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点(代码3513)实行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系统对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现场审核。
一、确认对象
网上报名选择福建农林大学作为报考点,且缴费成功、生成报名号前4位为“3513”的考生。本考点仅接收全国统考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1至5日。其中,首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上午12: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应的材料或补充材料。报考点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发送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造成确认不通过。
三、网上确认流程
(一)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
(二)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认真核对网报信息,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四)上传照片资料。考生须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详见附件)上传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和手持身份证照片。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前与招生单位联系,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
2.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补充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的材料。
3.其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按系统审核意见的要求提交材料。
(五)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有审核结果(如提交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耐心等待审核或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应根据手机短信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咨询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四、咨询与指导
考生网上确认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1-83765202,或前往明德楼705考试中心现场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上确认期间,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的理念,认真阅读并遵守网上确认系统上经考生本人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声誉,遵守考试纪律。
(二)对于在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的或未缴纳报考费的人员,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
(三)在网上报名期间,已报名成功但误选报考点的考生,若需要申请更改至本报考点的,须符合本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请考生前往报考点咨询并提交勘误申请修改手续,本报考点将根据考生线下申请审核,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按本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关于考生网上报名退费情况说明如下:
1.报名成功并完成网上确认,但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缴纳的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
2.报名成功但未网上确认的或报名成功后取消报名的,考生缴纳的报考费将在网上确认结束后由原报名缴费系统统一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报考费预计将于2025年1月前原路径退还至考生当时缴费所使用的账户(支付宝或银行账户等)。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交完报考费后立即注销相关支付账户,以免影响退费。
(六)请考生定期关注报考点公告,并在网上确认前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上述通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已报名成功但误选报考点需要勘误的考生,务必于11月1日至4日前往报考点(明德楼705)提交勘误申请修改手续(考生原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不得勘误)。
网上确认图像采集标准请到官网查看,
官网网址:https://kszx.fafu.edu.cn/fe/7c/c11012a3928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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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复试实施细则,指导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评价标准,做好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实施。复试小组组成一般不少于5 人,其中1人为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复试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二、复试工作要求(一)复试时间、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开始,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流程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系、中心)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学院(系、中心)联系。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二)复试资格1. 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不含推免生)。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 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3. 调剂考生要求:我校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要求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4.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申请调剂时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修改报考类别的申请书及在职证明。定向就业单位以申请书为准,一旦提交不予更改,请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信息。三、复试程序(一)确认复试信息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bm.buct.edu.cn/logon, 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⑤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报考MBA、MPA、MEM专业考生),还须提交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报名时已提交的一志愿考生不用重复提交)。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各学院(系、中心)可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科研和获奖情况、应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或“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说明。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系、中心)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2. 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学院(系、中心)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三)复试考核考生根据各学院(系、中心)要求参加报到及复试。现场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部分专业不设置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1. 笔试要求(1)考试时间为2小时。(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指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系、中心)考试安排。(4)我校所有笔试科目无须使用计算器。2. 面试要求(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学院(系、中心)指定的其他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3)考核应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主要考核内容如下:a. 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b. 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要求见各学院(系、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4.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一)学院(系、中心)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调剂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500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300分。(三)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与复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占比。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与其他考生总成绩相同,无须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复试合格即拟录取。(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六)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五、录取(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或未达到学院(系、中心)对复试各项成绩的要求;4. 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5.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二)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2025年6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2025年5月10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协议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2025年6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六、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七、信息公开(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buct.edu.cn/yjszsw/list.htm) 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我校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三)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考生接待邮箱:yzb@mail.buct.edu.cn,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八、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系、中心)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九、违规处理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十、其他(一)本办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二)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2025-08-06 16: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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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接收2025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学校是教育部和湖北省“部省战略合作”明确支持建设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重点支持的省属高水平大学。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1000强,位列2024年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第128位,位列2024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全国第154位。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5个学科继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3‰,化学已进入全球前5‰。获批水利科学与工程、电力与新能源、大健康与医学、新材料、资源生态管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特色生物育种与生物制造等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教师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68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31余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23人,硕士生导师2039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40余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专家340余人。聘请20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17名学者入选美国ESI世界排名前2%科学家榜单。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聚焦国家能源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前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建有湖北长江三峡滑坡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地方高校国家级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40多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3年科研经费达到3亿元。2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等学术期刊。学校持续强化研究生教育,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获批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2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现有来华留学生1400余人。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2019年,获批承办乍得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2022年承办了“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反响。2020年以来,学校获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2个,获批承办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扎实开展国别与区域研究,建立的尼泊尔研究中心入选教育部备案中心。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二、申请条件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4.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直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2024年9月-10月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②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④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⑤有效体检报告或我校校医院体检缴费证明;⑥直博生还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在研招网给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四、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本简章“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最终学费标准以按上级部门意见执行。五、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全日制博士生13000元/年。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全日制博士生30000元/年。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8.各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详情见各学院相关网站。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六、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1.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接收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型专业。3.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七、联系方式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17-6392638、6393256学校网址:http://www.ctgu.edu.cn研究生院网址:http://sxdxyjsy.ctgu.edu.cn/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2025-08-27 14: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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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4419)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根据工作安排,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4419)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凡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4419)并符合本考点网报公告要求的考生,须通过网络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待我考点审核后即可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手续。系统反馈“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了2025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一、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每天9:00-17:00,为首次材料上传的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再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要补充材料再次上传,再次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在11月2日-3日期间上传的材料,将于11月4日统一进行审核。二、网上确认步骤1.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只在网上确认期间开通)2.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选择我考点的考生均需上传以下(1)—(3)项材料:(1)根据系统中“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如考生被录取,该照片将用于人事档案材料以及在学期间相关证件等用途)。(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3)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请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肩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拍摄或上传的照片,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无光斑、无阴影、无红眼等,要真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用翻拍照片,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的照片)。4.对应上传符合我校考点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符合的①②③条件之一,上传相应的材料: ①广州市户籍的:上传广州市户籍证明(广州市户籍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就读于广州市内高校的:上传广州市内普通高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③在广州市内单位实习的:同时上传实习单位证明及学校证明(2)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根据自身符合的①②条件之一,上传相应的材料: ①广州市户籍的:提供广州市户籍证明(广州市户籍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在广州市正式工作的:同时提供工作合同和由合同单位缴纳的最近两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8-10月份内至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须上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1)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须盖章)及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2)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须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并上传电子认证报告。(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告上的信息必须清晰完整。(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5)因学校更名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学校更名证明。请务必按要求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将影响审核。不符合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特别提醒1.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再次审核。如三次审核不通过,请务必在11月5日11:30前与我考点联系。2.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报考点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4096451(10月31日-11月5日8:30-11:30,14:30-16:30)邮箱:yzb@gdufe.edu.cn2025-09-02 1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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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苏大学考点(3212)考生考前须知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公布本考点考生考前须知。一、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二、考试用品准备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进入考场,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关于计算器的使用:(1)统考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2)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目上的备注为准,如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目未写明的,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三、考场分布和查询江苏大学考点(3212)的考场分布在4栋教学楼:三山楼、三江楼、京江楼、研究生楼。考生可以在准考证上查看自己考试所在楼栋,并可依据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楼栋及我校考点平面示意图提前熟悉考场分布情况。考生所在的具体考场号、教室可于12月20日下午14:00后通过扫描“考场查询”二维码查询获悉,请考生务必牢记考场号、教室。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15:00后凭准考证进校现场查看考场。四、入校须知1.入校时间和流程考试期间每天早上7:00以后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进出校门。考生应充分考虑入校时安检等各种影响因素,务必提前熟知入校流程和考场所在教学楼及其对应的入校校门的位置,预留足够赴考时间,提前到达所在考场教学楼候考区。根据本人准考证上所列考试时间,考生须于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有序进入考试教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生进入考场流程:考生凭《准考证》进校——手机存储柜设置区域存放手机——排队有序通过安检门安检(各考试大楼入口处)——安检通过进入各考试大楼——考场入口处检查核验。建议考生须在每场考前至少1小时完成入校,考前半小时完成进入考场。考生存取物品、安全检查等如遇高峰期或多人复检等可能会发生排队等情况,请务必做好时间规划,准备充足的时间,以免误考。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现场秩序安全有序。2.入校路线考生可以根据不同楼栋选择入校大门。三山楼考生可从学府路1号门或2号门进入,三江楼考生可从学府路2号门进入,研究生楼考生可从学府路1号门进入,京江楼考生可从谷阳路1号门进入。因各楼栋距离较远,请考生务必选择好入校大门。考试期间,外来考生的车辆可以凭出示考生《准考证》进出校门。因校园道路车辆承载量有限,建议校外考生乘坐公共交通赴考、步行入校,以免因交通拥堵等情况耽误进考场时间。学校统一送考的大巴车和考生自驾来考点的私家车可以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明进入校园,服从校内安保人员引导和管理。其余送考的社会车辆和私家车即停即走,服从交警交通管制,避免拥堵,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步行入校。五、手机存取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所有考生均须经智能安检门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含本校考生)在进入安检区之前须将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存放至指定区域。存放的物品在考试结束后取回。考试过程中若被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2.请考生进校后按照路标指引进入手机存取区域,存取过程请考生排队有序进行。3.考生将手机存放后应确认上锁,并妥善保存手机存储柜钥匙,之后前往安检区等候。考试结束后考生凭手机存储柜钥匙自行取回手机,注意手机取走后不能将手机存储柜钥匙带走。4.手机存取过程中如遇钥匙丢失等特殊情况,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解决。5.在进入我校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之前,建议校内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存放在宿舍中,校外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等考试违规物品和其他非考试用品。因存放需要花费时间,且存在丢失、损坏的可能,建议考生除考试用品外不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点。存放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责任由考生自负。六、主动配合安全检查1.所有考生须服从安排,在进入我校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之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提前将手机等物品存放在指定区域并有序通过安检门。2.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严禁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学习资料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考场内统一配备时钟)、充电器(数据线)、电子烟、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食品饮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3.为避免触发安检门报警,请考生不要携带含金属物的背包、钥匙、打火机、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眼镜盒以及金属饰品(如金属发卡、项链、耳饰、手镯、戒指、腰链、脚链等)。因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金属扣子、拉链、腰带、裤子挂扣、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性内衣、鞋帽等)会影响安检门正常通过,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请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参加考试。4.对于因身体等特殊情况,如体内植有金属物、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以及孕妇等不能正常通过安检的考生,请考生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考试期间,考生须随身携带并在安检时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5.由于考生人数众多,出入场时间集中,手机存取和安检需排队进行,请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预留足够的时间做好入场准备工作。考试前1小时开始安检,考试开始前15分钟需完成安检。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6.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拒不配合检查并对考试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威胁的考生,将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置。七、关于后勤服务12月20日晚、21日全天与22日全天,我校开放学生第一食堂、第六食堂,作为校外考生就餐点,食堂内部出售餐饮券供考生买券就餐,食堂内部提供热水。考试期间,各考试楼栋提供红糖姜茶。我校研究生报告厅,讲堂群报告厅110、210,六食堂,12月21-22日两天12:00至13:30提供午休。八、诚信参加考试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公告》(附件2)及《统考科目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3),严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实时监控或通过视频回放认定。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的有关章节见附件4。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四种情形均构成刑事犯罪,均可以给予刑事处罚。请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珍惜个人名誉,争当诚信公民。九、温馨提示冬季天气寒冷,呼吸道疾病多发,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和个人健康防护,注意食宿卫生,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保持良好的应考状态。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及时查看学信网站内信息和报考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推送的各类信息,关注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江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江苏大学考点信息发布网址:https://yz.ujs.edu.cn/kdxx.htm考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yzb@ujs.edu.cn,电话:0511-88780086,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祝考生们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附件1:考场规则.doc附件2:考生诚信考试公告.doc附件3:统考科目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doc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doc附件5:《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doc附件6:特别提醒.doc附件7:《江苏大学校园地图(本部)》.pdf2025-08-08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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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14:00后开通查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山东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4:00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发布。二、成绩复核考试成绩公布前已经过严格评阅、多次复查,如考生仍对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要求申请成绩复核。1.申请方式请需要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登录成功后点击“成绩复核”功能模块,按流程操作提交申请。系统网址:https://pas.sdjzu.edu.cn/用户名:2025+考生编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已登录过系统并修改过密码的须用更改后的密码登录。2.复核范围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成绩复核范围之内。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查。3.受理时间2025年2月25日08:00—2025年2月26日23:00,逾期不再受理。 4.复核程序及规定(1)为给考生提供安全便捷服务,我校不受理考生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请各位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准确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一旦提交,则不允许修改,每位考生仅有一次申请复核的机会。(2)考生可及时登录“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后予以公布。三、复试资格线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资格线)待国家统一公布。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工作,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和“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四、联系方式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 0531-86367033。2025-08-21 14: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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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各位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对我校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录取通知书邮寄、调档函下载及档案邮寄、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公布的名单为拟录取考生,不作为录取依据,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中上旬通过邮政EMS寄出,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录取通知书均通过“邮寄”形式寄送。根据录取通知书寄送要求,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收,其他人无法代收,请考生于5月27日9:00—5月31日22:00登录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考生信息填报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SigninLq.aspx) 确认邮寄地址。建议填报考生本人的居住地址且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XX(路名、门牌号)规范填写。二、调档函信息确认及档案邮寄说明调档函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请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登陆我校2025年硕士拟录取考生信息填报系统的【拟录取情况查询】栏目进行“调档函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在【录取情况查询】栏目中自行下载并打印调档函。邮寄时档案袋上注明“2025级XX学院XX专业硕士研究生XXX档案”字样。档案只接受机要或者EMS寄送方式,其他方式一概拒收。若因档案邮寄方式不符合要求发生档案丢失、损毁,责任自负。档案邮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一)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5档案室(邮编510631),唐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020-85211035。(二)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510006),唐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三)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108档案室(邮编516600),郭老师,联系电话:0660-3808019。三、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事宜(一)硕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二)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入学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入学后各校园户籍工作通知为准):1.户口本原件(若原户籍为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个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者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的籍贯、出生地要详细到市(县),且有效期为30天内;迁往佛山校区的新生仅可选择户口迁移证);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4.已婚的学生还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仅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迁移户口。(四)学生集体户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出。1.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2.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9312001 、020-85211139,刘老师。3.录取到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如有疑问,请咨询:0757-86687111,钟老师。4.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如有疑问,请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四、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一)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省内单位和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二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线下转接。(二)通过党务系统转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党务系统中直接选择“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若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说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二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则需先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因为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的哪个支部/直属党支部,否则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三)通过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学院统一在党务系统录入党员信息。学生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五、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我校集中在8月中上旬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8月上旬,各学院会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8月中旬,各学院团委将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2025-08-08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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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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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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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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