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录取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招生学院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应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行为。
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招生学院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由招生学院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复试名单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2.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合格生源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决定。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试的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单科成绩无要求。我校2025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5名。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总分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少干计划分数线执行,单科成绩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单科成绩要求执行。我校2025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1名(含工程硕士研究生3名),其中内蒙古2名、广西3名、新疆6名。
6.通过复试已录取的推免生可不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的人员应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时间
我校于3月底开始复试工作,4月25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6门(含)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项计划材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除提供1-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都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该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复试具体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告。
2.注意事项
(1)招生过程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三随机”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3)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要求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招生学院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审核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7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调剂考生复试
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招生学院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8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应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发布调剂公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相近。各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为准。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外的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5.招生学院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少干计划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即予以拟录取,其中报考工程类硕士生的考生按专项计划优先进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方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招生学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海西研究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我校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照《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纳入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或《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测试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存在作弊行为。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复试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院两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
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注:附件详见官网,网址:https://yjsy.fafu.edu.cn/23/66/c3604a40227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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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二、组织机构(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考试招生工作。(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三、复试对象(一)达到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二)达到我校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四、复试内容和方式(一)复试内容1.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等);(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3)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5)学院设定的其他考查指标。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 ,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二)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个别专业可根据需要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一)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起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二)复试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验证)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 下载模板)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9.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复试材料。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六、调剂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详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七、录取(一)录取成绩计算1.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2.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3.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八、体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九、监督与管理(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三)学院畅通有效的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巡视与督察。咨询电话:021-6190005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电话:021-61900075(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监督邮箱:yjsb@shou.edu.cn十、其他本办法由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08-20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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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及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全面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负责全校复试工作期间的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组织现场巡查,监督复试过程。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随机”等管理要求,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的问题发生。二、复试基本要求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及报考单位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的重要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4. 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5. 考生参加复试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考并对复试考核内容、过程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三、复试分数线1. 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各招生单位要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要求和学校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兼顾一志愿考生报考积极性,原则上按分专业招生计划120%-160%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专业分数线(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全日制不超过200%、非全日制不超过300%,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调剂的专业复试比例应保持一致。2. 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由学校统一划线,具体内容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公告。3.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能达到各招生单位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四、复试组织1. 复试方式:一志愿线下现场复试。2. 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考生根据各招生单位通知的复试报到时间到校报到。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请考生根据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试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核验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 复试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复试时间安排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4. 体检安排。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参加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 复试费用。考生复试时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6.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复试内容1. 复试考核主要采取笔试+综合面试考核的形式。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综合实践素质、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2. 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科学规范地确定。请考生关注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3.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六、调剂复试1. 调剂余额信息、报考要求、复试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请后续关注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 涉及跨学校、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跨学习方式的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七、拟录取1. 总成绩应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初试科目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比。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2.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签订三方协议。3. 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在拟录取时须同步确定联合培养导师。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拟录取政策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公告。5. 学校不执行破格复试录取政策。6.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③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④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⑤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⑥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⑦提供虚假信息。八、信息公开学校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我校复试方案、各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校内各招生单位联系方法见研究生招生单位通讯录(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27-67885153;举报投诉电话:监察处 027-67884345。举报邮箱:yzb@cug.edu.cn。2025-08-05 09: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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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复试工作(一)复试条件1.所有达到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社会工作(0352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26分;会计(125300)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96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二)复试要求1.所有专业均按120%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以及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招生办公室及相关学院(部、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MBA和MPAcc还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将在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展。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各学院(部、中心)官网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四)资格审查各学院(部、中心)收集并审核考生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包括:1.资格证明材料:(1)应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往届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国外学历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2.考生须提交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按招生学院(部、中心)要求提交。(五)复试形式坚持“一院一策”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各学院(部、中心)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六)复试内容1.专业素养和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对于参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专项(含龙江工程师)的研究生,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专项计划录取,并在公示环节备注“XX专项”等相关字样。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外语听说能力。(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七)复试纪律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八)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三、调剂工作(一)调剂原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到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二)调剂要求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对于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最终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以确保科学性。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6.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政策。(三)调剂程序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2.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接收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注意事项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收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四、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需携带研究生复试体检合格证明(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提供),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部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提供研究生复试体检服务(收费标准70元/人,服务咨询电话0459-6503736)。五、录取工作(一)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不含MBA和MPAcc)=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总成绩(MBA和MPAcc)=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二)依据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7.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四)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须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yjsb.nepu.edu.cn/info/1093/2392.htm) 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办公地点:机关楼329A房间联系电话:0459-6503721各招生学院官网链接:https://www.nepu.edu.cn/jgsz/jxdw.htm附件【附件1: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线上复试注意事项.docx】附件【附件2:2025年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复试联系方式.xls】附件【附件3: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5:2025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名单.pdf】2025-08-28 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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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和《集美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5〕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学院成立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程督查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监督、检查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通过“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 http://yjszsxs.j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仅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考生提供)。 7.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学院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实行差额复试,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1.5。其中,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统考招生计划 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并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学院 2025 年工商管理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13 名,审计学学术型硕士拟招收 4 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拟招收 29 名。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随会”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 (二)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在学院主页(http://ms.jmu.edu.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同时也会在复试考生 QQ 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其中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除前三项考核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小组将围绕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命制专业基础和能力考核题目,多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学、审计学 2 个学术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复试成绩构成: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综合素质测试 35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分(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 15 分)。 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加试成绩达不到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等高低进行排列。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5.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 一 )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三)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 A 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 5 月 9 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五)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六)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和校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二)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学院将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 (四)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配合校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六)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学院监督电话:0592-6182176 学校监督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09-03 1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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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后续事项全攻略各位成功通过复试的准研究生们: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为保障大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就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档案转移等核心环节明确如下要求:一、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学校计划于6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配套材料。邮寄地址默认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为准。若需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务必在5月13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mis.aust.edu.cn/ksxt/login.aspx)更新个人邮寄信息。特别提醒:应届考生建议将邮寄地址设为本科毕业院校,便于后续学籍档案转移等手续办理。二、学籍档案调转流程调档函的抬头单位将依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档案保管单位生成。考生需提前核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确保信息准确(名称错误将导致调档失败);若档案单位发生变更,须在5月20日前将修改申请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zb@aust.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档案单位更改”,内容需包含准考证号、姓名、原档案单位、变更后档案单位。(1)档案寄送规则非定向考生:凭调档函到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转档手续,需督促档案部门在7月5日前将档案寄至我校对应学院(邮寄地址及接收人见附件“调档函模板”)。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套材料。非全日制考生:按教育部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人员,学校不接收其学籍档案;定向考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一式三份签章完善的协议书至学院。联合培养考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的联合培养考生,档案需调转至录取专业所属学院。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具体要求如下:(1)党组织关系转接省内考生:安徽省内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线上转接,无需纸质介绍信(特殊情形除外)。考生原党组织需将关系直接转至“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XX为录取学院名称),转接原因备注“考取XX专业2025级研究生”。省外考生: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线上转接(流程同省内考生),同时原党组织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登记表。入学报到时,考生需持纸质材料到录取学院报到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中共安徽理工大学XX学院委员会”。本校应届生:党组织关系通过校内系统按流程完成转接。预备党员特别提醒:若转正期限在入学报到前,须在原单位完成转正手续后再转接组织关系,否则学校不予接收。(2)团组织关系转接共青团员需在入学报到前,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关系转出申请,转入组织选择“团安徽省委→安徽理工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审核后完成转入。四、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入学报到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迁入地址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省内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办理迁移。省外考生: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江苏、上海、浙江考生可自愿选择“长三角一体化户口网上迁移”,办理前请致电淮南市政府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554-6262110咨询)。重要提示: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交,且须确保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需完全一致,同时将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合并复印一份交至保卫处。五、其他注意事项请勿提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务必确保入学报到时证件在有效期内。如有其他疑问,可关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最新通知,或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232001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5月13日2025-08-26 16: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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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一)复试形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进行,具体复试方式详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https://www.gs.stu.edu.cn/list/81/post/2da28847-bdd9-406e-be91-a9be36e4a880)(二)复试方案各招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方案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通知,复试方案包含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复试流程、评分标准、初试和复试成绩占比、录取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站通知。(三)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严防作弊。考生应按各招生学院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备好原件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以下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2.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4.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5.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8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8.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其中MBA、MPA、教育管理(代码:045101)考生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9.各招生学院于复试前组织考生亲笔签署《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交招生学院留存。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10.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四)复试内容1.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五)复试考核及进程安排复试考核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安排请留意其官网、官微公布的通知。二、调剂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相关学科专业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通知,我校2025年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三、录取相关规定(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各学科(专业)按权重折算初试、复试成绩得出总成绩。各学科(专业)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4.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四、公示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核准后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六、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汕头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www.gs.stu.edu.cn/list/17/post/91e08844-f9f2-4e52-adc9-fca102f4ff50)。(二)申诉申请人对招生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招生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申诉。(三)监督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54-86502424,邮箱:o_yzb@stu.edu.cn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汕头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3.汕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09-02 1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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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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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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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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