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 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 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培养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年。
课程教学以教师讲授和案例分析为主,辅助以小组讨论、实战模拟和各种形式的讲座。
三、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依《北京大学章程》,经学校批准,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8 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10 年或以上全职工作 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 层管理人员。
五、选拔方式
采取“申请审核-考生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申 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 EMBA联考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北京大学不接受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亦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1.材料审查
由考生报考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包括:
(1)正式报名表一份,含个人信息、工作及公司信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社 会职务、荣誉和奖励、附加信息、学费来源说明、报考人自述、推荐人信息 等。
(2)推荐信两封(中英文均可)。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面试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作为优秀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管理经验、综合素质与培养 潜力。 3.笔试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笔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举行,考点设在北京 大学。 笔试科目为《EMBA联考综合能力》,时间3小时,满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 阅读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管理实践经验及商业判断能力。 考试内容包括商务英语阅读、逻辑数学推理、管理案例分析和商业判断能力四大部 分。其中:
(1)商务英语阅读,满分25分,测试考生的商务英语理解能力。题型为两篇英文阅读理解,每篇阅读理解包括5道选择题,每题2.5分。
(2) 逻辑数学推理,满分35分,测试考生逻辑推导能力、数学分析能力。其中,5道逻辑推理题,题型为选择题,每题4分;5道基础数学题,题型为选择 题,每题3分。
(3)管理案例分析,满分80分,测试考生的实践管理分析能力,题目主要来自企 业管理的实际问题,涉及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商业伦理、经济热点等方面。 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进行论述),每题40分。
(4)商业判断能力,满分60分,测试考生的商业敏感性、问题决断力、社会责任感。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每题30分。
六、报名
报名时间、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同。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址: https://yz.chsi.com.cn。
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告。
相关报名信息如下:
单位代码:10001 北京大学
院系代码:(028)光华管理学院\(047)深圳研究生院\(062)国家发展研究院
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以“EMBA_”开头相关方向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报 考 点:北京大学(1101)
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报考费,并按照《北京大学 报考点(1101)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完成照片上传、网上信息确认等操作。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校验结果。
网上学历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 网报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的 电子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邮件发送至xjxlrz@pku.edu.cn(邮件标题为报名号+姓名+ 材料名称,正文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 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 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 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报 名考试。
七、学费标准
以《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7161、010-62747162
电子邮件:emba@gsm.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号楼201室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咨询电话:010-62755706
电子邮件:emba@nsd.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泽园124室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咨询电话:0755-26032506
电子邮件:emba@phbs.pku.edu.cn
地址:深圳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118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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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 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 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下简称校本部), 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5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 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 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 取资格。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 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5年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1. 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 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 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 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 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 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 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未通过的, 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 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 人数。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 (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 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 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 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 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 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 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 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 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 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 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 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 学校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北 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 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 位,调剂专业代码以中国研招网为准。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仅针 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 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 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 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安 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 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 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 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5 年北 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 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 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 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 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 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 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 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 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 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 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 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 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 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 级以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初审,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3.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 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4.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 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 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6.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监督电话:010-62756913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238监督电话:010-82805630电子邮件:yzb@bjmu.edu.cn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2025-06-03 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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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 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 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 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 市昌平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 下简称校本部),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6 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 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2 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 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 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 (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 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 2026 年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1 . 考 生 须 严 格 按 照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 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 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 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 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 按照我校报名公告的要求及时查看学历(学籍)等校验结果并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 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 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 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 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 人数。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学校专项计划内统筹安排,同等情况下优先向理工类专 业倾斜。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 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 关规定):1.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 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 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 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 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 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 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 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 学校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北 京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 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 5 位,调剂专业代码以中国研招网为准。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 入学前(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 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我校 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安 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 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 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 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定向就业类别 硕士研究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 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 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 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 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 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 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 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相应 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硕士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 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各专业最终计划可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 2.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 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初审,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 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3.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 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4.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 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和复试分数线, 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 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6.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十一、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 13 层 1317-1318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238 监督电话:010-82805630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 328 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2025-10-09 14: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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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划线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 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划定,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划定,“强军计划”“援藏计 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分 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北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以 下 简 称 北 大 研 招 网 , 网 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公布。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 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时间与方式我校大多数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中旬启动,一般采取现场 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招生院系网站通知。三、硕士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及名单招生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 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院 系的复试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院系网站公布,进入 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 1 试。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 的可提前结束面试。四、复试要求及程序1. 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院系在复 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前还将采取人证识别及 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2. 硕士考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大研招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 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 重复注册): 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 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 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 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 >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 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 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 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3月17日17点前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 各院系邮箱,并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和院系要求提交。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 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 硕士考生复试费缴纳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 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 复试的按次缴纳复试费。 4.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和审计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同等学力加试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 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 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 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考生还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 生协议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学习方式在复试录取阶段不予更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硕士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北京大学校本部各院系不开展调剂工作。北京大学医学 部调剂政策以医学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录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 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 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拟录取名单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各种复试考核方式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 的50%至70%,复试成绩占50%至30%。复试及格(60分(含)以上)的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 则确定的方式(一级学科、专业、方向)排名,以实际剩余统考招生计划为 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 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 列入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相关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 单,或在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招生公示”栏目进行查询。 3. 体检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港澳台生港澳台生的复试录取标准和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八、外国留学生同一专业相同类型的申请人采取同一方式进行复试。外国留学生的复试录取标准与中国籍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 九、其它事项以上事项除明确标明硕士生外,均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 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监督 电话:(010)62756913办公地址: 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 房间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电子邮件:yzb@bjmu.edu.cn,监督电话:(010) 82805630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328房间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3月12日2025-06-03 1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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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庆四十载,光华再出发丨北大光华四十周年院庆主题活动举行伴着时代的大潮往前走,种子走向萌芽,涓滴走向江海,偶然成为必然。自筹划、发展,到创新、引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同行者,一路奔赴更辽阔的天地。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光华人留下的教育理念,历经岁月的沉淀,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光华人,浸润于光华的血脉里,也展现出了“常为新”的进取精神与“敢为先”的胆识魄力。从1985到2025,这四十年,是北大光华不断迈进的四十年。创造管理知识、培养商界领袖、推动社会进步。每一步的跨越,都是对“常为新”的生动诠释;每一次的突破,都彰显着“敢为先”的豪迈气概。四十载春华秋实,北大光华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浪潮中应运而生,也在这一进程中不断成长与蜕变,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5月25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四十周年院庆主题活动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举行。北京大学党委书记何光彩,党委副书记姜国华,原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原副校长张国有等学校领导同志;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厉以宁先生的夫人何玉春,光华教育基金会总干事尹衍樑先生特别代表尹崇尧;国内多所经管类学院院长,学术界专家学者,海内外合作院校代表;学校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光华管理学院历任领导、教职员工、荣休教师、在校学生、校友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友人等20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红楼弦歌 家国光华承续北大商学百年根脉,光华管理学院经过四十年发展而枝繁叶茂。从成立经济管理系,到工商管理学院,再到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应时代之需,不断推进、提升、支持经管教育发展。光华管理学院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学校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活动上,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党委统战部部长姜国华代表学校致辞。姜国华在致辞中首先向北大光华全体师生和海内外校友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关心支持北大光华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姜国华表示,光华管理学院诞生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浪潮之中,成长在全球化的发展大势之下,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一代代光华人,秉承着“创造管理知识,培养商界领袖,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推动光华管理学院迎来一座又一座发展高峰,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商学院中的一面旗帜。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快建成教育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面向未来,光华管理学院必须立足更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发展:一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养经济管理拔尖创新人才;二是要加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汇集经济管理高水平人才;三是要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打造经济管理创新研究高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光华管理学院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北大精神传统,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创新实践,在回应时代之问中彰显光华担当、书写发展新篇,为北大加快跻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为我国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北京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的开创性合作,成就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今天。活动上,尹衍樑先生特别代表尹崇尧发表了致辞。尹崇尧首先代表尹衍樑、光华教育基金会向北京大学及光华管理学院表达了祝贺。尹崇尧表示,父亲曾多次讲述自己与厉以宁先生等前辈一起推动的教育事业。今天站在光华管理学院四十周年的里程碑前,更钦佩于前辈们的远见卓识。四十年风雨兼程,在一代代光华人薪火相传的不懈奋斗下,光华管理学院成长为享誉亚洲、蜚声国际的商学院。站在四十周年的新起点,光华管理学院正以更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创新的精神回应时代。愿光华管理学院在下一个四十年,继续赓续教育薪火,引航发展新程;凝聚经管智慧,共创人类未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马化祥,围绕学院40年的发展与创始院长厉以宁先生的紧密联系展开,从多个维度展现了光华的精神与传承,讲述了“何以光华”。2025-06-03 1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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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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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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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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