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大学最好学科排名发布,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位居全国第16名,辽宁省第1名
近日,全国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Cuaa.Net)正式发布校友会2024中国大学最好学科排名和2024中国各地区大学最好学科排名。根据艾瑞深校友会2024中国最好学科遴选标准,全国共有197所大学的823个学科入选。
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3个学科入选中国最好学科,中国最好学科入选数量位居财经高校第1名,辽宁省高校第3名,全国高校并列第48名。
为了便于全国高考与考研考生全面系统比较分析中国大学的学科建设水平,艾瑞深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依据校友会2024中国大学一流学科排名上榜学科的星级排名、位次百分比和位次区间等提出校友会2024中国最好学科和2024中国各地区最好学科遴选标准。
校友会2024中国最好学科遴选标准:1)全国排名前5%学科;2)全国排名前5名学科;3)中国八星级学科(8★)、中国七星级学科(7★)和中国六星级学科(6★)。
根据榜单,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进入全国前5%行列,位居全国第16,辽宁省第1,成为中国一流学科。
校友会2024中国各地区最好学科(即省级最好学科)遴选标准:1)中国最好学科入选学科;2)全国各地区排名前3名学科;3)中国五星级学科(5★)和中国四星级学科(4★)。
根据榜单,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新闻传播学7个学科入选辽宁省最好学科。
校友会中国大学一流学科排名由全国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Cuaa.Net)独家编制完成,首发于2014年,旨在为全国高考及考研考生填报志愿和中国大学“双一流”建设提供权威参考,排名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和高校的广泛关注,在教育界形成广泛的学术影响、社会影响和品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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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入学前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为满足部分考生和本科院校毕业生离校数据采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通知书事宜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2025年6月末或7月初。为确保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请注册并登录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上的地址等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建议应届毕业生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填写家庭地址,避免因离校导致无法接收,请于6月12日23点前完成填报。二、人事档案邮寄1.全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调取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调取档案,需调档考生可下载《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电子版(见附件),自行打印后填写完整,将《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档案调取(如无特殊原因不要发机要件,请发中国邮政普通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以免造成时间延误),由我校盖章的纸质版调档函也会随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一份。(温馨提示:调档函最下端有一个回执,请考生提前填写好,需填写的相关信息可在之前考生注册的中查阅,并提醒负责邮寄档案工作人员将回执沿剪切线剪下后粘贴在考生档案左下角。)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2.往届考生请于6月15日-7月10日期间邮寄档案到我校。应届考生请于毕业离校前将调档函交于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统一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不需考生个人办理。3.档案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4051,电话:0412-5929419,接收人:成老师。三、户口办理事宜1.辽宁省内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2.外省市新生自主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非必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所属地派出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开学报到时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说明(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身高;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3.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辽宁科技大学。4.新生户口迁至学校后非特殊原因,毕业前不得迁出,详细事宜请咨询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0412-59283875.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登记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姓名一致。(2)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8位。(3)户口迁移证要求无涂改,如有手改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需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四、党员关系转接原则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报考“定向就业”的党员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具体事宜如下:1.组织关系可以网上转接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宁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2.组织关系不能网上转接的,党员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XX学院(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3. 转接党组织关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本人到校报到后,联系本人录取学院组织员老师处理。五、团组织关系转接1.新生团员持团员证到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2.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3.如团员档案在本人手中,请一并携带上交学院团委。4.关于“智慧团建”系统填报请按如下操作说明进行: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及《“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第一版2020年)》要求,学生在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团建接收工作。智慧团建转到“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辽宁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转入时需详细填写转接申请信息,否则不予接收。六、体检事宜全体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七、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其他未明确事宜请依照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入学须知要求执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官方发布为准,校方各部门不会单独给考生发送邮件或扫码加群等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特此通知。2025-08-21 1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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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网上报名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启动,依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报考点(东南大学)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特别提醒:报考东南大学的考生,在开展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研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东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东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以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全面掌握报考要求。一、东南大学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东南大学报考点仅对报考本校(学校代码:10286)的特定考生开放接收,具体范围如下:(一)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就读院校位于南京市的应届本科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南京市高校核发的有效学生证电子版作为佐证材料。(二)往届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南京市,或在南京市有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网上确认阶段,需提供南京市户口本电子版,或近三个月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电子版。(三)专项计划考生参与强军计划的考生。(四)特定专业考生初试第四门科目为910建筑设计基础或911风景园林设计基础的考生,涉及专业包括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专业部分研究方向、085100建筑专业、086200风景园林专业,以及建筑研究所085100建筑专业。重要提示: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报考东南大学考生,需严格遵循教育部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请考生务必谨慎选择报考点,避免因选择不当影响报名!二、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一)报名时间与操作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其中,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内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可再修改。请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时段内完成报名操作,逾期将无法补报,已填报信息也无法修改。报名需通过指定官方平台进行,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二)学历(学籍)校验事宜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开展网上自动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核实信息准确性。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资格审查时需出示相应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说明:对于自学考试本科生,若在网上报名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预计在2026年入学前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对于国(境)外学历考生,若报名时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但入学前可取得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三)报名考试费缴纳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考试费缴纳,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不受理补缴费用事宜。已完成报名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三、网上确认安排2025年11月1日前,考生需登录研招网、所选报考点的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网上确认公告,明确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材料上传规范等要求,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工作。1. 确认时间:东南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11月2日至5日,每日办理时间为8:3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 材料审核: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实时关注本人报名材料的审核进度。若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补充材料时限内,按要求重新上传相关材料。3. 提交建议:为预留材料审核不通过时的补充上传时间,避免因逾期无法修改导致报名失败,建议考生尽早提交确认材料,优先选择11月2日至4日期间完成材料提交。网上确认的详细要求,敬请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专项公告。四、其他注意事项(一)准考证打印与考试准备考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打印准考证后,考生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东南大学的提示说明(特别提醒: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二)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报考点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三)责任告知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或遗漏,进而造成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入复试、无法录取,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等情况,相关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年10月2025-10-21 17: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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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事宜通知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免类型说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符合招生条件的单位在规定专业范围内,选拔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获得硕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形式。直博生:指符合招生条件的单位在规定专业范围内,选拔拥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形式。二、申请资格要求(一)硕士推免申请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品德优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2.已成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推荐手续完整规范,各类申请材料齐全有效。3.本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思维活跃且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同时拥有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二)直接攻博申请条件除需满足上述硕士推免的全部条件外,申请直博生还需额外符合以下要求:1.科研能力突出,且拥有明确、显著的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2.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等职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潜力。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直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三、接收专业范围及名额安排1.硕士推免接收范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外,其余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且不同学科专业之间允许跨专业报考。2.直博生接收范围及名额:我校一级学科(具体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矿业工程、设计学)及其对应的招生二级学科,均面向推免生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年度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博士生年度招生计划的 20%。四、推免生奖励政策1.可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该奖学金设两个档次,金额分别为 8000 元 / 生・学年、5000 元 / 生・学年,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硕士推免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学年,资助期限为 3 年;博士推免生(含直博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3000 元 / 生・学年,资助期限为 4 年。3.推免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自主选择研究生阶段的指导教师。4.学术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硕博连读项目,在同等申请条件下,学校将优先予以接收。5.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支持推免生参与公派出国留学、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访学交流等国际化培养项目。6.在同等就业推荐条件下,学校优先为推免生提供就业信息对接与就业推荐服务。五、接收流程安排(一)预申请阶段(“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即 9 月 22 日前)此阶段为提前申请通道,有意向的考生可提前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需填写《2026 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人基本信息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表格与加盖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一同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及邮件主题需统一命名为 “推免生申请 + 姓名 + 本科学校”,发送至对应学院指定的邮箱或加入学院指定 QQ 群(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文 “七、联系方式”)。2.材料审核与复试安排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合格的考生,将于 9 月中旬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如有)、参与科研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复试考核组查验。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将被我校预录取为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拟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的考生,在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后,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该系统将于 9 月 22 日 9:00 正式开通,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完成拟录取确认流程即可。(二)正式申请阶段(“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未参与预申请或预申请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流程申请:1.志愿填报已成功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需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报考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无误。2.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校将对考生在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复试考核考生需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如有)、科研活动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供复试考核组审核;复试内容与考核标准同预申请阶段一致。4.拟录取通知接收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该通知,确认后即完成拟录取流程;逾期未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可靠,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考生的任何申请。2.若申请人在本科毕业时未能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享受特殊奖学金的资格。3.已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将其按统考考生对待,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244各学院具体联系方式(1)未来技术学院:联系人左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376,指定 QQ 群:905078864。(2)土木学院:联系人张老师、樊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256,指定邮箱:tmyjs@xauat.edu.cn,指定 QQ 群:719638219。(3)建筑学院: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742,指定邮箱:3393044838@qq.com(发送邮件时需注明 “推免生 + 姓名 + 本科专业 + 本科学校 + 一志愿专业”),指定 QQ 群:823647544。(4)艺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431,指定邮箱:yskyb@xauat.edu.cn(发送邮件时需注明 “推免生 + 姓名 + 本科学校 + 一志愿专业”),指定 QQ 群:731530190。(5)环境学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520,考生需先登录网址http://t1.ink/f/zhlaax填报并提交表单数据,同时加入指定 QQ 群:387703750。(6)管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994,指定邮箱:glxyyjszs@126.com,指定 QQ 群:320990428。(7)理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670,指定邮箱:468105528@qq.com。(8)材料学院: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328,指定邮箱:1632177677@qq.com。(9)冶金学院: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937,指定邮箱:243160858@qq.com。(10)信控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599,指定邮箱:xkkyb@xauat.edu.cn。(11)机电学院: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1483,指定邮箱:jdxykyb@163.com,指定 QQ 群:758668829。(1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5446,指定邮箱:12926377@qq.com。(13)文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380,指定邮箱:379622461@qq.com。(14)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1431,指定邮箱:xjdtyxykyb@163.com。(15)建科学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433,指定 QQ 群:750133145。(16)公管学院: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303,指定邮箱:xjdgg_yjs@126.com,指定 QQ 群:772157792。(17)化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378,指定邮箱:ygwang2022@126.com。(18)资源学院: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3408,指定邮箱:908386542@qq.com。(19)城市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9)82202434,指定邮箱:307889517@qq.com。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8 日2025-10-11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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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生,诚信考试哪些行为不能有考试,不仅是对所学知识的检验,更是对个人品质的考验。2025年研考(初试)在即,考生须树立诚信考试观念,在考前充分了解相关法规,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规考纪,规避违法违规行为,以真才实学书写满意答卷。特别提醒切勿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按规定要求集中存放手机,通过智能安检门,并接受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是否故意、是否使用,均将视为作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切勿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请立即放下笔,抢答拖答,均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切勿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生需特别关注以上提醒,以免因大意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录像可回放查看,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处理。违纪将取消该科目成绩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作弊则各科成绩无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违法将面临刑事处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司法解释明确,对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罪行将严惩: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2025-08-12 1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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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各学院(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为切实保障研究生新生培养质量,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理工研〔2025〕17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对 2025 年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包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于 2025 年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的研究生)开展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复查内容及实施要求(一)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核查严格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重点核查新生是否存在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经历及相关表现。若发现新生不符合研究生攻读条件,或入学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况,须立即组织专项调查核实。(二)前置学历与录取资格核验不同学历层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满足相应前置学历及年限要求:高职高专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且毕业满 2 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须满 5 年);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须满 3 年,推免生另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应录取条件。各学院需逐人细致核验新生前置学历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通过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供查验。(三)身心健康状况复查依据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结合新生入学体检结果,全面核查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标准,能否正常适应在校学习与生活需求。(四)新生报到手续完整性检查逐一核对新生报到所需各项手续办理情况,确保报到流程规范、材料齐全,无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五)新生档案完整性审核所有研究生新生档案袋外均须附贴《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清单相关内容。已就业人员录取为研究生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定向就业合同签订、原有就业协议或合同解除等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就业纠纷或无法正常入学的,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六)身份信息与档案一致性比对将新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进行逐一比对核验,同时运用 “人像比对” 等技术手段,严格防范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二、复查工作实施办法(一)学院负责事项新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前置学历、录取资格及档案完整性等方面的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须及时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对于入学手续不完备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学院须在复查工作结束前督促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或协调相关单位催调缺失的档案材料。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问题,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协调处理。(二)校医院负责事项研究生新生健康复查工作由校医院统筹开展。校医院须及时将新生体检结果反馈至对应学院,并将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报相关学院;各学院须督促未体检新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校医院完成体检。对经检查确认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进行治疗的新生,由校医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并及时通报对应学院。三、复查工作时间安排本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须在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全面完成。各学院须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浙江理工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及《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的填写与汇总工作,将本学院 2025 年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结果正式报送研究生院;若存在特殊情况,须单独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四、复查结果处理规定(一)合格新生学籍注册对复查结果合格的新生,由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同步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正式确认其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二)不合格新生处理方式复查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提交的复查情况,对复查不合格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进行集中审核处理,具体办法如下:经调查核实,新生存在不符合研究生录取条件,或入学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学籍,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新生在体检复查中被确诊患有疾病,需要请假进行短期治疗或休养的,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研究生新生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查的,按复查不合格处理。除已按规定办妥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外,其他未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在下发取消入学资格决定文件后的一周内,将其所有档案材料统一转回至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2025-11-03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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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2026 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校研发〔2025〕30 号)要求,现将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报名。政治素质过硬,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进取,身心健康。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满足所申请二级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补充条件。二、接收专业范围我校仅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预先分配推免接收计划的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资格。直博生招生专业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硕士专业目录可通过指定渠道获取。三、考生申请流程有意向报考我校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可直接联系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复试接收的具体安排(各二级单位招生联系方式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确保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阶段学习。为保障研究生阶段学习进度,申请提前入学的推免生,须在 10 月 10 日(含 10 日)前,填写《推免生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申请表》,并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四、学校接收流程(一)个人注册与志愿申报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待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即可填报志愿(推免整体流程及各环节时间安排,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温馨提示:推免生的复试通知接收、拟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请考生确保在学信网注册的手机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关注研招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信息推送。(二)复试组织安排各招生单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后,需按照通知内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 120 元。需注意:推免生报名数据需待研招网推免系统报名结束后,方可下载并导入学校财务系统,因此考生可稍后登录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缴费系统登录用户名为 “26 + 手机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将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登录研招网,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网上拟录取全流程。(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将于 10 月 17 日前,汇总研招网推免系统中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学校党委审定。待学校审定完成后,将正式公示 2026 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QQ 咨询群:群 1:1021103073群 2:856067136群 3:924612336群 4:883517792群 5:883492935群 6:820188575短信接收号:13330600943通讯地址及邮编:雅安校区: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 46 号,邮编:625014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 211 号,邮编:611130都江堰校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设路 288 号,邮编:611830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信息,可通过研究生院指定渠道查询。六、纪律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推免接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监督电话:028-86291638四川农业大学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10-20 1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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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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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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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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