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
三、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由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研究生院、纪检监察机构依照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
(2)确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负责对复试小组进行政策和规则的培训。
(3)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及复试流程,并组织做好复试命题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4)确定考生需提交的复试补充材料及相应格式要求,明确考生复试环境要求等。
(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6)审核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公布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严格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组织复试,“三随机”过程均须视频记录。
(2)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确定复试程序、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
(4)负责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阅卷工作。
(5)审定本学科(专业)的《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6)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
五、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各学院于4月26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其中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8日前完成。
2.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复试资格。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B类考生)”的前提下,可根据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及考生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基本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前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取得联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人员名单之中),并提供合同书、服务期满的考核报告等材料。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③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告。
3.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①本人户口本;
②《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2)学院要求或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加试
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
①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的专科生;
②本科结业生;
③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④《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需加试的专业考生。
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加试单科成绩须达到招生学院公布的最低分数线,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5.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在复试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
(2)笔试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笔试应在有监控设备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参照初试的考务安排,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①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②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③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参照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工作
1.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初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按百分制计算):
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分)÷3
(2)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只计算与调入专业相同的统考科目成绩,各学院调剂复试前需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2.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各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等条件下,参加海南大学面向2024年研究生招生而组织的夏令营并表现突出的考生优先录取。
(2)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各学院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2.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各学院须按照本办法,遵守“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需要调剂的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所有涉及招生的工作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邮箱:hdyzb@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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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各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三、复试工作1.复试形式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2.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方案将于近期陆续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3.复试差额比例及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4.复试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将于3月下旬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所在学院复试方案。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备学校联系使用。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5.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参加复试考生统一提交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各学院可根据复试考核需要,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制订其他补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提交方式、时间等,请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6.诚信复试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7.复试成绩量化标准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专业能力考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8.复试考核复试各环节开始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往届生),进行“两识别”“四比对”,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身份核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通用外语、专业外语听说的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还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安排实验实践等其他形式的考核。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如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考核需要,制订其他考核要求,具体请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9.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1.复试费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生),缴费方式请见附件4。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审时出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办理退款手续。复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妥当安排,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12.体检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3.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北京市政策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执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14.进出校园管理我校复试工作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工大西门站”直达。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复试期间,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证通过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购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四、调剂工作1.调剂工作原则我校一志愿生源整体充足,仅少量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调剂工作办法由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要求制订,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2)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3)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6)各学科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只开放一次调剂申请。如开放多个批次,则每批次内分别按照遴选规则进行择优遴选。(7)考生调剂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5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制订,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3.调剂工作程序(1)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系统开通并完成遴选后组织进行。各学院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如由于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启时间发生变动而导致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进行公布。(2)考生须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将锁定36小时。(3)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截止后,根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和遴选规则等,依据计划余额择优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复试。(4)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五、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复试后,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加权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拟录取。对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对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复试总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1)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5×50%]+[复试总分×50%];(2)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3×50%]+[复试总分×50%]。同一志愿属性(指一志愿/调剂,下同)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一志愿属性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所有拟录取结果(含调剂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2.协议签订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为一式三份,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拟录取统考定向生的协议:拟录取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院,邮寄地址请见学院复试方案。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的协议: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4月11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院,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拟录取推免生的协议:推免生已于3月12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3.现实表现函调表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提交《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2),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已被我校接收的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已于3月12日前,将《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工作纪律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六、郑重声明我校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合作。请广大考生小心防范可能存在的非法冒名网站、QQ、微信、短信、邮件、电话等,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虚假不实宣传,避免上当受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校均不予负责。对于盗用北京工业大学或学校教师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举报。七、信息公开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以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八、联系方式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监督举报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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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2.复试时间和地点:3月19日上午8:30,到所选报的医院(或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如时间有变动,由各医院(或学院)另行通知。二、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初试达到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可参加本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网址: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3/33972.htm)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国家线(一区)即可参加复试。2.提交审核材料考生需在3月18日上午9:00前,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15位)+姓名,例如:105705456780000张三),发送至所选报医院(或学院)电子邮箱或指定系统(具体见附件2),纸质版需在复试报到当天复查并按医院(或学院)要求上交。考生提交材料清单:(1)《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或彩色打印)。(2)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有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证尺寸大小清晰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5)学历学籍证件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审查);应届生:学生证(需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6)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有效期至2025年6月(过期后可补交)。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盖章要求见表格内容)。(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所选医院(或学院)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三、复试流程1.第一轮复试3月19日起开始复试,具体事项由医院(或学院)安排。达到复试分数线的全部考生,都要到报名时选报的医院(或学院)参加复试。没有录取的考生,由所在医院(或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院内缺额学科方向调整复试。2.第二轮复试(1)选报医院(或学院):3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截止,第一轮没有录取的考生,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栏目查看缺额通知,并按选报要求微信扫码选报。(网址:https://yjs.gzhmu.edu.cn/)(2)参加复试:3月26日复试,具体事项由医院(或学院)安排。参加本轮选报志愿的考生,要到选报的医院(或学院)参加复试。3.温馨提示(1)复试期间,考生们不要变更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码。(2)校内调整和院内调整,复试差额一般不高于500%,具体以各医院(或学院)公布为准,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复试名单。(3)校内调整和院内调整,只可在报考专业内进行。例如,报考“内科学(105101)”专业的考生,只可在本专业内进行缺额调整复试。(4)进入复试阶段后,全校部分专业由相应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具体安排如下:①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统筹安排“生物医学工程”、“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专业;②药学院统筹安排“药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③护理学院统筹安排“护理学”“护理(专业学位)”专业;④卫生管理学院统筹安排“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⑤公共卫生学院统筹安排“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⑥附属口腔医院统筹安排“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⑦基础医学院统筹安排“基础医学”专业(不含霍夫曼免疫研究所);⑧生命科学学院统筹安排“生物学”专业(不含霍夫曼免疫研究所)。注意:以上专业由相应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学校不再组织校内调整,考生务必留意相应学院的复试安排。(5)因学校网站每晚23:00至清晨7:00要进行网络维护,此时段考生无法访问研究生院网页。请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时间或保存网页内容,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并查看信息通知。(网址:https://yjs.gzhmu.edu.cn/)四、复试内容1.专业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采取笔试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2.外语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可采取笔试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3.综合素质能力(共100分)。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00分)。主要包括:①考生对本专业的临床或科研热情;②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潜质等。可采取抽题问答或其他形式进行。5.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每科满分为100分,具体由院(系)单独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时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由招生单位自定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五、录取1.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学科方向招生计划,依据总成绩的排名录取。2.考生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分别占50%权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分数,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分数之和。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六、调剂1.调剂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的考生经复试后没有录取者,如仍有部分专业缺额,考生可参加调剂。缺额情况请关注后续通知。3.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的考生,也包括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选取考生参加复试。4.申请调剂的考生,要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内填写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志愿信息,及时查看“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要及时在系统回复,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5.调剂基本要求:①初试分数达到调剂要求。②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③报考临床类专业学位(“105100临床医学”“105200口腔医学”“105700中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类专业学位。④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七、体检考生体检拟录取后另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八、入学审核在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九、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咨询/监督热线:020-37103094附件下载附件1:2025年复试考生名单.pdf 附件2: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各招生院系所的联系方式和邮箱.xls 附件3:考生情况简表.doc 附件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2025-08-12 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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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MBA复试环节同等学力加试通知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将我校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125100)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公布如下:加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周一)下午1:30加试方式:笔试。加试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加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M座304室(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请各位同等学力考生携带本人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遵守考场纪律。考场注意事项请参看《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须知。2025-08-18 1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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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关键渠道,复试录取作为其中的重要构成,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关键一环。依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则(一)秉持综合评价原则,提高招生质量。学校严格依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始终将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衡量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二)坚持全面考察准则,突出重点选拔。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察其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察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三)坚守严格管理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结果及时公开、监督机制完善,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审核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就业处具体承担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的挑选、复试小组的组建,以及本学院复试细则的制定和执行。(三)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生数量,按需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开展。每个小组设组长 1 名,由不少于 5 人的专业骨干任课教师组成,同时配备 1 名专职秘书;同一专业可成立多个复试小组,各小组的评分标准必须严格统一。(四)各学院必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在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和权利的同时,明确其责任,规范其工作行为。(五)学校成立由纪检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小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以及学校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三、复试管理(一)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国家 A 类分数线上 150% 的差额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对于合格生源不足 150% 的学科专业,以国家 A 类分数线作为复试分数线。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及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布,单独考生的分数线与普通考生一致。(二)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需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考生在复试前须向复试学院提交各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公告,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1)初试准考证;(2)居民身份证;(3)加盖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考生除外);(4)往届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5)往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纸质版学历认证报告;(6)应届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7)个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模版见附件一;(8)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9)“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其复试结果无效。对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以下专业进行线下现场复试(包括调剂考生),其余专业均采用线上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 月 29 日 - 30 日。线下复试考生于 3 月 29 日上午报到,29 日下午进行笔试(13:30-15:30 为外国语;16:00-18:00 为专业课;建筑学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16:00-19:00),30 日全天进行面试。线上复试考生各专业的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以报考学院发布的公告为准;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的加试安排详见学院公告。(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 月 8 日开始。复试内容线上复试的主要内容及分值详见附件二,线下复试的主要内容及分值详见附件三。初试未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进行该科目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考生照顾加分原则和依据详见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的通知》《关于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的通知》。加试相关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成绩不满 60 分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原则(一)我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课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二)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的 60%;(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3)在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4)考生身份无法确认。(三)考生体检须符合《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要求。(四)我校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和 “定向就业” 两种。“非定向就业” 考生须调转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 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 考生需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待录取学习方式为 “非全日制” 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五)我校通过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学院网站统一公布复试方案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五、监督和复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全面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环节及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申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及时反馈结果。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招生咨询电话:0335-8057077;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本方案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附件一: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pdf】附件【附件二: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网络远程复试).pdf】附件【附件三:燕山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现场复试).pdf】2025-09-01 14: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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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财大MPA/MEM调剂复试工作的温馨提示各位考生:为更好地服务调剂考生,现发布调剂复试工作温馨提示:1.“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凌晨0:00开通,持续时间为12小时,具体以调剂系统上的公告为准。请符合调剂基本条件,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2.我院将于4月8日12:00以后通过电话与调剂考生进行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如三次联系未果,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3.复试拟定于4月9日在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线下举行,含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4.请考生及时关注浙财大公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及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s://mpa.zufe.edu.cn/) (https://gs.zufe.edu.cn/index.htm)5.咨询电话:MPA:0571-88922732(王老师)MEM:0571-86732303(章老师)微信号:ZUFEMPA邮箱:mpa@zufe.edu.cn;mem@zufe.edu.cn2025-09-04 15: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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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与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针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与整体部署,同时充分结合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的实际推进情况,现就调剂复试的具体工作安排发布如下通知:一、学校复试时间相关安排复试报到时间:考生需在 4 月 9 日 15:00 至 4 月 10 日 12:00 期间完成报到手续,未在此时间段内报到将可能影响复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合理规划行程。复试时间:复试将于 4 月 10 日 8:00 正式开始,至当日 18:00 结束。复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各项流程。此外,各学科专业对应的具体报到地点、复试地点以及细分时间段,已详细整理至附表当中,考生可自行查阅获取准确信息。二、复试缴费时间及方式说明复试缴费时段为 4 月 9 日 9:00—16:00,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成缴费操作。关于缴费的具体步骤、支持的支付方式等详细说明,可登录研究生学院官网,查阅《太原科技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收调剂考生公告》,公告中已对缴费相关事宜进行全面阐述。温馨提示若考生在前往报到地点的途中,因交通拥堵、天气影响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预计无法按时报到,请第一时间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所属的学院取得联系,说明具体情况,以便学院及时协调处理,尽量减少对考生复试的影响。2025-08-25 1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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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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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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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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