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建设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科特色,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和知识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所在行业领域,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行业领域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在行业领域某一方向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五、报名程序、报考点选择与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上文“报考条件”相关要求)。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其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3)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注意: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简称1105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
凡拟选择1105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10月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各地报考点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择报考点的报考点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2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14:00-17:00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5年3月初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
八、复试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会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5.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在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四、其他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原件)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
(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
(五)专项计划。2025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将申请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在网上确认时及复试前,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八)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九)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05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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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建设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学术型创新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承担创造性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实践型创新人才。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5)作为报考点。(二)报考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五)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五、报考程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上文“报考条件”相关要求)。(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及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试、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6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注意: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凡拟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10月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七、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科目12月20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17:00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左右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四)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6年3月左右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八、复试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如需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将于复试前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3.会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5.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在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7.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九、调剂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全日制非定向生,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必须将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十一、体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十二、学制、学费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十三、奖助政策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十四、其他说明(一)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四)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九)招生单位信息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联系电话:010-673925332025-10-16 0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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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复试组织管理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 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安全保密工作、 考生复试资格认定、调剂工作、复试工作和拟录取结果负责。2.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经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考试 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 督检查。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网址等。 各学科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公布。 2.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政策要求认真遴选复试 教师,复试教师由学院主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各学科方向负责人组成, 涵盖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复试教师具有多年的招生复试经验。 复试教师研读过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要求。 3.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安排。 发放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个人研读和线 上学习相结合,强调复试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在复试所有环节开始前,需要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 “六、复试工作方法”中的“1.复试方式”的时间和地点到相应教室 进行资格审查。共有两个步骤:一是考生现场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必需的 学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本科阶段成绩单 等。 二是考生现场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 档案库数据比对)。首次登录时,考生须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在线签 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bm.chsi.com.cn/ycms/kssysm/ 请考生现场用浏览器登录(不能用微信链接登录)以下网址: http://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端具体操作实例见“附:学信网学生端操作步骤”。 考生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复试。学院会进行 严格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复试前未收到所要求的核验材料,取消其复试 资格。 请考生出示财务系统复试费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如未缴费,则提 示考生按照北工大研招网《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安排》进行缴费。 特别说明: (1)被录取的应届本科考生须于入学报到时向录取学院交验本 科学历证书原件(获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届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对于未能 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 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将进行内部监督;复试过程将进行记录。学院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院招生领导小组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接受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合理复议申请进行讨论,根据有关 规范解决相应问题。三、拟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1.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其中已接收推免生人数。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招生计划人数:163已接受推免生人数:0注:复试过程中,拟招生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于学院网站(https://jjyglxy.bjut.edu.cn/)进行公布。 2.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程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各专 业分别组织。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进 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 立评分,形成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少于 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 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拟录取人数的120%~150%组织,采取差额复 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交验材料 提交材料如下:①本人有效证件、准考证;②必需的学力证明a.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 学历证书,可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获国(境) 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带红章)。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 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 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除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外,还需按 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提交本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 发布的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已获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 相关材料。 d.对于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必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 ③个人简历(形式不限)。 ④学术成果(如无学术成果可不提交)。 2. 考生材料交验时间、方式 方案1.通过电子邮箱考生须提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如上材料(已邮件通知考生),用 于复试资格审查。 报考金融专硕、035400 知识产权、会计专硕的考生请发送到电 子邮箱:liguang@bjut.edu.cn。 报考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的考生 请发送到Weijuan0801@bjut.edu.cn。 考生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名称为“学科代码+学科名称+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各项材料按顺序编码并命名,例如“1.身份证;2.准考 证;3.学生证/学历证书;4.成绩单;5.个人简历;6.学术成果”等。 方案2.现场交验复试现场需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以审核考生身份。时间、地点具体见复试工作总体安排。 五、考生身份核验、诚信复试承诺书的签署此环节考生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登录以后,完成人脸识别 认证等身份核验,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六、复试工作办法1.复试方式: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各专业分别组织。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进行外语听说能 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形成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少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 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3)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拟录取人数的120%~150%组 织,采取差额复试。 (4)复试总体安排3月25日 截止至10:00 资格审查 MBA/MPA同等学力考试 邮件方式提交:Weijuan0801@bjut.edu.cn3月26日 8:00-9: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MPA 经管楼C5023月26日 9: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 MBA/MPA 经管楼C5023月26日 13:00-14: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MPA 经管楼C5023月26日 14:00-17:00 同等学力加试 MBA/MPA 经管楼C5023月26日 截至26日10:00之前 资格审查 MBA/MPA(非同等学力) 邮件方式提交:Weijuan0801@bjut.edu.cn3月27日 7:00-9: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E2013月27日 10:00-11:00 笔试 MBA 经管楼E201、经管楼D2013月29日 7:00-8: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3月29日 8:00-12: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3月29日 12:30-13: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3月29日 13:30-20:00 面试 MBA 经管楼E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3月30日 7:00-8: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3月30日 8:00-12: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3月30日 12:30-13: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3月30日 13:30-20: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5)复试考核方式复试采取线下方式,复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刷卡入校。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10%):采取线下面试方式 进行,随机抽题并回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考生准确、清 楚地回答复试老师给出的英文题目答案。 专业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 各专业分别组织实施,对考生掌握专业理论综合知识的扎实程度进行 考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随 机抽题并回答,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专业 外语等综合素质考察,要求考生真实、清楚地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 题,讲清楚对本学科的理解和自己的发展方向。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 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能力考 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复试总分不及格(<60)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笔试)两门不同 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科主干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 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 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管理学(自选)/市场营销学(自选)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加权总成绩计算办法。 金融专硕、知识产权(全日制)、知识产权(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5×50%]+[复试成绩总分×50%] 会计专硕、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加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3×50%]+[复试成绩总分×50%] 5.考生查询复试结果的时间、网址。 复试结束后,将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网站 (https://jjyglxy.bjut.edu.cn/)公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将通 过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统 一公示。 6.调剂工作安排主要包括: (1)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035400知识产权(非全日制)。调 剂系统开关闭时间:4月8日0点开通,12点关闭。 (2)调剂报考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为035400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初 试成绩符合035400知识产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的要求且达到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A线。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为035400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包括: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5403集成电 路工程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509智能制造 技术140500智能科学与技术035400知识产权035102法律(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030107经济法学。 (3)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 系统”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进行“同意复试” 的确认以及拟录取后的“待录取”的确认。 (4)调剂遴选规则。 先按照考研初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出现总分相同的情 况,按照政治、英语两科分数之和进行排序。如果出现两科分数之和 也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5)调剂复试办法 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 七、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提交材料 1.协议签署 拟录取统考定向生的协议:拟录取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 内寄送原件回学院。 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的协议: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4月11 日之前提交,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 拟录取推免生的协议:推免生于3月12日之前提交。注: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前寄送纸质版原件。 2.现实表现函调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提交,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 后3天内提交。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 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于3月12日前,将《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 格审查表》。 注: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前寄送纸质版原件。 (1)金融专硕、会计专硕、知识产权考生材料的邮寄收件人: 李老师,电话:18600940809 (2)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考生材料的邮寄收件人:魏老师,电话18810701229统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政编码:100124; 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邮政。 八、联系方式 1.学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7396564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010-673965482025-06-09 15: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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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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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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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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