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2.学校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相互调整。
3.各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需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4.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精准划定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我校同一招生学院,报考条件相同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对于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招生专业,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须于复试前,按照各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2.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相关文件及教育部下发的审核通过加分名单严格执行加分事宜。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四、复试形式
1.我校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复试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或远程复试方式。
2.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相关学院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方式复试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公平性。
3.采取远程复试的,相关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须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考试科目以学校及各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①现场复试方式
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各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②远程复试方式
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相关学院命制适于线上考查的“条目式”题库,综合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命制数量充足的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的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所占分值一般不低于30分,且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学院负责,加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复试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等由学校统一协调确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5.各调剂专业具体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详见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复试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12.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确认操作。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学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合理设置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九、录取
1.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学校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8.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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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原则(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三)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二、复试资格审查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资格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和有关复试缴费事宜请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三)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有关要求(一)复试形式与时间1. 复试形式:除非全日制调剂考生外,全校各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线下复试。2. 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4月20日之后研招办将陆续公布拟录取名单。(二)复试考核内容1.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管理类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需按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笔试)。4.在复试中考核考生思想品德。5. 学院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考核内容。各学院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考核内容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三)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各专业以及非全日制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为200%,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2. 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综合划定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五)关于调剂复试规定1.学校允许调剂的专业,学院在调剂时可以提出比该专业国家线更高的调剂条件。2. 调剂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一般不低于200%。3.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4. 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请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六)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七)关于综合面试1. 综合面试时间及内容(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应停止进行。(2)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2.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面试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对考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专业型硕士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专业实践考核,具体见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八)专业笔试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笔试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专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九)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采取百分制,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十)成绩计算及公示1.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2. 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3. 复试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四、录取工作要求(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日。(http://grs.muc.edu.cn)(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二)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复议与监督(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二)监督举报电话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七、其他事宜(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线上缴费,除复试费外,学院在复试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警惕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录取名单。(五)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录取定向在职考生,录取后单位、考生、学校须签订三方协议。(六)我校2025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08-13 1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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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1、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等同副教授职称),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三、复试要求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1、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以下专业在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划线。2、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确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5、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12分。拟接收士兵计划调剂考生1名,仅接受理工科士兵计划调剂。6、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四、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9日-4月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4月中下旬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7)《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2、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为扫码缴费,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3、复试内容(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以学院通知为准。(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调剂工作(一)调剂的基本要求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二)调剂的基本程序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复试录取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3、各二级招生单位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4、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六、录取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4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仅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需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a+b+c=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a+b+c+d=1)。(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3)总成绩= A*(1-X)+ B*X。3、录取规则在二级招生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4、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复试监督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156。八、其他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附件【2025年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2025-08-26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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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指导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三、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要求不得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下达指标进行差额复试,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4.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5.鉴于我校第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二)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三)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5日,其中一志愿复试在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详见各学院网站。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学校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1.复试准备阶段:(1)3月24日前,组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3月24日前,组织复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3)3月26日前,各学科专业公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复试分数线及入围复试名单;(4)3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5)3月29日前,各学院收集资格审核材料并完成审核;2.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实施:(1)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到校参加复试;(2)分专业、领域组织复试。笔试时间:3月30日面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3.确定拟录取名单(1)完成复试两天内,各学院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汇总并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3)5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4)5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5)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复试费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加试科目: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五、调剂工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一)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二)调剂程序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二)录取规则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三)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八、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复试监督和复议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其他要求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联系电话:驻校纪检监察组 0731-84618683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1-84638210官方网站: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2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docx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研究生复试费操作指南.docx2025-08-26 1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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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120200工商管理学、020200应用经济学、025400国际商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300会计、125700审计六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0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0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至少 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政治理论(MBA、会计、审计 3 个专业学位考核)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0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04根据本院各专业复试一志愿考生数量,应用经济学(复试 17 人)和工商管理学(复试3 人)学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人数共 20 人);国际商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9 人);审计专硕成立 1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 16 人);工商管理专硕(MBA)成立 2 个面试专家组(复试全日制 25 人,非全 27 人);会计专硕商学院(南京校区)复试 49 人,无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复试 25 人,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复试 61 人,共 135 人,成立 7 个面试专家组。0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考生通过抽签决定其面试所在组和面试顺序。一志愿考生面试在 3 月 31 日和 4 月 1 日完成,调剂生面试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06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由学院保存到考生毕业。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01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于 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11:00 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点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阅江楼 502;会计:阅江楼 512;工商管理(MBA):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以 MBA 中心官方通知为准。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1)《复试资格审查表》(2)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024 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8)考生 CET-4、6 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 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同时须在 3 月 28 号前缴纳复试费 80 元。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如果考生材料暂时缺失,本人必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0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8:00-30 日 16:00 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研招网报名时所使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0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周六)下午 13:30-16:30,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明德楼 N403会计:明德楼 N404、N408、N411,共 3 个考场,每个考场 45 人,具体名单分配届时请查看考场门口考生名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10到明德楼各专业对应考场参加考试(每个考场门口有该考场考生名单请仔细查看,不要走错考场)。具体科目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我校《2024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应用经济学笔试科目 F44《宏观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笔试科目 F45《统计学》、国际商务笔试科目 F32《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满分均为 15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会计专硕笔试科目 F28《会计学(含政治理论)》、审计专硕笔试科目 F34《审计学(含政治理论)》,总分 150 分,其中:专业课部分满分 120 分,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部分满分 30 分,在面试环节以口头回答问题形式进行考核。《政治理论》成绩计入专业课笔试总分。04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1)面试内容:综合面试满分为 150 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 50 分,主要包括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90 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面试时间、地点会计、MBA 一志愿面试时间:3 月 31 日(周日)上午 8:30 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会计 1 组:阅江楼 502,会计 2 组:阅江楼 520,会计 3 组:阅江楼 542,会计 4 组:阅江楼 543,会计 5 组:阅江楼 546,会计 5 组:阅江楼 418,会计 7 组:阅江楼 43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在线面试(具体 ID 另行通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审计一志愿面试时间:4 月 1 日(周一)上午 8:30正式开始;12:00-13:30 中午休息;下午 13:30 开始。地点安排如下: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学硕:阅江楼 502国际商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3审计专业硕士:阅江楼 546(3)面试程序A. 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抽签时间:3 月 30 日(周六)上午 8:30,资格审查的同时。抽签地点:各专业资格审查地点。B. 面试安排①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指定面试时间之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 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候考地点(阅江楼 426)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电脑等电子通讯物品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②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验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进入面试现场后,首先进行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1)英文自我介绍(3-5 分钟);2)考生随机抽取一道非开放性试题题号,由双语考官用英文朗读题目内容,考生回答。外语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依次抽签回答专业知识题、创新及应用能力题各 1 道。审计专硕、会计专硕、MBA 考生另外抽取 1 道政治理论题进行回答。③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核对记录。抽取题目后清晰读出题目序号以及题干内容,并进行回答。④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⑤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0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历码是 3 或 4)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 100 分,每门考试时间 2 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安排请查看《复试通知书》中相关信息。0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面试环节成绩的评定1.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政治理论(审计、会计和 MBA 考生考核)这 3 项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每一项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在该考核分项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2.关于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复试成绩的调整说明为了消除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成绩的差异,保证各组间成绩均分与标准差相同,作如下换算:设:面试第一组的平均分为 P1,标准差为 S1;面试第二组的平均分为 P2, 标准差为 S2;面试第 i 组的平均分为 Pi, 标准差为 Si;i 为实际面试组的数量若面试第一组考生成绩为 X1,面试第二组考生成绩为 X2,...面试第 i 组考生成绩为 Xi,则最终调整后复试成绩分别为: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60%,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占比为 40%。对于初试满分 5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对于初试满分 300 分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0.4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核成绩与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 50%。其中: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专业课考核(会计、审计、MBA 专业含政治理论)/1.5*0.5+综合面试考核(含外语能力测试)/1.5*0.5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定名次,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同学习方式分别排名;同一专业不同校区的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校区分别排名;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六、调剂复试程序01调剂申请条件根据 2024 年生源情况,我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政策按照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02调剂生筛选标准拟调剂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 2 位应为 12,初试科目是管理类联考科目,报考非全日制的依分数高低筛选,若最后一名有同分,则同时进入调剂复试。03调剂复试安排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载的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考生的调剂信息遴选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为准。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与一志愿复试及录取工作标准相同,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具体调剂复试日程安排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七、其它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八、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电话:025-58731201,邮箱:yzb@nuist.edu.cn)九、相关工作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十、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商学院。2025-08-13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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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以下简称 “推免”)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考核及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材料审查1.审查组织与目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门组建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通过综合评价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等情况,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并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后续考核安排。2.审查具体流程(1)材料逐一审核:每份申请材料均需经过至少 3 名拥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进行独立审核,专家以百分制为材料打分,最终取 3 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份材料的初始成绩。(2)成绩标准化处理:若材料审查过程中存在多组并行审核的情况,为保证不同组别评分标准的一致性,需对各组给出的初始成绩进行标准化调整。(3)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标准化后的最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4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二、考生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与通知方式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定于 9 月 1 日下午开展,具体的审查时段、操作步骤等细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个人电子邮箱及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审查。2.审查流程与时长考生需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专门的资格审查软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身份核验等审查操作。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过程预计耗时约 5 分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与。3.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配合审查工作人员完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验工作。4.审查结果影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经审查后不符合推免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后续综合考核的资格,不再安排补审机会。三、综合考核安排1.考核基本信息(1)考核时间: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定于 9 月 2 日举行,具体面试时段将根据考生分组情况另行通知。(2)考核地点:面试地点设置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2.考核流程与内容(1)场外材料阅读:每位申请人在进入面试考场前,将有约 5 分钟的场外时间,用于阅读与考核相关的材料,为后续面试做好准备。(2)场内面试环节:场内面试总时长约 20 分钟,主要包含三个核心模块:一是 3 分钟左右的个人陈述,内容可涵盖学术经历、专业认知、研究规划等;二是专业问题回答,考官将围绕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提问,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三是英文水平测试,通过英文问答等形式,评估考生英文交流与应用能力。3.考核评分与小组组成(1)评分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分重点聚焦于申请人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学术研究潜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学术兴趣方向等方面。(2)考核小组:每组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 5 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将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为考生打分。4.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成绩直接等同于综合面试成绩,不额外叠加其他考核项目的分数。四、推荐拟录取规则1.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核心依据,结合当年硕士推免招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2.录取资格递补机制若已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3.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特殊要求报考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的申请人,除需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外,还必须获得合作外方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后,方可最终获得该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录取资格。五、其他补充说明1.办法适用范围本《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仅适用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学专业、纪检监察学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其他专业的推免招生需参照对应专业的专项招生办法执行。2.招生安排变动应对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原有的招生工作安排无法正常推进,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调整后的工作信息,具体变动内容以最新通知为准。3.未尽事宜处理本办法中未明确提及的招生相关事宜,需参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其他相关通知、规定执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异议申诉途径若考生或相关人员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流程规范性、结果公正性等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且材料中须注明申诉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2.申诉及咨询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06 教学办公室(2)邮政编码:100084(3)联系电话:010-62785603(4)电子邮箱:fcx@tsinghua.edu.cn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08 月 22 日2025-09-08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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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以德为先,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二)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提高生源质量。(三)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调剂管理、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优化考生服务。(五)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统一实施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学院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三)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成立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5.学院制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遵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三、组织实施(一)基本原则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适当降低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1)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符合该成绩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上线考生”。(2)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名单。(3)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并且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少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①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②其他上线考生根据相对获得值(计算方法同上)进行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扣除优先进入复试考生数后的剩余数1:1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报考公共管理的为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8.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复试方式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各学院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及场地。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告知考生复试安排,并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的时间。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制定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四)复试内容及分值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2.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40%。(五)复试程序及要求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5.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四、调剂(一)基本条件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6.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二)调剂要求1.各学位点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严禁任何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研究生院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学校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各学位点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五、录取(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二)具体要求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三)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四)信息公开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五)时间安排一般应于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应于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575-88348020邮箱:yzb@usx.edu.cn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七、其它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2025-09-04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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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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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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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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