学科文化底蕴、良好的教风学风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资源,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类别
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档案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请考生在报考时准确选择报考类别。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01我校2025年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术型专业86个,专业学位专业49个,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参见《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文末获取链接)。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达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02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荐免试人数。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http://yjszsw.sxu.edu.cn)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5年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位专业12个,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参见《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目录研究生方向标注“非全日制”,即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达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0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0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03其他要求:
报名须符合《山西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04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只安排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计划为5名。
0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学位专业。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0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学位专业。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07考生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01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见《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加分信息进行审核。
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我校招生目录备注中“对本科专业有明确要求”的专业,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初试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02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六、考试
01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02复试
复试录取办法和有关工作安排请于国家初试分数线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w.sxu.edu.cn)查询。
七、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山西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01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各专业具体学制请查看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专业设置——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设置及学制学费一览表。
02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专业设置——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设置及学制学费一览表。
03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关具体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文件。
十、其他
1.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考试、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调剂、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zsw.sxu.edu.cn)
查询,请及时关注。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院所从未委托或者联合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复试辅导。
招生咨询
山西大学主页:http://www.sxu.edu.cn/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http://gs.sxu.edu.cn
学校代码:10108
学校名称: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研招办邮箱:yzb@sxu.edu.cn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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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说明2025 年 10 月 10 日,合肥工业大学发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报考相关说明。该计划的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已于 10 月 9 日正式启动,具体报考要求如下:一、资格审查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先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专属平台提交资格申请。1.申请平台入口:研招网首页可直接进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2.审核流程:考生提交申请信息后,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报名。3.平台开放时间:该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00 至 10 月 24 日 22:00,此时间段外平台将关闭。考生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信息提交,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以便及时补充材料;若审核未通过,可转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二、招生专业范围2026 年合肥工业大学骨干计划的招生专业,仅限定在三个学科门类下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具体如下:1.涵盖学科门类:法学、管理学、工学。2.不接纳报考的类别:学术学位下的所有学科专业,均不接纳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三、招生对象界定(一)普通计划招生对象普通计划的招生对象分为两类,具体地域与身份要求如下:第一类对象:生源地为青海、新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二类对象:生源地为贵州、云南、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已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该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无地域与民族限制,具体要求如下:1.招生专业:仅限定为(085501)机械工程专业。2.就业要求:考生录取后,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核心目的是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需求。3.资格申请注意事项: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需在 “类别” 一栏中准确选填对应专项类别。四、招生计划数量2026 年合肥工业大学骨干计划的总招生人数为 29 人,具体分配如下:普通计划招生人数:25 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人数:4 人。五、其他相关事宜1.汉族考生比例限制: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20%。2.南疆专项录取规则:报考骨干计划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招生专业为 085501 机械工程),录取工作将依据该专项计划的既定人数单独进行。3.普通计划录取分类:报考骨干计划普通计划的考生,录取时将分为三类进行:(1)Ⅰ 类:法学类,该类别招生计划为 7 个;(2)Ⅱ 类:管理学类,该类别招生计划为 3 个;(3)Ⅲ 类:工学类,剩余的普通计划名额均安排在该类别。普通计划考生需按 Ⅰ、Ⅱ、Ⅲ 三类分别排序,录取时结合各类别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进入复试且考核合格的同类考生总成绩进行筛选。4.其他未尽事宜:骨干计划报考的其他要求,需按照《合肥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若有未明确的内容,以上级部门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22 1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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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湖南农业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实施章程制定并予以公布。一、接收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1.2026 年,湖南农业大学各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推免生整体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当年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2.学校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直博生的具体人数,需按该学科博士招生计划的 20% 以内进行调控。3.各学院具体接收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及备注信息如下:(1)001 农学院090100 作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硕 / 直博生)、02 作物遗传育种(学硕 / 直博生)、03 种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 直博生)、04 烟草学(学硕 / 直博生)、05 作物科学与智慧农业(学硕 / 直博生);090900 草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专硕)、02 种业(专硕)、03 草业(专硕)。(2)002 园艺学院090200 园艺学:研究方向含 01 果树学(学硕 / 直博生)、02 蔬菜学(学硕 / 直博生)、03 茶学(学硕 / 直博生)、04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学硕 / 直博生)、05 观赏园艺(学硕 / 直博生);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4 果树学(专硕)、05 蔬菜学(专硕)、06 茶学(专硕)、07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专硕)、08 观赏园艺(专硕)。(3)003 植物保护学院090400 植物保护: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病理学(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硕 / 直博生)、03 农药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信息学(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3 植物保护(专硕)。(4)004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090500 畜牧学:研究方向含 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硕 / 直博生)、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硕 / 直博生)、03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3 畜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5)005 动物医学院090600 兽医学:研究方向含 01 基础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2 临床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3 预防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4 中兽药学(学硕 / 直博生);095200 兽医:研究方向含 01 兽用中药与植物提取物产品创制(专硕)、02 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专硕)、03 动物疾病诊疗(专硕)、04 动物源食品安全(专硕)。(6)006 水产学院090800 水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95134 渔业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7)007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071000 生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学(学硕 / 直博生)、02 微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3 遗传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8)008 资源学院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土壤学(学硕 / 直博生)、02 植物营养学(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环境保护(学硕 / 直博生)、04 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学硕 / 直博生);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资源利用(专硕)。(9)009 环境与生态学院071300 生态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科学(学硕)、02 环境工程(学硕);085700 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工程(专硕)、02 安全工程(专硕);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环境生态(专硕)。(10)0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086003 食品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方向为 0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硕);095500 食品与营养: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1)011 机电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智能装备(学硕 / 直博生);085500 机械:研究方向含 01 机械工程(专硕)、02 农机装备工程(专硕)、03 车辆工程(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专硕)。(12)012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工程(学硕 / 直博生);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技术(专硕);025200 应用统计:研究方向含 01 大数据分析(专硕)、02 生物统计(专硕)、03 农业经济统计(专硕)。(13)01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070300 化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14)014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5 农业水土工程(学硕 / 直博生);085900 土木水利: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水土工程(专硕)。(15)015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083300 城乡规划学:研究方向含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学硕)、02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学硕)、03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学硕);086200 风景园林:研究方向含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硕)、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专硕)、03 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专硕)、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专硕)。(16)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向含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硕)、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硕)、03 思想政治教育(学硕)。(17)017 经济学院025100 金融: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95138 农村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020200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含 01 产业经济学(学硕)、02 金融学(学硕)、03 数量经济学(学硕);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金融服务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3 产业经济与组织(学硕 / 直博生)、04 食品经济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18)018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095137 农业管理: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0400 公共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行政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公共政策(学硕 / 直博生)、03 社会保障(学硕 / 直博生)、04 应急管理(学硕 / 直博生)、05 城乡公共治理(学硕 / 直博生)、06 土地资源管理(学硕 / 直博生)。(19)019 商学院120200 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智能财务与会计(学硕)、02 企业管理(学硕)、03 数字营销与贸易(学硕)、04 生态经济管理(学硕)、05 创新创业管理(学硕);025400 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125300 会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20)020 教育学院040100 教育学: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学原理(学硕)、02 高等教育学(学硕)、04 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05 心理健康教育(学硕);045100 教育: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管理(专硕)、02 心理健康教育(专硕)、03 职业技术教育(专硕)。(21)021 人文与外语学院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含 0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硕)、02 翻译学(学硕)、03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学硕);055100 翻译:研究方向为 01 英语笔译(专硕)。(22)022 体育学院045200 体育: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二、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正常学习生活要求;2.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5.推免生所申请的学科领域,原则上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近或高度相关,不得跨度过大;6.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之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6 条通用条件外,还需额外符合以下专项要求:(1)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能力;(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内涵相近的范畴。三、申请流程1.注册阶段(1)自 9 月 18 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2)注册后需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学历、成绩等),并上传符合系统要求的个人免冠证件照片。2.网上报名阶段(1)从 9 月 22 日开始,考生可通过已注册的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湖南农业大学及目标学院、专业,填报报考志愿;(2)志愿填报需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可关注系统内志愿审核进度。3.材料提交阶段(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所申请学科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在同一页面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②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不可用学院公章替代);③《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填写完整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④若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或有其他具备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需提交相应复印件(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需含版权页及相关章节);⑤本科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如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并获得奖项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无四六级成绩者需提供其他等效外语能力证明)。4.资格审查与复试名单确定(1)各学院将按照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3)申请人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主动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复试具体安排;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开展资格复审,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①获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规受到所在学校处分的;②入学前未按规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③申请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的;⑤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录取的重大事项的。四、复试安排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牵头组织,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学科领域内的专职导师(其中至少 1 名具有高级职称);2.复试形式: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外语水平;3.考核内容与评分:(1)复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由三部分构成:①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60 分及以上为合格;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 50 分,考察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③业务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 150 分,考察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及逻辑思维,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2)复试成绩需达到 180 分及以上,方可视为复试合格;(3)除定量评分外,还需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 两类,不合格者直接淘汰;4.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现场考核记录、评分表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五、体检要求1.体检时间:考生需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通过研招网或短信告知;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以下文件执行:(1)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3.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六、录取规则与相关说明1.录取规则(1)各学院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道德素质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②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合格线的;③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的;④报考资格不符合本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的;⑤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的。2.学习方式: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3.学制设置(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3)直博生:学制 5 年;(4)上述学制最终以学校 2026 年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若培养方案调整,学制将同步更新。4.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5.其他注意事项(1)若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发生调整,复试的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将相应调整,调整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 48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已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申请需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生效,保留期满后需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 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需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按照学制期限收取;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科类别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经济学类(学科代码 02):14000 元 / 生・学年;(2)教育类(学科代码 04):10000 元 / 生・学年;(3)文学类(学科代码 05):13000 元 / 生・学年;(4)工学类(学科代码 08):12000 元 / 生・学年;(5)农学类(学科代码 09):10000 元 / 生・学年;(6)管理学类(学科代码 12):14000 元 / 生・学年。(二)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注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1.设立多种类型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用于表彰学业优秀、科研突出的研究生;2.设立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3.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研究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三)推免生专项激励政策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对录取的推免生额外提供以下激励:1.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 A 类学业奖学金;2.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交流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各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等活动;3.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时,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4.“三助一辅” 岗位招聘时,优先向推免生开放;5.推免生参加学校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在入学报到后,可凭有效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申请报销;6.推免生入校后选择研究生导师时,可优先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导师;7.若推免生有意愿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其志愿。2025-10-30 1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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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生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现阶段,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及录取检查环节已全部完成,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现将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我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下旬,通过 EMS 快递形式邮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各位考生登录指定网址:https://jsj.top/f/Q2PqBR,仔细核对个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并准确填写邮政编码等信息。务必在 6 月 12 日之前完成邮寄信息的确认或更正操作,若逾期未提交确认信息,我校将按照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与联系电话寄送录取通知书。(温馨提示:1. 请勿多次重复提交信息,若出现重复提交情况,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2. 若需修改邮寄地址,需精准填写至小区名称及具体门牌号;3. 对于延安大学本校应届考生,学校通常不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此类考生可在 6 月 21 日至 28 日期间,前往延安大学新校区行政楼 402 室领取。)二、档案转调对于全日制且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若未按要求完成调档,该类全日制考生将失去参与评奖、评优以及评助等项目的资格。而定向就业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无需办理个人档案转调手续。考生需自行下载对应学院的《延安大学 2025 年调档函》(具体见附件),并进行彩色打印;仔细填写调档函抬头处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信息、个人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专业名称;携带填写完整的调档函前往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档案保管部门需将密封后的档案邮寄至我校对应的研究生招生学院,邮寄时需注明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新生档案” 的字样,且邮寄方式仅限机要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需在 6 月 30 日之前(以档案实际寄出时间为准)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邮寄时间可延迟,但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各学院的具体邮寄地址、接收单位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各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三、户口迁移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在整个在校学习期间,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延安大学研招办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08-25 1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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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经管学院专硕中心)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6 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领导机构设置在学校统一领导框架下,经济管理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学院各专业的招生规模,制定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学院推免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招生流程规范、有序推进。二、申请基本条件说明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需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良好。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刻苦,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专业能力发展潜力。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在本科学习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良好,本科阶段未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任何处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若本科阶段有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经历,在申请时将被优先考虑。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院提交推免生申请。三、招生专业范围凡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能够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属于我院推免生接收范围。关于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查阅《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一)预报名阶段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9月16日下午 15:00 前,通过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该承诺书模板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工作 - 下载专区” 中获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提交材料需包含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以及学生证注册页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正面与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若为五年制院校,则为前四年)所修课程的成绩证明,且该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能够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例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可有效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单。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各类获奖证书等。考生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在复试开始前,学院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与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只有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准予进入复试环节;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安排复试。此外,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若发现信息不符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二)正式报名阶段推免生需在 2025年9月22日 9:00 之后,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交正式报名申请。仅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而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正式报名流程的,其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三)复试通知确认我院将于 2025年9月23日 9:00 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按照分批、择优的原则,向符合复试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正式报名阶段,我院仅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复试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收到的复试通知,否则将无法参加复试。五、复试流程及要求复试工作坚持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录取考核的首要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在复试考核过程中,还会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以及创新潜质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以及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邮件等通讯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二)复试形式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复试均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三)复试考核内容及规则复试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在德、智、体、能、勤等多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口试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过程中,会着重了解考生是否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是否具备发展潜力,同时考查考生对所学学科的认识程度、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个人知识背景等情况。面试时,将安排多位教师共同对每位学生进行提问,教师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质量进行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该时长包含英语测试环节的时间。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也不得将复试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向外界泄露,同时考生参加复试的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也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材料。若考生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无论在何时被查实,学院都有权对其进行追责,并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若考生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学院。六、录取规则推免生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学院将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2)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3)已完成报名但未参加复试;(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5)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考生的复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的 2 天内,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中进行公示。学院将于 2025年9月23日 9:00 后,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按照分批、择优的原则,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包括在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都需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七、奖助政策说明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推免生,学院将优先为其提供研究生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以及勤工助学机会。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筛选,为部分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前往海外暑期学校学习等国际交流机会。在同等条件下,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推免生在正式入学前,可提前参与研究生课程学习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八、违规处理办法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推免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入学前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无论在何时被查实,学院都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推免生本人承担。九、其他注意事项推免生若在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在入学前受到纪律处分,其原有的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北京化工大学的各类招生信息均通过网上发布,考生需注意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结果为准。本实施细则将报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工作。对于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十、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4448681联系邮箱:jgyz@mail.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8 日2025-09-11 1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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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为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广州大学将通过推荐免试方式,面向全国具备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硕士研究生。作为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 “广州” 命名的综合性高校,广州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学科实力方面,学校有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 / 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地学、农业科学、精神病学 / 心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共 12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其中工程学更是跻身 ESI 全球前 1‰。在各类排名中,学校表现突出:2024 年软科中国大学主榜排名位列第 98 位,自 2020 年起始终稳居国内高校百强;2024 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世界第 417 位、中国内地高校第 78 位;U.S.News2025-2026 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世界第 454 位;2025 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处于世界第 601-800 位区间。在此,广州大学向全国推免生发出诚挚邀请,欢迎各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两项核心条件:1.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该资格占用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指标,同时推荐相关手续完整、申请材料齐全;2.需在新生报到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确保学历资格符合入学要求。二、接收和选拔程序1.平台与时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全部工作,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该系统开放注册的起始时间为 9 月 18 日,填报志愿的开始时间为 9 月 22 日,每位考生在系统内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2.报名与后续:有意向申请广州大学推免生的同学,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关于广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的具体选拔流程、考核方式等细节,考生需持续关注后续发布的《广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目前该章程暂未发布)。三、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1. 接收范围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几类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考生可参考《2025 年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具体可申请的专业名单。2. 接收比例从导师接收名额限制来看,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人,以保障培养质量与资源分配均衡。四、预报名申请通道对于有意愿申请我校推免生的同学,需先登录广州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后,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报名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确保信息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奖助政策我校为推免生及全体研究生构建了多维度、多层次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如下:1. 核心奖助项目及标准(1)研究生助学金:每月资助 800 元,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每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每学年可获得的助学金总额为 9600 元;(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 8000 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 2000 元;(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资助 20000 元。注:上述所有奖助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国家主管部门及学校正式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2. 其他补充奖助说明(1)推免生这类优质生源,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优先参与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享受更优质的奖助资源;(2)研究生助学金的覆盖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需将个人档案关系转入学校),且要求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该助学金的覆盖率达到 100%。助学金发放周期为每年 12 个月,其中入学当年发放 4 个月,毕业当年发放 6 个月,每学年 9600 元的资助标准,高于广东省规定的 6000 元 / 生・学年的标准;(3)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参与 “三助” 工作(即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为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与能力提升的平台。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其中 “三助” 岗位的酬金标准为每小时 23.7 元(该标准会根据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 40 小时,受聘研究生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获取相应报酬。对于经济存在困难的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保障学业顺利完成;(4)学校专门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包含两项具体内容:一是 “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 50 项,每项项目资助 1 万元;二是 “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用于资助研究生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每年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 50 项,每项项目资助 0.5 万元;(5)学校推行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会选拔并资助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前往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培养。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年度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 / 人,硕士研究生的年度资助额度为 7 万元人民币 / 人。六、其他事项1.关于广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更多具体要求、流程细节等信息,考生可查阅《广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该章程目前处于待发布状态,发布后将第一时间供考生查询);2.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志愿确认、录取公示等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的操作与审核结果为准,其他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不作为录取依据。广州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3 日广州大学各学院联系人、电话和地址信息经济与统计学院: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456,办公地址为行政东前座 319;法学院: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39877,办公地址为行政东楼前座 306;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766,办公地址为行政东后座 514;教育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756,办公地址为文逸楼前座 320;体育学院: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837,办公地址为体训楼 203;人文学院: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742,办公地址为行政东前座 631;外国语学院: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301,办公地址为行政东楼前座 451;新闻与传播学院: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790,办公地址为文逸楼 607;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453,办公地址为文济楼 406;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776,办公地址为文逸楼 513A;音乐舞蹈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40169,办公地址为文逸楼 403;美术与设计学院: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82,办公地址为文逸楼 712 办公室;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863,办公地址为行政西前座 337;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875,办公地址为行政西楼前座 202B;化学化工学院:联系人邸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01,办公地址为行政西前座 324;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891,办公地址为行政西前座 526;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09,办公地址为行政东后座 318;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 020-84880160,办公地址为创新大楼 702;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 020-84887394,办公地址为行政西前座 640;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20-82875156,办公地址为黄埔校区 A3-40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联系人远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71,办公地址为理北 429;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56,办公地址为行政东楼前座 508;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 020-39366946,办公地址为行政西前座 63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 020-82875196,办公地址为黄埔校区 B2-1018;人工智能学院:联系人蒋老师,联系邮箱为 zhiyanyuanzs@126.com,办公地址为黄埔校区 A1-411。2025-10-09 1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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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天津大学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相关注意事项予以说明,供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参考。一、招生专业范围关于该计划的具体招生专业,考生可查阅《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配套的招生专业目录。二、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天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人数为 35 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1.普通计划:共 30 人;2.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共 5 人,其中教育学专业 2 人、能源动力专业 2 人、设计学专业 1 人。此外,在 2026 年该计划最终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理工科相关专业的录取人数占比,原则上需达到 65% 及以上。三、招生对象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天津大学该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规定,以及《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报考条件。(二)普通计划招生对象普通计划的招生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 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或在上述 6 个省区工作累计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7 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或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包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6 省中,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或在上述地区(即 7 个省市及 6 省的指定区域)内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任务的教职工;或在西藏地区工作且累计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或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全国各族考生。(三)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该专项计划不限制考生的生源地区与民族,但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同时,考生须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天津大学)、本人工作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四、报名流程及要求(一)报考资格审查1.申请路径: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登录路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页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线提交个人申请信息;2.审核要求:考生的申请信息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网上报名环节;3.时间节点:2026 年该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平台的开放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00 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2:00。考生需在该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信息提交,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 若审核未通过,需根据提示补充材料;若无法通过审核,需及时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二)网上报名操作1.报名前提:仅通过资格在线审核的考生,可参与网上报名;2.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报考点选择:需按照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报考点;4.关键信息填写:(1)“专项计划” 栏目:需选择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报考类别” 栏目:需选择 “定向就业”;(3)“定向就业单位” 栏目:需依据本人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的文字内容如实填写;(4)“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 栏目:需按照上述公章所属部门的实际所在地填写。五、初试与复试安排关于该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复试形式、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均参照《天津大学 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录取规则与要求1.录取原则: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录取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天津大学将在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质量、各学科专业比例及学校发展需求,划定本校该计划的复试分数线,随后组织复试并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2.政策限制(一):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可同时享受其他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也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3.政策限制(二):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且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调剂限制: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以外的其他计划;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可调剂至该专项计划;5.录取类别与学习形式:该计划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定向就业”,学习形式均为 “全日制”;6.培养管理:该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计划录取考生实行 “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包括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在内的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事项,均与普通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七、其他补充说明1.身份信息变更处理:若考生在报名后,其 “在职” 或 “非在职” 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将按照录取时的实际身份签订相关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2.毕业后就业要求:该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1)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就业;(2)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就业;(3)未就业情况: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毕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4)档案流转:毕业研究生的个人档案,需转回原工作单位、实际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3.解释权与未尽事宜:本报考指南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指南中未提及的事宜,将依据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2025-10-30 18: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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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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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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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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