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组织与监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英宏
成员:刘焕礼、苏忠林、马郑玮、冯晓琦、侯庆磊
2.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苏忠林
成员:鞠小玉、哈比提、孙嘉敏、杨小雪、全汝、杨芳
3.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焕礼
成员:侯庆磊、赵梦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注: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进入复试考生由工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复试。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招生人数150%原则确定复试人数,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50%的,所有满足本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附件1)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

2.复试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对应楼宇线下复试。
四、复试前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必须在2025年3月21日12:00点前,登陆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gmss.cup.edu.cn/logon)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
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
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说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往届生现实表现情况应按如下原则开具:在有党委或者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工作,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或档案室公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非如上所述,可赴档案所在档案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办理、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户口地派出所等开具相关证明。
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12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2024591106@cupk.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好用燕尾夹固定(不可装订),面试当天将纸质原件带到面试现场提交复试秘书。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流程
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复试分为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两个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无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一)复试主要内容
1.面试
面试由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特别说明: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所涉及知识范围根据会计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确定。
(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对于学科内英语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00分)
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以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报考的,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两门课程:《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
1.电脑随机排序决定复试的顺序号,在相应考场外等候,接到复试记录员通知后进入考场。
2.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①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个人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
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个人英语自述,在若干题卡中抽题并回答。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题卡上的题目直接回答。
3.考核结束后,请考生安静离开考场。
(三)纪律要求
1.复试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令进入和退出考场,未接到指令私自进入考场者,按复试作弊处理。
2.严禁考生私下交流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3.严禁考生泄露复试内容,一经发现按复试作弊处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会计、工商管理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0分)×5%+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25%;
2.金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取两位小数,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八、考生调剂政策
如有调剂,另行公布,见学院主页。
九、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学院将在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网上逐项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请考生注意浏览。
公示网址:学院主页https://www.cupk.edu.cn/smxy/
十、其他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990-663310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部电话:0990-663303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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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和考核组织工作,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3.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复试的人才选拔作用。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调剂工作管理,规范调剂流程,提升调剂服务水平。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复试安排(一)复试方式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的一致性。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结合以往网络远程复试经验及设备性能,自主确定网络复试系统,复试平台应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二)复试分数线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学校相应招生学科门类(专业)规定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三)复试名单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四)复试时间及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由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需将确定的复试时间及安排及时告知所有复试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在所有复试考生完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后,方可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五)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学院应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保存电子版。(六)考生复试要求1.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2.考生应按复试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严禁手机等电子类设备带入复试考核现场。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具体要求参照《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执行。(七)复试考核要求复试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和专业课考核两部分。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含考生电子材料)和视频资料复试结束后,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备查。1.综合面试(1)思想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2)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②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③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专业课考核(1)专业课命题要求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19〕15号)执行。(2)采用其他专业课考核形式的学院,应结合招生学科特点,务必精准施策,确保专业课考核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考核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执行。(3)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总成绩计算办法(一)总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和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二)总成绩汇总各学院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三)总成绩公示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四、调剂工作(一)基本要求1.各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办法。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各学院调剂办法。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二)分数及科目要求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5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学术要求。4.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相关规定。(三)调剂名单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四)调剂程序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2.各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本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点击“同意复试”。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五、体检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及信息公开(一)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类型招生计划数。(二)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招生录取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五)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七、违规处理及复查(一)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三)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监督电话及信箱(一)校纪检监察机构1.电话:029-86168054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编710021(二)研究生院1.电话:029-861682002.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213.电子信箱:yjszs@sust.edu.cn2025-08-13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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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我校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环节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四)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集体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的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可设立秘书1至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复试小组应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应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三、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二)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在4月25日前完成。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各招生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天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三)复试资格条件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2.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3.我校2025年不组织破格复试。4.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执行。(四)复试资格审核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成绩单;(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10)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五)复试内容各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重点。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管理,严防试题泄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①思想品德考核;(面试)②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③综合素质考核;(面试)④专业能力考核。(笔试)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做好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六)录取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复试成绩(满分3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50分)。2.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3.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4),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七)复试缴费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缴费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四、复试工作要求(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各招生学院要提醒考生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四)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六)各招生学院复试命题人员和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见附件5),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八)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五、调剂工作(一)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成绩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学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的,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二)具体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2.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3.调剂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4.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公示(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二)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西校区东石头楼311室。联系电话:0432-64806432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八、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附件【附件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附件【附件4:2025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pdf】附件【附件5: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doc】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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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后续相关事宜安排公告亲爱的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在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并确保无误之后,我们计划于 6 月中旬(具体时间会通过后续通知告知大家)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将相关重要事宜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以便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办理后续入学相关手续。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事宜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将作为本次通知书邮寄的依据。如果考生发现当初网上报名时所填的这些信息有变动,需要进行修改,那么请务必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这段时间内,通过以下链接地址提交修改申请。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我们将不再受理任何关于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的申请。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考生报名时所填的地址等信息一直未发生变化,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修改。修改地址的操作流程如下:点击登录相关系统,进入“硕士招生”界面,凭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账号,以及“考生编号”作为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后,立即修改密码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然后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选项,就可以对通讯信息进行更改了。二、调档函相关说明对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调档函将会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如果后续有变化,我们会及时通知各位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之后,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及时完成调档工作。对于应届新生,由于毕业派遣的需要,大家可按照以下信息来填报就业派遣相关内容:邮寄地址是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189 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为研究生档案室,联系人是李检舟,电话为 0553 - 5910553,邮政编码是 241003。在邮寄考生的人事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密封完整,并且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达我校,其他邮寄方式我们是不接收的,同时也不允许由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前来。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对于全日制新生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如果考生是安徽省内的,那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是安徽省外的考生,且具备网上转接条件,同样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但还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 [具体学院名称] 委员会”,去向则填写“[具体学院名称] 或具体党支部名称”([具体学院名称] 为考生实际录取的学院名称)。如果大家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详细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各学院进行咨询。至于全日制新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线下转接工作方面,要求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必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要在入学后 1 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则是在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之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操作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以上就是关于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相关后续事宜的全部说明,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如有未尽事宜,最终以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08-25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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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复试形式和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采用线下笔试形式考核。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https://yjs.mju.edu.cn/)二、招生计划我校结合各招生二级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5年各招生二级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闽江学院研究生处与招生二级学院后续相关公告),实际复试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招生二级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三、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复试录取期间的突发应急事件按照《闽江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级复试巡视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全面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四)各招生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纪检委员组成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的各项工作。(五)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负责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的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设组长1名,另配备助理1-2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考虑突发情况,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安排一定数量候补复试教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六)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应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过程符合《闽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复试相关工作等涉密人员须签署《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四、复试程序与要求(一)复试实施细则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并在招生二级学院的网页上公布。(二)复试名单1.考生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2.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二级学院公布。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各招生二级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4.各招生二级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5.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如果参加过复试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经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三)资格审查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通知并指导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并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交:1.资格审核材料清单(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4)《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扫描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5)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扫描件(仅针对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见附件4);(6)其他相关材料(若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除外)需提供:①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8)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本科成绩单等)2.重要事项(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其中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暂时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复试成绩和录取意见公布后7日内提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四)复试内容1.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等方面)。2.工商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入校现场笔试。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试题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命制,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五)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但必须在30~50%区间内。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3.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复试要求1.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另行指定一款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复试考生应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演练,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2.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复试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做好每个考生复试的详细作答情况记录,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3.招生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4.招生二级学院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录音影像资料在学院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复试试题、评分参考、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交研究生处集中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5.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招生二级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五、调剂(一)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教育部划定的一区范围省份,复试分数线要求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5.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二)调剂要求1.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要求,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上。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的调剂报考条件,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3.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处和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调剂通知,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严禁招生二级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招生二级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锁定时间到达后,解除锁定,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招生二级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5.招生二级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开展复试工作,调剂批次的复试内容、方法与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6.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报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转报全日制)的考生,必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三)调剂程序1.考生及时查看我校在研究生处、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的调剂通知和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3.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5.调剂考生参加招生二级学院组织的调剂场次复试。6.学校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7.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六、录取(一)各招生二级学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复试单科成绩确定录取顺序,具体见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二)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后,可报送候补拟录取意见,并按照先后顺序,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备注: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考生因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2.工商管理专业复试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人事档案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6.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7.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8.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9.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5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四)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校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五)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2025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学校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六)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原因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研究生处。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八)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九)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十)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七、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招生二级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八、信息公开公示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和招生二级学院将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计划(含调整情况)、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调剂通知(公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和总分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招生二级学院录取意见)、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对于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九、监督与复议(一)各相关招生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1-83761523。(三)实行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处、保卫处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各招生二级学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六)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加强复试过程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一)各招生二级学院一般应于3月31日前(最迟不晚于4月7日)完成一志愿复试。(二)3月28日起在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发布调剂信息。(三)4月8日正式启动调剂工作。(四)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五)5月2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录取数据。十一、其他1.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研招办电话:0591-83760467邮箱:yjsc@mju.edu.cn。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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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机构,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1.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8.htm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满足《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为150%。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工作。4.125300会计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5.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已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等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四、复试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仅限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且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完成缴费。(http://yjsfs.qust.edu.cn)相关通知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zs.qust.edu.cn/info/1090/1637.ht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审查合格者,入学时需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材料提交和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9日上午12时。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五、复试形式与内容现场复试: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25300会计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远程复试:020200应用经济学、025100金融、120200工商管理学、125100工商管理采取远程复试的形式。(一)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工业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5室。物流工程与管理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04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511室等候复试安排。(二)125300会计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现场笔试,13:30现场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0:3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采用现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10:40-11:40,考试地点: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现场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面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当日通知,请3月22日13:00到崂山校区经管学院419室等候面试。(三)020200应用经济学、120200工商管理、025100金融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四)125100工商管理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远程监考笔试,10:00远程面试。2、复试内容(满分300分)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监考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精神50%、思想道德修养50%,考试时长60分钟。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8:30-9:30。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外语面试:满分为20分,采用远程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六、复试其他要求(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按学院规定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二)考生复试成绩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例如: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携带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参加复试。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MBA:qustmba@qust.edu.cn,金融+经济+工管:1683073921@qq.com。在复试全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五)远程复试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准备两台设备,两个手机号(用以登录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以方便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辅助设备(建议手机并用手机支架固定),用于背面监控及拍照上传试题答案,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如下图所示)。请保证网络畅通并提前半小时进入会议进行测试,会议号将通过复试系统发布(提前一天),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七、调剂我院暂不开通预调剂系统,研招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零时,相关调剂工作通知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jg.qust.edu.cn/index.htm)八、录取(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其中: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二)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所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进行排序,分专业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5.专业测试合格线为30分,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低于27分者不予录取。6.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政治理论及思想政治品德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能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九、其他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4.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9186(学硕、金融专硕、MEM)0532-88956657、0532-88956128(MBA)0532-88959202(MPAcc)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577、0532-88958952监督举报邮箱:jgxy@qust.edu.cn【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docx】【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2025-08-20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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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秉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全力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科学。二、工作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二)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制定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招生质量。(三)全面考察与重点突出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四)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三、组织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二级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二级招生单位承担主办责任。(一)学校组织机构负责领导与统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明确学校各相关部门、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招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需求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将另行通知。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以及信息公开,并进行统一监督巡查。(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机构各招生学院(学部、研究所)(以下统一简称 “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如复试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等。四、复试准备(一)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强化模拟演练各二级招生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针对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开展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各二级招生单位制定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四)加强信息公开,及时联系考生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复试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五)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五、复试工作实施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先组织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再根据一志愿计划完成情况,组织调剂考生复试。(一)复试成绩要求学校的复试成绩要求详见已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情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同一招生单位执行同一复试差额比例。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范围,各学科专业根据上述条件确定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二)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若因特殊原因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在 3 月 20 日~4 月 1 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二级招生单位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在 4 月 8 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实际工作部署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认真复习并诚信复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各相关单位的通知为准。(四)复试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 号) 文件精神,我校复试收费标准为:非艺术类考生 180 元 / 人次,艺术类考生 240 元 / 人次。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另收科目加试费 100 元 / 人次。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五)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各二级招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查复试材料,并采取 “两识别” 和 “四比对” 等措施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复试材料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供我校复试单位审核:(1)必须提交的材料①初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说明: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颁发。④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时由二级招生单位提供,考生现场签名)。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⑦复试费缴费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2)其他材料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①符合 “初试加分政策” 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④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在拟录取期间提交)。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复试内容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二级招生单位应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对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程度和内容各有侧重。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专业或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考核内容、形式及分数权重,并向社会公布。其中:(1)专业课笔试(机试)或技能展示①笔试:包含专业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考试科目以《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的专业学位考生。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确定。若有加试课程,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且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②专业技能展示通过实践活动或表演形式,全面考核考生在特定领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2)综合面试①基本内容如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实践(实验)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表现出来的能力。说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由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其他考核方式方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试的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等,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能力。具体考察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专业要求设置。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若复试内容和形式与上述要求有差异,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八)如有必要,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九)复试材料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将复试笔试试题(含答案)、评分记录和复试过程影像资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复核(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 100 分。(二)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满分为 100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 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 ÷ 初试满分值)×100×50%+复试成绩 ×50%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其综合成绩为复试成绩。(三)复试结果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四)成绩复核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形式向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七、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的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按照《广西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另行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八、录取(一)录取规则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同一复试批次、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总成绩排名。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 100% 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 “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 “待录取” 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不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低于 60 分。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待录取。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不破格复试录取。(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四)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两种。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按规定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享受少数民族照顾2025-09-02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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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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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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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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