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方式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查询方式及成绩复核受理工作说明如下:
一、成绩查询事宜
查询途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查询时段:2021 年 2 月 26 日 14 时(预计开放时间)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24 时。
二、成绩复核流程
依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规定,考生如对本人评卷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初试成绩复核。复核范围涵盖分数登记、合计(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是否准确,有无漏评情况。
申请时间:2021年 2月26日16 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1年3月1日 16 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方式:考生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http://47.104.177.254:5544/ASPX/Student/StuLogin.aspx)
首次登录前需完成系统注册,且考生姓名、证件号码须与 “研招网” 报考信息一致。登录后点击 “成绩复核申请” 菜单,按操作提示选择需复核的科目,上传复核申请表并点击 “提交”,完成申请操作。
结果公布:学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预计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后公布;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复核结果待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复核完毕后公布,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本通知涉及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将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当前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请勿到校现场办理复核或咨询,成绩公布后可拨打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024-62202349。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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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审议通过!与你有关!新华社权威快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4 月 26 日表决通过学位法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规范学位授予工作 保障学位质量新华社国内部出品2024 年 4 月 26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该法律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这部法律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学位授予资格的申请条件与流程学位法第三章对学位授予资格审批制度作出了明确规范。其一,明确了申请主体,高等学校可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科研机构则能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其二,规定了申请条件,第十二条列出了基本要求,同时授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制定具体细则。其三,确定了审批主体和流程,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经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其四,扩大了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权,将实践中的简政放权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可自主开展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增设审核。另外,学位法还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可依据国家重大需求及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和民生需要,对相关学位授予点的设置、布局及学位授予另行规定条件和程序,以此强化国家在学位布局及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中的统筹作用。学位授予条件的具体规定学位法进一步完善了学位授予的条件。首先,明确了基本要求,学位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与学术道德规范,同时达到相应的学业、学术或专业水平。其次,突出分级分类特点,针对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级分别设定授予条件,且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区分规定,学术学位着重强调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则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再次,鼓励特色发展,考虑到各学位授予单位在类型、层次、办学水平上的差异,学位法在规定统一条件的同时,赋予单位更多办学和学术自主权,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学术评价标准,制定具有特色的具体授予标准,制定过程中需坚持科学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开发布。此外,对于申请学位的境外个人,学位授予单位需依照本法规定的学业、学术或专业水平等条件及相关程序授予相应学位。学位类型及培养评价方式为满足经济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学位法明确 “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这是本次立法的重要突破,既是培养多样化高层次人才的顶层设计,也是对 30 余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条在规定学位类型时加入 “等类型”,为未来探索设立其他学位类型预留了制度空间。2023 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强调两种类型地位同等、重要性一致,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并进一步强化了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下一步,将落实学位法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遵循规律,整体推进,创新机制,围绕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方向,改造升级现有人才培养过程,加强各环节改革措施的衔接,提升人才培养链与管理链的匹配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和长效性,推动培养单位实现内部体制机制变革。学位授予质量的保障措施学位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就提出 “保障学位质量”,并设专章细化规定,构建起全面的学位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自我管理,明确学位授予单位承担质量保证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内部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位质量。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学位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专家对已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点进行质量评估。三是完善导师队伍建设,要求学位授予单位为研究生配备品行良好、学术水平高或实践能力强的教师、科研人员或专业人员担任导师,并建立遴选、考核、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规定博士研究生应刻苦钻研实践,认真准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确保符合学术规范和创新要求。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不能保证学位质量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应学位授予资格;学位申请人或获得者存在学术不端等情形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不予授予学位或撤销已授学位。学位争议的处理方式学位法秉持保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健全了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例如,规定学位授予单位拟作出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决定时,应告知当事人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学位申请人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申请学术复核;对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等行为不服的,可申请复核或请求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学位授予单位要落实学位法要求,依法处理学位争议。一方面,加强校内复核制度建设,使其切实发挥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单位需依据学位法细化授予条件、标准、程序、学术复核、学位复核等制度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并向师生公开。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理争议,发生争议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校内规章制度处理,学校申诉委员会应吸纳校外专家代表参与,保证处理过程独立公正,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当、结果公正、救济顺畅,推动学位争议实质性解决。2025-08-18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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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硕士研究生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保障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四川省招考委《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59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一、推免生接收工作原则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以科学选拔为核心,以公平公正为底线,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养;突出专业特色与能力重点,客观评价考生潜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最终选拔出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二、推免生接收组织管理架构(一)学院统筹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全面责任,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推免生接收条件、明确复试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全程监督工作实施过程;对推免生接收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最终结果负总责。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推免生接收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信息汇总、流程把控等。(二)二级学院执行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推免生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复试小组需提前确定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评分标准,并严格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实施考核。三、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政治素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2. 身份资格要求:为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四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 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且体检结果合格。4. 学业与能力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同时需满足以下四项具体条件:本科期间所修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无补考、重考记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本科就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及以上处分);逻辑思维清晰,具备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四、推免生申请专业范围我院校外推免生申请时,优先考虑本科专业属于以下类别的考生,具体包括: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心理学类、安全类、大气科学类电子类、电气类、管理类、计算机与信息类、能源与动力类英语相关专业、机械类、体育类五、推免生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志愿填报阶段申请人需在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完成申请信息提交。(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阶段1. 学院按“分批次审核、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筛选,结合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额满即停止审核;2.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 所有复试工作需在2025年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再组织复试。(三)待录取确认阶段通过复试并被学院确定接收的考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操作;超出规定时间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六、推免生复试实施流程(一)复试材料提交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均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清晰):1. 个人自述1份(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内容需包含个人学习经历、专业认知、科研兴趣及未来规划等);2. 本科阶段正式成绩单1份(需由本科就读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3. 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本科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无相关成果可不上交);4.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二)复试内容设置1. 专业科目考核:线上复试的专业科目内容,需参照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2. 综合远程面试:采用线上远程形式开展,包含多个考核环节,具体为: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口语交流、专业课知识问答、综合情况评估(涵盖思想品德、科研潜力、既往学业表现、综合素质考察及心理测评等内容)。(三)复试成绩要求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总分及各单项成绩。所有成绩均需达到“不低于满分60%”的合格标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将按考生复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七、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我院为推免生设立多元化奖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标准及流程,按照学院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学业奖学金实现“100%全覆盖”;凡被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八、推免生接收信息公示与监督渠道(一)信息公示学院将在官方平台发布推免生接收相关信息,包括校外推免生接收细则、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研究生院招生办设立咨询电话,方便考生查询咨询,咨询电话:0838-5183046。(二)监督机制学院监察处全程参与校外推免生接收工作,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838-5182001,考生或社会人士若发现违规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该电话反映。九、其他补充规定1. 学历学位获取要求:已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需在2026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届时无法按时获取,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 纪律处分影响:已确定录取的推免生,若在本科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材料真实性要求:推免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4. 统考报名限制:已确定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 考核与体检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推免生,不予录取。6. 流程完整性要求:未按本办法规定完成全部接收程序的推免生,不予录取。7. 回避制度: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推免生存在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的任何环节(如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名单审定等)。8. 违规处理: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十、办法解释与政策冲突处理1.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院负责最终解释,若执行过程中出现疑问,可向研究生院咨询。2. 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一律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为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9月15日2025-09-29 17: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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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我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的报到时间确定为 9 月 12 日 8:00-16:00,现将研究生新生报到的相关安排详细提醒如下:一、报到当日流程新生进入校园后,需按照指定流程完成报到审查,具体流程为:先前往宁远楼大厅的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环节包含人脸识别与资格审核;完成学杂费缴纳的新生,需前往诚信楼前广场对应的学院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请新生提前整理好各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避免现场遗漏或延误。(1)为保障招录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落实入学身份核验要求,报到时将对新生开展 “人脸识别” 身份核查,请各位新生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顺利完成核查。(2)建议新生将第三点中提及的需审查材料,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防止在现场翻找过程中出现材料丢失或混乱的情况,确保报到流程高效推进。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新生必须在 9 月 7 日中午 12:00 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由本人手写,之后将手写申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uibe.edu.cn,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延迟报到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报到当日前往诚信楼大厅的 “绿色通道” 咨询窗口,了解相关资助政策与申请流程。存在特殊情况的新生,如行动不便、需携带儿童随行等,务必提前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取得联系,以便学校提前做好相应安排。二、迎新系统数据采集及查询请各位新生登录我校迎新系统,完成系统内的数据采集工作,并通过系统查询、办理入学前的各项事宜,包括查询住宿信息、学费扣缴情况、打印新生体检表等。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务必在 9 月 11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操作,这样才能在报到当日快速完成报到手续,避免耽误时间。有关缴费的说明如下:①已申请或计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涵盖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的新生,需在缴费时缴纳学费差额部分以及体检费用;②博士研究生的住宿费,将在报到后统一安排缴纳。数据采集(需在 9 月 11 日前完成)博士新生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硕士学位信息的登记,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具体要求为:准确填报硕士学位证书编号,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验证码。获取该验证码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查询过程中请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对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博士新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填写各类编号时,请注意不要添加空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其中,《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相关注意事项:报告更新日期示例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报告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获学位日期、学位授予单位、所授学位、专业学位领域、学位证书编号、在线验证码等信息。验证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在线查验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查验,二是使用学信网 App 扫描报告上的二维码验证。同时需注意,若报告内容有修改,需以最新在线验证的内容为准;未经学位信息权属人同意,不得将报告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的用途;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可由权属人设置,范围为 1-6 个月,在报告验证到期前,权属人可再次延长有效期。在学信网操作时,进入学信档案,找到 “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 选项,选择 180 天(即 6 个月),已选择的报告类型为硕士相关报告,可在报告到期前一个月内或到期后延长验证有效期,操作路径可通过 “在线验证报告 > 协助申请 > 延期报告”“高等教育信息首页 > 高等学籍首页 > 在线验证报告 > 协助申请 > 学位”“个人中心 > 延长验证有效期” 等入口进入,同时学信网还提供就业、职业测评、调查 / 投票、出国报告发送、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等相关服务。硕士新生则需在迎新系统中完成本科毕业信息的登记,包括本科毕业证书编号等内容。具体要求为:准确填报本科毕业证书编号,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获取该验证码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 “在线验证报告” 板块,查询过程中请将报告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对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硕士新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填写各类编号时,同样需注意不要添加空格,保证信息准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更新日期示例为 2025 年 08 月 23 日,备案表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学日期、毕(结)业日期、学校名称、专业、学制、层次、学历类别、学习形式、毕(结)业状态、证书编号、校(院)长姓名、在线验证码等信息。验证方式也有两种,一是通过在线查验网址https://www.chsi.com.cn/xcx/bgcx.jsp查验,二是使用学信网 App 扫描二维码验证。注意事项包括:备案表是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 [2014] 11 号)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复核备案的结果;备案表内容若有修改,以最新在线验证内容为准;未经学历信息权属人同意,不得将备案表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的用途;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由权属人设置,范围 1-6 个月,到期前可再次延长。在学信网操作时,进入学信档案,通过 “高等教育信息首页 > 在线验证报告 > 协助申请”“出国报告发送 > 学历学位认证与成绩验证”“就业 > 个人中心 > 职业测评 > 调查 / 投票”“高等学籍首页 > 高等学历 > 学位 > 在线验证报告 > 高等学历 > 延长验证有效期” 等路径,选择已有的硕士研究生相关报告,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为 180 天(6 个月),且申请延长的有效期最大为 6 个月,可在报告到期前一个月内或到期后办理延长手续。若新生逾期未完成数据采集,或出现错报、误报信息的情况,将视为未完成入学报到手续,进而影响学籍的正常报送,请各位新生高度重视,仔细填报。办理宿舍入住新生需根据迎新系统内标注的宿舍号码,在报到当日前往对应的宿舍楼值班台办理入住手续。若住宿入住办理安排有后续更新,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请新生关注相关信息。携带行李较多的新生,建议先前往宿舍办理入住,再到宁远楼办理报到手续,避免携带大量行李往返奔波。若在报到入住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寻求帮助,地址为虹远楼 1159 室,联系电话 010-64492456。2025 级博士研究生的住宿标准为三人间,其中京内高校教师身份的博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定向培养的京外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安排前 2 年的住宿。关于住宿的具体政策,若有疑问可咨询楼宇中心公寓管理部,联系电话为 010-64492456 或 010-64494258。《新同学住宿手续办理流程图》可查看附件内容,在校内居住的新生,需按照《公寓住宿协议线上签署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住宿协议的线上签署;在境外公寓居住的新生,办理入住时需在现场签署《首开房地置业入住告知书》。及时完成缴费我校研究生学杂费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收取,尚未完成缴费的新生,请登录缴费系统进行缴费。缴费系统的用户名为新生本人的学号,密码设置规则如下:内地新生密码为 DWJM@身份证后六位(注意密码中的字母需大写);港澳台学生密码为 DWJM@学号。请新生务必在报到前登录系统完成学杂费缴纳,成功缴费后,可在系统内查询到电子票据信息,建议新生及时下载电子票据并进行长久保存,以防后续需要时无法查找。电子票据查询与保存的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财务信息网下载中心发布的《学历生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说明》。若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按照财务处要求及时联系咨询,财务处收费及 E 卡通管理科的联系电话为 010-64493002。需要注意的是,迎新系统内的缴费数据并非实时更新,系统将在 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期间,每天 17:00 进行数据更新,报到当日不更新缴费数据。若新生在 9 月 11 日 17:00 后完成缴费,可在 9 月 12 日 8:00 后致电 010-64493002 联系财务处,待财务处核实缴费情况后,会在系统中更新缴费状态。为避免影响报到手续的正常办理,建议新生尽早完成缴费。请新生在迎新系统中及时更新并确认个人的联系方式,确保学校能够在需要时顺利与新生取得联系,避免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重要信息无法传达。学校已于 2025 年正式成立经济学院,根据学科调整安排,原国际经济研究院 2025 级硕博新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 2025 级硕博新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西方经济学专业 2025 级硕博新生、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 2025 级硕博新生,在开学后将统一转入经济学院;信息学院 2025 级部分硕博新生,将根据所选导师的归属情况,转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上述相关新生的录取专业保持不变,具体的调整安排与后续事宜,请以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三、报到注意事项新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录取通知书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硕士新生若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博士新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与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请各位新生提前整理好所需提交的资料,在审查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提高审查效率,避免现场出现排队拥堵的情况。请新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报到日两周仍未报到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新生需按照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定向协议、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与提交要求可咨询学院辅导员或相关部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新生必须参加新生入学体检,未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请新生重视入学体检工作,按时按要求参与。未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的新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取消入学资格、影响学籍注册等),均由新生本人承担。报到当日(9 月 12 日 8:00—16:00),学校将在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安排接站志愿者与接站车辆,新生及同行家长可乘坐学校的接站车辆进入校园,也可选择自行前往学校。关于具体的入校方式与路线指引,学校后续将通过 “贸大研究生” 微信公众号发布详细信息,请新生及家长关注公众号通知。欢迎各位新生关注 “贸大研究生院” 与 “贸大研究生” 两个微信公众号,这两个公众号是服务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师生的官方平台,将及时发布研究生教务管理动态、校园活动通知、学术交流信息等内容,帮助研究生新生快速掌握学习资讯、了解校园动态。其中,“贸大研究生院” 公众号设有自动回复功能,方便广大师生查询日常管理规定与办事流程,在公众号内回复 “使用指南”,即可查看自动回复功能的相关使用说明。欢迎各位 2025 级新生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09-11 1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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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一、考点考场位置说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的所有考场,均设置在该校南校区内,具体地址为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考生可提前规划前往路线,熟悉考场周边环境,避免考试当天因路线不熟耽误时间。二、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划定(一)核心接收对象类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本考点进行报名。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且属于陕西省内往届生身份的考生,符合本考点接收条件。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同时是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本考点报名。(二)特殊接收对象说明本考点会接收少量未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社会考生,但存在以下限制条件:不接收考试过程中需要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不接收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考生。需特别提醒的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周边的住宿和餐饮资源较为紧张,此类社会考生在选择本考点时需慎重考虑,提前做好食宿安排规划。三、“在陕往届生” 身份界定及材料要求(一)“在陕往届生” 身份范畴“在陕往届生” 具体包含三类考生:一是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的往届考生;二是工作所在地在陕西省内,且户籍不在陕西省的往届考生;三是在陕西省内就读第二学士学位,户籍不在陕西省的往届考生。(二)不同身份考生材料提供要求对于 “户籍在陕” 的往届考生,在后续审核阶段,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以证明自身户籍符合要求。对于 “工作在陕的非陕西户籍” 往届考生,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此证实自身在陕西省内有合法工作经历。对于 “在陕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陕西户籍” 往届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自身在陕的学习身份。(三)材料审核及违规处理报考点将依据省级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对考生提交的户籍材料、社保相关信息以及就读证明等各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考生在材料提交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报考点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若发现考生有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的情况,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相应责任。四、网上确认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近期拍摄的免冠证件照,照片需符合规范要求(具体规范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自身所属考生类型,提交对应的其他补充上传材料,具体所需材料清单将在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相关通知中详细说明。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材料,本考点将对其网上确认申请不予通过,考生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五、网上报名及缴费与网上确认的关联考生若未完成网上报名流程,或已完成网上报名但未缴纳报名费,均无法参与后续的网上确认环节。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操作,避免因遗漏步骤影响考试资格。六、残疾考生合理便利服务申请残疾考生若需要本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截止时间为 10 月 27 日)主动联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10 月 27 日后)提出申请的,考点将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不便由考生自行承担。七、温馨提示事项(一)考点资源与考生选择建议由于本考点位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该区域周边的住宿、餐饮条件有限,且校内考位数量也存在一定限制,考点将优先保障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需求。未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社会考生,可谨慎考虑选择其他社会考点进行报名,以确保自身考试期间的食宿及考位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二)特殊考试要求与报考点选择若招生单位对考试有特殊要求,如要求考生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生的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情况,此类考生请选择所报考单位对应的报考点进行报考,避免因考点选择不当影响考试。(三)身份证有效期要求考生参加网上确认环节及正式考试时,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有效期需至少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若考生的身份证已遗失,或身份证即将到期,需尽快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或换领新证手续,确保考试期间身份证处于有效状态。八、考点信息获取渠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相关的各类信息,均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所报考学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获取最新通知。考生还可关注 “西电研招” 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会定期推送更多研究生招生相关资讯,帮助考生及时了解考点及招生动态。2025-10-30 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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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为顺利推进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各项工作,依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正式启动相关预报名事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二)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三)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具体要求如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具备在培养后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的能力,且拥有创新精神,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具备在培养后拥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需具备在培养后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专门知识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有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直博生的外语成绩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评级为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评级为合格)、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 或 PETS5 成绩≥55,俄语等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四)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五)满足报考学院制定的其他相关条件。二、可申请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专业(MBA、MEM 专业除外)均开放接收推免生,有意向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提前与目标学院取得联系,沟通相关事宜。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二)申请人自述材料(需单独附页,内容重点包含个人学术背景介绍、获奖情况及发表文章信息、过往参与的研究工作经历,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规划与研究设想等);(三)由所在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四)若在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过相关出版物,或拥有其他形式学术成果,需提供复印件或相应证明材料;(五)若在校期间参与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过奖励或表现突出,需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六)其他各类获奖证书或资格水平证明的复印件(如有);(七)直博生申请人需额外提供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授(或具备相当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八)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需按照各学院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交或邮寄。四、预报名时间安排各学院推免生预报名的具体开启与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各学院发布的工作安排,避免错过报名时间。五、报名申请流程(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已报名参加学校夏令营的考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 “推免生预报名” 板块进行报名操作。系统中展示的招生专业可作为参考,最终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完成填报后需确认保存并提交。(二)各学院将结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开展考核与选拔工作。(三)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仅作为学校了解考生情况的渠道之一,所有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目前暂未开通),完成我校的报考手续,并及时查看、接收和确认学院发送的 “复试通知” 与 “待录取通知”。六、其他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或不准确情况,一经确认,将立即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等。(二)本通知仅适用于接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各学院将在近期陆续发布本院推免生预报名通知,具体工作安排以各学院发布的通知内容为准。(四)本通知中未提及的事宜,或若本通知内容与后续国家及学校发布的政策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及我校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2025-09-11 09: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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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提示一、重要事项说明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已临近截止日期,西华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5117)针对前期学籍学历校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核查,发现部分考生存在校验未通过的情况。截至特定时间节点,相关校验异常名单已完成统计,考点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向涉及考生推送提示信息。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具体校验结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材料提交、信息修改或报名取消等操作。若未按规定处理,可能对后续考试及录取环节造成影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各类校验异常及处理要求(一)基础信息核对异常研招网校验结论:校验未通过,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习形式、学历码等信息存在疑问。处理办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登录研招网,对照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信网”)中注册的本人学籍学历备案信息,逐项核对并修改报名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信息修改完成后,需再次确认网报校验结果为 “通过” 状态。(二)学历信息查询异常研招网校验结论: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处理办法:(1)属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学历已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需在 11 月初按照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2)因个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 11 月初依据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的具体规定,上传相关身份变更证明材料。(3)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等其他原因导致异常的,需在网报截止前登录研招网,参照学信网注册的学历信息修正个人报名内容,确保修改后校验通过。(三)学籍信息查询异常研招网校验结论: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处理办法:考生应于网上报名截止前登录研招网,以学信网中注册的学籍信息为依据,核对并修正报名个人信息。信息修改后必须确认网报校验通过,避免影响后续环节。(四)在读研究生身份异常研招网校验结论:有研究生学籍。处理办法:考生需在 11 月初按照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的要求,上传由当前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且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2025-11-04 1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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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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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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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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