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的通知
01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各学科实际情况划定,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如下:
1. 自划线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2. 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国家线执行。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1)对于B类国家线总分要求超过300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哲学、文学):总分290分,单科(满分100分)34分,单科(满分150分)51分。
(2)对于B类国家线总分要求低于300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包括工学、理学、医学、交叉学科):总分250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50分)45分,单科(满分300分)99分。
(3)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总分152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200分)60分。
4.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复试要求
(1)自划线学科、专业:
分数线按自划线总分等比例上调,单科成绩依照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执行。
(2)非自划线学科、专业:
按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执行。
(3)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至少数民族地区。此类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定向就业协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5. 除上述单独划线的学科、专业及类别外,其他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B类国家线执行。
6. 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依照我校公布的调剂政策及要求执行。
02 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经学校确定后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邮寄复试通知;调剂志愿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名单同样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03 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复试分两批开展。
2. 第一志愿复试拟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志愿复试拟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04 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 个人陈述材料(内容涵盖思想表现、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或工作成果、对本学科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思考等,旨在全面考查考生,字数不超过1000字,获奖项目需附佐证材料)。
2. 准考证。
3. 身份证(正反两面)。
4. 学历(学籍)相关材料:
普通本科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含正面、本人信息页、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时需交验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能证明在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供核验)。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途径:
应届生:http://xjxl.chsi.com.cn。
往届生:http://www.chsi.com.cn/xlcx/。
因毕业时间较早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由代理机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代理机构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
5. 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需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印章)。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
8.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培养协议》。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户口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本单位《定向培养协议》。
9. 第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17-18日登录系统完成在线测试以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并将完成页面截图与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调剂志愿考生的登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05 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6 特别提醒
复试具体要求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将后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昆明理工大学官网相关通知,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学院及时联系。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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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复试录取规则,严密规范复试录取流程,保障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原则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科学选拔的准则;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准则;坚守选拔具备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准则;在复试录取流程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准则。保障生源质量,依据需求招生,秉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二、组织管理为切实履行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学校组建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三、严格规范复试管理(一)专业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复试方式:综合考量实际情况,我校确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本次专业复试工作。时间安排:4 月 7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 月 8 日启动调剂工作;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将在近期于官网发布。(二)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名单确定(1)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校执行 B 类考生分数线,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可在官网查询。(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若属于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且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依照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同时在研考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此类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会在官网发布。(3)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后,可进入复试。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与复试,仅能在调剂阶段依照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官网发布内容。(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中的任意一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计。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调剂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正式开放后,会在该系统公布具体的调剂专业、计划缺额信息等内容。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开展调剂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再次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通常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我校各学科专业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三)复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资格。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与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允许其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我校通知要求,按时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核实。研究生处依据国家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照顾、不予加分。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且在复试全程遵守诚信原则。(四)复试内容与流程各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 5 人及以上专家组成(人数为单数,包含 1 名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复试专家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外语测试教师需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各复试小组严格遵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牢固树立 “考试招生育人” 的理念,致力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综合面试考核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以及礼仪规范等方面;首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及意志状况等,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学术型考生,要加强对其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关注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了解。(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针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各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的学生人数,按 120% 的比例命制质量等同、效果一致且能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的试题。试题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类学科专业考生需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4)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过程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形式及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确定后报研究生处。(5)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流程(1)复试应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2)各学院需严格管理复试过程,建立 “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学院在命题完成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题科学、规范、安全。(3)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交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复试过程的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 3 年。(4)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学院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在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6)研究生处及校纪检部门需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 50 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 40 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为 10 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纳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占比由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四、规范开展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B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 B 类考生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一致。同一专业中,已参加专业复试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再次参加该专业的调剂复试。我校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不接收该计划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考生还需符合学科专业自行制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超过 36 个小时。对于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在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三)调剂信息发布考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c.xjnu.edu.cn/)查询相关信息。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学科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比例自行确定权重,并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备案。五、录取工作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2025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一)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方式(1)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5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5)×60%+ 复试成绩 ×40%。(2)当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 300 分时,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公式如下:总成绩 =(初试成绩 ÷3)×60%+ 复试成绩 ×40%。总成绩排名方式(1)普通计划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进行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复试成绩。调剂考生分批次按学科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国语成绩。(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不予录取的情形(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4)在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的考生。(5)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信息公开公示(1)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 3 日内,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以及属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说明。(2)学校在研究生处官网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至少为 7 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复议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于当日报送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调档拟录取考生的培养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我校为非定向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档案。(三)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研究生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把控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四)确定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为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并发放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信息公开与监督(一)信息公开研究生处负责发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公布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每批次复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按照规定完整公示。(二)监督监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提高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及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考生若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咨询,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1-4332532)。3. 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25 年 3 月2025-09-09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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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该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状况,为切实保障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和录取的基本原则秉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准则,注重对考生知识掌握与能力水平的双重考核,不断完善人才选拔机制,着力提升招生选拔的质量。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招生流程,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生院承担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组织任务,负责制定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并落实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该小组组长由各单位正职领导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单位成立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处理各类申诉的调查与复议等事宜。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党委书记担任,其成员名单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三、招生计划和复试线招生计划的确定方式为:学校以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综合考量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国家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各单位的生源情况、培养条件等因素,确定各单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具体学科专业计划可查阅学校发布的公告。各单位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生源数量以及复试比例等实际情况,拟定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线。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保持一致。各学科(专业)的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生源数量不足的专业除外),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名单。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学校会依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相应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来确定。四、调剂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对于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专业,其空余计划可用于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需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初试成绩不仅要达到原报考学科的 A 类国家线,还需达到接收调剂单位的复试要求。具体的接收专业、调剂条件等内容,可查看各单位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至全日制专业。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在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提交调剂申请,我校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可关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发布的相关公告。考生需按照各单位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一旦调剂考生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确认录取,录取结果将无法更改。五、考生资格审查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该小组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在考生复试表内。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对于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必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含:考生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等报名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六、复试考核考核方式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小组各单位按照学科(或专业)的需求,选拔具有丰富经验、较高业务水平且作风公道正派的人员,组建复试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布。复试内容复试基本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知识、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在复试过程中,会对考生以往的学业情况、日常表现、科研能力、综合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值复试总分设定为 300 分,各部分的具体分值及考核方式,可参考各单位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面试办法和要求(1)考生需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专业(组)的各面试小组,其面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需保持统一。(2)面试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流程开展考核工作,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之前,可召开面试小组会议,共同研讨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如实填写《考生复试情况表》。(3)各单位将考生诚信状况纳入复试工作的专项考核环节,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4)各单位需设立候考室和面试室。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随机确定其面试顺序及面试时间;考生需根据面试时间,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5)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相关音像资料由研究生院集中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对于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试卷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若加试科目有不及格情况,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加分政策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的复试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其复试标准保持一致。我校不接受考生提出的破格复试申请。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有必要,经江苏省考试院同意后,学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七、录取工作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部分成绩的总和,若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具体合格要求可查看各学院复试成绩合格标准),将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同样不予录取。各单位按照复试细则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式,核算考生的总成绩,其中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 40%。随后,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针对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类别的考生,学校将依据相应招生计划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待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学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全面、及时地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按照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九、其他事项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严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的 “三随机” 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并规范考核组人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对各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各单位需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他人透露复试试题、答卷以及相关考试内容。若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费用为 80 元,考生需在复试确认时在线缴纳。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开展,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最长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均需与学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不调入学校。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可查阅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公告。所有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入学报到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国(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若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同样无效。十、附则本办法由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监督与受理申诉电话:025-84303162电子邮箱:yjszs@njust.edu.cn2025-08-28 1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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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复试考核与成绩评定规则(一)复试考核形式与内容设置复试优先采用现场考核模式,各学院可依据学科(专业)的独特属性及实际工作安排,选择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不得混合采用不同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通常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为主要平台,其中一个作为主用系统开展复试,另一个作为备用系统,以防突发技术问题影响复试进程。考生需密切关注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纪律规范、系统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提前做好准备。复试考核内容通常涵盖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对人才实践能力的要求,额外增设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融入专业综合面试过程中同步进行,无需单独组织。复试重点聚焦考生的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储备与综合素养,旨在选拔出具备高层次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专业课笔试着重检验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核心知识的综合掌握程度,通过试题全面评估考生的知识体系完整性与应用基础。专业综合面试针对每位考生的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需包含以下核心维度:(1)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课程修读情况及学业成绩表现。(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度、应用技能的熟练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认知水平,以及在本专业领域未来发展的潜力。(3)考生在科研活动中展现出的创新意识、研究思路与实践能力。(4)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之外的学习经历、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如学生干部工作、社团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5)考生的职业理想、责任感、纪律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6)考生的人文修养、言行举止、礼仪规范、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7)实践操作考核环节,学院可结合学科特色与实际需求,考核考生对专业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实际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重点评估考生的听力理解、口语表达与交流沟通能力。(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实施办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理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的全面考核,从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观念等方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学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品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信息,对考生报考时填报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并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关键内容和录取决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三)复试成绩评定与计算方式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果保留至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环节成绩按照相应权重计算后的总和。各考核环节的成绩权重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考核重点自行设定(常规情况下,专业课笔试成绩权重为 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 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 20%)。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00 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其复试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若因特殊情况(如考生考核表现存在争议、考核内容需进一步验证等),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二、复试时间安排与实施流程(一)复试时间范围复试工作将在 2024 年 9 月下旬至 10 月中上旬期间开展,具体的复试日期、时段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二)复试基本实施步骤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确定意向报考的学科(专业)后,需及时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操作。9 月 28 日起,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志愿填报功能,已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招生单位志愿。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以免影响后续安排。考生参与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具体安排,准时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个人信息页与注册情况页)。(2)大学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且需密封保存,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考生在大学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并获得奖项,或有其他突出表现,需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复试测试:各学院按照既定安排组织复试测试,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的可追溯性。相关学院可选择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励学楼教室)作为复试场所,在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后,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研究生院将提前做好复试录音录像设备的调试与设置服务。此外,相关学院也可利用本院已有的录音录像设备,自行选定合适的复试场所开展复试工作。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确认结果将作为最终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已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将填写完整、办理完毕的《北方工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所在学院。三、拟录取结果公示安排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 2024 年 10 月下旬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之后由研究生院对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四、咨询服务与申诉渠道考生咨询电话:010-8880352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拨打,解答考生关于复试录取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疑问)。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申诉与举报)。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可通过邮件提交申诉材料,需注明个人信息、申诉事项及相关证据)。纪检监察室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申诉与举报)。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 5 号(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用于接收考生书面申诉材料或其他相关文件)。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4 年 9 月2025-09-03 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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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的通知为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热忱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01 接收专业与人数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全日制招生专业中除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受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全校招生规模的50%。02 接收条件0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0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03 直博生接收条件: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申请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限理、工学科门类)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通过推免生接收考核后,可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直博生。03 支持政策1.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直博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2.优先选择导师。部分学院推免生新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3.补贴考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考试费。04 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安排报名起始时间:9月6日,截止时间:9月25日(暂定),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 2.凡通过本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申请我校2025年推免生且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我校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3.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推免生申请系统中填报我校理工科硕士研究生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同时申请我校“国优计划”专项。有关“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的相关情况见我校后续通知。4.通过本系统预报名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待教育部开通推免生报名系统后(预计9月28日),仍须在教育部的推免系统中完成填报志愿等相关操作,否则申请无效。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应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操作。招生学院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5.报名我校2024年暑期夏令营但未能入营及参加我校2024年暑期夏令营未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是否进行预报名由学院负责通知。6.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推免生政策,及时公布2025年接收推免生的最新信息,敬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7.推免生考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具体考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请申请者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特别说明: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正在编制调整中,为便于学生尽早报名,本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专业目录暂采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后期教育部推免生报名系统中招生目录将调整为2025年版本,涉及招生专业变化的,届时将由负责该项工作的学院老师通知学生。2025-08-05 17: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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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位拟录取考生: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待向教育部报送拟录取结果无误后,拟定于6月中旬(具体见我校后续通知)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录取通知书,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修改说明我校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是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如有变动请通过以下链接地址申请修改。1.申请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修改申请。2.若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等信息没有发生变化,请不要修改。3.修改地址:点击登录选择“硕士招生”界面,登录个人账号密码,进入“拟录取”栏目,展开“通讯信息确认”后可更改通讯信息。考生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生本人“考生编号”。考生登录系统后请立刻更改密码,以防个人信息泄露。二、调档函相关内容说明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考生),考生收到调档函后按要求及时调档。应届新生因毕业派遣需要,可按以下信息填报就业派遣内容: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接收部门:研究生档案室 李检舟(0553-5910553)邮政编码:241003邮寄要求: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密封完整,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达我校,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不可由本人携带。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说明1.全日制新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安徽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全程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安徽省外的,具备网上转接条件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往“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同时需要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去向为“**学院 或 具体党支部名称”(**为录取的具体学院名称)。详细情况可向各学院咨询。2.全日制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后进行。线下转接工作,由所在团组织在团员证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应届生须在毕业前由学校院系团委在转接页填写转出信息),新生须在入学后1个月内携带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线上转接工作,新生来我校报到入学后,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员信息从原支部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具体由录取学院在考生入学后组织实施。未尽事宜以录取通知书中《入学须知》为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5月15日2025-08-11 15: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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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报名及复试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相关考生:教育部设立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同时也是推免生网上报考与录取的核心操作系统。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该系统的具体操作指南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获取。现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安排网上报名是推免生参与我校录取的首要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操作,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有效。(一)报名时间与前期准备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与要求填报报考志愿;为避免报名高峰期系统拥堵,2025 年 9 月 18 日起,考生可提前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错峰完成账号注册、网上支付等前期准备手续,为后续正式报名节省时间。(二)志愿填报规则所有推免生(包括直博生,且无论考生本科就读于本校还是外校),在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志愿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方向与兴趣合理填报。(三)未提前申请考生的报名方式未在前期参与我校推免提前申请的推免生,仍可通过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我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名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向该类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由各学院(系)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二、复试组织与要求复试是我校选拔推免生的关键环节,各学院(系)将按规定开展考核工作,考生需密切关注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与。(一)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中接收并确认的 “复试通知” 所标注的学科专业为准;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有权取消已发放的复试通知,考生将失去该次复试资格。(二)复试考核标准我校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该细则可在各学院(系)官方网站查询)组织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将围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展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按择优原则进入录取环节;复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将其纳入后续录取流程。(三)复试信息咨询渠道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所需准备材料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对应的学院(系),各学院(系)将安排专人解答考生疑问。三、录取流程与规定录取环节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与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一)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考核成绩,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有权取消已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各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与传统纸质接收函不同,我校不再向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待录取通知的确认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操作结果为准。(二)待录取通知确认规则根据 “推免服务系统” 的统一规定,每位推免生在系统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因此,考生在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前,需慎重考量,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一旦完成确认操作,将无法更改,不得再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三)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备案对于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在 2025 年 10 月下旬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完成备案手续;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后续统考生的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即可。四、其他注意事项除上述报名、复试、录取流程外,以下事项需考生重点关注,避免因忽视相关要求导致录取资格失效。(一)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在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录取资格复审。若考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推免过程中提供的各类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资格证明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我校对研究生的思想道德要求;考生在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就读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考生的推免资格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不再具备推免生身份。(二)信息关注与通讯畅通要求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所报考学院(系)的官方网站,及时获取报名、复试、录取、公示等各环节的通知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建议考生与其他推免生相互转告重要通知,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了解相关安排;报名至录取期间,考生需保持预留通讯方式(如手机、电话)的畅通,避免因电话关机、短信拒收等情况,错过我校或学院(系)的重要通知。2025-10-22 09: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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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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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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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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