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及教育部和云南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 202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处负责人、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宏观政策,指导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行政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研究生招生领导以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任务和职责包括:按年度执行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审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解决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其他重大事宜。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组长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小组设置纪检委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应为小组成员。具体名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任务和职责包括: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和审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计划分配、复试、录取等工作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执行;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确定与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按照《云南财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要求调剂考生。
(二)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和查询
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一般不低于 120% 的复试差额比例,从满足《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复试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或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调剂服务系统”)查询。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3 月中下旬至 4 月 20 日,其中第一志愿应于 4 月 1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 月 20 日前应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四)复试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方式多批次复试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但同一批次的复试方式须相同。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的平台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远程面试” 系统。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复试结果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公布。
(六)拟录取原则及公示
拟录取原则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或方向)的招生名额:
① 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第一志愿(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② 若该专业(或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则按总成绩择优拟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初试总分、科目依次择优顺序(如:初试总分、思想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业务科 1、业务科 2),具体要求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非全日制专业只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①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 复试成绩不及格。
③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拟录取公示
(1)体检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和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
(七)体检
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 X 透视(肺结核)。
体检其他注意事项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须配合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复试准备工作,拒不配合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严格复试资格审查。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重点对复试考生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考生身份验证
审查身份证、准考证,重点审查复试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2)考生初试考试成绩
审查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是否达到《2025 年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学历学籍
审查考生学历学籍是否真实,可审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4)审查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① 学历为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毕业须满两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
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满 2 年或以上,本科毕业须满 3 年或以上,高职高专毕业须满 5 年或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 2025 年 9 月 1 日)。
③ 法律(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代码为 0301)。
④ 法律(非法学)考生高校毕业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代码非 0301)。
(5)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定向协议书和户口本复印件。
(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考生须提交立功表彰相关证明材料。
3. 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考核内容
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
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试题可采取综合性、开放性多种形式,具体方式详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进行组织,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可采用面试或函调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所有成绩计算应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外语测试成绩 ×2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
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初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专业的复试成绩由外语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及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四项内容构成,各项成绩所占复试成绩比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 + 复试成绩 ×40%。
六、复试费用标准
复试费:100 元 / 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加收 80 元 / 人。
七、监督与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复试现场或通过网络巡查平台进行巡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须全程监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不得作为复议材料。
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反映。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 - 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地址:云南财经大学行远楼 A30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校纪检处
电话:0871 - 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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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基础上,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科学、公平、公正。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校院协同,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副校长、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调剂和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落实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所有招生行为都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和认可才能进行,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学院为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主体,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系主任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学院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四、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3月中下旬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方式1.线下现场复试。2.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3.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4.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5.严格过程监管,全程录音录像。(四)复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以面试为主要考查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能力,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科目以《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考查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复试小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六)体检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意见。五、复试组织(一)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3.差额复试原则。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实施办法研究生院制定《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录取原则、组织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分组)、工作安排(复试分数线、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咨询和申诉方式等内容。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基本条件、复试名单遴选原则、工作安排(调剂系统、调剂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流程、录取办法)、考生咨询方式等内容。(三)资格审查根据要求,提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pas.swfu.edu.cn/)提交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准考证等电子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六、录取1.考试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个部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5”计算,初试成绩(满分30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初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包括英语面试50分和综合面试250分),转化为百分制按“复试成绩÷3”计算,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3.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分专业、分类型进行总成绩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拟录取名单(包括一志愿或调剂等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七、监督(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负责。(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检查。(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咨询和申诉。学院应主动公开学院投诉举报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纪检监察处举报联系电话0871-63863035。八、其他(一)复试费。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考生在复试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在线缴费。(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南林业大学网站、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西南林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https://yz.chsi.com.cn/) (https://www.swfu.edu.cn/) (https://www.yjsy.swfu.edu.cn/) 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三)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上级政策并作相应调整后及时公布。2025-09-05 15: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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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MPAcc)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安徽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徽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0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02学院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1)和会计专业学位(1253)分别成立4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03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04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二、复试安排01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我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最低复试分数线 151分(其中英语不低于35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70分),会计硕士(MPAcc)最低复试分数线226分(其中英语不低于48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96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科(专业类别)的国家划定的 A 类分数线总分线降7分,单科线不降。02复试资格审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到学院进行现场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9:00-17:00地点:MBA 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楼 C206 室,MPAcc 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社科楼C403 室。资格审查需要查验和收取的材料如下:(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考生);(2)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查验后退还考生)及复印件各一份;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一份;(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03复试缴费复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考生登录安徽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费。http://gsas.ahu.edu.cn/logon 为地址,招生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默认用户名(准考证号),默认密码(报名时使用的证件号码)。考生登录系统后选择“复试缴费并确认”进行缴费。考生可按系统提示通过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更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请妥善保存。04复试报到的分组抽签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所在分组及面试顺序。05复试内容1.笔试(闭卷考试,时长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MBA 考生参加政治理论笔试,MPAcc 考生除参加政治理论笔试外,还应参加专业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笔试。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详见研究生院公告。笔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面试(满分 100 分):(1)形式:现场面试。(2)内容和要求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每名考生面试依次包括三个环节:考生中文自我介绍、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随机抽取专业问题并回答。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 100 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面试组织程序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考生严格按照抽取的组号、序号、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4)面试时间、地点(5)面试成绩组成比例面试成绩不满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①管理学原理 ②市场营销考试时间:3月29日18:30 -22:30考试地点:磬苑校区社科楼 C605三、录取排序01排名方法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1)和会计专业学位(1253),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02同分规则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不解之处,可联系安徽大学商学院(咨询电话:0551-63861513;电子邮箱:10040@ahu.edu.cn)。学院纪委对本次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商学院纪委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3861291;电子邮箱:05074@ahu.edu.cn;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 111 号社科楼 C 座)。五、**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25-08-11 1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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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管理工程学院构建了完善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应急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及“数据科学与智能决策”中外合作办学博士项目;硕士培养层面涵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应急管理2个学术型硕士点,金融、保险、图书情报、数字经济、工程管理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数据与决策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多个权威机构的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30余名。为规范推进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接攻读博士,以下简称“直博生”)研究生工作,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各招生专业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细则。一、招收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含硕士、直博生)的考生,需满足基础条件;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专项条件。(一)基础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道德品质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志愿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2. 本科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历年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思维,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3. 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预计可获得资格)。4. 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 欢迎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报名,跨学科考生需具备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素养。(二)直博生专项条件除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外,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1. 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托福考试成绩80分(含8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6分(含6分)及以上;PETS-5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英文学术文章。2. 本科阶段有以下经历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在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参与过科技研发活动且有获奖经历或突出表现。二、招收专业及限额(一)招收专业我院2026年推免生招收分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类,具体专业信息如下: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学术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专业学位:金融(专业代码0251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保险(专业代码0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数字经济(专业代码0258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学制3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学制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院为管理工程学院;应急管理(专业代码1201J1),学制5年,全日制,管理工程学院。(二)招收限额1.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的50%;2.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人数不超过2025年我院对应博士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20%。三、申请程序(一)志愿填报与信息填写1. 预计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硕士或直博生的考生,需先填写对应申请表(硕士填复试申请表,直博生填直博申请表),确保表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2. 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需登录系统完成正式报名,按系统提示选择报考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及对应专业。(二)材料提交1. 材料清单基础材料(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对应申请表1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红色公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1份(需加盖所在学院红色公章);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需提交复印件1份(无则可不交)。直博生额外材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由2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出具并签字。2. 提交要求电子版材料:将所有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整合为1个PDF文件,于2025年9月18日12:00前按指定方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专业+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提交至阅江楼236室,提交时需确保材料装订整齐,公章清晰可辨。3. 材料审查与说明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查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考生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推免报考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不予返还,请考生提前自留底稿。(三)志愿限制与通知回复1. 每位考生仅可提交1个申请志愿,不得同时报考我院多个专业;2. 学院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审核材料,分批次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3. 考生收到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等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四、复试办法(一)复试组织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程序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结果。(二)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2.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进行资格审查,下午组织第一批线下复试;2025年10月20日前,将根据后续考生申请情况分批次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三)复试内容与评分1. 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关注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含听说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2. 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为合格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本科阶段成绩、荣誉奖励等仅作为参考因素,不计入面试总成绩。3. 成绩计算:复试考核组成员当场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复试纪律与流程1. 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候考,做好复试准备;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 复试期间,已完成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考生不得有任何信息交流,若违反此规定,双方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复试资格。3. 复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4. 若复试后拟录取名额未满,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中考生填报情况,另行安排补录复试,补录通知将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五、录取确认1. 2025年9月22日起,通过我院复试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复试通过的专业填报志愿,遵循“先申请先确认”原则,名额满额即止;未按复试通过专业填报志愿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步骤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未接收满额,将实施替补录取,替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及时确认;学校不另行发放纸质接收函。4.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仅能确认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六、其他说明1. 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设立“奖助学金”体系,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将在一定程度上向推免生倾斜,具体标准按学校当年发布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2. 录取通知书发放:2026年推免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6月左右寄发,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3.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的资格: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情况;本科阶段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校级及以上纪律处分;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荐免试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时无法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不合格。4. 政策调整说明:若2026年研究生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对本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调整结果。5. 复试费用报销:为减轻考生复试期间的差旅费负担,凡是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且顺利通过、最终被我院录取并按时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报销其复试期间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及1晚住宿费;费用报销需凭正规发票,于开学后统一办理。6. 未尽事宜处理:本细则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招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执行;本细则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2025-09-26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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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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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专业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针对多个专业进行了调剂拟录取工作,涉及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以及项目管理(代码125602)。经过初试、资格审核以及复试等一系列严谨的流程,第一批次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已经顺利确定。二、名单公示现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上述专业第一批次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可查看附件。在调剂过程中,125300会计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的调剂指标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以及复试表现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三、公示时间本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51-62904985、62904987、62902867、62904902。四、公示单位本次公示由合肥工业大学MBA MPA管理中心负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9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关注公示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2025-08-21 1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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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招生工作的质量,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陕西两省区相关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办法公布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本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以上内容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发布。(二)复试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指标,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复试。初试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报考我校并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根据相关要求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参加复试。(三)复试组织及要求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在调剂工作办法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后续在教育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进行调剂选拔工作,并将我校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负责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3、外语面试由外语学院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四)复试相关安排1、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发布。2、复试方式按照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2)专业课加试:加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外语测试工作由外语学院负责组织,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3、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科目见《西藏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外语测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4、体检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五)复试成绩1、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4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复试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工作。在复试期间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2、各学科(专业、领域)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均需3/5人(单数)的考官。外语测试小组均需2名考官。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3、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情况。需确保试题保密、复试记录,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时提交研究生院备查。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七)二次复试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如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三、录取工作(一)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相关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四、其他(一)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15 1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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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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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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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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