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项通知
亲爱的各位考生:
南昌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现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签订定向协议、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重要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大家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流程。
一、档案调取说明
对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大家需要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sas.ncu.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进入系统。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可以下载调档函。下载完成后,考生需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本人所录取的学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按照调档函上的提示,将档案寄送至依托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接收档案,考生务必按照调档函上明确的接收人和接收地址进行寄送。如果因填写错误导致档案丢失,责任将由寄出方承担。
为了确保个人档案能够顺利接收,建议考生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完成档案的寄送工作。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寄送,考生需要及时与调档函上所列的联系人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系统中下载的《调档函》上已经加盖了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红色印章,考生可以使用彩色打印机进行打印。如果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调档函》上必须加盖招生办公室的公章原件,考生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前往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423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791-83969340进行咨询。
二、定向培养协议签订要求
南昌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因此,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签订《南昌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对于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也需要签订《南昌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此外,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还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这些协议书的模板都可以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sas.ncu.edu.cn/)的“录取附件下载”模块中进行下载。考生需要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相关协议的签订,并将协议提交给录取学院。如果考生未能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校将无法为其办理录取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党组织关系在江西省内的同学,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要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选中即将就读的“中共南昌大学XX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进行相关操作,完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如果需要选择到二级党组织一级,可以选择“中共南昌大学XX学院党委”。对于江西省内的同学来说,直接在系统内完成转接即可,无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在江西省外的同学,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要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为“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可以填写“中共南昌大学XX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如果需要填写到二级党组织一级,则填写“中共南昌大学XX学院党委”。省外新生党员在开学时需携带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后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新生组织关系的转入支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党员档案原则上由原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连同学生人事档案通过EMS邮寄,考生需谨慎选择快递公司,以免档案出现积压或丢失的情况。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在开学时自带档案返校,但必须确保档案密封完好,并加盖原党组织的公章,否则学校将不予接收。在档案寄出或自带来校前,建议原学校或原工作单位对档案进行认真核查,避免出现缺少材料等情况。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线上办理。拟录取新生需要自行对照录取院系团组织名称,在智慧团建网站上发起组织转移申请。具体的详细操作步骤,考生可以前往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页面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s://ygb.ncu.edu.cn/tzgg/7a5716c5472d40b49554adcb25cd8e5f.htm。
五、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发放事宜
学校计划在6月中下旬寄送录取通知书。关于通知书邮寄地址的修改以及发放的具体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公告,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重要说明
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账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对于推免生来说,其考生编号可以在附件中查看,考生可以通过点击文章下方的“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以上就是南昌大学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签订定向协议、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重要事项的详细通知。希望各位考生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每一个环节,确保顺利入学。预祝大家在南昌大学开启一段崭新的学习旅程,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来源: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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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1.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4.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工作开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6.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招生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四、复试基本要求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至1:1.5之间。其中,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网络远程复试150%,现场复试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农学、工学相关专业和调剂计划数较少的专业可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实施。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1.复试形式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2.复试时间3月26日后陆续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请各考生以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采取现场复试的,主要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院也可将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纳入面试环节,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会计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要求(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能力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2)同等学力考生,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采取现场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组长签字)、评分记录、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5)招生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应统一标准。六、调剂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2.招生学院必须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计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4.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长为24小时,锁定时间截止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修改相关调剂志愿。5.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7.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6)各学院规定的其他调剂接收条件。七、录取流程1.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4.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月9日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八、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学校招生计划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须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各专业实际录取进展,建立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官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3.在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公布复试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6.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对社会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7.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8.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十、附则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4: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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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背景2025年5月13日,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正式对外发布了该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信息。此次公示是根据教育部以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公示内容此次公示的名单涵盖了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不含推荐免试)的所有拟录取考生。学校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考生及相关人员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均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01228*通讯地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邮箱地址:hfutyzb@hfut.edu.cn三、录取结果说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明确指出,此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仅为初步结果,最终的录取情况需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及教育部的录检结果为准。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每一位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核和信息核对工作准确无误。四、联系方式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901228*邮箱:hfutyzb@hfut.edu.cn五、公示网址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详细的拟录取名单公示信息:合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六、结束语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希望通过此次公示,让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并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校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后续工作。2025-08-22 1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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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二、复试工作(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二)复试方式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三)考生资格审查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除上述加分项目外,各学院不得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各学院应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6.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原则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10.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其他具体调剂要求。(二)调剂具体要求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三)调剂工作程序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四、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8.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电话:0571-88320119传真:0571-88320119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拱墅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2025-08-05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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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5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复试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1.始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标准,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纳入复试关键内容及录取重要依据。需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2.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工作原则,在确保招生过程安全、平稳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3.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招生单位的主体责任。4.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二、组织领导架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政策制度,统筹指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2.各学院专项工作小组(1)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双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2)组建复试命题小组,承担复试笔试及面试试题的命制任务。(3)设立复试专家小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负责完成复试考核与录取建议工作。(4)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细则,对本单位招生工作进行自我监督与规范。3.研究生院(1)统筹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整体安排,联合学校相关部门为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4.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1)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于研究生院,依法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关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组织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3)监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为 029-87080155、029-87082862;监督邮箱为 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 28 号信箱)。三、复试方式与内容安排(一)复试方式1.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优先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同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实践能力考核等多种评价手段,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 号)执行。2.若因特殊情况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相关学院须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且同一招生学院的同一专业须统一复试方式。3.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需运用必要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提升防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 AI 技术作弊的有效方案,具体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发〔2020〕111 号)执行。4.高研院专项招生计划的复试考核,需侧重实践应用能力与操作能力的考查,且须有企业技术专家参与考核过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在招生环节的参与度。5.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 且不高于 20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差额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6.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 号),保障复试公平公正。同时强化考生诚信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信合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二)复试时间安排1.3 月 19 日 - 3 月 21 日:各学院明确本单位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应急处理预案;有调剂需求的学院,同步制定本单位的调剂条件与调剂筛选规则。2.3 月 24 日 - 4 月 15 日:各学院陆续组织考生开展复试考核及调剂相关工作。3.4 月 16 日 - 4 月 17 日:各学院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4.4 月 18 日 - 5 月 10 日:拟录取考生完成体检与档案调转工作。(三)复试内容组成复试内容包含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及体检四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笔试(1)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实验、实践技能水平,考试时长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命题与考试实施。(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至少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试题难度需符合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加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复试。2.面试(1)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实践(实验)操作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度与心理素质等。(2)各学院可结合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表现、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面试满分 100 分。(3)各学院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小组由 5-13 名导师组成,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所有问题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3.心理测试(1)心理测试通过学校心理测评系统开展,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各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完成测试。4.体检(1)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体检,体检要求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执行,仅体检合格者可获得录取通知书。(2)学校在读或可在学校内完成体检的拟录取考生,其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牵头组织,各学院需与校医院对接确定具体体检安排。(3)其余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于 4 月 30 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四、调剂工作管理仅当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实际公开招生计划时,相关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一)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需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明确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2.考生初试成绩(含符合规定的加分项,下同)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往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须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5.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需相同或相近。6.调剂考生须为非同等学力考生。7.报考照顾专业(含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对应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与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 7 个专业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9.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这 7 个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10.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计划以外的专业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11.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确定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初试成绩要求。12.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13.调剂至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需满足外语 CET-4 考试成绩≥425 分,或已获得小语种四级证书。1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二)调剂工作流程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并提交调剂志愿。2.各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3.收到现场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前往招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该学院组织的复试。4.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为其办理待录取手续。(三)调剂工作要求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的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 3 月 28 日开通,届时已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的学院可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需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学生的提醒与监督,严禁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未经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不得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对于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需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因素作为遴选依据。3.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复试录取实际进展,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充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提供调剂咨询服务,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尽量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五、录取工作规范各学院依据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如下:(一)总成绩计算方式1.初试总成绩满分 300 分的学科专业2.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300 分)×5/3]×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3.初试总成绩满分 500 分的学科专业4.总成绩(满分 500 分)= [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50%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3/2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7/2]×50%(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援藏计划除外)者、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均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2.各学院需对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录取检查并通过后,学校统一为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六、相关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院长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承担全面责任,需亲自参与关键环节把关、主动协调工作事宜、全程开展监督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归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开展。2.强化人员培训各学院须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 号),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业务操作、纪律要求、软件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强化其政策意识、保密意识与责任意识,确保导师明确工作纪律、工作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判标准,严格履行复试相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擅自调整规则、违规操作的行为;提升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求复试小组专家及工作人员着装整洁、配色协调、端庄大方。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签订《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诚信合规;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等证件材料,杜绝材料造假情况。4.落实全过程监管各学院需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的监管,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与关键人员;笔试、面试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需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在命题、评卷、登分等重要环节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作零差错;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 号),规范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建立完善的复试录取全流程台账记录制度,实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追;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后续复查;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录像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5.完善服务举措提前告知考生本学科专业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与平台,及时、准确地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询。6.推进信息公开各学院需严格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准确、规范、全面、及时的公开;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与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7.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8.做好入学复查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各学院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七、联系与咨询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1.官方网址:https://yz.nwsuaf.edu.cn2.电子邮箱:zhsh@nwsuaf.edu.cn3.咨询电话:029-87080152、029-87080162、029-87082397(二)各学院联系人及办公电话1.001 农学院:联系人顾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7522.002 植物保护学院:联系人侯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7953.003 园艺学院:联系人齐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5434.004 动物科技学院:联系人亓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1205.005 动物医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8506.006 林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3927.007 资源环境学院:联系人严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00508.008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徐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6319.009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联系人严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73710.010 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2211.0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熊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7512.012 葡萄酒学院:联系人梁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3313.013 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贺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8714.014 理学院:联系人吕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45415.015 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114116.MBA 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175517.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2418.MPA 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62619.018 语言文化学院:联系人康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152820.021 水土保持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师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1287521.022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毛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20822.02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联系人卫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027423.025 化学与药学院:联系人温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230324.026 草业与草原学院: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9019125.027 乡村振兴学院:联系人郭老师,办公电话 029-870820832025-09-23 1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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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的通知为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我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本人及其工作所在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现将具体流程及注意点梳理如下,请各位同学逐条核对。一、签约流程与时间节点1.普通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1.1 预计5月1日前,协议书将以EMS形式寄送至考生本人,快递单号可在招生办官网点击查询;1.2 收到后请立即前往定向单位完成“本人亲笔签字”与“单位盖章”(缺一不可,印章须为定向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1.3 协议书共需三份,各方留存一份;1.4 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已完备签字盖章的其中一份协议书再次通过EMS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如下:收件人: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1.5 特别提醒:请勿将材料寄至学院,也勿使用除EMS之外的快递方式。2.特殊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2.1 协议书签订事宜预计安排在5月,具体安排以后续官方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二、责任与咨询渠道1.若因个人原因(如迟寄、缺章、漏签等)导致无法完成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电子邮箱:cuplyanzhao@163.com联系电话:010-58908070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2025-09-01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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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组织复试(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1.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2.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3.资格审查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4.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1026.htm)5.关于加分政策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1)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面试①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②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三)成绩计算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2.复试成绩计算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3.录取总成绩计算(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三、调剂办法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四、录取办法(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五)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五、工作纪律(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六、咨询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6207044,020-36773606邮箱:yanjiusheng@mail.gdufs.edu.cn七、申诉方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20-36207065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pdf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pdf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2025-09-02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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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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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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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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