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个面向”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转变。学校站在新的起点上,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现由广州校区、深圳校区、珠海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商学院(创业学院)是学校在深圳校区成立的第一个人文社科学院。学院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植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土壤,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若干方向。作为学校和深圳市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正值双区驱动、双区叠加黄金发展时期的深圳,学院立足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学科办学水平,力争早日建设成为广泛影响的国内一流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科创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中山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创新创业方向(MBA i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紧密围绕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立足深圳高新技术聚集的产业优势,努力培养能够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新一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致力于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激发创新创业内驱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和技能、勇于设计和改变未来的创新领导者,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中山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技术转移方向)(MBA in technology transfer),主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发展关键行业,填补行业紧缺人才缺口。培养过程将采取以专业理论为基础,跨学科融合,实战导向,构建全面学习生态的培养方式,融合中山大学优势学科,汇聚行业顶尖资源,紧密合作大湾区各大科研平台、科技园、知名企业和投资机构,同时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科技竞赛和国际交流活动,培养系统掌握技术转移学科理论和科创企业融资知识,具备技术战略规划能力、前沿技术商业化能力、科技与金融双向融合能力、特定行业研究分析能力的复合型领军人才,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中山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项目为非全日制周末授课。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制为三年,采用学分制。授课地点为深圳校区。
三、 招生政策
(一)商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MBA)创新创业方向、技术转移方向合计80人,其中“01创新创业”方向50人,“02技术转移”方向30人。
本项目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不纳入国家就业派遣。报考中山大学商学院MBA(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若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选择填报,由此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人员。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除符合以上要求外,本项目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七)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 9日至12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7、考生在申请全国联考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5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200 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3、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商学院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4、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报考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现实表现复审情况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十、学费及其他费用
(一)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制三年,学费按照三年收取,每生每年126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 ,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内容。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
十一、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研究生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0755-23263783
咨询邮箱:
bsmbazs@mail.sysu.edu.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文学园1栋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邮编:518107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
020-84113696, 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十三、声明
中山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商学院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请考生谨慎辨别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宣传信息,不要轻信其承诺,避免各项损失,同时以免延误您的申请。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本通知将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化,请以后续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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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 | MBA | 国际MBA | 医疗管理MBA)招生简章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并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六年(2019-2024)位列全国第一。2019年管理学院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管理学院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三大国际认证(AACSB、EQUIS和AMBA)的商学院。2021年学院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教育谨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基于“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学理与实践并重,为学生提供扎实理论基础、前沿学科内容、丰富本土内涵相融合的商科教育。凭借一流的国内外师资、与时俱进的课程设置、严谨的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具有“真善美追求、科学化思维、企业家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者。管理学院EMBA项目位列QS 2022全球EMBA百强。MBA项目连续六年进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MBA全球百强,且为中国内地唯一入榜的MBA项目。国际MBA项目(IMBA)以英文为主的必修课教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医疗管理MBA项目依托中山大学管理学科与医学学科强强联合优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医疗行业“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 01 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395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四个报考方向。上述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下达情况,招生计划数存在调整的可能,各类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02 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四) 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2.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说明:除符合以上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五)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03 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1.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2.根据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且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01)报名,详细要求可查看广州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公告。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但不符合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3.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2002年之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网上申请书面学历认证。办理书面学历认证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三)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4 初试 (一)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二)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05 复试和体检 (一)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二)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三) 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四)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06 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录取相关政策2025年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1.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3.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07 学习方式及缴费 (一)学习方式和学费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其他费用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08 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 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二) 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更新为准。 09 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 其他 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2025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11 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5、84115584、84110369、8411362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邮编:510275)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网址:http://bus.sysu.edu.cn/emba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址:https://bus.sysu.edu.cn/mba/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官方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12 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2025-05-29 1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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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接收调剂基本信息 我院接受调剂专业信息如下: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一志愿报考我校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7审计专业的考生。除以上调剂专业外,不接受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 一志愿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2. 初试科目要求如下: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3. 如已参加一志愿复试考核,政治加试成绩需为已合格。 (四)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工作须满3年,硕士或博士需满2年(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非全日制专业(方向)不接受应届生调剂。 (五)我院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科研经历、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符合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招考要求。 三、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10日。 申请校内跨院系调剂的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提出调剂申请。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申请调出。考生须于2025年4月9日18:00前扫描个人简历、学籍学历证明/证书、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实践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bsmbazs@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一)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notice/index.htm),请各位考生留意。 (二)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三)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四)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55-23263783 邮箱:bsmbazs@mail.sys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2025-05-29 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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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2026 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是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 涵盖文理医工农艺,设有 7 个学部,79 个硕士招生院系(含 10 家 附属医院)。2026 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68 个一级学科, 44 个专业学位类别,涵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究生学习方式分为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向就业。一、报考条(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考时学 历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 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 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 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 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5.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 业方式。(二)报考下列医学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 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医学临床学科( 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 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 科毕业生)报考。2.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各项要求。(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 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 考。(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 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三)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报考)。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 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 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 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 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 作经验。(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 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 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 在职人员。3. 考生须符合报考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 作经验要求。(五)其他类型的人员,须按以下安排: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退役大 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 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 )的考生, 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 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 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 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 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 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如报考(或申请 调剂)普通计划,可享受初试加分。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 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六)我校不接收以下类型人员报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 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 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二、报考点及考试报名(一)报考点1. 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 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 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3. 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已发布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选择 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公告的接收考生范围。不符合中山大 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 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 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 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 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27 日,每日 9:00 —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 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 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 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 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 的信息为准。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以上原件进行复核。10.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 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三)网上确认要求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2. 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 的方式,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6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 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 公告。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一)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 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 3 个门类学术学位,及体育、应用心 理、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 中医、医学技术、针灸等 12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3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 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 中考核。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二)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12 月20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 一);12 月21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四、复试、调剂及体检(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校内各招生单 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 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 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 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 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 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四)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调剂需求 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 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七)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 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 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五、政审及录取(一)政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 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 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 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 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 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二)录取相关政策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 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 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3.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 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2026 学年学费标准在中山大 学信息公开网公布后可查阅( 见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 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 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 助学金。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 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 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 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 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七、学制及其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 年(EMBA 为2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 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二)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园)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三)各学科专业招生目录详见附件。因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 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确认为准。八、联系方式1.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咨询电话:(020)84111686 、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如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我校将结合本校 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2025-09-29 1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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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5年定向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公告一、接收调剂基本信息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骨干计划调剂政策要求。南疆专项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被录取考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关义务。定向南疆高校的相关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告”(二)接收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第一志愿专业,与拟接收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招生要求。(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1. 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分数线的要求。2. 第一志愿考试科目与拟调剂的考试科目要求:(1)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2)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四)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五)我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学院的招生需求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三、调剂程序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24日8:00。(一)硕士生调剂申请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考生于“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后,须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方可确认调剂复试资格。承诺书电子版请于本批次报名结束前,发送至邮箱yzba@mail.sysu.edu.cn,纸质版于复试资格审核时交至招生单位。(二)学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四、调剂复试(一)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二)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各学院官方网站及“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三)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四)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调剂服务系统”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五、联系方式有关拟调剂招生院系及专业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对应院系或查询院系官网。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2025-05-29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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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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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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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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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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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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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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