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西南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备战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同学,欢迎选择西南大学考点!为确保您顺利应考,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一、考试时间安排
初试时间为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各科目具体时段为:
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00
二、考点入场核心要求
(一)必备证件
考生需凭 《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二)智能安检与物品管理
西南大学考点将严格遵循国家教育考试规定,采用 智能安检门 + 金属探测仪 对入场考生进行安检。智能安检开放时间为:
上午:7:30
下午:13:00
通过安检后,考生需按规则准时进入考场。
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相机等电子设备进入 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若随身携带上述物品,须前往考点指定存放点办理寄存,再依次通过安检。建议合理规划时间,避免因物品存放影响正常入场。
身体有特殊状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佩戴金属牙具/助听器、孕妇等)无法接受安检的考生,需 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安检时出示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考点统一配发文具,考场内配备电子时钟,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自带文具与手表(《准考证》注明需自备特殊考试用具的科目除外)。
三、准考证与考试时间说明
(一)准考证打印
2024年12月11日起,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需凭 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准考证使用规范
《准考证》正、反两面 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建议考生备份留存。同时,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特别提醒”等栏目要求,严格遵守规则。
(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
报考西南大学 音乐(专业代码135200)、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 的考生,业务课二的具体安排将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音乐专业: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官网(科目名称:音乐作品演唱(奏),科目代码:901)
美术与书法专业:西南大学美术学院官网(科目名称:专业基础(考试时长四小时),科目代码:910)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四、考场设置与分布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考点考场设在 第八教学楼和第三十二教学楼。为避免走错考场耽误考试,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布局,具体考场教室对应关系请查看附件3(第八教学楼)、附件4(第三十二教学楼);校园地图可参考附件1。
五、考场纪律与诚信要求
(一)法规与规则学习
考生需主动学习《考场规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明确违规后果。
(二)诚信应考承诺
务必坚守诚信底线!考试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用餐与休息:12月21日至23日,校外考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在 李园食堂、竹园食堂、楠园二食堂 用餐;休息区域为第6教学楼(师元楼)101、102教室(近第八教学楼考点)、第33教学楼(近第三十二教学楼考点)。
入校与交通:非本校考生需持 身份证、《准考证》 等有效证件登记入校;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自驾考生需自行规划停车路线,建议提前出行。
健康防护: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考前请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场所,加强个人防护。
考试时间规则:每科开考 15分钟后禁止入场;交卷出场时间 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咨询渠道:西南大学考点联系电话:023-68252456,遇紧急问题可及时联系。
请各位考生严格对照以上要求准备,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祝大家笔下生花,一战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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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收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中国药科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收工作,我校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守 “四个面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切实强化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与发展需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与总体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核心原则,切实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循 “按需招生、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工作准则,稳妥推进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二、组织管理架构1.学校层面:严格落实 “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机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负责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研究生院具体承担推免生接收的组织管理、招生计划制定及政策咨询等工作。2.学院层面:各学院需同样贯彻 “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机制,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职责包括:(1)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2)审核考生报名信息;(3)确定复试名单;(4)组织复试考核;(5)确定拟录取人选。3.执行要求:各学院需严格依据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三、接收学科范围与招生名额(一)接收学科范围1.硕士推免生:2026 年我校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各专业均开放接收通道,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类别下,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硕士推免生。2.直博生:2026 年我校在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下设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学术学位专业内招收直博生,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类别下,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直博生。3.专业目录参考:各学科具体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国药科大学 2026 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推免生专业目录”)。(二)招生名额限制1.硕士推免生:拟接收人数上限为我校 2026 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的 50%。2.直博生: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026 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 10%。3.学院与导师限额:各学院原则上需在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本人总招生计划数。四、申报资格条件1.国籍与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2.学业与专业素质: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专业素质突出,具备相应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潜质;在校期间在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将予以优先考虑。3.推免资格与系统注册: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 2026 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4.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5.学院附加要求:需满足相关学院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6.学术学位直博生专项条件:除满足上述 1-5 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专业与科研潜质:专业素质突出,具备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业成绩优异;(2)成绩排名要求:原则上本科阶段推荐环节的总评成绩排名需处于前 8%(含 8%);各类国家级基地班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需处于前 50%(含 50%);或为入选药学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3)外语能力证明:需提供有效期在 4 年之内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 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② 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③ 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7 分及以上;④ 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身份在 SCI 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过 1 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7.“本 - 博贯通班” 学生要求:中国药科大学 “本 - 博贯通班” 在读学生的本科推免环节排名及英语水平要求,需按照学校针对该专业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五、申请与选拔流程(一)公布接收文件与专业目录研究生院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章程与推免生专业目录;各学院需明确本学院推免生复试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报名环节报名通道:申请人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复试名单确定:各学院需结合推免生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条件、学科发展需求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三)复试环节1.复试形式:我校推免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开展,对于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其复试比例通常不低于该专业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数的 150%。2.硕士推免生复试组织:由各学院按学科负责组织,坚持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与录取依据,重点考查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同时关注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具体复试内容与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实际自主确定,且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同一批次的复试形式需保持一致。3.直博生复试组织:直博生选拔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遵循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原则,重点考查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4.复试基本要求: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参加复试,且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5.材料提交与审核:考生需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审核。6.资格审查:各学院需在复试前完成考生身份核验与复试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允许参加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的,其成绩无效。(四)拟录取环节1.录取规则:各学院结合推免生招生计划及实际生源情况,依据考生所报考复试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录取名单;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出现竞争,可组织加试。2.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补招机制:若招生学院(或学科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生源不足,学院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推免生接收工作。(五)拟录取资格无效情形1.考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2.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的;3.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的;5.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6.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7.体检结果不合格的;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9.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的。六、推免生录取操作流程1.系统操作要求:所有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网上缴费等操作,并根据拟录取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准确填报申请志愿。2.通知发送与确认:各学院需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需在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接受;逾期未填报申请志愿、逾期未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3.递补录取机制: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各学院可依据相关规定,按照该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递补录取。4.待录取确认限制:考生仅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在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将不可更改,且不可再填报其他志愿或接受其他各类通知。5.最终录取依据:我校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已备案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七、考风考纪管理1.违规处理:若考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在复试环节出现违规操作,一经核查确认,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2.诚信要求: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3.二次复试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若学校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八、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推免生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通过线上方式填报导师志愿,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九、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1.学制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 5 年。2.学费缴纳: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 2026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3.奖助政策:(1)硕士推免生:2026 年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在入学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符合我校推免生单列计划条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2)直博生:直博生在正常学制学习期间,除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激励基金外,还可申请博士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及各类奖助金;具体奖助标准参照我校最新发布的研究生奖助金文件执行。十、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1.公示要求:对于各学院拟接收且已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研究生院将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7 个自然日。2.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该考生报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当事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3.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需对本学院推免生报名、筛选、复试过程及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负责,并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监察处全程监督,研究生院负责接受考生的投诉与申诉。4.投诉渠道:考生若有投诉需求,可拨打投诉电话:025-86185281,或发送邮件至邮箱:cpuyzb@163.com。5.办法解释权:本办法由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09-25 16: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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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梳理为方便有意向申请南京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考生清晰了解相关工作安排与信息获取渠道,现将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及网页关联内容梳理如下:一、工作办法发布核心信息发布主体与平台:该工作办法由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正式发布,是学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官方指导性文件,所有推免相关流程与要求均以该文件及后续配套通知为准。发布时间与关注度:文件发布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截至发布后一段时期内,网页的累计浏览次数已达 28933 次,充分体现了考生对南京大学推免工作的高度关注。二、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核心导航板块说明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为推免生及其他各类考生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查询与报名通道,网页导航栏主要包含以下几大核心板块,各板块下又细分具体功能子栏目:1.招生信息板块:该板块是考生获取各类招生政策与动态的核心入口,具体涵盖:(1)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 “简章目录” 与 “硕士最新通知” 两个子栏目。其中 “简章目录” 汇总了硕士推免及统考的官方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基础文件;“硕士最新通知” 则实时更新推免工作安排、材料提交要求等时效性内容。(2)博士研究生招生:下设 “简章目录” 与 “博士最新通知” 子栏目,虽核心服务于博士招生,但部分与推免生相关的硕博衔接政策也可能在此板块补充说明。(3)留学生招生:针对国际留学生的招生工作设置,与国内推免生申请无直接关联,此处不做过多展开。(4)夏令营 / 推免:该板块是推免生需重点关注的专属板块,集中发布与推免生选拔相关的夏令营活动通知、推免申请安排等核心信息,是获取推免专项动态的关键渠道。(5)港澳台招生:包含 “简章目录” 与 “港澳台最新通知” 子栏目,主要服务于港澳台地区考生申请,国内大陆推免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了解。2.网上报名板块:为考生提供线上报名操作入口,各子栏目对应不同类型招生的报名通道:(1)硕士报名:推免生完成前期材料准备后,需通过该通道完成硕士推免的线上报名流程。(2)博士报名、港澳台报名、夏令营报名:分别对应博士招生、港澳台考生及夏令营活动的线上报名,推免生需根据自身申请阶段选择对应通道。3.信息公开板块:该板块保障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要包含:(1)公示:发布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资格审核结果等公示信息,考生可在此查询自身申请进度与结果。(2)复试基本分数线:虽主要针对统考考生,但部分推免复试的参考标准也可能在此补充。(3)往年报考录取统计:提供往年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人数等数据,为推免生选择专业提供参考。4.联系我们板块:方便考生咨询疑问,包含:(1)联系招办:提供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可咨询推免政策、报名流程等共性问题。(2)联系学院:提供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可咨询专业培养、复试安排等个性化问题。5.其他功能入口:网页还设有 “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入口,供考生登录查询个人申请信息;同时提供 “English” 英文入口,服务于国际考生。三、推免申请关键附属材料与联系地址1.附属材料清单:该工作办法配套发布了两个重要附件(文件格式均为 docx),考生需提前准备:(1)《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详细列明了申请推免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如成绩单、推荐信、获奖证明等),是考生整理申请资料的核心依据,需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准备,避免遗漏。(2)《南京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虽名称涉及 “博士研究生”,但部分硕博连读推免生或需提交该推荐信,相关考生需结合目标专业要求确认是否需要准备。2.联系地址与邮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具体地址为 “南京市仙林大道 163 号”,邮政编码为 210046,考生若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可按此地址寄送(具体邮寄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四、网站版权与使用说明该网页及所发布的推免工作办法均归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所有,版权信息标注为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考生可自由浏览、下载官方发布的信息,但不得擅自篡改、转载未经授权的内容,确保信息获取的合法性与准确性。考生在申请过程中,建议定期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注 “夏令营 / 推免”“硕士最新通知” 等板块的动态,及时获取政策调整、材料提交时间、复试安排等更新信息,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申请。2025-09-25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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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家实验室 - 广州医科大学 2026 年联合培养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详情本文编辑:陈法江 发布日期:2025 年 9 月 8 日 浏览次数:2181 次广州国家实验室于 2021 年 5 月正式挂牌成立,是专注于呼吸系统疾病及其防控领域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始终遵循 “四个面向” 发展导向,全力攻克该领域关键核心科学与技术难题,打造呼吸系统疾病预防、预警及防控环节的关键科技支撑力量,致力于建设成为具备全球影响力,集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与原始创新策源地。一、培养目标旨在培育具备强烈使命感与责任感,拥有生命科学领域扎实理论基础及突出创新能力,能够产出创新性科研成果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二、招生类别及规模2026 年广州国家实验室与广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的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学术学位,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查阅附件 1 获取招生意向导师具体信息。本次报名仅面向本科阶段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硕士研究生若计划通过 “申请 - 考核” 制报考博士研究生,需关注后续官方发布的相关通知。三、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1.本次招收的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属于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类别,基本修业年限通常为 5 年。2.联合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依托广州医科大学完成;第二阶段为科学研究与博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主要在广州国家实验室或考生所报考导师的所在单位开展。3.考生若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将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博士学位。四、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基本要求。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一般需处于前 30%,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整、相关材料齐全。3.考生报考的专业需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其中生物类、医学类各专业仅接受本科学历为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的应届推荐免试生报名。4.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且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在素质。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包括校级及以上处分)。7.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广州医科大学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8.满足广州医科大学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五、报考程序(一)提交申请材料1.提交时间需在 2025 年 9 月 16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提交方式考生需按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整合为 1 个 PDF 文件(邮件主题及 PDF 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 “学生姓名 + 广州医科大学 + 实验室导师姓名 + 广州国家实验室专项”),文件大小需控制在 10M 以内,直接发送至实验室指定邮箱:student@gzlab.ac.cn。3.需递交的材料清单(1)《广州医科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 2 份(具体表格可参考附件 2)。(2)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3),需为一式两份原件(即每位专家提供两份推荐表,共计四份),且需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若报名时暂无法完成人事部门盖章,可在拟录取后补充提交盖章版本。(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CET-4/CET-6 证书、TOEFL 成绩单、IELTS 成绩单等,需清晰体现成绩及有效期。(5)考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两面)。(6)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复印件,如各类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项优先)、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及发表期刊)、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如科研项目报告、专利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需在复试环节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材料视为无效。4.需特别说明:电子版申请材料需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无需提前邮寄,待综合考核报到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二)审查与考核1.初审环节由广州国家实验室组建招考专家组,结合考生的学术背景(包括本科专业、课程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如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学术成果(如论文、获奖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承诺所提供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若查实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若已进入后续环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无法参与复试。2.复试环节复试采用综合考察方式,重点评估考生的学科背景适配度、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思维能力、学术研究潜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稳定性及思想道德素养等方面。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3.网上报名环节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后续录取相关操作,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官方公布的时间为准。(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网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上传个人证件照片(需符合系统规定格式)、缴纳报考费等操作,未完成缴费的报名视为无效。(2)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流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关于系统注册、信息填报的详细指南,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3)因考生个人在报名系统中信息填报错误(如专业选择错误、个人信息填写有误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4.录取环节(1)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各招生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2)完成待录取确认的考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也不得再报考其他院校的研究生。(3)各招生院系的最终招收人数,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前期公布的计划人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微调。5.体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项目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广州医科大学规定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六、学费及奖助政策本次联合培养的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学年,学费按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以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各类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广州国家实验室专项奖助金等,具体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参照广州医科大学及广州国家实验室当年的奖助政策执行。七、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接收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广州医科大学已具备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非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不参与本次招生。2.已被广州医科大学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包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单独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予恢复。3.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等)对 2026 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出台新的调整或规定,将以最新政策为准,招生单位不再另行单独通知。4.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国家实验室与广州医科大学共同所有,若考生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通过下方联系方式咨询。八、联系方式(一)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址:https://yjs.gzhmu.edu.cn(可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最新政策、招生简章等信息)咨询 / 监督热线:020-3710309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二)广州国家实验室联系电话:020-62689091;020-82282900(转分机号 8013)(工作时间同上)联系邮箱:student@gzlab.ac.cn(邮件咨询一般在 1-3 个工作日内回复)招生 QQ 群:630869564(可加入群聊获取招生动态、答疑等信息,入群请备注 “姓名 + 本科院校 + 报考方向”)2025-10-09 10: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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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人数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05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0人。2025年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三、学习形式、学制(一)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在复试时划定相同的分数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学费2025年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等确定,报云南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说明: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第三位数字是5或6的为专业学位。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二)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相关规定为准。五、报考条件(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或6的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等学校在职人员报考。(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的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简章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附件3)。(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八)推免生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云南师范大学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3.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如果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条件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名单为准。(3)一志愿报考云南师范大学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4)为准。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4)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云南师范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或影响其入学后享受奖助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七、报考资格审查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云南师范大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八、初试(一)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二)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5)。九、调剂复试(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试分数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接收调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四)复试前云南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将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审计等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十)考生应自觉遵守云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云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十、录取(一)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会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按照当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考生体检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由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六)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十一、信息公开(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云南师范大学会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云南师范大学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等)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学校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会进行相应的说明。以上公布相关的信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公示。(三)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云南师范大学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给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十二、违规处理(一)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十三、其他(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十四、学校信息学校代码:10681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呈贡主校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刘老师邮编:650500电话:0871-65910081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2.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3.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5.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6.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7.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2025-09-08 1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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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活动方案为帮助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更深入地认识湖南工商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的相关学科特色及研究生培养体系,我院计划在 2025 年 6 月中下旬面向全国优秀大学生开展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活动。现诚挚邀请本校及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参与,共话理想蓝图,为青春赋能,为梦想扬帆!一、学院简介我院在校党委书记、中国工程院陈晓红院士的带领下,由湘江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刘国权教授、执行院长何天祥教授等担任学科专业负责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力雄厚。1.学科与专业布局(1)学科支撑:以区域经济、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3 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为核心支撑,同时依托 2 个湖南省社科基地,为学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学位点设置:设有 2 个博士点立项建设方向(区域经济学、旅游管理),5 个硕士点专业(其中旅游管理、区域经济学为学术型硕士点,公共管理 MPA、旅游管理 MTA、社会工作 MSW 为专业型硕士点)。(3)本科专业建设:开设 1 个本科智慧文旅院士卓越班及 4 个招生本科专业(酒店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其中酒店管理、行政管理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酒店管理专业在 2024 年 “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中入选 A 类专业名单。2.平台资源优势(1)教学科研平台:拥有 1 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1 个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试验区;与其他单位共建 1 个国家级实验室、2 个省级实验室及 3 个校级实验室。(2)行业与教育合作平台:牵头成立湖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省住宿业发展研究会;获批 3 个 “教育部就业实习基地”、2 个 “湖南省校外优秀实习教学基地”、4 个湖南省教育厅 “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以及 30 多个校外校企合作教学科研与就业基地。3.师资队伍实力我院已组建起一支职称与学历结构均衡、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全院现有教职工 6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48 人,包含教授 14 人、副教授 18 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4 人;师资队伍中,硕士生导师共 16 人,博士生导师 4 人;另有省级学科带头人 4 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5 人。在荣誉成果方面,5 人获得省级教学或科研奖励,4 人次获国家级学科竞赛 “优秀指导老师” 称号、11 人次获省级该称号;20 余人获评 “芙蓉学者”“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等荣誉;4 人成功入选学校湘江学者或湘江青年学者计划。4.科研与社会服务成果(1)科研项目与成果:近年来,我院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近百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 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 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6 项,2024 年度还成功立项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助的 “文旅元宇宙平台的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2)学术成果发表:在《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地理学报》《中国行政管理》《旅游学刊》及《TourismManagement》等 CSSCI、CSCD 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百余篇,另有 50 余篇论文被 SCI、SSCI、EI 收录;出版 10 部学术专著及 3 本规划教材。(3)奖励与社会服务: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报告、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湖南省教学成果等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 17 项。秉持 “顶天立地、服务社会” 理念,我院 2024 年新建湖南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社科普及基地;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湖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旅游标准的制订、评审与监督服务工作;2023 年共建教育部旅游管理虚拟教研室;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南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开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治理、数智规划等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创新。此外,我院还向湖南省高层领导提供 10 项政策报告,获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相关政策建议被采纳,为湖南省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二、“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涉及专业本次宣讲营覆盖的学科专业及学习形式具体如下:1.专业代码 020202,学科专业名称为区域经济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2.专业代码 120203,学科专业名称为旅游管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3.专业代码 1252,学科专业名称为公共管理(MPA),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4.专业代码 1254,学科专业名称为旅游管理(MTA),学习形式为全日制;5.专业代码 0352,学科专业名称为社会工作(MSW),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三、报名要求报名考生需满足湖南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且综合素质优秀(具体报考条件可参考《湖南工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报名材料《湖南工商大学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报名表》(需从官方通知指定渠道获取);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毕业考生)或学生证(在读考生)的扫描件。特别提醒:所有报名考生需对自身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经审核发现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参与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活动的资格。五、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安排(1)第一期: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27 日,主要面向本校生源,重点组织 2022 级学生参与;(2)第二期: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6 月 29 日至 8 月 30 日,面向校外生源,将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讲营活动。2.报名提交方式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整理后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644698945@qq.com。3.QQ 群加入要求已提交报名表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需以 “拟报考专业 + 真实姓名” 为申请备注,申请加入湖工商公管人文学院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QQ 群。该群的群号及二维码将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告知考生,请通过审核的考生及时查收邮件并申请入群。六、活动方式本次宣讲营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环节将依托腾讯会议等平台进行(具体使用平台及相关技术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七、活动安排为保障各位营员拥有良好的参营体验,同时帮助大家全面、深入地了解我院及相关专业情况,本次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面向全国大学生设置了多维度环节,具体包括:校园及学院整体情况宣传、各学科特色与发展前景介绍、师资队伍风采展示、导师与营员面对面交流见面会、各硕士专业培养方案与就业方向解读、考研备考经验分享与答疑交流等。关于活动的具体时间节点、各环节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将通过 “2026 研究生招生・薪火计划宣讲营” 官方 QQ 群发布通知,请各位营员密切关注群内信息,避免错过重要安排。八、活动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文老师、秦老师;咨询电话:0731-88688122;咨询邮箱:ggyjs2024@163.com。2025-09-25 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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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一、报考条件在津报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报考单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报考点的有关要求。二、报名方式及时间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填写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均可选择在上述两个时间段内报名。预报名期间的报名结果有效,无需重复报名。三、报考点选择1.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就读学校在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在津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可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实体或电子《居住证》。3.我市共设38个报考点。设置高校报考点和区报考点各19个。各报考点负责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信息采集、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4.高校报考点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述19所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作为报考点(其中报考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应选择天津美术学院作为报考点);报考上述19所高校的其他考生,报考点应选择所报考的学校。例如,天津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天津大学,应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天津仁爱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天津城建大学,应选择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南开大学,应选择南开大学报考点。5.区报考点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塘沽)、滨海新区(汉沽)、滨海新区(大港)、滨海新区(油田)、静海区、武清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报考点以外的其他考生,按照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份选择19个区报考点。为提升考试组织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报考同一招生单位考生的报考点相对集中。报考点具体安排,依据往年各招生单位报考人数与各报考点承载量确定。因报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数量限制,如考生遇到报考点已满额的情况,可另选其他未满额的报考点。所有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保障考位。例如,考生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所属省份为黑龙江省,应选择河西区或滨海新区(汉沽)报考点;考生报考天津市科研院所、军事院校,应选择津南区报考点。四、网上报名1.凡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及时了解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五、网上支付1.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0月28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获得“支付已完成”的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依据津发改价管〔2024〕1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55元。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2.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重复款项由系统统一退费;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名”、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费由系统统一退费。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原因不予退费。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研招网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六、网上确认1.选择天津市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关补充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七、其他事宜1.推荐免试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和医学类长学制转段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 报名、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2.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核验。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市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若需要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5.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本市各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将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考生如需提供考试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7.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报考点及招生单位,避免错过重要通知。2025-07-30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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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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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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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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