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5-08-13 11:21:30 来源:云南大学

08月13日,星期二,关于2025年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现已正式明确。此项工作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要求,旨在确保整个复试与录取流程的公平、公正、平稳与有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核心指导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并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走深走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同时,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体系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级统筹与院级主办的两级管理模式。

  1. 1.学校主责层面:

    • 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

    • 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其职责包括: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进行监督巡查;统一审核各类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以保障复试顺利进行: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技术保障组提供技术支持;公共卫生组管理校园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安全保卫。

  2. 2.培养单位执行层面:

    • 各培养单位需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级纪律监察组。

    • 并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

  1. 1.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将对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后续调剂考生分批进行综合考核。

  2. 2.时间与地点:

    • 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17日至3月23日期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 调剂考生: 复试选拔及具体考核工作,将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展开。具体工作安排将依据学校整体部署及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通知为准。


四、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 1.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各培养单位需根据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需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细则内容应涵盖:组织管理架构、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程序、方式及考核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咨询渠道以及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2.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与强化模拟演练: 各培养单位须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安全预案,严格做好复试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需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特殊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完善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3. 3.加强信息公开与及时联系考生: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建立QQ或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渠道,及时向考生传达通知要求,引导考生做好充分的复试准备。

  4. 4.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各培养单位需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

  5. 5.复试试题及答案管理: 需进一步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参照云南大学研考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所有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严格保密。

  6. 6.提升考生服务与及时回应关切: 各培养单位应准确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保证联系畅通无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的精准划定

  1. 1.普通统考计划复试分数线:

    • 在不低于国家B区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培养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分学院、分学科专业(按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按照方向)划定复试分数线。

    •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须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因此,同一学院相同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应统筹考虑并划定一致的复试分数线。

    • 除部分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2.各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达到相应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

    •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详见《云南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此文将另行发布)。


六、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及加分政策说明

  1. 1.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双少生):

    • 考生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分数要求上线。

    • 上线后,考生的初试总分将被列入其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其能否最终进入复试,需根据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复试资格最终以“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 网报阶段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申报,以及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享受照顾政策。

  2. 2.加分政策:

    • 考生若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 加分名单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信息为准。加分后,如果达到本实施办法第五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获得复试资格。

    • 加分情况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查询。

    • 重要提示: 根据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七、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流程

  1. 1.查询复试资格与安排: 考生可在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个人的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了解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考生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 注意: 因各培养单位审核进度存在差异,请已达到分数线但暂时未能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耐心等待。

  2. 2.缴纳复试费:

    •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用。

    • 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其他考生100元/人。

    •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系统要求缴纳复试费。缴费时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

    • 重要提示: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复试费不予退还。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缴费,具体操作详见《云南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此文将另行发布)中的缴费说明。

  3. 3.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 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

    •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

    • 《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需按要求盖章)。

    • 《复试通知书》(打印件)。

    • 《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需考生签字)。

    • 各专项计划要求核查的特定材料(如有)。

    •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 其他根据各培养单位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如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正式发表过的文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本科毕业论文概要等能代表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

    • 材料提交方式: 按照各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如线上提交、现场提交等)完成。

    • 重要提示: 考生须保证个人身份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 资格审查要求细节:

      • 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原件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提交《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缓交,但最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需严格审查其毕业年限。

      • 对单独考试考生,需核实其本科毕业后工作年限,并收取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以及单位的报考推荐信。

      • 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条件的考生:

      • 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 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需签订《云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承诺书》(附件5)。

      •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须签订《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 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

      •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及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附件4)。

    • 关键时间点: 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 信息核对: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各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对于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4. 4.复试考察要求与内容:

    • 核心目标是提高选拔质量,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分类选拔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学术学位 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

    • 专业学位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 加强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的重点评估。

    • 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 具体考察维度: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综合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查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 5.复试过程规范要求:

    • 考核方式: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面试、笔试、上机操作、实验考核、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

    • 内容构成: 复试内容需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面试时长: 采用面试形式的,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通常为20分钟。

    • “三随机”机制: 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 抽题作答: 使用抽题形式作答的,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准备两到三倍的题目量,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进行回答,已使用题目不再重复使用。

    • 全程记录: 复试过程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妥存。

    • 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现场独立评分。

    •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以《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及学院复试安排为准。

    • 专业学位政治考核: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培养单位自主确定,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6.复试成绩计算:

    •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 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含口语与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计占80%。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作为量化分数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 7.综合成绩计算:

    • 初试成绩权重与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可在50%至70%之间确定,对应的复试成绩权重在50%至30%之间确定。具体权重比例由各培养单位提前公布。

    • 计算公式:

      •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时: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5)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权重

      •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3) × 初试权重 + 复试成绩 × 复试权重

      •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合成,满分为10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 复试结果公布: 各培养单位应于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予以公布。

  9.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机制:

    •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 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有异议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

    •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 实行复议制度,保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体检安排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将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自行选择在校医院体检。体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云南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的相关说明为准。

  • 未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该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提交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 体检要求: 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 特殊要求: 各培养单位若对本单位招生专业考生的视觉、视力等方面有特定要求的,须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


九、录取工作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1.录取原则:

    •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其报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先完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录取;再依次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其参加复试的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 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依据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将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和录取。

  2.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3.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一年后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流程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要求,在“新生系统”中操作(详见后续发布的《入学须知》)。

  4. 4.其他重要说明:

    •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最终加分数据为准(时间节点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 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或有违纪作弊、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申诉渠道

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 电话: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 - 65033837

    • 纪检监察部门:0871 - 65033908

  • 电子邮箱: yuyzb@ynu.edu.cn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部门: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室

  • 邮政编码: 650504

十一、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操作中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及学校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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