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招生简介
一、学院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历史可追溯至1949年中原大学时期的工厂管理系与贸易系。2000年,原工业经济系、贸易经济系、农业经济系等合并组建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原MBA学院并入,学院开启了经法管融通一流商学院的新征程。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营销管理等8个系(中心)及21个研究所(研究中心),拥有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优质教学平台。
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涵盖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两大一级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的国际贸易学等三个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10,位列A-(前5%-10%);工商管理学科排名第25,位列B+(前10%-20%)。学院拥有多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湖北省重点学科,课程建设成果显著,9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完备,拥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涵盖多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丰富多样,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本科学生2500余人。
师资力量方面,学院现有教职工202人,专任教师148人,其中教授39人,副教授72人,讲师37人,博导36人,硕导138人。学院还拥有国家级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优秀人才。
科研与国际交流成果丰硕,近5年来,学院获省部级奖50余项,承担国家级项目50余项,省部级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70余项,科研经费年平均800余万元,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00余篇。学院与多国高校和境外研究机构保持长期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是中国大陆第一个获得AMBA国际认证的财经院校,2021年2月正式通过BGA本硕博国际认证(金牌),成为全国第4所AMBA&BGA双认证院校。
在社会服务方面,学院积极承担高校社会服务功能,与武汉市委组织部联合创办“卓越汉商学院”,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战略合作。学院高端培训中心(EDP)面向社会各类组织和机构提供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积极为湖北省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提供多项服务,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等优秀成果。未来,学院将秉持“立足中南,面向世界,成为经法管融通的一流商学院”愿景,实施发展战略,把握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商业实践和国际化趋势,坚持中国问题导向,以“创造商学新知,贡献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使命,努力打造中国和世界商科教育领域的“中南派”。
二、学院风采
(一)学院发展
学院举办过首届学科建设终身成就奖颁奖典礼暨商学院院长论坛、学科建设研讨会等活动,通过BGA认证线上访视,MBA项目入围“2019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排行榜,“经法管融通MBA项目”荣获“2019年度中国商学院最具特色MBA项目”,AMBA国际认证会等活动也取得圆满成功。
(二)科学研究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举办“贫困、增长与不均等”国际研讨会、“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论坛、第一届海峡两岸青年学术论坛、国际贸易与区域科学前沿研讨会、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2020教学年会暨营销学科发展论坛、中美旅游与接待业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推动学术研究与交流。
(三)人才培养
学院成为国际丝路创业教育联盟合作示范基地,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等单位开展战略合作并建立实习创新基地,与新东方等机构签约实习与实践基地。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如2018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有道商创杯”商务谈判竞赛中斩获佳绩,博士生、硕士生获评“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等。
(四)社会服务与校友工作
学院召开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暨实体经济校友会扩大会议,邀请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丁学东、两获孙冶方经济学奖的胡必亮教授、汤臣倍健董事长梁允超、万科总裁祝九胜等嘉宾出席。学院积极为省科技厅、省人事厅、武烟集团等政府和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课题研究以及人员培训等多项服务,为省国税地税系统、中石化湖北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培训。
三、专业招生介绍
(一)企业管理(公司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国家机关、党群团体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组织管理、决策分析等高层次专门型人才,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教学等部门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人才。
专业特色 :研究视角宽广,涉及多个研究方向,注重多学科交叉,培养学生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利于从事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研究。
核心课程 :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管理前沿专题、财务管理(双语)、运营管理(双语)、管理研究方法等。
毕业生去向 :多数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管理等工作,或赴科研院所、国家机关等机构处理专业研究和管理工作等。
(二)企业管理(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相关知识和研究能力,能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解决管理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经法管融通人才。
专业特色 :学科方向前沿,专业领域前景广阔,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高、科研水平突出。
核心课程 :运营管理(双语)、供应链管理、高级运筹学、管理决策分析、数据分析方法与模型、商业流程建模、仿真与设计等。
毕业生去向 :部分学生继续深造,就业学生多前往知名企业从事咨询、运营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能从事宏观和微观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以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为主,实行多学科交叉渗透,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注重社会实践与实验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核心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管理研究方法、绩效管理等课程。
毕业生去向 :大部分学生进入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另有少部分学生进入政府、高校,一部分学生继续深造,赴国内外高校读博。
(四)旅游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旅游管理理论与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熟悉跨学科基础理论,能熟练应用科学研究方法,独立从事旅游管理相关领域研究,在理论或应用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师资与课程具国际水准,培养特色为扎根田野实践与追踪理论前沿、国际化与应用型相结合。
核心课程 :旅游规划理论与方法、旅游社会学研究、旅游消费者行为研究、旅游信息化管理前沿、酒店管理前沿、服务经济与管理创新、旅游学术论文写作指导等。
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高校深造或进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单位从事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在旅游与休闲行业自主创业。
(五)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 :结合专业优势及特色,在全国最早培养标准化管理专业方向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注重标准化原理与多学科理论知识的融通,培养出色的标准化管理高级人才。
核心课程 :标准化管理、技术经济分析、大数据与网络科学、信息化与标准化、系统建模与仿真、统计质量控制等。
毕业生去向 :在科研院所、政府机关、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等从事专业研究及管理工作,以及继续在国内外读博深造。
(六)土地资源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能系统掌握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土地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与专业素养,且具备解决土地资源管理实际问题能力的,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管理与应用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 :紧跟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改革对国土资源人才需求,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形成兼具“财经”特色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特色的有效培养机制,强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有机结合。
核心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实务、土地利用理论与实践、土地科学与GIS空间分析、土地资源评价与规划等课程。
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高校继续深造;入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房地产企业以及银行、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
(七)农业经济管理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从事农业经济理论研究、高等学校教学、农业企业经营和农业行政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融通型高层次人才。
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追踪农业经济理论前沿,聚焦农业支持政策,探讨农村发展客观规律,研究农业农村高质量绿色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核心课程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经济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外国农业经济专题、现代农业企业管理、现代林业经济专题(双语)。
毕业生去向 :各层次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升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八)营销管理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工作,或独立从事企业综合管理,或部门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专业特色 :强调正心、诚意、赋能,坚持通过科学研究和营销实践来推动教书育人。
核心课程 :营销管理、战略管理、消费者行为学、营销研究与设计、营销前沿专题、论文写作与指导等。
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念博士,或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涵盖金融、房地产、IT科技、汽车、咨询等行业。
(九)电子商务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电子商务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意识与专业素养,能在各行各业独立从事电子商务领域的科学研究、经营管理、项目规划与运营、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 :突出经管学科导向,培养学生遵循数字经济的内在规律,运用信息技术与数字化思维的能力解决信息时代的商业经营问题。
核心课程 :网络经济研究方法、商务决策的量化方法、电子商务模式研究、数字营销研究、商务信息技术研究、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数字化运营管理。
毕业生去向 :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入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与电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等行业工作。
(十)国际贸易学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化、国际化需要,能从事国际贸易学的高、中层管理工作和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必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决策能力。
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注重国际贸易学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教学,着力实现学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核心课程 :国际贸易学(双语)、国际贸易前沿问题研究、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等课程。
毕业生去向 :每年有约20%的硕士毕业生前往国内外重点高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大约80%的毕业生选择直接就业,就业单位包括:华为、苏宁易购等知名企业,以及银行和证券公司。
(十一)产业经济学(工业经济)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产业分析的基本方法,通晓产业经济基本理论,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对产业政策和市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具备微观管理技术和技巧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专业特色 :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点,注重培养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比较前沿的研究方法,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调研活动。
核心课程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结构与政策、产业分析与预测、反垄断与规制经济学等课程。
毕业生去向 :大部分同学进入银行、国内较大规模的企业、证券公司行业分析机构从事产业分析和政策分析工作,另有少部分同学进入政府机构和高校。就业地域范围大部分在省会城市。
(十二)产业经济学(贸易经济)
学位类别 :学硕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系统掌握产业分析基本方法,通晓贸易经济基本理论,熟悉产业政策、市场政策与流通运行,具有系统专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专业特色 :以内贸为主,兼顾外贸,适应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系统介绍商业交易活动、现代服务经济与服务贸易的基本理论与实践进展。
核心课程 :市场与流通理论、流通产业组织学、商品流通体制研究、零售管理研究、服务经济与贸易、服务管理研究等。
毕业生去向 :少量继续深造,多数到机关事业单位与金融、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大型国企或民企就业,主要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
(十三)国际商务(专硕)
学位类别 :专硕
培养目标 :培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运营与管理的应用型、职业性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以应用经济学国家一流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为依托,注重产学研融合,通过“双师制”和“双师型”导师培养,提升实践应用能力。
核心课程 :国际商务(双语)、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管理(双语)、国际商法等。
毕业生去向 :大中型企业国际商务运营与管理、国内外名校读博深造、涉外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管理专才。
(十四)资产评估(专硕)
学位类别 :专硕
培养目标 :按照与学科建设相融、与人才培养需求相符、与评估实践相通的发展思路,形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等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向。培养“专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并重,经、管、法融通”的资产评估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 :以经、管、法交融的学科群为基础,强调“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高素质”的培养特色,培养具备从事资产评估相关职业及企业管理、政府事务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 :经济学原理、统计分析与运用、技术经济学、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战略管理、高级财务分析、机电设备评估
-
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北京联合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工作要求,面向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代码为 11417。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且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基本要求。2.属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需满足报考学科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的相关限定条件。3.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及北京联合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的具体要求。二、接收专业与招生规模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名单,可查阅《北京联合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该目录将明确各招生专业的详细信息。2026 年学校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将严格控制在当年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人数的 50% 以内,不得超出此比例。三、招生录取流程1.志愿填报与复试准备:拥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志愿填报,并按照后续要求准备复试。2.资格初审与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负责对推免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标准需参照各学院提前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2026 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通过初审的推免生,将收到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的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补充材料,学校将结合材料审核与复试表现择优筛选。3.复试组织与录取规则: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需求,必要时可额外增设笔试、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环节。复试成绩不及格的推免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成绩及格者,学校将综合考量其学术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校推免生招生章程,制定本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开。4.待录取确认:各招生学院会向符合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且确认后不得更改录取志愿。5.后续考核与体检: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需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的要求,完成体检工作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6.报考限制:已被北京联合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 7000 元。(2)法律、交通运输、金融、教育、国际商务、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土木水利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 8000 元。(3)会计、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 10000 元。(4)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 12000 元。(5)设计、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 20000 元。2.奖助政策: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构建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特别奖,以及 “助研、助教、助管”(简称 “三助”)岗位津贴,同时还设有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为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提供支持。五、其他相关规定1.入学资格复审:推免生入学时,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2)在 “推免服务系统” 等平台的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篡改情况,或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取结果的关键信息;(3)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列出的不予录取情形;(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且留有处分记录;(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 “良好” 及以上等级;(6)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2.未尽事宜:本说明未涵盖的其他招生相关事项,需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章程效力:若本招生说明的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文件存在冲突,一律以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六、联系方式学校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97 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1联系电话:010—649090052025-10-09 14:02:04
-
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与学院概况1. 福建理工大学简介福建理工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高校,以工科为核心,实现理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该校为教育部首批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高校,同时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 管理学院简介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是福建省工程管理类和经济管理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学院学科覆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3 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属于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工程管理学科是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工程专业为省级服务行业特色专业。学院拥有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EM,下设工程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1] 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代码 125200]),同时在土木水利([代码 125604],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方向)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业能力突出且充满活力。现有教职工 111 人,其中教授 16 人、副教授 46 人;博士 52 人;拥有省高校教学名师 3 名、省优秀教师 3 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 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2 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2 人,“闽江学者” 讲座教授 1 人、“苍霞学者” 杰出学者 1 人、“苍霞学者” 讲座教授 3 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 “双师型” 教师 40 余人。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类研究项目 260 多项,发表论文近 300 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多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1 项。学院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型教学团队(工程管理)、省级教学团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先后荣获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3 项。学院建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福建省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福建省创新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基地、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工程数字化管理省级产业学院、省级首批产教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等科研与教学实践平台,与 20 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等。多次承办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学术会议,近年来连续举办福建省工程管理研究生学术论坛,影响力持续提升。二、招生计划2026 年,管理学院在以下四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1.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研究方向包含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生产系统与信息管理、创新管理与产业发展。拟招全日制 20 人、非全日制 15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工程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项目管理。2.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研究方向为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物流工程与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物流管理学。3.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研究方向有城乡公共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与教育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拟招全日制 10 人、非全日制 10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公共管理学。4. 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全日制)研究方向为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02 数学(二)、④819 工程项目管理;复试科目为工程经济学。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说明:(1)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和土木水利 [085900] 涉及跨学院招生,不同学院招生计划分列,分别报考,招生计划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变更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无报考专业限制,其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文件规定为准,根据学校统筹安排。(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土木水利 [085900] 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三、学制、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 3 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4 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5 年。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招生类型如下:工程管理 [12560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可申请奖、助学金,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公共管理 [125200]: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在职),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周末、节假日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授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为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报考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除外):①已修过 6 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三)推免生相关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接收专业请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4.我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在职非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非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9.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10.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简称 “《入伍批准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简称 “《退出现役证》”),招生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1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3.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我院进行主动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我院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5.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8.考生务必保证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准确,确保能够接收复试相关重要通知。(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福建理工大学(代码为 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也不是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六、报考资格审查1.在考生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学历(学籍)核验佐证或说明材料。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动态和关注招生单位通过 “研招网” 给考生发送的 “通知消息”,并在规定时限内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准予考试。3.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招生单位考试说明等信息请考生查看《准考证》。3. 考试科目设置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学位硕士初试包含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全国联考)、外国语(全国统考),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其余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外国语(全国统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 考试相关说明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由报考点或考点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自命题考试科目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自命题考试科目真题。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仅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发放书面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并建议截图留存。八、复试及录取1. 复试重要性与形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会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2. 招生录取规则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 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4. 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管理学院各专业加试科目如下: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管理学》《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管理学》《物流管理学》;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管理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6.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等 3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7. 复试名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在国家线公布后,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以下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分数不限,总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我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若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若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 =(考生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若相对偏差相同,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单科成绩要求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比值仍相同,按照服役时长、工科类专业(专业代码以 08 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8. 复试录取办法查询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查看我校发布的《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9. 复试时间安排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请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阅。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学校学院研招网站通知公告,留意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的信息查收。10.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11.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九、奖、助学金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2. 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3. 优秀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 元 / 生・年、二等奖(10%)5000 元 / 生・年、三等奖(15%)2500 元 / 生・年。4. 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学校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5. 助研和助管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6. 奖助学金限制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见《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十、学费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60000 元 / 生・全程;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48000 元 / 生・全程;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十一、住宿以及费用1.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住宿,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2025-10-28 15:20:24
-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实施办法为规范有序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收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浙江大学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要求,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特制定本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免生招收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招生相关政策、受理申请人申诉事宜、审定拟录取名单等。具体安排如下:1.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光新、薄拯副组长:孙方娇、沈哲成员:吕朝晖、张朝阳、喻嘉乐、俞小莉、钟崴、王殿海、钱超、金盛、任洪波2.对接人员与方式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联系电话 0571-88281621,电子邮箱 gcsxyzs@zju.edu.cn申诉处理:联系人蒋莹,联系电话 0571-87096717,电子邮箱 jiangying610@zju.edu.cn3.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 269 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 307 室,邮政编码 310015二、2026 年推免生招生计划安排我院 2026 年推免生的具体招收人数,将严格按照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计划执行,招生范畴涵盖学院卓越培养项目与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两大方向,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正式录取结果为准。三、招收范围与申请资格条件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2.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3.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质与专业应用能力。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5.已获得就读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该资格须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最终依据。四、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1.申请渠道所有意向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依据《浙江大学关于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申请视为无效。2.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按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供后续复试考核使用,所有提交给复试小组的材料均不予退回:(1)推免生申请表:需从申请系统中下载,由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确保信息填写完整无误。(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内容,复印件需清晰可辨。(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涵盖本科前三年(或前七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且须加盖本科院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的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成绩单、托福成绩单等能够证明自身外语能力的材料。(5)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发表期刊)、出版著作、原创性研究成果;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能够体现个人专业能力或创新潜质的材料。具体材料细则可参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通知(含本校推免生)》。五、初审考核与复试安排(一)初审环节1.我院将按招生项目(即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分别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审核小组将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评估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通知方式:申请人需使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 “钉钉” APP,学院将通过 “钉钉” 平台向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发送专属通知;未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3.手机号变更:若申请人原报名手机号码已无法正常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手机号,请申请人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二)复试时间与形式1.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开展,不设线上复试通道,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参加。2.时间安排:(1)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面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周四),笔试时间为 9 月 19 日(周五);(2)卓越培养项目:面试时间为 9 月 19 日(周五)至 9 月 20 日(周六)。具体的复试地点、报到时间、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将在后续复试专属钉钉群内发布通知,请以群内通知为准,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需及时关注群消息,避免遗漏关键信息。3.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我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未到、无故缺席或未携带必要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内容和要求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各招生项目的选拔需求,复试内容与评分标准具体如下:1.卓越培养项目复试形式:仅设面试环节,按项目分组组织单独面试,每组由多名专家组成。面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考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观念、社会责任等)、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通过英文问答、英文自我介绍等方式考查)、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结合项目培养方向,考查核心专业概念与理论)、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发展潜质(考查申请人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科研思维及实践能力)等方面。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复试形式:包含面试与笔试两个环节,两者均为必考项。面试内容: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储备、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等,与卓越培养项目面试考查方向一致,但侧重工业工程领域相关知识。笔试内容:重点考核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核心知识,具体考试范围、参考资料等可查阅《工程师学院关于 2026 年推荐免试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此外,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保障考核深度;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失去录取资格。六、拟录取规则与名单公示(一)拟录取原则我院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结合推免生招生计划及复试考核结果,按招生方向(即 “领域 + 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同一招生方向内出现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以复试环节中的英语成绩高低作为排序依据,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如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道德品质问题等),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申请人,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二)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统一安排,拟录取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系统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放弃资格:9 月 22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准确填写报考我院的志愿信息,确保志愿填报无误。9 月 23 日 9:00 起:登录系统查看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 “确认”,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9 月 25 日 14:00 起:登录系统查看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 “确认”,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院有权对未按规定完成操作的申请人,撤销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操作步骤与时间节点,请以复试钉钉群通知及系统消息为准,申请人可提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操作失误。(三)名单公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将对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汇总,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若公示无异议,将按程序上报教育部备案;若收到异议,学院将联合研究生院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七、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核查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任何材料。若在招生过程中或入学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不当行为的,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本科就读院校。2.本科剩余学业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继续高质量完成本科阶段剩余课程学习与实践任务,并确保按期毕业。若拟录取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环节发现不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2)自申请人报名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受到本科院校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补考或重修合格仍视为不符合要求);(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 80 分及以上,具体以本科院校评分标准为准);(5)未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导致无法按时提供的,需提前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核查)。3.志愿与待录取确认规范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及接受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并恪守诚信原则,充分考虑自身报考意愿与实际情况。一旦自主选择我院并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不得再提出放弃录取的申请,也不得接受其他院校的待录取通知,若违反此规定,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研究生招生诚信档案。4.体检安排与要求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需具备国家认可的体检资质)进行研究生入学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补充规定。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需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寄送至我院指定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若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政审与档案调取我院将在公示结束后,向拟录取推免生的本科就读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奖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状况与品德修养。关于政审材料的具体格式、提交时间,以及档案调取的流程、地址等要求,学院将在后续发布专项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并协助本科院校完成相关手续。若政治审查不合格,或档案审查发现不符合招生要求,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通讯信息保持畅通申请人需确保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且在整个招生周期内(从申请到入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信息,将主要通过手机短信、钉钉或邮箱送达,若因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更新、手机关机或静音、邮箱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对 2026 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出台新的政策或部署,学院将按新要求调整,并另行发布通知。如需咨询推免生招生相关事宜,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81621,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gcsxyzs@zju.edu.cn。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10-10 10:35:29
-
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与河北省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河北大学 2026 年启动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接收质量,保障整个工作流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设置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工作规程,对考试招生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研究生院作为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全校接收办法、审核二级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调度监督巡查工作、审核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办理后续相关手续。2.各招生单位:需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其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院长担任,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接收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单位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合规公正。3.学校纪委: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保障接收工作顺利开展。二、接收类别与招生计划1.接收类别: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直博生两类,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2.招生计划:具体可报考专业及对应计划数,需参考附件《河北大学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与《河北大学接收直博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已包含支教团名额。需注意的是,各专业标注的 “拟接收人数” 仅作参考,实际接收人数会结合报考热度、生源质量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3.培养相关政策: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助学金政策,与相同专业通过普通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保持一致。三、接收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须为当前就读高校中已获得教育部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认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4.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5.需满足接收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能力要求;6.获得推免资格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条条件外,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1)英语语种:CET6 成绩≥430 分、英语专业四级成绩≥70 分、IELTS 成绩≥6.0 分、TOEFL 成绩≥90 分;(2)日语语种:需通过日语能力考试(JLPT)一级,或专业日语四级(TJM-4)成绩≥77 分。同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其报考语种需与所报学科专业博士招生考试的语种一致。其中,我校应用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院中国史、艺术学等专业的博士招生可接收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余专业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四、接收工作流程(一)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按规定格式提交:1.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经就读高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加盖公章确认;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报告单、IELTS/TOEFL 成绩单、小语种水平测试证明等;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若有体现个人学术水平与科研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5.对应申请类型的表格:申请硕士推免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6.申请直博生的额外要求:需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拟报考导师不得担任推荐人。7.材料提交规范:上述材料需转换为 PDF 格式,压缩成大小不超过 5M 的 zip 文件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 “申请专业 — 姓名”。待各二级学院(中心、系)发布推免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后,按细则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寄送至指定联系人。(二)登录系统报名考生需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起,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报名费标准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三)接收复试通知1.各二级学院(中心、系)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审核,结合专业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进度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一次性或分批次公布;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 起,推免服务系统开通 “复试通知发送” 与 “考生确认复试” 功能,学校会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各接收单位会在学院官网发布复试时间、形式等具体安排。(四)参加复试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复试录取规范框架内组织,具体安排需关注二级单位官网通知:1.复试评价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学术素养与创新潜力;2.复试形式与成绩: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全程需录音录像,复试自命题管理参照《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4〕28 号)执行;3.复试小组组成:各招生专业需组建不少于 5 人的复试小组,成员需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其中,硕士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直博生复试小组组长需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推免生的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与保密制度。(五)拟录取环节1.各招生单位需在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推免接收计划拟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2.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10 月 19 日期间,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 起,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2025 年 10 月 20 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后,未通过该系统办理的拟录取手续均无效;3.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会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一并发放。五、直博生培养管理1.直博生定义:从具备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群体;2.学籍与学制: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学制为 5 年,学费标准与相同专业 “申请 - 考核” 制博士生一致;3.培养阶段划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2 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3 年);4.学习要求:直博生需在预备阶段(前 2 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达到学分要求;入学第 3 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5.学习年限调整:因客观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毕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8 年;6.管理依据:具体培养管理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 号)执行,若该文件条款与教育部及学校最新要求冲突,以最新文件为准。六、奖学金政策1.基本依据: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 号)执行;2.专项奖学金:学校设立 “求是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为: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 10000 元;通过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 12000 元;3.详细查询:奖学金具体细则可登录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七、特别提示1.资格备案要求:未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其拟录取资格及公示名单自动失效;2.拟录取后学业要求: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顺利完成本科剩余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或入学资格:(1)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成绩未达到所在高校毕业要求;(3)本科最后一学年出现学业成绩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3.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4.入学体检要求:体检在入学报到后开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学籍;5.推免服务系统时间节点:(1)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2)2025 年 9 月 23 日 9:00:开通复试通知发送及考生确认复试功能;(3)2025 年 9 月 25 日 9:00:开通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4)2025 年 9 月 25 日 14:00:开通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5)2025 年 10 月 20 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功能,同时关闭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发送功能。八、违规行为处理1.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2.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传播复试内容,且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前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招生单位相关要求;3.违规后果:考生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九、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学校代码:10075邮政编码:07100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2-5079489联系邮箱:hbdxyzb@hb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312-5079650本办法涉及的规定、时间节点等内容,若后续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2025-09-29 09:37:25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相关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① 拥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所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中当年可毕业的本科生。原则上,这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要求取得的,其录取资格将视为无效。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 9 月 1 日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工商管理 125100(MBA)和工程管理 125601(MEM)专业:(1)满足上述 “报考条件 1” 中第(1)(2)(3)项的所有要求。(2)需具备以下工作经验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满足上述 “报考条件 1” 中第(1)(2)(3)项的所有要求。(2)需具备以下工作及推荐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业务表现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业务表现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单独考试的招生对象,优先考虑石油、石化、海洋领域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的相关人员。4.推荐免试相关要求:(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具体要求可查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等),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1.网上报名(1)所有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日 9:00 至 22:00;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日 9:00 至 22:00。(3)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2.报考点选择(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需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考点代码:1164)进行报名。(3)其他类型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4)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5)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官方网站,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学历(学籍)校验(1)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3)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进行核验。4.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5.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2)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3)考生需亲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按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三、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相关要求(1)初试科目具体内容可查阅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2)初试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需以教育部及我校后续通知为准。(3)初试地点安排: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初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初试。2.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内容包含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2)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以及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相同的考生,在复试环节需额外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具体信息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在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办公室咨询。(3)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具体要求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相关招生学院及校区的官方主页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5)复试阶段将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依据为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所获得的文凭),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四、体格检查1.体格检查工作将依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具体的体检安排会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关注我校后续通知。2.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编号: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0〕2 号)。五、录取规则1.满足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经过复试,并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在被我校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即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审查,审查合格后,我校才会发放录取通知书。3.录取考生将于 2025 年秋季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备查验。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处理;若因此类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六、其他重要说明1.专项计划招生(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招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这两类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2)若需了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 的招生详情,可联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的李老师,咨询电话为 0990-6633038。2.学费与学制(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自 2014 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我校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的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可查阅《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2)各招生专业的学制信息,可查阅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级招生各专业研究生学制”,具体网址为:https://grs.cup.edu.cn/E0104/91072.jhtml。3.奖、助学金政策被我校录取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资助。相关资助政策的详细内容,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up.edu.cn/zizhu/)的 “资助政策” 栏目查询。4.特色人才培养项目(1)全英语硕士项目的详细介绍,可访问网址:https://grs.cup.edu.cn/I30/91069.jhtml。(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与优势介绍,可访问网址:https://grs.cup.edu.cn/G70/91068.jhtml。5.克拉玛依校区招生说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 “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指自主选择报考学院为克拉玛依校区,或报考克拉玛依校区导师的硕士研究生。该校区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培养过程、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等标准,与校本部保持一致,且统一在校本部注册学籍。(1)招生录取:克拉玛依校区将按照我校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原则上在克拉玛依校区内进行。(2)培养安排:① 全过程培养:在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有 15 个专业的培养环节全部在克拉玛依校区完成,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具体专业为 085703 地质工程、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404 计算机技术、085501 机械工程、085601 材料工程、085602 化学工程、085701 环境工程、085802 动力工程、025200 应用统计、055100 翻译、025100 金融、125300 会计、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以及非全日制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克拉玛依校区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从第二学年起,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并开展学位论文开题、研究及答辩等工作。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在校区进行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实行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② 非全过程培养: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070200 物理学、070900 地质学、085406 控制工程这 5 个专业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学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在校本部完成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此阶段按学科专业归属由校本部相关学院负责管理;从第二学年起,学生需前往克拉玛依校区,跟随导师开展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等工作。(3)毕业与学位授予: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校区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其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与校本部完全一致。(4)学费与学制:① 全过程培养的专业: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② 非全过程培养的专业: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校本部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第二、三学年在克拉玛依校区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5)更多关于学习方式、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学制标准的详细信息,可查阅 “2025 年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培养及学费标准说明”,具体网址为:https://www.cupk.edu.cn/yjsb/c/2024-09-27/524140.shtml。6.海南研究院简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是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海南省油气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与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省科技厅三方共同建设,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正式成立的科研与人才培养机构。(1)研究院以深海油气领域为核心,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及科研条件优势,结合我校的学科优势、科技优势及人才资源优势,聚焦海洋油气、海洋工程、深海矿产资源、石油化工、新能源与材料、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同时培养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2)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成为海洋油气领域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转化基地及高端智库,助力推进深海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及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支持。(3)目前,海南研究院已建成海洋油气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中心、海洋油气工程研究中心、海洋油气装备研究中心、海洋油气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4 个研究中心,并正在筹建 1 个院士工作站,现有专兼职科研人员 131 人。研究院依托上述 4 个研究中心、1 个院士工作站,以及我校的 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1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全面开展深海油气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4)现阶段,海南研究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依托我校相关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七、补充说明1.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人数),是依据上一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估算得出的数值。各专业最终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可能会因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调整,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的变化而产生变动。2.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若需调整,将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的相关更新信息。3.对于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其考试参考书会附在招生专业目录之后,我校不对外出售自行命题科目的历年考试真题。4.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若发现此类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5.凡在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若本简章中的内容与上级单位(如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的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单位的政策执行。八、联系方式1.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1)学院代码 001:地球科学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74(2)学院代码 002:石油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98(3)学院代码 003: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089(4)学院代码 004: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495(5)学院代码 005:地球物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597(6)学院代码 006: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1689(7)学院代码 007: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9070(8)学院代码 008:人工智能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2858(9)学院代码 009: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2280(10)学院代码 010:经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792(11)学院代码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10-80116374(12)学院代码 012: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3282(13)学院代码 013: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10-89739165(14)学院代码 021: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10-89739051(15)学院代码 031:克拉玛依校区,联系电话:0990-6633038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10-89733075(2)主页网址:https://grs.cup.edu.cn/(3)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4)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0)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PDF 格式)2025-09-02 11:10:31
-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0〕54 号)、《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处发〔2025〕95 号)两份文件的核心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工作安排。一、组织领导架构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由学院院长与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统筹推免工作整体方向与重大决策;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协助组长推进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各环节衔接;成员:涵盖各系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推免年级辅导员,负责推免过程中的信息传达、材料审核、资格初审等基础工作。二、推免申请条件推免申请需满足 “基本条件 + 对应类别专项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需首先符合以下基础要求:1.身份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参与推免的群体除外;2.思想素养: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3.学术品行: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实践能力,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4.行为规范: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记录;5.身心状况: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二)综合推免专项条件申请综合推免的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成绩:学业表现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全部课程均通过考核,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不含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2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英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3.优先条款:参与综合推免时,若学生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推荐资格。(三)专项推免专项条件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需先满足 “必要条件”,再符合至少一项 “特色条件”:1.必要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课程)全部通过考核(高水平运动员以课程成绩转换后结果为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5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特色条件(符合其一即可):(1)在学校官方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2)在科学研究领域(如论文发表、课题参与)、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如作品获奖、成果展示)取得突出成果,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中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兵役且于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3)具备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特长,在体育竞技比赛(如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社会服务工作(如重大项目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组织)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与荣誉;若学生竞赛成绩格外突出,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其专业成绩排名要求。三、学院推免工作流程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步骤推进,确保各环节透明可追溯:1.信息传达与排名公示:9 月 2 日,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向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推免相关文件精神与工作安排;同时,公布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处于各专业方向前 20% 的学生排名情况,并启动首次公示;2.综合评分核算:推免综合评分采用 “权重分配制”,其中加权平均成绩占比不低于 85%,综合素质测评占比不超过 10%,各类加分项目占比不高于 5%(综合测评细则与加分标准按学院内部规定执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入围学生的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证明),并完成得分核算;教务办公室对材料真实性、得分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加分数据录入学校教务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综合排名;3.资格审查与名单公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 20% 的比例确定推免初选名单;9 月 8 日前,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数量,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平台对符合推免入围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需在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前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4.学生资格确认:已入围的学生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前,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推免专属模块,完成个人推免资格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5.材料汇总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从教务系统推免模块导出推免学生成绩单,按 “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 的规则命名为 PDF 格式电子档,再以 “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成绩单” 为文件夹名称打包,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四、其他重要规定1.推免机会限制: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参与一次免试研究生推荐,不可重复申请;若学生在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九学期)开始申请休学或办理留级手续,将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推免工作;2.解释权划分:推免综合加分中,“加权平均成绩” 相关疑问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答;“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加分项目” 相关疑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答;其他未在本安排中明确的事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3.资格取消情形:若学生存在以下行为,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在推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2)已获得推免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单位;(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处分或司法处罚;(4)毕业时未能如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 日2025-09-25 18:18:22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