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对调剂工作的要求,制定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系统”)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相关学院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请查看调剂系统和相关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4.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二、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根据招生需求及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根据各学科专业公布的调剂计划余额、复试差额比例以及遴选规则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4.参加复试。请调剂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工作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5.考生确认待录取。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
三、普通计划调剂
1.调剂条件
普通计划调剂考生基本条件为: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050200),我校其他专业仅接受科目二为统考科目英语(一)、英语(二)的调剂考生。
各学科专业具体调剂条件和调剂政策详见调剂系统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2.拟接受调剂专业
我校拟接受调剂的专业信息见下表,具体接受调剂专业及调剂名额等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专项计划调剂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 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规定执行,不设单科要求。根据教育部专项计划下达的要求,同等条件下,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优先接收生源地为新疆、内蒙、云南和广西四个省份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审核的调剂考生。其中工程人才专项不限民族。其他要求按照调剂系统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信息执行。
我校计划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为:

具体调剂名额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总成绩不低于220分;初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32分。不设单科要求。其他要求按照调剂系统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信息执行。
我校计划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为:

具体调剂名额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其他有关具体调剂安排和各学科专业调剂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相关公告。请考生同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工作信息。
(网址:http://yjs.tust.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0124、606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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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批次调剂通知一批次调剂报名时间我校第一批调剂志愿系统对外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8:00—4月8日22:00(14小时)。一批次调剂空缺专业名额详见附件1,表中缺额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一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我校一批次调剂复试名单公布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10日。调剂报名条件(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调入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三)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初试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初试外语应为英语一。(五)调剂我校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还需满足如下条件:①调剂我校生物学科(专业代码为0710**)相关专业、病原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03)、医学药理学(专业代码为1001Z3)、医学神经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Z5)、药学相关专业(专业代码为1007**,105500)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或理学(原报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10或07)。②调剂我校医学技术(专业代码为105800)专业医学工程技术方向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或原报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为0831**)或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为0876**)。③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原报专业所属门类须为医学(原报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10)。(六)病原生物学(专业代码为100103)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动物学、微生物学的考生调剂。(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各专业只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调剂。(八)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为100601)、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为100602)专业只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调剂。(九)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口腔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0、105200)优先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十一)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为1053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为1004**),优先接收本科为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妇幼保健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的考生调剂。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心理测试、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我院发布的《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一批次调剂复试拟定安排如下:我校预计于2025年4月15-17日12:00进行一批次调剂复试,请相关考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原则(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二)每位调剂考生调剂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下分多个临床医学组(每个临床医学组包含3-5所住培基地,详情见我校2025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各临床医学组缺额信息见附件1。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的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时,须在调剂志愿备注栏内注明需要调剂的具体临床医学组。我校将根据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信息、考生调剂报名情况、复试比例,最终确定考生复试名单。(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试卷一致)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学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四)我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4小时,待我校本批次调剂系统志愿填报关闭后再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并剔除无效报名志愿。(五)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分批发出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内具体要求为准)进行网上确认复试操作,不接受复试通知的应主动拒绝复试,以免耽误其他考生复试机会。(六)考生报考我校调剂复试,调剂成功并通知其参加复试时,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或拟录取后放弃录取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七)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不接受拟录取通知的应主动拒绝拟录取,以免耽误其他考生拟录取机会。调剂复试内容(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4月11日前与我校联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二)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按定向录取。(四)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收费及详细介绍见附件3,报考该专业的调剂考生需提前了解该专业的相关情况后选择报考。(六)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七)导师双选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研究方向)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2.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与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八)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附件: 一批次调剂空缺名额.pdf 心理测试操作说明及要求.pdf 中外合作办学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pdf2025-08-13 15: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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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以及《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研究生调剂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调剂工作。二、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1、考试方式是全国统考。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英语的专业,调剂考生须考对应的统考英语。 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须考对应的统考数学。5、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8、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11、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三、调剂原则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制定的调剂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2、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招生学院要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4、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5、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6、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7、发送复试、待录取通知时,必须设置“考生确认通知时限”。时限不得小于 4 小时(22:00 至次日 8:00 时间不计入)。四、调剂流程1、调剂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和名额,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送复试通知。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参加我校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4、考生注意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5、复试方法按《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6、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五、调剂工作的监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871-63863605。电子邮箱:yzb@swfu.edu.cn 。纪检监察处电话:0871-63863035。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25-09-05 15: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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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招生调剂公告(第一批次)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第一批次)公告如下:01调剂的专业及指标02调剂政策及要求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2.调剂复试分数线:我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相关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调剂人数大于指标数按复试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复试,不足复试比例全部进入复试。3.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中,以下可视为相同:(1)201-英语一和 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2)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可视为相同)。4.调剂政策:(1)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2)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接收调剂专业要求: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3)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4)金融、数字经济接收调剂专业要求: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5保险、0256资产评估、0258数字经济。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5)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接收调剂专业要求: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03调剂复试注意事项1.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2.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3.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调剂考生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调剂考生需慎重考虑,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学院不予解除其拟录取资格。04其他1.各招生专业复试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录取办法等详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附件https://jjglxy.fafu.edu.cn/23/cc/c269a402380/page.htm。2.QQ咨询群:学术型硕士542805760;MBA、旅游管理专硕473800387;金融、数字经济专硕685156121;咨询电话:0591-837893823.本公告由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说明。2025-08-14 09: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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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保障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培养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将依托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全程线上完成,确保审核流程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不同层次研究生的资格审核主体与流程有所区分,具体要求如下:(一)审核主体与职责1.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由各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全面审核,学校学位办公室将对审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审核质量。2.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实行"两级审核"机制,先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进行最终的资格认定。(二)审核内容与标准1. 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对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对申请人的课程学习、学分修读、科研训练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其达到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2. 博士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哈师大发〔2025〕7号)文件执行。其中,创新(实践)成果需满足"正式发表"要求,具体界定标准为:外文期刊(含SCI、SSCI、A&HCI等)成果已获取DOI号;中文期刊论文已实现网络在线可查且纸质版已见刊,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经导师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成果。仅提供录用通知的成果不予认可。科研项目获批、奖励荣誉获得、咨询报告被正式采纳等成果类型,参照同等标准执行。所有创新(实践)成果的发表或获批日期,需在2025年10月30日(含当日)之前。3. 共性审核要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核过程中,需重点核查成果的发表时间有效性、作者信息准确性、成果学术水平、与本学科(专业)的关联性,同时严格排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及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确保学位申请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三)流程与时间要求1. 个人申报:学位申请人需参照资格审核明细要求,在管理系统中如实、完整填写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2. 层级审核:申请人导师、学院审核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需依次在系统中签署审核意见,其中分委员会主席的意见需以分委员会集体审议结果为依据。3. 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需在2025年11月3日上午9:00前,将管理系统中生成的《2025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符合人员名单》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校学位办公室。请各单位及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将影响后续学位申请流程。二、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与评阅资格审核通过的学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提交工作,依次开展重合率检测与论文评阅环节,两个环节使用的论文须为同一版本,不得擅自修改替换。(一)论文提交要求1. 格式规范: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需为完整的单一PDF文件,文件命名需严格遵循"学院名称_学号_姓名.pdf"的格式,例如"文学院_20080215_张章.pdf",确保文件名信息准确无误。2. 配套材料:申请人在提交论文的同时,需一并上传《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明确论文原创性责任。(二)时间与结果处理1. 提交时间:所有申请人需在2025年11月5日24:00前,通过管理系统完成论文及承诺书的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通道。2. 结果处理:论文重合率(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若超出学校规定标准,将依据《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与评阅工作办法》(哈师大发〔2025〕23号)文件进行处理;仅检测合格的论文,方可进入后续评阅环节。三、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论文评阅通过后,各培养单位需有序组织答辩及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答辩前期准备1. 确定答辩名单:各培养单位依据论文评阅结果,在管理系统中确定《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明确具备答辩资格的申请人。2. 答辩委员会审批:在答辩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需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完成审批流程。未经审批的答辩委员会组成无效,据此组织的答辩结果不予认可。3. 材料领取与准备:审批完成后,在管理系统中按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生成《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于答辩前到学位办公室加盖公章(无公章的表决票视为无效),同时领取《授予学位审批表》。(二)答辩组织与材料整理1. 答辩过程管理:答辩结束后,需在管理系统中详实填写《答辩记录》(每位申请人单独归档1份),并整理好所有《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确保答辩过程材料完整可查。2. 审批材料填写:组织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授予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并将《论文评阅书》按顺序插入《授予学位审批表》中,形成完整的学位申请材料。(三)学位审核与材料报送1. 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需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本单位学位授予事宜,形成明确的审议决议,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表决票》。2. 材料提交时限:各培养单位需在2025年12月22日12:00前,将全套学位授予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进行审核与备案,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议。(四)照片提交与材料归档1. 照片要求:参加2025年秋季学期论文答辩并通过的申请人,需提交由学校统一安排采集的二寸蓝底新华社学历电子注册照片两张;其中在职教育硕士申请人需提交本人二寸蓝底照片两张,所有照片背面需清晰注明专业、培养类别及姓名,交至学院负责人处,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用于学位证书制作。2. 材料存档:学位授予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各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与保管,存档期限不少于5年。档案材料需分别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及学院档案,确保分类清晰、存放安全,便于后续核查。(五)论文提交要求1. 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均需将学位论文刻录为5份电子版光盘,其中4份提交至学位办公室,1份由学院与学校图书馆对接后完成留存。2. 博士研究生除上述光盘外,还需额外提交1份纸质版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统一报送至国家图书馆。四、特殊情况说明与其他要求对于创新(实践)成果未达到学校文件明确规定,但指导教师经严格评估后认为其成果创新性水平已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研究生,可按以下流程办理:1. 成果提交:申请人需将能集中体现其创新(实践)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 分委员会论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组织专业论证,经全体委员审核并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相关佐证材料。3. 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需将上述佐证材料及《2025年秋季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不符合人员名单》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校学位办公室。此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核、论文重合率检测及评阅等环节,均需严格参照学校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学位申请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2025-11-14 16: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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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2025年招生调剂公告根据《沈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调剂专业调剂要求(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为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调剂办法(一)欲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硕士招生相关信息,(https://yjs.syu.edu.cn/zsgz/sszs.htm) 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填写调剂信息。(https://yz.chsi.com.cn/yztj)(二)联系电话:024-62726198、13704016281,张老师。(三)具体复试时间、内容和程序等请及时关注沈阳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电话通知。2025-08-22 1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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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接收调剂学科及专业领域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三、调剂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四、调剂工作流程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2.学院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3.考生在填报志愿24小时后,可另行填报其他学校。24小时内,不接受考生解锁调剂志愿的请求。4.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管理学院网站。5.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五、调剂复试工作1.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学院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结合调剂复试招生计划数,确定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s://cm.wit.edu.cn/。2.复试形式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相关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3.复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严格按照《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5.复试资格审核详见《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6.调剂复试录取原则严格按照《管理学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六、调剂咨询及联系方式学院2025年学硕咨询QQ群:892152631。联系电话:027-87992116,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人:于老师邮箱:witglxy@126.com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424室2025-08-28 0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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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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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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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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