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调剂
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
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
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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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培养目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以服务国家与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具备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专业能力上,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型人才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应用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人数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620人(该人数不含长学制学生,包含推荐免试生及5个士兵计划名额)。从培养类型来看,学术型硕士计划招收520人,专业型硕士计划招收1100人。需注意的是,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进行调整。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可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相关录取通知。三、报考条件1. 政治与品德要求: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2. 学历与学位要求:需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除外),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上述两类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专业除外),且需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3.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4. 专业学位报考专业限制:报考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需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5. 临床规范化培训经历限制: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6. 特定学院前置学历及专业要求公共卫生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护理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其中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前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口腔医学院: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口腔医学专业。7. 特殊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若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2. 报名操作步骤登录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与填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考志愿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尤其要如实填报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信息填写责任: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毕业与学籍信息填写: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需选择具体专业(如“100201临床医学”“100202麻醉学”等),若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无对应选项,需先选择“其他”再手动填写。通讯信息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后续联系,考生需认真详细填写,确保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具体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及联系电话(建议填写本人手机号)在2026年8月前有效。若因地址不详、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习经历填写:考生需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学习经历,若有休学、转专业等情况,需在“学习工作经历”栏中注明。(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实施。2.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3. 信息核对责任: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 费用缴纳与信息采集: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三)资格审查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仅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准予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本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若不符合条件,我校将一律不准予其参加考试,且不退还报名费。五、初试安排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 准考证打印: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3. 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六、复试安排1. 复试基本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将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发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工作预计在2026年4月底左右完成。2.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前,往届生需准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各学院将对上述材料原件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3. 学历(学籍)疑问处理: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参加复试。七、调剂政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需注意的是,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八、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 政审材料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3. 诚信档案核查: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4. 违规考生处理:凡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5. 档案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十、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本次招生专业目录中,浙江树人学院的招生名额为联合培养名额,该部分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考生被录取后,将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浙江树人学院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浙江树人学院,毕业时符合要求的,由浙江中医药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8000元。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3.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每学年14000元。(二)奖助学金政策(2026年具体执行标准以学校当年实际情况为准)1. 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考生每生8000元,推荐免试生每生10000元;第二、三学年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等次,其中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0元、三等奖学金8000元),规培研究生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3000元、二等奖学金9000元)。2. 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0元资助。3. “三助”津贴:学校发放的基础津贴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同时导师、学院或培养基地(医院)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4.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5. 其他奖助项目: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还包括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与资助政策,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二、违规处理办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三、其他说明1. 简章解释权:本招生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情况,将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 考前辅导说明: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研辅导培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也不出售往年试题。3. 招生信息查询: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需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学校将第一时间在该网页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十四、联系方式与学校地址(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含传真):0571—86613539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二)学校地址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政编码:31005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10-20 1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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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2025年研考国家线已发布!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专业学位A线为总分151分,英语35分,管理类综合70分。有关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们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告,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dyz.whu.edu.cn/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ems.whu.edu.cn/ 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2025-07-01 1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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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根据《天津师范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明确推免生推荐、接收全流程要求,确保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两大专项工作组负责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工作,成员包括组长张庆红、刘冰,副组长王晔、杨静、刘畅,成员蒋冠、任枫、薛木森、贾东琴、史云鹏、曹花蕊、霍亮、刘鹏、庞琳、孙坤山。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专项负责审核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及内容,成员为刘冰、王晔、张昕、刘萍、蒋冠。第一阶段:推免生推荐工作一、推荐及报名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身份与毕业要求:为本院 2026 届国家计划内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物流联合培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需符合按期毕业条件并自愿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定向培养本科生需提供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正式函件。品行与综合表现: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结果为良好;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纪律与学术诚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学业成绩要求:本科阶段第一至第六学期主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需在专业年级前 35%。奖励荣誉要求:2025 年 9 月 6 日前(含当日,自本科入学起计算),需获得以下至少一项奖励: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专业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科研相关奖励(如学科竞赛科研类奖项)或正式发表的科研论文;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机构主办竞赛的市级最高奖、国家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需为参赛成员),或国家级、国际重大赛事获奖(需为参赛成员)。外语水平要求: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学生:需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二)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说明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推荐按《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 28 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单独执行,具体要求以该通知为准。二、推荐工作时间安排报名登记与材料提交: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在 9 月 6 日(周六)16:00-20:00,前往学院教学办公室(兴文楼 A214)联系孙老师登记;咨询电话 022-23766055;需提交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奖励证书 / 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一式两份)。评审会议召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于 9 月 7 日 - 9 月 8 日召开推荐评审会,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审。学院公示:评审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初选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学校审核与审定:9 月 12 日 - 9 月 13 日,教务处审核推荐人选材料,并将推免生资格名单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公示:9 月 14 日,学校在主页公示全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第二阶段:推免生接收工作一、接收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一)接收申请条件推免资格要求:考生需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思想政治与品行要求:政治立场正确,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外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推免生: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00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推免生:需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非英语语种推免生:需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纪律要求:本科学习期间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二)直博生接收额外要求申请我校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中所有条件外,还需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关于 2026 年从推免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中的其他专项要求。(三)申请办法与专业说明系统报名与复试: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需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申请无效。复试材料准备: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均为 A4 纸规格,成绩单可按本科学校原有格式):大学英语 CET-4 成绩单或对应外语等级证书;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标注专业排名),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辅助证明材料(非必交,有则优先):科研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竞赛获奖证书等。接收专业范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专业均预留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全国统考,保障统考考生权益。二、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细则制定与小组组建:学校各招生单位(含我院)需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明确复试方式、考核科目、录取办法等内容;按专业成立专家复试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遴选原则与重点:遴选过程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落实集体议事与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重点评估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按综合表现择优录取。三、资助与奖励政策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均享受以下资助与奖励:(一)基础奖助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且第一学年自动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二)“树人奖学金” 专项奖励学校设立 “树人奖学金”,针对不同类型推免生分档奖励,具体标准如下:特色优势学科奖励:本校推免生录取为以下专业 / 领域研究生,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0000 元: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术学位硕士: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化学、物理、地理)、政治学、心理学、世界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成绩排名奖励:校内外推免生录取为我校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且在本科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 5%(高水平大学前 25%,排名以本科学校教务处证明为准,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0000 元。直博生奖励:推免生录取为我校直博生,完成报到后每人奖励 15000 元。奖励说明:上述 1、2、3 项奖励不可兼评兼得,按最高标准发放。四、接收工作时间安排细则报送:9 月 17 日前,学院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审核与复试通知:学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按 “先申请先审核” 原则择优选拔,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录取完成: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需在 10 月 13 日前全部完成。待录取确认:学院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五、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将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关键信息)等重要内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异议受理电话:022-23766157(学校研招办)。六、其他事项推免资格与统考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取消推免资格;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报名参加统考;推免生无需进行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已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违反校规校纪被给予纪律处分,或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26 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直博生未尽事宜:直博生接收与录取的其他未明确事项,按《天津师范大学关于 2026 年从推免生中选拔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8 1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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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划线与复试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政审与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制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十一、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2025-07-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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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考核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关键阶段,二者均为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共同构成完整的考核体系。其中,初试环节由国家统一统筹组织,复试环节则由华侨大学自主安排实施,初试与复试的具体时间节点均由教育部统一划定。从初试实施方式来看,主要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推荐免试两种类型。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分为教育部统一命题科目与华侨大学自主命题科目两类,不同学科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将在后续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二、招生类别划分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上均有明确分类,不同类别针对不同需求的考生,具体如下:(一)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两类学习方式的考生在招生考试环节,均严格遵循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要求与标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性与规范性,不存在政策差异。(二)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需根据自身职业规划与就业需求,在报考阶段明确选择对应的就业方式,后续录取及培养环节将依据该选择执行相关政策。三、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2026 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规模为 2065 人,该计划包含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与推荐免试考生。在招生计划的具体分配上,不同学习方式与学位类型的分布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 1692 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 734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 958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 373 人,所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均为专业学位类型。关于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各专业拟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数量,仅作为考生报考参考,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在录取阶段,华侨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推荐免试生实际录取人数、第一志愿统考考生上线人数、考生生源质量以及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四、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华侨大学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标准学制统一为 3 年。为保障培养质量,同时兼顾特殊情况,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包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形)一般不超过 5 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与学业要求。五、报考条件说明不同类型考生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需满足对应的条件,具体分为通用报考条件、专业学位专项条件以及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三类:(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侨大学制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华侨大学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学;(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华侨大学相关学业要求(非全日制硕士考生除外),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复试。具体学业要求包括:①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该考试满分的 60% 及以上,需提供相应证书或成绩单;(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对考生有额外要求,具体如下: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通用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上述(一)中所有通用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通用条件;(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属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二是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用报考条件。六、报名流程安排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推免生报名与统考生报名两类,两类考生的报名流程存在差异,具体安排如下:(一)推免生(免初试资格考生)报名普通推免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在系统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关于推免生报名的详细流程与要求,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章程》;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报名: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二)统考生报名统考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统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若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网上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能会针对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发布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2)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需特别注意的是,华侨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在 “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选项中,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以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形式提交,提交材料的命名需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 格式;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为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 格式),材料命名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自考生学历说明 / 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 格式:①自学考试考生需提供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②手写签名的《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③有效居民身份证;(4)同等学力考生材料提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将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PDF 格式)形式提交,材料命名遵循 “考生网上报名编号 - 考生姓名 - 同等学力报考材料” 格式;(5)初试加分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加分政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华侨大学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6)“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华侨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且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2. 网上确认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按照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需特别提醒的是,华侨大学(单位代码 10385)仅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并非报考点,考生需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3. 报考资格审核华侨大学将根据相关招生政策与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录取,学校将在招生全过程中进行核查,一旦发现不符情况立即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若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此外,在网上报名期间,若考生收到报名系统或短信发送的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需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处理,避免因延误影响报名。七、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所有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避免迟到。(二)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与考场规则。(三)初试科目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非全日制)》,不同学科专业的科目设置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报考专业做好备考准备。(四)命题与考试大纲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中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这些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即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华侨大学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将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了解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五)初试形式与科目安排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形式均为笔试,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考生需以准考证、报考点及华侨大学发布的说明为准。八、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基本要求华侨大学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某一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确保复试的公平性与有效性。(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三)复试调剂录取详细办法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体检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标准等内容,考生可查阅《华侨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该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 3 月中下旬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政策与流程。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2026 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学习方式与专业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35000 元 / 生・学年;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30000 元 / 生・学年;新闻与传播专业:20000 元 / 生・学年;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15000 元 / 生・学年。需说明的是,上述学费标准若因物价部门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2025-10-23 1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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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 申请者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 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二、招生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请查看《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含外校生),各招生专业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三、报名及考核程序1. 填报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提交报名材料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6)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复试资格审核各学院组织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核。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专家组成员按照本学院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各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复试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4.组织复试考核(1)复试形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选拔要求制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5. 录取各学院报送复试考核情况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情况,拟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四、奖励与资助政策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五、相关说明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申请不予受理。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7.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8. 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六、联系方式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630室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邮 箱:tjkdyz@tust.edu.cn2025-09-18 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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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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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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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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