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10027)网报公告
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并满足《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
考生报考前,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阅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说明,了解报考信息,确保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要求。
二、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填报信息
1.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填报志愿。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且满足在北京参加初试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不符合在北京参加初试要求的考生请就近选择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代码为“10027”,报考点代码“1127”。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2.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我校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
我校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验证报告(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提交至报考院(系)。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会不定期公布硕士网上报名错误清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考生核实网报信息,有误者务必进行网上修改。
5.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且在北京地区以外考试的考生,请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缴纳初试费。
6.考生须以真实合法身份报考,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学籍学历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考生须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考生须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心理学部040200心理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珠海)”方向。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能报考法学院035101法律(非法学)、政府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物理与天文学院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7光学、070400天文学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方向。
9.我校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及加分政策。
10.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网报时报考类别须填报“定向就业”。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由报考点组织实施,确认时间及工作安排以所选报考点公告为准。届时,考生可选择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开始前,各报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凡符合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得准予考试。
注: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事项
1.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关于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和复试须知等招生信息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京师研招”或“bnuyzh”即可关注。
3.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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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2022年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一、招生人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1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属于专项计划,面向部分专业招生,详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方向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说明: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时间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四、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准考证请于考前十天左右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五、录取与调剂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六、学费、学制和培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2.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七、住宿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物理与天文学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昌平校园育荣园区统筹安排住宿;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昌平校园育荣园区安排住宿;人工智能学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昌平校园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1.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九、其他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3.若教育部在2025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4.联系方式:(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808156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3)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2025-06-10 17: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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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2022年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一、招生人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2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属于专项计划,面向部分专业招生,详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5.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还应遵守军队相关部门要求。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6.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方向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说明: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时间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四、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3.准考证请于考前十天左右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6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复试内容采取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等。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五、录取与调剂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六、学费、学制和培养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2.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七、住宿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北京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和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部分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中物理与天文学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昌平校园育荣园区统筹安排住宿;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昌平校园育荣园区安排住宿;人工智能学院在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昌平校园安排住宿。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1.我校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国家公派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在读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九、其他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请及时关注。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3.若教育部在2026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4.联系方式:(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808156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2)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3)北京师范大学各院(系)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5)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2025-10-10 09: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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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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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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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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