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5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以造就“能甄别、能建构、能协同、能坚持”的“干细胞式”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具备数学学科特长的考生,可凭《复旦大学“数学英才班”报名资格认定证明》报考“数学英才班”专业组。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3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报名审核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六)拟于7月7日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对外通讯方式全部屏蔽;考生、考场、面试专家以“三随机”方式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试成绩按0分计入综合成绩。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面试成绩=∑(31.5-每位专家排名×1.5)
(七)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面试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
(八)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021-5566 4607(仅受理信访举报)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bm.chsi.com.cn
七、附则
(一)如教育部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对招生简章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发布。
(二)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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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 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 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 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 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二 、招生计划全校招生计划以主管部门下达数为准。分院系、专业招 生计划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全日制硕士生的考试招 生计划将在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研招网统一更新发 布。录取时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做 适当调整。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 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 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须提 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消原培养单位的学籍。(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 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 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 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 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 他专业学位的,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 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 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同意报名的 证明,以及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应于10月20日前发送到 招生院系指定电子邮箱(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四) 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 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等信息。因不 符合报考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 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 、报名(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 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 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我校录 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学校另行制定颁布《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 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 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3)注意事项:①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如实填写网 上报名信息,其中“学习与工作经历”栏应从高中起填写, 不得中断,大学学习阶段应具体到院系、专业和班级。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除外)报考我校,须选择 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如选择复旦大学报考 点(代码3102),本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本人 2025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已缴费记录(如有调整,以 最新通知为准)。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③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 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 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 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 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2.网上确认(1)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 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2)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 间内(具体时间以所选报考点公布为准)按照各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 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 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上述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依国家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如 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信息。(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届时应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应届生携带学生证。③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线申 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 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须携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课程 成绩单。⑤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出示本人《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五、招生考试( 一 )初试1. 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 史学、医学等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 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 基础综合)或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初 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 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 时间为3小时。2.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 育部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 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 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 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报考点或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 点 。(二)复试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院系在复试细则 中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已公布招生计 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 复 试 。2.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招生院系将在复试前通知加试要求。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 报、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 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 试总成绩。5.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六、录取( 一 )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 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 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 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 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 )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 担责任。( 三 )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 可入学。八、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 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 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只招收“定向 就业”硕士生。九、学制及校区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 学制一般为2年至3年,各专业学制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 郸路220号)、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 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8号)、张江校区(上 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5号)。学校可根据校区功能定位对 院系分布进行调整。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十、学费、住宿和奖助政策( 一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学术学位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按学年收取;专业学位(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见我校财 务处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的教 育收费公示,考生也可咨询报考院系。( 二) 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 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 工程预备队(一期)”等类别外,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 内住宿,学生原则上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 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 需求。( 三 ) 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津贴为 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学生奖助”栏及学校研招网信息。十一、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 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复旦大 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 实行“四证合一”培养。“四证合一”研究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 一变更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进行全日制定向培养,具 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达到培养要求者取得“四 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四证合一”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应为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专业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上海市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考生报考时 须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 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等 六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 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文件精 神和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有关项目 中未履约者将不被录取。十二、其他说明( 一 )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专业为我校自设专业。(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 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 计划数参照2025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 时参考。2026年的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 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三 ) 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 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公布。( 四 ) 若2026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 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本章程 所涉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十三、咨询、申诉和监督(一)咨询与申诉渠道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二)信访举报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电话:(021)55664607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2025-09-29 17: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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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是我国唯一一所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托管的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以造就“能甄别、能建构、能协同、能坚持”的“干细胞式”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分为复旦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两部分,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一、招生总则(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战略部署,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5年考试招生工作。(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二、机构设置(一)学校的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决策,须经过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二)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三)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四)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本科生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三、招生计划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本年度录取的新生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文件。四、录取规则和程序(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规定执行。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不跨招生类型、批次、科类、专业组进行。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二)各省(区、市)的具体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三)我校在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下同)的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内;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一)国家专项计划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脱贫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二)高校专项计划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5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号)、《复旦大学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二)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执行。(三)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四)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五)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台湾地区学生招生简章》执行。(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七)我校招收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复旦大学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九、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十、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条所列疾病者,不予录取),除此外无其他附加限制条件。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对于入学后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基准学费。本科专业基准学费预收标准为6500-8140元/学年•人,具体以复旦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三)学校构建了贯穿学生入学前后和整个大学阶段,涵盖奖励性资助、支持性资助、成长性资助、导向性资助的学生资助体系,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应急困难补助、医疗帮困等经济资助,并搭建学业促进、心理支持、社会实践、视野拓展、生涯发展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有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海外交流项目数量及学生参与比例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十二、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监督。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传真:021-5566 4345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复旦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部门:021-5566 4607(仅受理信访举报)十四、附则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复旦大学 2025年5月2025-06-18 1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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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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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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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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